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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龙游县中小企业局、龙游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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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2020﹣2023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分散采购)2020﹣2023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9-02 17:26:30.0

项目概况

2020﹣2023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ZB2020-19

项目名称:2020﹣2023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3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按年分签,一周年到期后由采购人对承接主体服务进行考核和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餐饮管理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方式:供应商通过网上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

本项目公告未显示完全的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龙游县新二路16号

联系人:方光跃

联系电话:1365570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广和大厦五楼512室

联系方式:王良洪 13967014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欢

电 话:0570﹣7018289

2020年9月2日

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7067210

附件下载
  • (定稿)磋商文件(第二次)

1599032686.pdf
2020﹣2023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 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QZZCZB2020-19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龙 游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采购代理机构: 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二、总 则...........................................................................................................................7 三、磋商文件...................................................................................................................14 四、响应文件...................................................................................................................14 五、磋商程序...................................................................................................................17 六、评审与磋商...............................................................................................................18 七、成 交.........................................................................................................................18 八、合同签订...................................................................................................................18 九、质疑与投诉...............................................................................................................1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1 一、项目概况...................................................................................................................21 二、服务内容...................................................................................................................21 三、服务人员配备...........................................................................................................21 四、服务要求...................................................................................................................22 五、服务期限...................................................................................................................22 六、服务标准...................................................................................................................22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3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4 第一条 服务内容.............................................................................................................24 第二条 服务期限和要求.................................................................................................24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24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25 第五条 经营制约.............................................................................................................25 第六条 双方承诺.............................................................................................................25 第七条 不可抗力.............................................................................................................27 第八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27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28 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29 一、总 则.........................................................................................................................29 二、组建磋商小组...........................................................................................................29 三、评审原则...................................................................................................................29 四、磋商小组履行下列职责...........................................................................................29 五、评审工作纪律...........................................................................................................29 六、评审程序...................................................................................................................30 七、澄清、说明或修正...................................................................................................31 八、推荐成交候选人.......................................................................................................32 九、评审报告...................................................................................................................32 十、评分细则及标准.......................................................................................................32 十一、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4 十二、磋商或成交无效情形...........................................................................................34 十三、串通磋商情形.......................................................................................................35 十四、终止磋商采购活动情形.......................................................................................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2023 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 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 注册。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 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ZB2020-19 项目名称:2020﹣2023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3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 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按年分签,一周年到期后由采购人对承接主体服务进 行考核和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餐饮管理 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0年 9月 16日,每天上午 00: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 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方式:供应商通过网上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 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采购 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16日 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0年 9月 16日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 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 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 ——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 400-881-7190咨询,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 行咨询办理。 本项目公告未显示完全的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龙游县新二路 16号 联系人:方光跃 联系电话:1365570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广和大厦五楼 512室 联系方式:王良洪 13967014758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欢 电 话:0570﹣7018289 2020年 9月 2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龙游县新二路 16号 联 系 人:方光跃 电 话:13655700315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广和大厦五楼 512 室 联 系 人:王良洪 电 话:13967014758 电子邮箱:410145902@qq.com 3 采购活动流程 电子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的全流程电子化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餐饮管理服务。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 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1)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等渠道查询。 (2)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 8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 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 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 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 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 1.