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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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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项目(4包)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招标详情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项目(4包)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3 15:43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项目(4包)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0)0057

二、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4包)供应商名称:武汉锦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4包)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栗庙村

(4包)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项目(4包)

服务范围:赭山校区二楼食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5年(按3+2模式签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先智、戴卫华、金玉玲、尹继红、王军、叶丹、张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详见附件

8.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1805室,联系电话:18955300765。

8.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8.5变更原因:原首选中标单位福州尚食坊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主动放弃,业主同意由第二名武汉锦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替补为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53-5910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联系方式:冯工、胡工、0553-3878861、1895530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胡工

电 话:0553-3878861、18955300765

十、附件

1.附件1-采购文件

2.附件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3.附件3-中标单位业绩

附件: 招标文件、否决单位名单及原因、中标单位业绩.rar
1 芜湖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G(2020)0057 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 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人:安徽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7月 2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册 招标文件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第二册 招标文件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资金来源 2 招标文件内容 3 对投标人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 投标文件的组成 6 投标函 7 投标报价 8 投标有效期 9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0 拒收标书 11 偏离 12无效投标 13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4 开标 15 评标 16 定标 17 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3 18 质疑与投诉 19 验收 20 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21 价款结算办法 22 附则 第二章 采购合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华厦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办公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 B座 1805室)获取 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0)0057 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第1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共 三层餐厅);第2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第3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二 食堂一楼餐厅;第4包:赭山校区二楼食堂;第5包:赭山校区三楼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7月 28日至 2020年 8月 3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7: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办公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 际城 B座1805室) 5 方式: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 时间内通过邮箱(737260199@qq.com)登记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注明注明所报 名包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记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材料:1)法人授 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资 质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拒收报名资料。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9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办公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 际城 B座 1805室)。(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各潜在投标 供应商只委派一名工作人员来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1个工作日下午16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 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包,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包投标,需按照包数 总计汇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9550880212498500234 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XXXX(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师范大学 6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号 联系方式:0553-5910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 B座1805室 联系方式:冯工、胡工 0553-3878861、1895530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胡工 电 话:0553-3878861、18955300765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1 项目性质 服务采购 公告媒体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项目分包 本项目共分为5个包 ,第1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共三 层餐厅);第2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第 3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一楼餐厅;第4包:赭山校区二楼 食堂;第5包:赭山校区三楼食堂。 3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请各投标如需踏勘,请自行联 系本项目联系人 陈雨龙 ;联系电话 18158818933 进行现场踏 勘。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联系方式: (4)其他: 4 质疑及答复 投标人须将疑问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送达 招标代理机构(并把电子版发至 737260199@qq.com),招标代理 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 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56天 6 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8月19日9点30分。 投标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7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 19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8 投标文件提交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文件 壹 份。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并注明所投的包别。 2.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与技术标部分可装订在一起。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可以包装在一起,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盘)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分装、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提前开封的责任。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拒绝接受。 注: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所投的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密封 提交。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8 10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1 信用查询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 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 “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 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 2 )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www.ccgp.gov.cn) (5)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芜湖市公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网 (http://whsggzy.wuhu.gov.cn/xyzl/020002/subpage.html) 12 履约保证金(合同 履约担保) 1.本项目采用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本项目采用的履约保证金标 准(或数额)为:200000元/包(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专户信息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 开户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市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34001672208053001599 13 代理服务费及专 家评审费 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 3000元/包。 2.专家评审费:根据“芜湖市评审评标专家评审费用发放办法” 专家评审费标准,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由 5个包的中标人均摊, 不开具任何票据)。 3.以上费用(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以上费用(无需 单列)。 14 中小企业提供服 务投标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9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单独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①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②提供小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 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 效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为微型企业。 15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 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戒毒隔离所、戒 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 业。 监狱企业视同微型企业。 (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微型企业投标,提供本 单位提供的服务享受 8%的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 重复享受政策。 16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投标,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享受 8%的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由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备注: 1.当通用招标文件和该专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此专用分册为 准。 2.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3.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不 利法律后果。 10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1 履约地点: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地点由业主指定) (注:由招标单位指定本项目实施、建设现场) 2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中约定 3 索赔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4 本合同买方为:安徽师范大学 服务时间(服务期):五年(3+2年),合同根据考核结果采取“3+2” 模式,第一次签订前3年合同,考核合格后签订后 2年合同。招标人每 年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监督评价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不低于 80 分的方可继续执行协议,否则协议予以终 止。 服务地点:安徽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因本项目包段较多,建议各投标人尽早达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 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 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或者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其投 标无效。 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承包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 运营成本上涨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 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 4.中标的公司不得转包和分包,不得挂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单位应现场踏勘投标环境,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估价、风险评估,投标人报价 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中标后,在签订 合同时和项目管理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 经费或索赔的要求。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请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 6.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名称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 二、项目概况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是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 合性大学和安徽省“地方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 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约30000人(其中花津校区约 22000人,赭山校区约8000人)教职员工2350余人。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质量和服务 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对学 生食堂经营权实行委托管理,同时按照“零租赁”的要求,免收企业经营管理费。 三、项目服务期限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的中标人对食堂及设备委托经营期限为5年,采 取“3+2”模式,第一次签订前3年合同,考核合格后签订后2年合同。招标人每年依据《安 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监督评价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得分不低于80分的方可继 续执行协议,否则协议予以终止。 