时间: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方式:供应商通过网上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 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 请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竞争 性磋商文件。 4.申请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须在 2020年 9月 9日 17:00时 前将下列报名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 410145902@qq.com。 4.1企业单位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子证 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2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参照附件 7); 4.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提示: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文件后不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同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售价:免费。 6 询问与答复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在 2020 年 9 月 9 日 17: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采购代理 机构以补充公告形式于 2020年 9月 10日 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 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 7 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8 分包情况 不允许 9 现场勘察 不组织 10 答疑会 不召开 11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9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更正公告 13 最高限价 金额 33 万元/年 14 磋商报价范围 磋商报价是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 付的全部服务价款,包括: 1.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保险费, 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 3.劳务外包服务费包括项目管理费、雇主责任险、交通险、利润、 税收、采购代理费等。 15 磋商报价次数 磋商次数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决定。有一轮及以上报价的, 当前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否则,磋商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 16 响应文件形式、制 作 1.形式:电子响应文件 2.制作: 2.1.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 tml)-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 2.2.响应文件制作: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 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具体详情请查看《【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 操 作 视 频 》 网 址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电子 投 标 具 体 流 程 文 档 网 址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2.3.签章:CA电子签单。 3.幅面规格:采用 A4纸规格(图页除外) 17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前完成电 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提交截止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 应文件。 2.地址:政采云平台。 18 提交备份电子响应 文件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 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后缀名为“BFBS”的加密电子备 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410145902@qq.com,邮件内容写上单 位名称,逾期发送或发错后缀名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若因投标人未提供电子 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无效等一切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9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不允许 10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投标方案 20 开标时间和地址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2.地址:政采云平台 注: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 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 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 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21 响应文件的效力 响应文件的启用顺序:首先是电子响应文件,其次是备份电子响 应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 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一 旦启用,则电子响应文件失效,不予启用 22 评审小组人员 共3人组成 23 资格审查 开标后审查 2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5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未启封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结束后退回 26 成交结果 确定 1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 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7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28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xztb.com) 30 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李梦欢 联系电话:0570-7018289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广和大厦五楼 512室 31 供应商投诉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11687 传 真:0570﹣7011687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 69号 32 成交供应商提交纸 质响应文件 1.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 2.邮寄地址: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份 数:与电子响应文件相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 3份,作为 存档资料。 11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33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解密时供应商须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解 密,使用解密的 CA和加密的 CA必须是同一把,在开始解密后 30分钟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 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的,取消投标资格。 2.CA 证书办理:CA 驱动和申领流程,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 载专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网址:http://zfcg.czt.zj.gov. 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潜在供应商应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完成 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 CA证书办 理预计 7天左右,建议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 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流程实行电子化,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 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咨 询(电话 4008817190)。 34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二、总 则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本次采购服务的购买单位。 2.2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组织机构),是指在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事宜 的机构。 2.4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的签 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行迹)。 2.5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浙江政 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6供应商公章,是指供应商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 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7“▲”是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要求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 性响应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3.采购方式 3.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3.2采取竞争性磋商。 12 4.▲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4.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2不属于限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回避制度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5.2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5.2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5.2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5.2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2 .5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5.2 .6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3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 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 小组成员。 5.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5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 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 6.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报名或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并报名的供应商都符合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7.语言文字 7.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7.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响应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 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 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8.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 13 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9.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0.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 11.磋商有效期 11 .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 有效。 11 .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可在磋商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 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3.现场勘察 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但需经采购 人允许方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不得因现场勘察而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 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现场勘察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承担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 14.知识产权 14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双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 .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 .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双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5.特别说明 15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 .2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 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 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5 .3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 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 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 16.采购代理费用 14 16 .1采购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6 .2若出现终止采购情形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三、磋商文件 17.磋商文件的构成 17 .1竞争性磋商公告 17 .2供应商须知 17 .3采购需求 17 .4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7 .5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17 .6响应文件格式 17 .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1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8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 18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通知依法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更正公告。 18 .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其对磋商文件无异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 答复。 18 .4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发布后,原则上不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 开启时间。供应商如认为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须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的,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且按 规定时间进行磋商。 18 .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修改的就 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四、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组成 15 19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其合法 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9 .2响应文件由下列组成: 19 .2 .1资格审查部分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 (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内 容 满足法定的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企业单位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 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 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 —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商业信誉: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 (2)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 6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注:若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 表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实的情况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 3)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 6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证 明或税收电子缴款书等);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 6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收完税证明或企 业缴费证明或税收电子缴款书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注:若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二项证 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实的情况说明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1.6.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在前 3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 16 序号 内 容 满足法定的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的资格要求 3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 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餐饮管理 服务 / 注:(1)上述证明材料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2)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任意一项不符合要 求的,即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9 .2 .2商务部分 (3)▲磋商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6)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 (5)▲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 良记录证明扫描件 (6)食堂服务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8) (7)供应商类似业绩案例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9) 19 .2 .3技术部分 (8)食堂管理服务方案 (9)菜谱方案 (10)服务承诺 (11)合理化建议(如有) 19 .2 .4价格部分 (12)▲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0)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 (14)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2)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3) (16)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如有,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 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磋商 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磋商无效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17)供应商根据评审细则内容提供其余的相关评分所需资料 20.磋商报价 20 .1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2磋商报价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3磋商报价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4磋商最后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均不予接受。 21.响应文件格式 17 21 .1磋商文件提供固定格式的,供应商须按照固定格式制作响应文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 六章。 21 .2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密和提交 22 .1▲制作、加密和提交: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22 .2▲签章:磋商文件注明需签字盖章部位、资格商务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任何行间插 字、涂改或增删位置和澄清说明函等均须采用 CA电子签章。 23.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密封和提交 制作、密封和提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否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决定,并自行 承担不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风险。 24.修改与撤回 24 .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应当先 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 24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24 .3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符合上述第 22条、第 23 条规定。 五、磋商程序 25.磋商时间及地点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6.磋商程序 26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若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规 定时间内因非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该供应商提交的备份电子响应文 件,以完成磋商。 26 .2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程序 (1)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 -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商务和技术部分评审。 (3)公开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符合性结果,不公开评分结果。 (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方法与各供应商就服务质量、技术要求等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供应 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实际以政采云系统操作方法为准)。 (5)由磋商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注: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6 .3磋商会议结束。 18 六、评审与磋商 27.评审与磋商 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进行。 七、成 交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28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的确定 1家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 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8 .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 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但须符合法定家数。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9.成交通知书 29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 果公告网址、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须于 2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 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投标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成交无效情形的,经查实,取消其成交资格,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 由排名之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替补,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 .4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合同签订 30.合同签订 30 .1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 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19 30 .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0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磋 商文件规定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31.补充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履约保证金 32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 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34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 九、质疑与投诉 35.