12 四、标段划分 (一)两个校区共分五个标段 第1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共三层餐厅),其中一楼餐厅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现有就餐座位836个;二楼餐厅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现有就餐座位674个;三楼餐厅建筑 面积约4000平方米,现有就餐座位724个。设有清真餐饮服务专区。 第2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二楼和三楼餐厅,其中二楼餐厅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现有就餐座位890个;三楼餐厅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现有就餐座位778个。三楼包括原作 为接待团餐的师缘餐厅,有独立操作间,有已装潢18人包厢1个、12人包厢5个,8人包厢4个。 第3包:花津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一楼餐厅,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现有就餐座位826 个。 第4包:赭山校区二楼食堂,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现有就餐座位690个。 第5包:赭山校区三楼食堂,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现有就餐座位778个。 投标人必须遵守执行各标段电力使用额定总功率限额,不得超过标段规定的额定总功 率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第1包内每层楼餐厅额定总功率为190千瓦,第2包和第3包内每层餐 厅额定总功率为220千瓦,第4包和第5包额定总功率为130千瓦。 (二)现有资产情况及人员清单(详见附件) (三)投标及中标要求 投标人可对各包进行投标,也可只投标其中壹包,但只能中标其中壹包。如同时在几 个包段排名第一,则按包段顺序(1、2、3、4、5)依次确定中标包段,该投标人放弃的包 段按得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采购需求 (一)各标段经营内容要求 1.第1包: 一楼基本大伙保障供应窗口不得少于该楼层供应窗口总数的五分之四。 二楼基本大伙保障供应窗口不得少于该楼层供应窗口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楼要求建成美食餐厅。 该标段须按照清真餐饮规范要求提供民族餐饮服务。 2.第2包: 13 二楼基本大伙保障供应窗口不得少于该楼层供应窗口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楼要求建成美食餐厅。 该标段须按照清真餐饮规范要求提供民族餐饮服务;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教工餐厅区 域。 3.第3包: 基本大伙保障供应窗口不得少于该楼层供应窗口总数的三分之二。 4.第4包: 基本大伙保障供应窗口不得少于该楼层供应窗口总数的三分之二。 5.第5包: 基本大伙保障供应窗口不得少于该楼层供应窗口总数的三分之一。 该标段须按照清真餐饮规范要求提供民族餐饮服务;要求设置相对独立教工就餐窗口 和区域。 (二)经营指标控制等要求 投标人在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委托经营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毛利率、饭菜价格、质量标准制定必须依据《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 指导意见》(中高学后伙〔2012〕2号),调整需经学校书面批准,委托经营食堂不得自行 调整。 2.保证主副食品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每层餐厅早餐主食品种20个以上,其中面 食品种不少于6个,菜肴含小菜5个以上;中餐主食3个以上,菜肴品种50个以上;晚餐主食 10个以上,菜肴品种30个以上。 3. 每层餐厅(不含第1、2包中的美食餐厅)每餐高、中、低档各类菜肴比例应为3:4: 3,面食0.5-1.0元/份品种要达到6个以上,要保证所有规定的主副食不断供。 4.关于“低、中、高档菜肴”的界定及基本大伙套餐要求: 低档菜:指单份售价为2元以下(不含2元)的菜肴,其中1元以下菜肴每餐不得少于3 个品种。 中档菜:指单份售价为2元(含2元)——4元(不含4元)的菜肴; 高档菜:指单份售价为4元及以上的菜肴; 基本大伙套餐一荤一素不得高于7元每份,两荤一素不得高于8元每份,米饭免费。 14 免费汤要保证质量,不断供。 5.单份菜重量要求:无汤无汁类200克/份,带汁类220克/份,带汤类250克/份。在食堂 就餐区设置公平台和公平秤。 6.食堂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否则第一次处以10000元罚款,第二次加倍 处罚,依此类推。 7.基本大伙认定与窗口设置,按照招标规定,参照行业规定和采购人的有关文件,由投 标人申报,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8.第2包、第5包设置的教工餐厅或教工窗口,要求以套餐方式提供服务,每餐提供纯荤 菜品种不少于5个,素菜品种不少于8个以上,教职工可以任意选择其中2荤2素,凭就餐卡支 付8元,米饭和汤免费,服务仅面向学校教职工。 9.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稳价保供机制,确保校园食品安 全,确保饭菜供应平稳,确保食堂价格稳定。 10.虚心接受学校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师生需求,不断调整更新食堂花色 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采购人指定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定期进行就餐满意度测评,若 就餐满意率低于80%,第一次将给予警告下发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将罚款10000元,第三次 将罚款15000元,依此类推每增加一次在前次基础上再加罚5000元。 (三)专项要求 1.食堂收费和结算要求 “校园卡”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学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卡”系统的管理 及维护。中标人与学校信息管理中心签订校园卡使用协议,租用学校的POS设备,单个POS 机缴纳3000元/台设备押金、集体户(20台以上的)设备押金额可以协商决定;学校收取中 标人每月每台POS设备20元的维护费,收取中标人营业额千分之七的网络使用费。维护费和 网络使用费每月从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中标人未经允许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也不得以其 它任何有价券形式进行交易,否则首次发现扣减中标人违约金3000元,第二次发现扣减中标 人违约金8000元,第三次发现扣减中标人违约金10000元,依次类推每发现收取现金一次在 第三次基础上增加2000元,在当月营业款中扣除,坚决杜绝收取消费者现金情况,直至取消 合同(特定时间段学校允许的情况除外)。 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应及时结算业务单位货款,按时支付食堂员工工资。由于中标人15 拖欠业务单位货款或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相关投诉的,将影响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考核;对采购 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委托经营合同期满后10 日内,中标人须结清全部应付账款,若中标人存在拖欠货款或员工工资现象,视为中标人违 约并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从营业款中直接支付所拖欠工资或查证属实的货款,采购人 有权暂停结算中标人营业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中标人下一轮投标资格。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投标承诺,本月营业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下月通过转账形式返还到中 标人账户。 中标人经营发生的水、电费用按芜湖市收费标准据实结算,每月从营业款中扣除;燃气 费用直接由投标人向芜湖中燃公司缴纳。 *2.“面向采购”工作(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中标人每年必须完成学校下达的面向贫困县采购农产品任务指标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 专门承诺,任务指标为:第1包不低于300万元/年;第2包不低于150万元/年;第3包不低于 150万元/年;第4包不低于120万元/年;第5包不低于80万元/年。后期上级政策若有变动, 将根据每年下达至学校的总任务再进行分解。如有中标人未完成上述面向采购工作的,对于 未完成的指标量,学校将在每年度考核时从中标人营业款中直接扣除。 3.升级改造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中标后在不影响正常餐饮服务的前提下,在进驻后利用寒暑假时间完成对各自经营范围 的软硬件升级改造(其中,第3、4、5包12个月内完成,第1、2包18个月内完成)。升级改 造要求符合政府和行业监管标准,并在投标时提供升级改造的针对性设计大纲、设计方案、 实施效果图及改造装修金额预算清单(需有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盖章),其中预算金额 将纳入评标计算范围。甲方将对中标人的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并提交审计确定实际投入 是否完成。 如有中标人未完成上述承诺的升级改造工作的,对于未完成的升级改造资金额度,学校 将在设定的改造期限结束后从中标人营业款中直接扣除。 *4.员工聘用要求 根据今年中央对疫情期间“六稳”“六保”的要求,中标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与学校一起 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学校原聘用的食堂员工,要求投标人承诺完成以下内容(投标时提 供承诺函): 16 (1)投标人必须承诺以下全部内容,否则为无效标:中标后对学校原有食堂聘用员工 妥善合理安排,除员工本人辞聘外,其他人员必须聘用上岗,过渡期至少为半年。过渡期期 间,员工原有工资待遇不得降低,具体金额可在现场探勘时进行了解,甲方承诺如实提供相 关财务数据。如投标人中标后不履行承诺,甲方将在中标人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 的款项以支付未聘员工工资。 (2)各标段原有聘用员工具体人数:1包男员工24人、女员工15人,其中管理员以上7 人,维修工2人;2包男员工19人、女员工12人,其中管理员以上5人,维修工1人;3包男员 工6人、女员工9人,其中管理员以上3人;4包男员工13人、女员工8人,其中管理员以上3 人;5包男员工12人、女员工8人,其中管理员以上3人。 5.具体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经理具体要求:其拟派遣的项目经理能满足以下的资质要求: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式烹调师四级以上职称,掌握计算机操作,已为投 标单位正式员工且为其缴纳社保连续3年(含3年)以上(须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网页社保截 图证明;聘用人员为原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聘用员工的,注明人员姓名,视为该人员社保 符合本要求)。 (2)现从事高校食堂经营管理,且具有3年以上的食堂管理经历,并经省级及以上教育 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机构培训合格。 (3)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符合从事餐饮健康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中式烹调师证书)、所在地人社部 门网页社保截图证明(聘用人员为原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聘用员工的,注明人员姓名,视 为该人员社保符合本要求)、食堂管理经历证明、培训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厨师长具体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厨师长满足以下的要求) (1)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食堂管理经历,中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须 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网页社保截图证明;聘用人员为原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聘用员工的, 注明人员姓名,视为该人员社保符合本要求)。 17 (2)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 (3)经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授权的餐饮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符合从事餐饮健康要求。 管理员具体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管理员满足以下要求) (1)高中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食堂管理经历。中标单 位为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须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网页社保截图证明;聘用人员为原安 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聘用员工的,注明人员姓名,视为该人员社保符合本要求)。 (2)经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授权的餐饮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符合从事餐饮健康要求。 6.保险保障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次所中标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或者《场地责任险》。 18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监督评价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监督管理..................................................... 2 第三章 考核与评价................................................... 5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6 第五章 日常规范管理与责任追究...................................... 10 第六章 餐饮服务监控指标........................................... 13 第七章 附则........................................................ 15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15 附件2餐饮服务消防安全责任书........................................ 19 附件3学生食堂监督考核量化评分表.................................... 21 附件4 学生食堂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 23 附件5学生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点检查表 ........................... 24 附件6 学生食堂服务要求及处罚标准................................... 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食堂管理,不断提高师生餐饮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维 护师生健康和校园稳定,努力构建高水平大学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委托经营服务的学生食堂。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管体系 学校校园餐饮服务实行统一管理,构建政府职能部门、学校、师生参与以及餐饮企业 自我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总务处代表学校对委托经营服务的学生食堂餐 饮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日常具体监管和考核由总务处餐饮服务中心负责。 第四条 监管依据 19 (一)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 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 生规范》等法律法规。 (二)学校对学生食堂的相关日常管理规定。 (三)招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约定、委托经营合同。 第五条 监管内容 (一)学校对校园餐饮涵盖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的监管覆盖到全过程、各环节,主要 内容:从采购、储存、加工、制作、售卖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的规范执行;菜品质量、份量、 价格的标准执行;食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餐饮企业内部的规范管理制度与执 行。 (二)通过学校与后勤网站、微信平台、意见箱、服务电话、学生服务台现场等多渠 道收集师生就餐意见,调查后及时反馈餐饮企业整改落实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六条 监管措施 对委托经营服务的学生食堂餐饮企业监管采取日常检查,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 核,坚持奖励与处罚相结合,内外部监管相结合。 (一)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下列内外部监管措施 1、餐饮服务中心专职监管员每天对学生食堂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两次现场检查,依据 《学生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点检查表》、《学生食堂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中心负责 人每半月一次现场检查依据《学生食堂监督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考核; 2、学生代表每周至少对学生食堂集中检查一次依据《学生食堂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 进行量化考核; 3、总务处分管领导、服务监督评价中心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总务处班子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5、主动接受省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下列综合监管措施 1、在校园网、总务处网页设立专用电子邮箱,随时收集意见; 2、通过学生食堂服务台,每天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20 3、在服务场所设置意见箱,每天收集意见 ; 4、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听取师生意见与建议。 第七条 监管原则:依法、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监管流程:一提醒、二整改、三处罚、四培训、五复查。 (一)提醒 学校职能部门对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非重大食品安全事项, 对师生反映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专项保障、重点时间节点和重要环节等注意事项给予提示, 采取口头提醒或以《提醒建议书》形式给予提示和督导。 (二)整改 学校职能部门对提醒无效的行为,以整改通知书形式要求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限 期整改。 (三)处罚 学校职能部门对经提醒、整改后拒不整改或整改未到位、未及时的委托经营食堂的餐 饮企业给以《处罚通知书》形式,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要求限期纠正或立即解决。对于检查 中有可能导致安全稳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重大问题、违反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将直接 下发《处罚通知书》。 (四)培训 本着监督检查是为了督促制度落实、规范行为的原则,日常监督检查中注意收集师生 反映较集中的意见或建议、餐饮服务存在共性问题、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采用培训方 式加强对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的指导与帮助,以规范餐饮服务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改进 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满意可评” 目标,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例会、集体约谈、员工专题讲座等。 (五)复查 学校职能部门对经提醒、整改、处罚后委托经营的食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仍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以及整改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委托经营的食堂加倍处罚, 直到问题解决,情节特别严重将解除委托经合同。 第三章 考核与评价 21 第九条 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权期限为5年,分两轮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第一 轮签订为3年合同,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2年合同。 第十条 量化考核 学校职能部门依据招标规定及委托经营合同对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实行量化 考核(采用百分制),坚持每月考核和年度总评。 (一)月度考核:考核结果由总务处餐饮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学生代表对其考核得分加 权组成。 (二)年度总评:月考核分值的均值结合学生年度满意食堂评选成绩即为年度考核结 果。 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 餐饮服务中心每月汇总各部门对餐饮企业的考核结果,向餐饮企业反馈并在总务处网 页公布,年终汇总年度总评并排序,向总务处提出兑现奖励报告。 第十二条 考核等级 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考核分数分别:85分以 上、80-84分、60-79分、59分以下。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 奖励 (一)学校对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兑现奖励 1、本年度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不良 影响事件; 2、师生对餐饮企业经营食堂的餐饮服务总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达优秀等级; 4、本年度在校经营时间达6个月。 (二)奖励兑现 学校对满足上述奖励条件的、年度考核排名在前三名的食堂给与一定形式的奖励。 第十四条 处罚 (一)学校职能部门对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不规范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有以下情形须 加重处罚: 22 1、经提醒、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2、同样的隐患出现两次的; 3、餐饮服务过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 4、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引发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的。 (二)处罚金额 学校职能部门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餐饮企业,应及时下发《处罚通知书》,并进行 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依据《学生食堂服务要求及处罚标准》(见附件6) 第十五条 违反合同或招标约定和承诺,有以下情形将给予不同处罚: (一)委托经营的社会餐饮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独立经营,不得将食堂整体或部分转 包给他人,或将部分窗口租赁经营,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委托经营合同。 (二)委托经营学生食堂的餐饮企业在委托经营食堂期间不得使用“安徽师范大学xxx 食堂”或其他类似容易引起误解的称谓;委托经营餐饮企业与任何第三方发生所有法律关系 时,负有明确告知、消除误解的责任,其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劳动用工纠纷均 与学校无任何关系,均由委托经营的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三)委托经营的餐饮企业对投标文件指定的学生食堂项目负责人和餐厅经理及管理 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合同签订前提交授权文件原件),以上人员应常驻学校负责本项目 至委托经营期满。确因合理不可抗拒原因需要调整项目负责人、经理、厨师长、安全员等管 理团队人员,应事先书面征得学校同意,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将给予警告、整改、处罚,情 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将解除合同。 (四)委托经营期间,学生食堂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餐厅前后场未经批准私自乱 搭建,不得在非食品售卖区域自制食品,牛奶、饮料等定型包装食品除外。若违反上述规定, 且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的,学校有权解除委托经营合同,并追 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退出 (一)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委托经营,双 方协调,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提前解除合同,按 合同约定办理退场手续。 (二)合同到期后,学校和餐饮企业双方任一方无合作意向,餐饮企业自行退出,根23 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 (三)委托经营食堂期间,若发生以下特别严重情况事件,学校有权解除委托经营合 同,对其实行强制退出: 1、所经营的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并给予处罚 的; 2、因擅自提高食品价格,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的群体事件,影 响恶劣的; 3、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4、经营服务过程中违法犯罪,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5、在学期过程无故停止营业的; 6、在合同期内服务对象有效投诉率超过1%,且年度综合满意率测评低于80%; 7、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有关文件规定必须终止条款的; 第十七条 委托经营合同的续签 (一)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在首签委托经营合同期满,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续签 第二个合同期,不符合续签条件的,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1、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自愿申请; 2、委托经营的食堂在本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 (二)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首签合同期限为3年,符合续签条件的,可以续签第 二个合同,期限为2年,第二个合同期满,委托经营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 日常规范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是经营食堂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 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并承担 全部责任,项目负责人和餐厅经理是直接责任人。 第十九条 委托经营的餐饮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与规定,结合委托 经营食堂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制订与之相适应检查监督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得 到严格遵守与执行,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环节食品卫生安全 工作以及委托经营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委托经营食堂餐厨废弃物、污水处理、油烟排24 放等由委托经营餐饮企业按照政府部门的标准与要求规范处理。自觉接受政府与学校各级部 门的监管,确保委托食堂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转。 第二十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应自觉做好学生食堂的食品、生产、消防等安全工 作,委托经营合同签订后,应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餐饮服 务消防安全责任书》。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受托经营服务单位负完全责任; 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受托经营服务单位严重违约,学 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依据食品安全可追溯性要求,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原辅材料(如米、 面、油、肉等)采购必须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食堂采购、检验、 索票、索证、仓储及采购员健康等均符合安全规范。 第二十二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统采统购,仓库统一管理,粗加工场所统 一设置,售卖窗口不得用做粗加工或原材料存放场所。饭菜出售时须明码标价,操作服务程 序须规范合理,窗口人员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第二十三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依法自行招聘与管理员工,并履行用工单位法定 义务,学校不承担与用工有关的任何连带法律责任。聘用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持有身份证、 暂住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档案,并报学校职能部 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行校园卡消费结算,一律不得收 取现金,不得从事与餐饮无关的经营项目,不得在餐厅摆摊设点,不得私自改动现有食堂布 局结构。确因改善服务需要对食堂布局进行局部调整或进行装饰装修的,需报学校书面批准 后方可施工,一切费用由餐饮企业自行承担,且合同终止后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应无偿交 给学校。 第二十五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在委托经营期内,对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负有管 理和维护的责任,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寒暑假)全面检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委托经营期 间未能尽到委托经营食堂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学校有权安排第三方维修保养,费用 从委托经营食堂的营业款中扣付。 第二十六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在委托经营食堂期间投资添置的可移除设备设 施,除餐厅装饰、排烟排污系统、安防系统、牵涉到安全的关键设施设备等外,合同终止后25 由委托经营食堂餐饮企业自行处理。合同终止日起五日内,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应无条 件撤出委托经营的食堂并整体移交给学校,逾期未能清理的属于受托经营服务单位的设备设 施及物品,视为受托经营服务单位废弃物,学校有权处置,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受托经营 服务单位承担,学校有权从委托经营服务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付。 第二十七条 学校总务处是履行监管职责的主体,餐饮服务中心是对委托经营食堂的餐 饮企业监管的直接责任人,应加强监管队伍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和监管能力,防止监管 和查处不严、违规不究以及监管缺失、以罚代管等现象出现;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杜 绝各种不正之风,树立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督促监管队伍尽职尽责,有效降低委托经营食 堂安全风险。 第二十八条 学校食堂安全监管员负责对委托经营的食堂日常监管,应自觉加强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与规定的学习,掌握监管业务知识,根据“全覆盖、各环节不留 死角”的监管要求,按照监管流程,严格仔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填写相关检查表,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委托经营的餐饮企业,要求其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若发现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餐饮服务中心,中心下达书面通知责令其立即或限时整改消除安全 隐患,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九条 若因监管缺失、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 餐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 门、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餐饮服务监控指标 第三十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在托管经营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 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应接受学校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 第三十一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为满足学生基本餐饮保障,必须依据《高等学校 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中高学后伙〔2012〕2号)制定学生食堂合理毛 利率、饭菜价格和质量标准,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食堂饭菜价格与质量、供应标准基本 稳定。餐饮企业不得自行调整供应质量与价格,确因物价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进行调整的,需 书面报告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学生食堂的餐饮企业要坚持基本保障大伙为主,基本大伙每26 日早餐主食品种20个以上,副食5个以上;中餐主食3个以上,副食30个以上;晚餐主食10 种以上,副食20个以上。高、中、低档各类菜肴比例为3:4:3,低价菜肴不断供。 第三十三条 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基本大伙供应“高、中、低”档菜肴的界定及 基本大伙套餐要求,高档菜指单份售价为4元及以上的菜肴;中档菜指单份售价为4元(不含 4元)---2元(含2元)的菜肴,其中早、晚3元以内(不含3元)的菜肴每餐不得少于5个品 种;低档菜指单份售价为2元及以下的菜肴,1元以下菜肴每餐不得少于3个品种;白稀饭价 格不高于0.5元/份,馒头价格不高于0.5元/个,素包子价格不高于1元/个,荤馅包子不高于 1.5元,卤鸡蛋价格不高于1元/个。基本大伙套餐一荤一素不得高于7元每份,两荤一素不得 高于8元每份,米饭免费,免费汤要保证质量,不断供。单份菜的重量要按学校相关规定执 行,要求无汤无汁200克/份,带汁220克/份,带汤250克/份,在食堂就餐区,应设置公平台, 置放公平秤。 第三十四条 供应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基本大伙窗口须保证足量供应,具体时间 段为早餐6:30-9:00、中餐10:30-13:00、晚餐16:30-19:00、夜餐19:00-22:30。 第三十五条 基本大伙供应品种审核认定程序:委托管理食堂的餐饮企业申报、餐饮服 务中心初审、总务处审核确认、窗口公示、报学校备案。 第三十六条 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每月与学校结算资金一次。在托管食堂经营服务 过程中,应及时结清业务单位货款,按时支付食堂员工工资。由于受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拖 欠业务单位货款或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相关投诉的,将影响学校对托管食堂的考核;对学校造 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有权解除托管经营合同,并追究受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相关违约责任。 委托经营合同期满后5日内,受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须结清全部应付账款,否则视为受托经 营服务单位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受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下 一年度托管经营合同续签资格。托管经营合同期内若受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存在拖欠货款或 员工工资现象,学校有权暂停结算托管食堂营业款,直至受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改正为止。 第三十七条 学校总务处及其所属餐饮服务中心作为校方职能部门有权对委托经营食 堂的食品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与价格、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等实施全方位监管。