质疑提出 35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5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拒绝受理未提交响 应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20 35 .4质疑提出起算日期: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或者公告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且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 24 小时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受理。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35 .5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36.质疑处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 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投诉 37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向龙游县财政局采监科投诉。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应当自答复的次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龙 游县财政局采监科投诉。 37 .2供应商提交的投诉书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要求。 2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2023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2.服务地址:龙游县新二路 16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33万元/年。 5.项目属性:本项目属于《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第 E0705项范围。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干部职工的工作就餐,不对外营业。 2.就餐人数:早餐约 75人,中餐约 80人,晚餐约 20人。 3.供餐形式:全年(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提供早、中、晚餐三餐,以快餐形式刷卡 消费。公务接待及采购人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4.供餐品种:早餐须提供粥、豆浆、面条、馄饨、包子等早点,花色品种不少于 6个,及 2只以上的小菜;中餐菜肴不少于 8个品种,晚餐菜肴不少于 6个品种,主打菜一周内不重复, 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5.用餐时间:早餐 7:30﹣8:20时,中餐 12:00﹣13:00时,晚餐 17:30﹣18:30时。根据政 府机关作息时间调整。 6.食材和物料由采购人自行安排采购。销售菜品菜价由采购人核定。 三、服务人员配备 1.人员配备:人数不得少于 5人,其中食堂主管(厨师长兼职)、食堂管理员(主厨兼职)、 面点师、洗刷工、保洁工各 1人。具体岗位配置及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配置 工作内容 数量 年龄要求 1 食堂主管(厨 师长兼职) 负责食堂全面管理工作 1.▲须持有国家三级(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 格证书;【资格证书须以政府人社部门颁发的为准, 证书中未记载等级的不作评审依据】 2.根据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及时对菜点质量进行合 理分析,切实采取改进措施; 3.负责把好菜点质量关,认真检查各环节的操作规 范执行情况; 4.负责检查食品原料质量,把好食品卫生关。 1 1.▲男 55 周岁以下; 女 50周岁 以下。 2.▲均须 持有健康 证上岗。 3.食堂劳 务人员的 配备须采 购人核定 后方可使 用。 2 食堂管理员 (主厨兼职)、 面点师 ▲须持有国家四级(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 证书,做好厨房本职工作。【资格证书须以政府人 社部门颁发的为准,证书中未记载等级的不作评审 依据】 2 22 序号 岗位配置 工作内容 数量 年龄要求 3 服务员 1.主要职责:切配菜、洗涤、帮厨及服务等工作; 2.厨房工作人员须具有厨房工作经验; 3.须做好食堂卫生保洁工作和餐厨具保管工作; 4.配合项目内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好采购 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 四、服务要求 1.承接主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交 采购人备案后严格执行。 2.采购人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承接主体的服务质量、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承接主体不得擅自处理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物品及食品,一经发现按原价赔偿, 并承担相应责任。 4.承接主体服务过程中未执行《食品卫生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责任 事故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接主体承 担。同时,承接主体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5.劳务外包期间,承接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被卫生防疫 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 在采购人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中不配合,影响活动开展的;职、员工投诉较多;被新闻媒体曝 光,严重影响采购人声誉等情况的。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接主体承担。同 时,承接主体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6.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延迟开餐、不开餐、承接主体不负责任外,承接主体 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餐、不开餐,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 接主体的相关责任。 7.如因承接主体责任采购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同时没收承接主体的履约保证金。 8.本次服务所需派遣包厨服务人员按采购人的要求逐步进场。 9.采购人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承接主体自行管理。承接主 体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保障,依法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按时发放薪酬等。 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与劳资纠纷等,由承接主体自 行负责与处理,与采购人无关。 10.特别约定:食堂设施添置、维修费用及员工工作服等由采购人承担。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按年分签,一周年到期后由采购人对承接主体服务进行考核 和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签。如采购人需要重新招投标的,双方可适当延长 1—3个月,作为下轮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投标的过渡期,过渡期的劳务服务费,按本次中标价的月平均数结算(全 年服务费除以 12月)。 六、服务标准 23 龙游县经信局食堂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小微企业 1.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1.3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 (2)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 企业;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4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结果 截图(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 1个工作日); 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文件精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4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020﹣2023 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劳务外包合同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成交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 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 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 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就餐人数:早餐约 75人,中餐约 80人,晚餐约 20人。 2.供餐形式:全年(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提供早、中、晚餐三餐,以快餐形式刷卡 消费。公务接待及采购人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3.供餐品种:早餐须提供粥、豆浆、面条、馄饨、包子等早点,花色品种不少于 6个,及 2只以上的小菜;中餐菜肴不少于 8个品种,晚餐菜肴不少于 6个品种,主打菜一周内不重复, 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4.用餐时间:早餐 7:30﹣8:20时,中餐 12:00﹣13:00时,晚餐 17:30﹣18:30时。根据政 府机关作息时间调整。 第二条 服务期限和要求 1.服务期限 1.1本次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2020年 月 日至 2021年 月 日止),政府采购合同按 年分签,一周年到期后由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和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签。 1.2如甲方需要重新招投标的,双方可适当延长 1-3个月,作为下轮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 投标的过渡期,过渡期的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按本合同服务费总价的月平均数结算(年服务 费除以 12月)。 2.供餐要求 2.1乙方为甲方干部职工和临时来客提供安全、卫生、营养、优质的早、中餐、晚餐以快 餐式服务和桌餐式服务。 2.2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及要求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 2.3乙方每周四制定并上交甲方下周的菜谱,供本甲方参考。 2.4 乙方拟订每天采购制作菜肴清单及面点主食所需要的原料及调味料的品种、数量及质 量要求,交由甲方采购。 2.5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及通行餐饮行业标准,严格控制菜肴及面点主食等的制作成本。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全年劳务服务费 元整(¥ 元整),按照全年 12个月分摊 25 的 元/月。包括下列费用: 1.1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 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2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 经费)补贴; 1.3劳务外包服务费包括项目管理费、雇主责任险、交通险、利润、税收、采购代理费等。 2.付款方式:甲方按月于次月 10日核定支付,若在考核月份发生扣分的,按考核办法执行, 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的 10日内结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 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利息。 2、甲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 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劳务外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 完整。 3、甲方认为乙方在劳务外包期间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劳 务外包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劳务外包合同后 30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 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第五条 经营制约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劳务外包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 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 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双方承诺 1.乙方对甲方作出以下承诺 1.1在劳务外包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分包、转包,乙方的任何 股份配置变动,须经甲方批准同意。 1.2在适当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劳务外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 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劳务外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 众假日,无论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 1.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厨师长,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劳务 外包区域服务工作。 1.5为劳务外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 关用工规定,出具上岗人员近期身体健康证明,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 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 1.6工作人员上岗穿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1.