委托经营服 务单位应主动了解学校广大师生需求,虚心接受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食堂花色 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 27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国家法律、法规,防止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委托经营管理 学生食堂的工作职责,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应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 一、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的餐饮服务 与食品安全工作。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强化员工教育与培训,保障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的遵守与执行,认真做好食堂的 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二、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必须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自觉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以及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广大师 生提供安全食品。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索证、 索票和台帐记录等管理制度,并符合国家《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票据、台帐应保存2年以上。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 柜保存。禁止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 或者感官形状异常的食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禁止采购、加工河豚鱼、野生动物、野生菌菇类等国家禁止含有毒、有害的食材;禁止采购 使用或存放亚硝酸盐;禁止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禁止在食品处理区使用和存放有毒 药物(如灭鼠药)。 五、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每日分上、下午在员工进入餐厅前进行 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员工有发热、腹泻、皮肤有伤口或感染、化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 症的应立即调离岗位;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六、强化餐饮采购、加工、制作、销售、服务等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执行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水平。 28 七、加强餐(饮)具和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配备相应生产经 营规模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确保符合 消毒要求,做好消毒记录。 八、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开展食品加工经营的活动,未经许可一 律不得制作销售凉菜;严格按照食品留样规定,做好每餐食品留样,留样品种全,重量不得 少于125g,标明日期餐次,专用冰箱冷藏存放48小时。 九、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虫、防鼠工作;垃圾严格实行分类处理, 做到日产日清;应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理协议,由政府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 专业公司处置,并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记录。 十、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十一、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应杜绝转包或分包行为,禁止擅自改变食堂的布局。 十二、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 安全整改工作。 十三、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应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各项制度规定,及时发现并消除 安全隐患,保持师生餐饮服务信息畅通。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由餐饮服务中心、委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分别存档。 总务处餐饮服务中心(盖章) 委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食品安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9 附件2 餐饮服务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明确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 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应时刻警惕,加强食堂消防安全管理,注重关键消防安全点、位的管控,杜绝消防事故发生。 二、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 规程,积极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学校进行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 对待,及时整改,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消防安全各项任务。 三、建立食堂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结合食堂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 位,明确防火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健全资料 台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有专 人负责维护管理。 六、按规定在相关地点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畅通。 七、严禁擅自对食堂进行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 八、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并积极协 助学校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九、委托经营服务的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堂消防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每年按照预案至少 演练一次。 十、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年消防安 全无事故。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由餐饮服务中心、委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分别存档。 总务处餐饮服务中心(盖章) 委托经营服务餐饮企业(盖章) 30 主要负责人(签字):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1 附件3 学生食堂监督考核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人: 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制度落 实 (10分) 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组织2次食品安全检查, 2、召开1次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会,3、每季度至少对照本表进行1次自查评估,4、每年向当 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1次食品安全工作。 2分 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1分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1分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培训档案 1分 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和无培训证明的关键人员(两证) 1分 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五病调离记录) 1分 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1分 是否配备有效的三防设施并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措施 1分 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分 许可管 理(5分) 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有无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2分 是否规范悬挂《监管信息公示栏》,信息是否完整有效;在显著位置悬挂有奖举报提示标 牌或告知书(一公示)。 3分 食品采 购贮存 (10分) 采购原材料时有无禁止采购的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生虫等现象, 2分 采购原材料是否符合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记录要求 2分 采购原材料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冷冻食材需使用冷藏车、定期清洁消毒车辆) 1分 原材料贮存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库存物品有无过期、违禁、变质、生虫、无合格证 等现象 2分 食材库房无脏乱,无非食品混放现象,食材库无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标识清晰、分类存 放、离地隔墙、进出有序 1分 食品添加剂采购与使用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2分 食品加 工、销售 冷藏、冷冻食品无生熟混放,无标志不正确现象 3分 存放、加工过程,动、植物性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 3分 32 (40分) 没有加工、销售腐败变质食物现象 4分 无食物清洗不净现象(检查发现一次或每月学生投诉三次) 3分 无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交叉污染现象 5分 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食品待售时长不超过2小时,否则回锅加热10分钟,中心温度70℃ 以上 4分 当日隔餐食品处理应符合规范,重新回锅加热中心温度70℃以上 3分 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没有混用、不清洁现象,器皿应分色 4分 海产品、蔬菜、动物原料清洗池应分开、标识清楚 3分 没有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调味品用器应摆放整齐,用后加盖封好 3分 凉菜严禁加工制作、售卖,食品留样符合规范要求,品种齐全、应留尽留、125g/份,专用 冰箱冷藏48小时 5分 环境卫 生 (10分) 环境卫生建立责任制 2分 餐厅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地面、墙面是否铺设瓷砖,顶面是否光洁耐腐防霉防脱落(三面) 1分 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分 下水道通畅、无污物、无异味 1分 卫生间整洁、无异味(每天清洁不少于二次) 1分 加工间设施、设备、工具容器是否符合要求(五钢:清洗水池、切配台、灶台、厨用盛器、 货架)、是否整洁(随用随清) 1分 废弃物有专用容器并及时清理,收运记录规范 1分 防蝇和灭菌设施完好、整洁,按规定使用 1分 洗手设备运转正常,餐厅卫生当日清理,每周一次大扫除,门前卫生三包 1分 设施设 备管理 (5分) 食堂定期清洁、消毒空调、冷冻(藏)设施、加工制作设备 1分 食堂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并记录,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 1分 食堂定期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并记录,确认冷藏、冷冻设施的温度计能正确 显示其内部温度 1分 定期维护维保电梯,确保无安全隐患 1分 加工制作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 1分 个人卫 食堂内部禁止吸烟、随地吐痰 1分 33 生 (10分) 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不戴饰品、不留长指甲、长发、不穿拖鞋、上洗手间、更衣、便 后须洗手等) 4分 窗口售卖人员戴口罩、手套,所有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挂工号牌,售卖前对手部 进行清洗消毒 4分 更衣室卫生保持整洁 1分 餐饮具 清 洗消毒 (10分) 餐饮具清洗、消毒由专人负责 2分 餐饮具洗净,按规定程序消毒保洁 2分 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按规定存放 2分 保洁柜保持清洁卫生,不准放其他物品 2分 每次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2分 总分 (100 分) 34 附件4 学生食堂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人 : 项目 检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伙食 质量 主 食 要 求 米饭软硬合适 米饭软扣1分、硬扣2分 稀饭干稀合适 稀饭干扣2分、稀扣2分 面制品不酸黄焦 每有一品种酸、黄、焦扣3分 面制品大小一致 每有一品种未达要求扣1分 早餐点心六种以上 每少一种扣2分 副 食 要 求 早餐酱菜四种以上 每少一种扣2分 中餐品种18种以上 每少一种扣2分 晚餐品种10种以上 每少一种扣2分 菜肴色、香、味、形 未达要求每项扣1分 刀工成形、装盘美观、无残剩观感 未达要求扣2分 原料质量(好、差) 原料差扣2分、有杂味扣4分 伙食 价格 价格稳定(副食1—5元/份/200克) (主食0.10—0.16/50克) 未达要求扣总分4分 中晚餐供应免费汤 未达要求扣总分2分 每餐供应的高中低档菜比例合适(低价菜专用 窗口供应) 不合适扣2分/次 大伙单菜价格不超过5元/份 超过限价扣4分/次 小炒价格不高于20元/份 超过限价扣2分/次 火锅价格不高于30元/份 超过限价扣2分/次 窗口 服务 上岗操作佩带工号牌、衣帽、口罩、薄膜手套, 工作人员禁止在售卖间抽烟、吃食物等 未做到一项扣1分 热饭热菜,做好保暖 未做到扣1分 开足窗口,减少排队 超过5分钟扣1分,8分钟扣2分 服务热情,文明用语 有1次做不到扣5分 35 经常听取学生意见 未做到扣1分 菜牌相符标价清楚 有菜无牌一只扣1分,标价不实扣1分 绿叶蔬菜,现炒现卖 未做到扣3分 现场指挥,排好值班 未做到扣1分 合计 总分100分 检查方式:现场查看、查阅菜谱 36 附件5 学生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点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 检查区域 强制执行,必须达标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检查内容 1、原材料质量是否合格,证照是否齐全 2、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生虫等现象,有无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库存物品有无过期、违禁、变质、生虫、无合格证等现象 4、烹饪制作是否规范合理,有无影响食品安全的现象 5、食品添加剂“五专”是否执行到位,有无使用非食品添加剂 6、售卖食品有无变质现象,有无售卖禁售食品 7、隔餐食品处理是否规范合理 检查区域 就餐大厅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就餐桌面、地面保持清洁,无油渍 2分 2、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无异味、定期消毒 2分 3、消毒柜、托盘柜保持清洁,正常运转、定期消毒 2分 4、就餐大厅保持整洁、明亮,无乱张贴现象 2分 检查区域 仓库、冰箱、冷库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冰箱、冷库卫生是否干净,内部存放物品是否符合规范 2分 2、原材料、副食品、半成品等是否分类、有序、加盖存放 3分 3、严把食品原材料的贮存关,遵循“先进先用”原则,分类有序,标识清 晰(品名、分类、存放、生产和保质期等应符合规范) 2分 4、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临近)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材料。 2分 5、仓库卫生是否合格、干燥 1分 检查区域 加工场所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原材料荤素是否分开加工 3分 2、原材料清洗是否干净卫生,摆放是否规范 3分 3、菜筐、工作台面、货架是否清洁卫生 2分 4、砧板、水池、器皿是否清洁卫生,标识清晰 2分 37 5、地面、地沟是否清洁卫生有无湿滑和积水现象 2分 6、墙面是否清洁卫生 1分 7、加工结束水、电是否及时关闭 1分 8、物品是否归位摆放整齐 1分 9、杂物、垃圾等是否及时清除 2分 检查区域 烹饪区域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加工清洗干净的原材料、半成品是否做好防护、分类有序存放 2分 2、灶台、货架、纱橱否干净卫生、无油污、无湿滑、无积水 2分 3、地面、墙面、地沟等是否干净卫生、无油污、无湿滑、无积水 2分 4、烹调用具、调料盆、炒锅、菜盘、器皿等是否清洁卫生 2分 5、烹饪结束水、电、气是否及时关闭 1分 6、区域内垃圾桶是否加盖,垃圾清除是否及时, 2分 7、与烹饪无关的物品是否及时归位 1分 检查区域 面食制作间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主副原材料存放、保鲜是否规范 2分 2、半成品、馅料存放、保鲜是否规范 2分 3、成品存放、保鲜是否规范 2分 4、场所、物品是否清洁卫生,标识齐全存放有序 2分 5、器皿、设备是否清洁卫生,标识齐全存放有序 2分 检查区域 售卖备餐间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售卖食品摆台是否规范 2分 2、售卖器皿是否清洁卫生 2分 3、售卖价格有无明显偏高,暴利现象,有无明码标价 2分 4、售卖防护措施是否规范 3分 5、服务是否规范、热情 2分 6、有无收取现金,有无学生投诉,有无免费汤 3分 7、食品留样符合规范要求,品种齐全、应留尽留、125g/份,专用冰箱冷 藏48小时,台账记录准确 3分 38 8、场地、售卖台等是否清洁卫生、无积水、无湿滑、无油污 2分 9、物品存放是否有序、规范 1分 检查区域 洗消间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餐饮具清洗、消毒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 2分 2、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餐饮具消毒应符合国家标准(《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分 3、保洁柜保持内外卫生清洁,有无其他物品 2分 4、洗净消毒沥干后餐饮具及时存放保洁柜 2分 5、洗消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机械设备清洁卫生 2分 检查区域 工作人员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工作衣帽是否穿戴整洁,工号牌是否佩戴,售卖前是否洗手消毒、佩戴 口罩和手套 2分 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规范(指甲、长发、饰品、拖鞋等) 2分 3、有无健康证,测试体温和手部检查 1分 4、私人物品是否按规定有序存放,食堂更衣室要保持清洁整齐,禁止乱堆 乱放其他杂物 2分 检查区域 台帐管理 分值 得分 备注 检查项目 1、主、辅原材料采购是否符合规范 2分 2、原材料采购台帐是否健全、填写规范 2分 3、索票索证等原始凭证是否保存完备 2分 合计 100分 39 附件6 学生食堂服务要求及处罚标准 项目 序号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处罚标准 备注 一票否决 ★ 学生食堂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情节确实严重的,强制退 出,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 责任和经济责任 ★ 学生食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属餐饮 企业责任的。 ★ 师生对饮食服务年均满意度低于80%的;或师生有效投诉 率超过1%,属餐饮企业责任的。 强制退出 ★ 餐饮企业违反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 不良影响的。 强制退出 ★ 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违法犯罪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 的。 强制退出 ★ 因擅自提高价格,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 等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强制退出 ★ 餐饮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争吵、打架,且构成刑事责任的。 情节确实严重的,强制退 出,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 责任和经济责任 ★ 两餐饮企业员工之间争吵、打架,且构成刑事责任的。 1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生食堂后场,外来人员 进入事后场必须经过审批、登记、测量体温等程序合格 后换工作服由专人引领进入。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食品采购、 储存、加 工、销售及 留样环节 2 凡采购的食品和原材料,必须在企业合格供应商目录范 围内,符合国家相关制度,禁止超范围采购,严禁采购 国家禁止的食品和原材料,采购要索证、索票,进货要 验收。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5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3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办法, 严禁在学生食堂食品原料合格供应商目录范围外采购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5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40 款。 4 各学生食堂认真做好食材验收工作,禁止使用、加工、 销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的食物(青条鱼、秋刀鱼、四 季豆等),做到食材件件有专人负责验收。 同上 5 严把食品原材料的贮存关,遵循“先进先用”原则,分 类有序,标识清晰,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临 近)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材料。(品名、分类、存放、生 产和保质期等应符合规范)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4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6 食品原材料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每天进出货结束后立 即锁好库门,防止故意投毒事件发生。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7 非工作期间,食堂的加工操作间也要上锁;食品原材料 仓库和临时中转小库房禁止存放非食品原材料 同上 8 食堂按规定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工作。 同上 9 原材料荤素应分开加工。蔬菜加工遵循原则为一摘除、 二浸泡、三初洗、四精洗、五切配。加工前要摘蒂洗净, 对可能存在打农药的绿叶蔬菜,要用清水浸泡3小时以上 (每年5月1日起-10月1日前小青菜禁用),当餐不用蔬 菜要上架摊开通风,摆放有序,荤菜原材料要及时加工 清洗沥水后存放容器置于冰箱或冷库;原材料不得直接 置于地面。 同上 10 食品生熟要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荤素分开,外购 成品单独盛装,防止交叉污染,冰箱存放符合要求。盛 器、抹布、刀具、砧墩板须分色或贴标识分开专用。 同上 11 用于加工制作食品的各类炊具用具,单独分色或标识清 楚分开使用,各类清洗池,荤素菜池,张贴标识,按标 识分开操作,不得混用。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41 款。 12 主副食成品、半成品、原料等存放必须采取防尘、防蝇、 防污染设施,货物分类上架,食堂各操作间收尾垃圾要 及时清理,倒入室外指定垃圾箱,场所卫生清洁,物品 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消毒合理。 同上 13 学生食堂肉馅、菜馅等馅料当天制作冷却后冷藏存放, 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馅料须证照合格在保质 期内使用;各类馅料从冰箱取出应一次性用完,不得反 复冷藏。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3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14 餐厅荤食或蔬菜必须清洗加工后再加工烹调,现烧现买, 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格防止食品被污染;备餐 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则须在中心温度70度时间10分 钟回锅加热。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3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15 剩饭菜处理严格遵循“素菜不隔餐,荤菜不隔夜”规定, 当餐素菜就餐结束及时倒掉,荤菜晚餐结束即刻倒掉, 隔餐荤菜应烧熟煮透,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杂,以防止食 物变质,单独售卖。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5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16 食堂加工制作售卖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 止添加非食品添加剂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同 时禁止不按标准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售卖食品 包括外购成品必须无条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 检,抽检原则上必须全部合格。 若抽检存在部分项目不 合格除将受到市场监管 部门行政处罚,学校视情 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甚 至解除合同强制退出。 17 学生食堂禁止制作、加工、销售凉拌食品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5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18 销售菜肴时必须明码标价且菜谱与食材要一致,价目表 在售卖窗口公示,醒目、清晰且统一规范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42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19 需要按照适当的比例(3:4:3)供应高中低档菜肴,低价 菜至少6个品种,且要标识。免费汤应在专窗由专人负责 供应 同上 20 在销售中,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工号牌佩戴整齐, 禁止手直接接触食品。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20 饭菜必须置于窗口内售卖台有序摆放,严禁超出窗口, 各种饮料或其他物品未经许可摆放窗台售卖。必须售卖 热饭热菜,保温措施较完善。 同上 21 食堂每餐供应结束加工、制作、售卖等各环节必须做好 收场安全防护工作,做好调味料盒、油钵、卤汁、菜肴、 半成品、餐饮具、炊用具盛装器皿防异物浸入或交叉污 染的安全防护工作。冰箱等冷藏设施存放半成品、成品、 馅料等必须加膜或覆盖。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3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22 食堂指定专人通过现场反馈、电话投诉、学校网络、政 府网站等关注学生投诉,对服务态度、食品卫生、菜肴 有不洁物、变质有异味等投诉,食堂经理应立即调查整 改,消除影响;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23 食堂禁止向学生出售白酒,禁止学生在餐厅饮白酒,学 生自带白酒由餐厅设专人保管负责,等就餐结束后让学 生带走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5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24 食堂所使用的冰箱、冷库等冷藏冷冻设施、机械设备、 加工用具等必须合理固定位置,张贴标识,用完及时归 位。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43 款。 25 遵守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规定,专人管理,冷藏柜配锁, 留样品种存放后及时锁门,留样器皿为不锈钢或食用保 鲜盒。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26 对所有出售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重量需125克以上,留 样品种存放在冷藏柜内,要求详细标示,需存放48小时。 同上 27 留样柜只限存放留样食品,禁放其他物品、药品等,定 期清洁消毒干净留样柜,确保柜内清洁卫生,无其他杂 物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餐用具卫 生要求 28 食堂所有餐饮用具,碗、筷、餐盘、盆、桶、饭箱等用 具,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清洗、消毒、保洁、备用。 同上 29 餐饮用具应每天一日三餐消毒,应有专人负责。餐饮用 具清洗消毒干净后必须通过技术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同上 30 清洗消毒后的餐饮用具,按规定存放指定地点保洁柜, 保洁柜应每日清洗消毒干净,禁止存放其他物品,以防 污染,确保安全。 同上 31 食堂所有炊用具、盛放器皿、加工机械设备等原则上实 行不锈钢化,特殊原因除外,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完毕 必须清理消毒干净,做好防尘、防污染、防蚊蝇等工作。 同上 员工卫生 要求 3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食品从业健康检查,办理健 康证,新进人员,先体检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经检查未持有效健康证 上岗,一人次对食堂扣罚 200元整,以此类推 33 各食堂员工进行测试体温和手部检查,穿戴整洁工作衣 帽、口罩、工牌上岗,勤剪指甲,禁止佩戴首饰、长发 置于帽内。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44 34 去卫生间,要更换衣帽,禁止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围 裙,做到便后洗手;更衣室指定专人卫生清洁消毒。 同上 35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食堂内禁止在非吸烟区抽烟。 私人物品按规定有序摆放 同上 36 工作时间,应保持着装整洁、进入备餐间滞留人员应戴 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同上 37 在工作时间,外出应更换工作服 同上 餐厅环境 卫生要求 38 大厅保持窗明,地净,无水渍,每天分上下午进行空气 消毒通风;餐桌椅摆放整齐划一,餐厅桌面、消毒柜、 托盘柜、楼梯过道、楼梯扶手、卫生间等每餐均有保洁 员清洁消毒,要保持清洁无灰尘残渣。 同上 39 操作间设施、设备、工具要按标识定位摆放整洁,无污 染、无异味,废弃物要放在专用容器(加盖)且有垃圾 桶、泔水桶标识,应及时清理,禁止乱堆,乱放杂物, 灭蝇灯配备合理,定时开关。 同上 40 保持操作间、备餐间、洗消间地沟、地面、墙面清洁干 净,无积水油垢,无灰尘,无蜘蛛网和掉灰。 同上 41 餐厅备餐间通往就餐大厅的门锁好禁止非食堂人员进 入;备餐间禁止乱堆,乱放杂物,设有防蝇纱窗、紫外 线消毒灯、灭蝇灯和空调等保持正常使用,定时专人开 关,使用记录准确。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4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42 室外包干区环境卫生,道路和区域保持整洁,禁止存放 垃圾,无污染,门前无积水,禁止乱堆,乱放杂物,及 时清理张贴的小广告和白色垃圾,每天坚持清扫1-2次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43 餐厅和厨房后场卫生间无积留粪便,无污垢,无异味, 下水畅通,要设专人负责卫生清扫消毒保洁 同上 44 食堂公共设施必须功能齐全整洁,公共厕所保持清洁卫同上 45 生,有专人负责保洁;文化宣传必须健康向上、美观大 方无破损,陈旧污损的广告及时清除,售卖窗口整洁明 亮。 45 食堂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鼠、防蝇、防蟑、防盗 工作,定期有专业公司做好除“四害”,并提供作业记 录。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46 食堂更衣室,要保持清洁整齐,禁止乱堆乱放其他杂物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47 职工宿舍应有专人负责,保持内外清洁,各种物品摆放 整齐,严禁带入存放各种危险品,遵守学校总务处员工 宿舍管理制度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员工服务 规范 48 食堂员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视进餐者为 亲人,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进餐者提供优质服 务 同上 49 食堂员工非工作时间禁止擅自进入食堂后场,严禁工作 时间干私事,售卖时从事售卖无关的工作(如玩手机、 谈心等)。 同上 50 员工服务态度热情,售卖时有问必答。严禁售卖时收取 现金或其他未经学校许可的交易方式。 经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51 严禁员工之间或与其他食堂员工发生吵嘴甚至殴斗。 双方各罚款1000元;如当 着许多学生面发生吵嘴 甚至殴斗,双方各罚款 46 3000元;同一项目出现第 二次,双倍罚款,以此类 推。情节严重,触及法律, 强制退出。 52 食堂除值班员不得留宿员工或外来人员,职工宿舍不得 留宿外来人员。每餐结束指定专人检查收场安全防范工 作,并如实填写记录。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生产安全 消防安全 53 合理安全使用餐厅设施设备,禁止超负荷安装使用电气 设备,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野蛮操作,防止设施设备 损坏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食堂禁止使用液化气。 经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0元/项;同 一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 罚款,以此类推 54 电梯使用设专人负责,每天运行前检查有无故障和不正 常现象,发现隐患及时书面上报;每天进行卫生清洁消 毒,做好记录;电梯操作管理钥匙、防护门钥匙不能外 借,不使用时立即将电梯及防护栏锁好 经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55 餐厅禁止对学生开展外卖送餐(包括网购订餐)服务(不 含经中心审批同意的送餐服务) 同上 56 餐厅内,禁止中午或在工作时间内饮酒喧哗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57 食堂设施、设备因损坏且无修复价值时,禁止乱堆乱放 在食堂内(含天井) 经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58 每台设备要标识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操作规程。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47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59 加强对员工的食品、生产、消防安全等教育,增强安全 意识,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考核,做好记录 备查 经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60 损坏的设备必须及时维修,并要设立警示牌 同上 61 工作期间必须穿防滑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拖鞋、 短裤、打赤膊、高跟鞋和裙子。 同上 62 建立消防责任人制度,设立安全管理员,明确具体的安 全责任人和安全责任 同上 63 层层签订食品、生产、消防、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书 同上 64 食堂必须配齐防火毯、防火盖、灭火毯、灭火沙,天然 气检测仪,防范于未然 65 安全管理员建立消防器材档案(要有数量、位置、保质 期等信息)每月定期检查,每日检查食堂收场防范工作,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同上 66 餐厅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5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67 冬季供应火锅禁止使用液体酒精,火锅端到餐桌上后, 由餐厅服务员负责点火 68 食堂、职工宿舍用电按规范布置线路,禁止电线私拉乱 接、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禁止使用大功率 电器(电水壶、电热毯、热得快、电暖气等),员工离 开宿舍必须切断电源。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5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69 食堂电气设备、线路更换或改造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同上 48 70 每天下班时,由专人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记 录,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燃气,发现隐患及时请 专业人员修复。 同上 其他 71 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放在醒目和取用方便的地点,责 任到人,定期更新 同上 72 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识醒目 同上 73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天然气,不得在库房、操作 间、就餐大厅等吸烟 同上 74 禁止改变燃气管道;随意增设燃气供气口 同上 75 食堂每天晚上留人值班,并做好每天安全记录备查 经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出现 第二次,双倍罚款,以此 类推 76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炉灶在燃烧中、油下 锅后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5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 77 油烟罩、烟道、灶台、地面、墙面每周定期清洗,去除 油污,并做好记录备查;食堂排油烟设施设备每学期聘 请专业清洗除污公司彻底清洗去除油污。 同上 78 餐桌椅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100元/项;同一 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罚 款,以此类推 79 未经批准严禁在食堂周围或校园内张贴宣传广告 80 食堂应配有微波炉或电磁炉,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保证 热饭、热菜、热汤 经查不符合要求,第一 次:扣罚200元/项;出现 第二次,双倍罚款,以此 49 类推 81 食堂应配有公平校秤台,在醒目处设置大宗物资公示柜, 必须挂有意见簿或意见箱,在售卖窗口边、进门等醒目 位置贴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同上 82 设置临时停电、停水、停气告知处,及时告知师生临时 保障供应应对措施。 同上 83 政府部门监督及学校职能部门、总务处等监督检查出来 的问题,餐饮服务中心已下发整改通知的,食堂应在规 定的时间内落实。 政府部门监督及学校和 总务处等上级监督检查 中发现的问题,对照以上 相关条款处以双被罚款; 预期未整改,对照以上相 关条目,处予四倍罚款 50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综合评分法 1.评审原则 1.1合法、合规原则。 1.2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1.3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 得分分值,依据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 100分) 2.1综合实力(53分) 2.2服务方案(47分) 3.评审内容(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内容 审查标准 资格性审 查 营业执照 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资质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投标人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 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 查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投标文件签署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 51 投标方案及报价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递 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 有效的 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交货时间、地点、质保期或付款方式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其他实质性响应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2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100分)评分因素的具体分配 类别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综合 实力 经营状况 1.提供 2016年以来服务过的或正在服务的本科高校餐饮项目,连 续服务时间不少于 3年(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10分。 2. 2016年以来经营的单个本科高校食堂,年营业额超过 900万的, 得 2分;超过 1200万的,得 4分(同一高校项目不累计加分,不同高 校项目可累计加分)。最高得 6分。(提供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和营业额报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3.投标单位连续经营同一本科高校食堂时间满5年的得 3分,每增 加 1年加1分。最高得6分(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22 保险保障 1.投标人为所经营食堂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或者《场地责任险》 的得 1分,保险赔付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得2分; 2.投标人为公司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的得 1分,保险赔付金额在 50万及以上的得 2分。 (提供保险合同影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4 派驻团队情况 1.项目经理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餐饮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证、国家公共营养师一级证书(或获得过国内依法登记注册机构颁发的 “优秀营养配餐师”)、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师 高级证书(或食品安全考核合格证)的,每项得 1分,最高 5分。 2.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或面点)师一级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的得 3分,二级得 1分,三级及以下不得分。 12 52 (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后备查) 3.企业为项目经理人提供连续 3年的社保证明,得2分;为厨师长 提供连续 3年的社保证明,得 2分。本项最高4分。 (须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网页社保截图材料;聘用人员为原安徽师 范大学学生食堂聘用员工的,注明人员姓名,视为该人员社保符合本要 求。) 企业荣誉 1. 2016年以来,企业所经营的食堂被所在地市级食药监部门评定 为 A级或“低风险”评级的,每个食堂得 1分,最高得5分。(以所在 地市级食药监部门文件、证书或证明的盖章材料为准) 2. 2016年以来,企业获得过省级烹饪或高校后勤行业协会表彰的, 得 1分;获得省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质量安全示范食堂”等相 关称号的,得 2分;获得过国家级烹饪或高校后勤行业协会表彰的,得 3分。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后备查) 10 体系认证 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企业获得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企业获得 OHSAS18001(或 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企业获得 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企业获得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相关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作为依据,可同时提供网上查询辅助 佐证。 5 服务 方案 对本项目餐饮 服务与管理的 整体设想及策 划 根据提供的内容是否完整、计划是否合理、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进行综合 评价,优得 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卫生管理方案、 食品质量控制 方案 根据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控制措施和承诺等是否有力、是否已具有信息 化服务手段或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服务质量控制 方案 根据方案是否有针对性、细化的内容、标准以及拟采取措施的信息化程 度和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得 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53 原材料采购管 理方案 根据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有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优得3分;较好得 2分;一般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安全生产管理、 投诉处理方案 根据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已具有信息化服务措施等进 行综合评价。优得3分;较好得 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 重大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等) 应急处理预案 等 具有针对高校的突发重大事件的餐饮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全面、操 作性强的得 1分,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的不得分; 在重大突发事件(疫情防控等)的餐饮工作中取得公认的成绩,受到政 府机构表彰的,得 1分(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 对食堂的软硬 件升级改造 1.对所提供的拟升级改造内容,从设计理念和思路、设计内容的宽 度和深度、实施效果图、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设计思路与设计结果的符 合度等方面进行评价,优得 7-10分;较好得 4-6分;一般得 1-3分; 不提供不得分。 2.对改造投入预算的评分(20分) 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位值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 10 分,每高于基准价 10%的加 1分,加满 10分为止;每低于基准价 10% 减 1分,最低为 0分。)(偏离率不满 10%整数倍的按内插法计算)报 价得分=10+[(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10%*1(小数点后保 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0 注: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审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 4.评审结果 4.1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首选中标侯选人,依次类推第二、第三中标侯选人。 4.2评标委员会(安排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单位候选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 经查询若被列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1条失信名单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 资格,并按 4.1条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查询情况记入评 审报告,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 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例外情况 5.1当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序: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 顺序。 54 5.2当评标委员会认为各投标报价均较高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 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6.其他 6.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中标人资格条件(如 有),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人业绩,评标被否决 单位及原因,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招标文件随之一起公告。 55 芜湖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册 通用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7月 5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资金来源 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文件内容 2.1招标文件共九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专用部分) 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三 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第 五 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第二册(通用部分) 第 一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二 章 采购合同 第 三 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承担可能导致其 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与受委托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 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相应服务提供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项目应具备的专门资 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本协议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57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在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且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以书面形式发出,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投标人投标书内。 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4.2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 日期。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下列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格式附后) (4)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格式附后) (5)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格式附后) (6)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附后) (7)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如有,格式附后) (8)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如有,格式附后) (9)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如有,格式附后) (10)澄清函(如有,格式附后) (1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后,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开具) (12)有关回执(如有,格式附后) (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2 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2)综合说明(包括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说明、合理化建议等) 5.3投标人投报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提供完整详细的服务要求偏离表; (3)服务承诺,食堂改造方案及概算等。 5.4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附后):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5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投标协议。 58 5.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5.7 涉及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 6.投标函 6.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 7.投标报价 7.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所投服务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和总价 并签章。 7.2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3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 7.4投标人应按固定价格报价,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 7.5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6投标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总价。 8.投标有效期 8.1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8.2如需延长投标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9.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9.2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3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投标文件: 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 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星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 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无效投标 1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有偏离的; 12.3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要求的。 12.4投标报价使用降价函、优惠价的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报价超过招标文59 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2.5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无效; 12.6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材料扫描件。如法 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等; 12.7若联合投标,未附联合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8投标人无投标服务内容,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12.