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劳务外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 26 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交纳税务、工商部门的各项税费。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不定期考核及年度考核,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1.9在劳务外包期内乙方应保证劳务外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 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 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 将负责完成这项工作,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 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不人为损坏。清洁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在保证清洁质 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安全地使用。 1.10乙方在劳务外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 有资格得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纸,交由甲方备案。 1.11禁止事项 1.1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 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11.2不得在劳务外包区域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得活动,同 时不允许在劳务外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11.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劳务外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 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 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11.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劳务外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 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12保险 1.12.1员工人身意外 在劳务外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 人身意外险等)。 1.12.2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 应对此全权负责。 1.13乙方及其员工遵守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 劳务外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单位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 作,直至完成。 1.15乙方保证在劳务外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 2.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2.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2保证乙方的员工的工具按规定正常进入劳务外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3甲方提供乙方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以及必须的货架、桌椅、电脑、打 27 印机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在劳务外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劳务外包区域不能正 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作出任何赔偿。 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 偿。 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1.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期 间的价格及其他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终止 2.1提前终止 2.1.1因劳务外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 面通知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1.2因乙方符合考核办法中相关终止条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劳务外包 服务合同。 2.1.3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月 劳务外包服务费三倍金额的赔偿金,乙方承诺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款,甲方的其他应收款不受影 响。 2.1.4提前终止劳务外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 2.1.1、2.1.2、2.1.3三条。 2.1.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 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1.6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 可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劳务外包期满,劳务外包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3.劳务外包服务合同终止后果 3.1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 金的效力。 3.2上述 2.1.2、2.1.5二条的终止,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3劳务外包服务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劳务外包区域设施、 28 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劳务外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 甲方代理费及 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 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 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调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 4.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加 盖鉴证章后生效,龙游县财政局备案。 5.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龙游县财政局备案同意,方可 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7.本合同正本一式 6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2份,县财政局采监科和采购代理机构各 1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食堂人员情况表及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签订日期:202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0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29 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一、总 则 1.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组织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 负责。 3.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如供应商提交的资 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4.本项目评审采用不公开方式进行。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最后报价及得分在磋商结束后 一并同时公布。 5.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组建磋商小组 1.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由采购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磋商小 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除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成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或者替代评审。 三、评审原则 1.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 2.严格保密原则。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 构对评审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独立评审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 4.严格遵守评审方法。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不 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四、磋商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 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评审工作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 30 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 1.严格遵守评审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评审的,应事先告知采购组织机构; 2.服从采购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评审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 讯工具; 3.与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 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 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 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配合采购组织机构回答供应商代表 提出的有关异议; 6.不得将评审过程、结果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评审结果前 不准泄露评审结果,不准将评审资料带出会场; 7.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采购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 法定解释,涉及到磋商文件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六、评审程序 1.推选磋商小组组长,优先资深专家担任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 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评审程序: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汇总→报价评审→ 得分汇总→编写评审报告。 4.资格性审查 4. 1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2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即终止其参与磋商资格。不符合的理由 由供应商确认,供应商拒绝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裁定。 5.符合性审查 5.1 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符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认定其 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磋商小组 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经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以响应无效处理,未实 质性响应的理由由供应商确认。供应商拒绝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裁定。磋商小 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5.2 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磋商将被拒绝。 6.响应文件评审 3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 技术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见本章第十条)。评审结束后不公布各供应商商务、技 术得分情况,进行下一步的磋商环节。 7.磋 商 7.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按照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磋商小组与供应 商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进行磋商。 7.2 在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没有实质性变动情况下, 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着重进行价格磋商。若有两轮以上报价的当前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 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决 定。 7.3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 7.4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 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8.最后报价 8.1 磋商文件在统一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8.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七、澄清、说明或修正 1.