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 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 为无效投标; 12.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12.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12.12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偏离表未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视同提供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 标处理。 12.1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缴纳时间和缴纳方式及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 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 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13.4.1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13.4.2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或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13.5.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标书)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 入账户。 13.5.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结果公告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 入账户。 13.5.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13.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交规定数额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 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全部退还或扣罚全部 或部分合同履约金。 14.开标 60 14.1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 14.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项目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14.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 14.4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主持人应宣布招标 不成功。 14.5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 15.评标 15.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 15.2评标原则: 15.2.1对所有有效标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5.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5.3评标程序: 15.3.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 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 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 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5.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3投标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 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5.3.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 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 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 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5.3.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 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5.3.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 综合比较和评价。 15.3.7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5.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61 15.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5.4.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5投标人未在质疑期内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16.定标 16.1招标人审定评标意见,决定招标结果; 16.2中标或不中标不作解释; 16.3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单位一定中标。 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17.1定标后,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并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17.2 合同价款为中标价。 17.3中标人应在被宣布中标之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买方办理服务 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 17.4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除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 17.5中标人不按时与买方签订项目服务合同,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6中标人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并经项目买方验收合格后,将如数退还履约保证 金;否则买方有权根据损失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项目价款中扣除。 18.质疑与投诉 18.1质疑 1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1.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1.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8.1.3.3被质疑人名称; 18.1.3.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8.1.3.5事实依据; 18.1.3.6必要的法律依据; 18.1.3.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 公章。 18.1.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62 18.1.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18.1.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18.1.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18.1.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18.1.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8.1.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8.1.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 7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1.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8.1.6.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18.1.6.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18.1.6.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8.1.6.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18.1.6.5质疑答复人名称; 18.1.6.6答复质疑的日期。 18.1.7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即 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19.验收 19.1采购人验收时,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 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18.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 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2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 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 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 标文件中载明。 20.3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1.附则 21.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 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1.2本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63 第二章 采购合同 64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合同书 甲方:安徽师范大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 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通过竞标,乙方获甲方所属校区食堂餐厅委托经营 权,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委托总务处负责本合同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具体事宜。 第三条 乙方指派食堂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乙方不得将经营权和设备转包、出借 给第三方,不得经营合同外的业务,不得擅自停业。 第四条 乙方要树立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委托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充 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公益性、服务性的特有属性,确保饮食服务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切 实履行服务承诺,满足师生餐饮需求,为学校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同标的及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委托经营场所为甲方所属校区学生食堂餐厅。 第六条 甲方所属设备设施见双方移交明细清单(另附),乙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需 提供明细清单,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所在餐厅。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合同期满,与甲方及其他 业务单位或个人债权、债务等费用结清后,并自乙方撤离之日起 日内,履约保证金返 还到乙方投标账户 (不计利息),但发生以下情况将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因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要求而造成甲方或甲方人员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赔偿。 (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约,则合同履约保证金据实扣减或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将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转包或外包、转让,甲方立即终止 65 合同,并没收 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及相关约定 第八条 委托期限:委托经营权期限 5年(3+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第一签合同协议,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签剩余 2年合同协议。 第九条 委托经营学生食堂服务要求: 1、餐饮服务时间:早餐 6:30-9:00、中餐10:30-13:00、晚餐16:30-19:00、夜餐19: 00-22:30。 2、饭菜质量:毛利率、饭菜价格、质量标准制定必须依据《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 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中高学后伙〔2012〕2号),调整需经学校书面批准,委托经营 食堂不得自行调整。 3、花色品种。每日早餐主食品种 20个以上,副食 5个以上;中餐主食 3个以上,副食 30个以上;晚餐主食10种以上,副食 20个以上。 4、价格控制。高、中、低档各类菜肴比例为 3:4:3,低价菜肴不断供。高档菜指单 份售价为 4元及以上的菜肴;中档菜指单份售价为 4元(不含 4元)---2元(含 2元)的 菜肴,其中早、晚 3元以内(不含 3元)的菜肴每餐不得少于 5个品种;低档菜指单份售价 为 2元及以下的菜肴,1元以下菜肴每餐不得少于 3个品种;白稀饭价格不高于 0.5元/份, 馒头价格不高于0.5元/个,素包子价格不高于 1元/个,荤馅包子不高于 1.5元,卤鸡蛋价 格不高于 1元/个。基本大伙套餐一荤一素不得高于 7元每份,两荤一素不得高于 8元每份, 米饭免费,免费汤要保证质量,不断供。 5、重量要求。单份菜的重量要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要求无汤无汁200克/份,带汁220 克/份,带汤250克/份,在食堂就餐区,应设置公平台,置放公平秤。同时要求主食、中、 低价菜和免费汤保证质量不断供。 第十条 清真餐饮服务的委托经营学生食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充分认识做好清真餐饮重要性,给予清真窗口相应优惠政策,促进清真餐饮服务满 意率提升。 2、清真餐饮厨师必须持有维吾尔族或回族身份证的人员。 66 3、供应品种必须有拉面、削面、盖浇饭、套餐等品种,价格质量应与其他窗口基本一 致,并对少数民族学生就餐给予适当的优惠。 第十一条 甲方免收乙方租赁费。乙方根据楼层分别按照月营业额 %支付给甲方, 用作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奖励、食品原材料采购过程监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员工培训、大 型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等。 第十二条 乙方水电气按实际使用装表计量收费,收费标准为芜湖市居民生活用水用电 用气价格标准,水费为 元/吨;电费按 元/度;燃气费按 元/立方米。如 遇当地政府调整以上价格标准,甲方做相应调整。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乙方直接向学校和 燃气公司交纳,逾期不交每天需交纳 5%的滞纳金。 第十三条 消费交易方式 甲方提供校园一卡通消费结算系统,乙方销售食品采用校园一卡通刷卡进行交易,委托 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收取现金,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给予警告、罚款等 处罚,首次发现扣减乙方违约金 3000元,第二次发现扣减乙方违约金 8000元,第三次发现 扣减乙方违约金 10000元,依次类推每发现收取现金一次在第三次基础上增加 2000元,在 当月营业款中扣除,坚决杜绝收取消费者现金情况,若仍然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 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结算规定 1、甲方按时办理结算业务,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及时汇总乙方当月营业额,在扣除乙 方应承担的水电、罚没款等相关费用后,于下月办理结算支付。 2、若当月营业额不够扣除,乙方应当及时补足差额。 3、甲方按照学校信息中心规定每月代收校园一卡通维护费元/台,服务费营业额的元/ 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代表学校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将乙方的经营活动纳入学校统一的 管理范围,指导和监督乙方开展饮食服务和经营管理,协调学校各方面关系,为乙方提供良 好的经营服务环境。 67 第十六条 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相关规定,审查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 及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考核和处罚,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委托经营 行为、发生重大事故、其它严重失职行为及违约行为有权制止,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并进 行处罚,直至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保障乙方委托经营学生食堂的水、电、燃气正常供应,学校如需检修设 备等停水、电、燃气应提前 24小时通知乙方(市政府停供和临时性非人为因素除外),否 则,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非营利部分的损失。委托经营过程按规定限额使用电能源,不准超 额使用电炊具,不准使用液化气罐。 第十八条 甲方检查、监督学校资产不受损害,确保甲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甲方发 现存在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乙方若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视情 节给予罚款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食堂房屋自然损坏部分进行修缮。如因乙方使用造成 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修缮、改造费用。 第二十条 甲方对乙方日常考核,乙方餐饮服务管理优秀,师生满意度高于目标考核要 求,甲方可以优先考虑乙方第一签合同协议期满后的续签剩余 2年合同协议工作;乙方上一 学年度学生满意食堂测评分值(即月度考评均值和年终考核综合值)平均低于 80分(不含 80分)的委托经营食堂所属餐厅将给予警告并罚款 50000元;上一学年度学生满意食堂测 评分值(即月度考评均值和年终考核综合值)低于 60分(不含60分)的委托经营食堂将解 除合作协议,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委托经营食堂招标。