在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实质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相关供 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修正。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 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公平竞争和响应文件的效力。澄清、说明或修正内容是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 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 正。 2.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澄清说明答复函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 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4.请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权利,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责任由供应 商自负。 32 八、推荐成交候选人 按照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九、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并提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 签字。 十、评分细则及标准 1.磋商小组成员根据本办法,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 评价,由各成员独立评分,打分时保留小数 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汇总得分时, 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 2.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各成 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价 格 部 分 (20 分 ) 最后报价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 后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保留小 数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20 商 务 部 分 (18 分 ) 供应商业绩 案例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且目前正在运行的食堂劳务外 包项目(必须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 每个服务合同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分。【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0-4 食堂主要 人员 1.食堂主管(厨师长兼职)持有国家三级(高级)及以上 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得 6分; 2.食堂管理员(主厨兼职)持有国家四级(中级)及以上 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得 4分; 3.面点师持有国家四级(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 书得 4分。 【1.提供资格证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 件,未提供不得分。上述人员不能为同一人;2.资格证书 须由政府人社部门颁发,证书中未记载等级的不作评审依 据】 0-14 33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技 术 部 分 ( 6 2 分 ) 食堂管理服 务方案 食堂管理服务方案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内容: 1.原材料存放:初加工,主食,副食品调料,食品卫生等。 (0-2分) 2.服务质量:仪表仪容,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程序, 服务知识,餐厅卫生,设备保护等。(0-3分) 3.食堂卫生管理控制:员工个人卫生,厨房卫生,食品卫 生。(0-2分) 4.餐厅环境管理:桌、椅、地、墙、窗、灯等卫生管理, 除“四害”措施。(0-2分) 5.食品存放:大米、食油、调料、干菜、副食品的分类、 分区、分层保存。(0-2分) 6.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组织结构,人员岗位职责,包括 食堂主管(厨师长兼职)、食堂管理员(主厨兼职)、服 务员、库管员等。(0-3分) 7.紧急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厨房急急救预案。(0-2分) 8.成本控制: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和调料等原材料的控制 不浪费。(0-2分) 9.厨房考核制度:工作态度、责任心、操作规范、开餐前 准备、加工质量、完成任务情况、成本控制,劳动纪律、 食品卫生与个人卫生等方面。(0-3分) 10.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考核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食 品贮存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餐厅食 品安全管理制度。(各 0-1.5分,共 9分) 30 菜谱方案 1.以安全、营养为原则分别制定一份四季菜谱,每季排一 周(5天)12个菜品。荤素搭配平衡;(0-3分) 2.酸性食物与碱性食物平衡;(0-3分) 3.寒性食物与热性食物平衡;(0-3分) 9 服务承诺 承诺如下: 1.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0-3分) 2.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 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 工伤等纠纷;(0-3分) 3.供应商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 做好食堂早、中、晚餐、包厢公务接待的供应,以及采购 人临时所需的服务工作。(0-3分) 9 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等进行评议。 2 食堂主管现 场介绍 就如何确保食堂正常安全运行,作为食堂主管需采取的有 效管理措施等作介绍。(时间不超过 10分钟) 磋商小组根据其阐述综合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1.专业水平;(0-1分) 2.管理措施和方法;(0-2分) 10 34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3.工作思路和目标;(0-2分) 4.组织协调能力;(0-2分) 5.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0-2分) 6.其他。(0-1分) 注:供应商在接到现场介绍通知后 15分钟内,食堂主管 须到达评标区门口,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进入 评标室进行介绍,否则不得进入;若超时,则视同放弃本 次介绍。 响应文件编 制质量 依据响应文件内容编排顺序、格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条理是否清晰,有无缺页、漏项等。(0-2分) 2 合 计 100 十一、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不与采购人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磋商或成交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或成交无效 1.不符合本次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提供虚假材料及证明文件的。 3.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本磋商文件是载明属无效处理情形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35 7.本磋商文件提出要求响应而未响应实质性条款(带▲号)的,或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 离或保留的。 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无效情形的。 十三、串通磋商情形 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十四、终止磋商采购活动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供应商不足 2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2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20﹣2023 年龙游县经信局食堂 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QZZCZB2020-19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37 商务部分自评分表 序号 评分标准 投标文件页码 得分 说明 1 2 3 .... 合计得分 38 目 录 【根据响应文件组成内容、顺序、附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编制目录】 39 附件 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其 中 注册职业资格 高级职称 注册资本 中级职称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 账 号 其 他 经营范围 资格证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0 附件 2. 商业信誉承诺书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1 附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2 附件 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 项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3 附件 5.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4 附件 6. 磋 商 声 明 函 致: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贵方 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 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 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 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 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 90 天。 5.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 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地 址: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5 附件 7.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根据授权对 (项 目名称)磋商,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 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20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 授权代理人移动电话: 日期:2020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双面身份证扫描件附后,若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 的则不需提供该授权书。 46 附件 8. 食堂服务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中式烹调师资 格证书编号 健康证 编号 手机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 注:1.上述人员中式烹调师资格证(如有,服务员不需提供)、健康证、身份证,及本 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附后; 2.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和更换人员,特别是厨师。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7 附件 9. 供应商类似业绩案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项目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 时间 项目单位、 联系人及 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注:1.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附后;2.此表不够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8 附件 10. 首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 (元/年) 备注 2020﹣2023 年龙游县经信 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第二次) QZZCZB2020-19 金额大写 注:1.本表内容完整填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采用印刷体打印,字迹清晰, 否则以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金额保留整数; 3.供应商首次报价不作为成交依据。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9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填写行业)(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 业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 / (标项名称) 采购活动,所提供的产品为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由其他 (请填写: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及进口产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非小微企业不需提供),经国家企业信用公示 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页截图附后。 50 附件 12.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 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1 附件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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