乙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 解决问题,对不积极响应和及时整改的,日常工作不到位,考核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的,将 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含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间校内重大活动餐饮保障,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餐券由甲方统一 印制、发放,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校内划拨,严禁乙方自制餐劵、收取现金,违者甲方有权 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甲方针对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的 食品、卫生、消防、生产等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及处罚。 68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权要求委托经营学生食堂的原材料、干货、调味料等主辅材必须符 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采购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库,并报经甲方 审核批准,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和学校“面向采购”相关规定,无条件完成甲 方下达的扶贫采购任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委托经营的采购储存、加工制作、质量价格、售卖服务、 安全卫生等餐饮操作规范,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食品安全各项台账记 录是否建立健全,考核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的兑现情况,并建立日常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协调校园内外关系,为乙方创造安全、稳定的委托经营环境,维护 乙方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 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 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订的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及服务承诺应在用 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因师生餐饮服务需要,乙方可在报请甲方同意后,自行添置与餐饮服务相 关的设备和用具以及兑现投标承诺食堂装修改造和油烟排放升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 方自行承担,并提供国家正规发票给甲方审查投标资金是否到位,如没有完全兑现投标承诺, 甲方有权从营业额中扣除。乙方保证合同期满不可移动的固定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的无偿交给 甲方。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费、检测费等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十条 乙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聘用员工,兑现投标承诺中聘用原甲方的员工数, 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报甲方备案,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因用工问题发生纠纷与甲方无 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增加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乙方必须按要求办好相关 证照,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必须在开业前提供上岗人员的健康证、暂住证、身份证和 69 计划生育证明(上岗人员的年龄必须符合学校的用工要求),其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体检持 有《健康证》上岗;乙方要加强自聘人员的管理,对自聘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第三十一条 乙方按照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需要配齐从业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制订从业 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中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 价;从业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第三十二条 乙方采购、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甲方采购有关规定与要求,原材 料采购必须实行在乙方合格供应商目录内集中统一采购的原则,不得私自从市场购买使用; 品牌专供原材料或特殊原材料必须证照完备后报甲方审批同意并备档后才能采购使用;禁止 采购使用成品猪油。乙方采购食品原材料,要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帐;销售食品要符合 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 第三十四条 乙方保证所使用房屋和设备设施等标的物完好,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 保养,在联合经营期间发生学校的设施设备和机械发生故障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维修或更 换。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确保学生食堂伙食正常供应,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不得牟取暴利,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岗,不得通过减少员 工降低服务质量来牟取利益,不准饮酒,禁止吵嘴打架,否则造成后果(如酒后闹事),由 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处罚和治安处罚)。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甲方安排,做好 餐饮的服务保障。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得随便动用学生食堂其他物品,使用校园卡时不得损害就餐者的利 益,杜绝不良操作(包括多打卡、打别人丢失的卡,以及就餐者拾到别人的卡消费),否则 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七条 乙方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每天保质保量供应免费汤,早餐与夜餐供应的窗 口应至少保证占全部窗口的一半以上正常服务,其他餐次窗口应全部正常供应,如违反,甲 方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包括罚款,直至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情形 70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须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及 违约造成的相应损失,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没收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甲方有 权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不负责赔偿责任。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 整改不力的; 2、经营期间,出现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食品价格波动、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等而引起的就餐人员罢餐、静坐、聚众 闹事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4、乙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累计处罚达二次以上(含二次)。 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食品、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 为;。 6、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更换食堂项目经理的,甲方责令整改乙方未整改。 7、合同授予之后,招标人重新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等相关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的。 8、超负荷使用电力拒不整改,私拉乱接电力、天然气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 9、乙方员工在工作场所因违法,被公安部门拘留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造成严重不 良影响的。 10、擅自减少或新增委托经营品种的。 11、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12、在经营过程中有转租、分包、转让经营行为的。 13、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 14、不服从甲方日常管理,甚至发生打架斗殴且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 15、按照国家、地区和学校规定与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 油烟蒸汽排放、污水及其它垃圾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与标准,经整改仍然未达标。 16、其它违规、违约行为,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九条 甲方有以下情形,乙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1、无故停水、停电、停气,给乙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因市政工程检修和校园工程 检修等事前告知除外)。 71 2、无故拖延、未按时办理营业额结算支付,逾期 30日的。 第四十条 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学校规定,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完全无法履行 的,可以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变更合同的 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 2、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及时清点移交资产,乙方使用的甲方设施设备必须保持完好 状态;设施设备等损失,由乙方维修和赔偿。乙方经营期间自行添置可移动的设备、器具归 乙方所有;乙方因满足其经营,对学生食堂进行装修、装饰、排放系统、明厨亮灶等设施应 无条件完整移交甲方(双方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双方结算帐目。 3、乙方自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 10天内无条件撤出委托经营场所,若逾期 20日内仍有财物存放经营场所,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置。 七、违约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消费交易方式,自行实施现金直接交易或收取现金(支付宝、微 信、手机转账)未纳入甲方财务管理的,甲方一经发现,第一次处以 3000元罚款;第二次 处以8000元罚款;第三次10000元,依次类推每发现收取现金一次在第三次基础上增加2000 元,直接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 条、第四十条款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政府监管部门处罚外,甲方直接从其营 业款中扣减 3000元~10000元罚款。违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甲方无故停水、停电、停气(汽),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视情况向乙方予以赔偿。 第四十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标的物,造成标的物灭失或损坏的,按标 的物原值赔偿或修复。 第四十五条 违约处罚金,自责任确定起 10日内扣除或支付。也可在双方当月结算时一 并清算。 第四十六条 乙方不履行合同和投标承诺,甲方将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给予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72 第四十七条 甲方违反结算约定,不按时结算营业款和办理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应 付金额的 3?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附则 第四十八条 甲方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监督评价办法》对学校学生食堂实施日 常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 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第五十条 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直至 扣完为止。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 本委托经营服务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评分点索引(须附在投标文件目录后) 类别 评分因素 对应页码 综合实力 经营状况 保险保障 派驻团队情况 企业荣誉 体系认证 对本项目餐饮服务与管理的整体设想及 策划 卫生管理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投诉处理方案 重大突发事件(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理预 案等 服务方案 对食堂的软硬件升级改造 74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招标代理机构:********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 后,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服务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五年(3+2)服务期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 3.我方拟派项目经理 。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56个日历天的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 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 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7.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条规定,我方承诺,与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 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8.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人民币共计*****元的投标保证金。我们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有 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 9.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为保留条款)。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75 投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所投包段 投标人(盖投标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 升级改造预算 服务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76 二、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承诺函 1.“面向采购”工作承诺函 2.“升级改造要求”承诺函 3.“员工聘用要求”承诺函 4.“厨师长具体要求”承诺函 5.“管理员具体要求”承诺函承 6.“保险保障要求”承诺函 77 三、拟任本项目经理情况一览表 拟任本项目经理情况一览表 姓名 年龄 职称及等级 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经历(简历) 备注 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8 四、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 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 工种 要求(条件) 人数 备注 **********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9 五、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 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类型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设备产权性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0 六、业绩表 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委托人 合同时间 合同委托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81 七、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服务响 应 差异说明 备注:相关证明材 料在投标文件中的 具体位置(页码) 1 2 3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82 八、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如有) (一)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不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同意中标公告中 公示以下内容并承诺: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部分服务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的服务,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数 量 单价 小计 折扣率 扣除价格 服务 提供 商 备注 1 须提供 《中小 企业声 明函》 2 3 ?? 合计 / / / / / 备注: 1、表中所列服务项目应为投标供应商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 服务;所投服务项目提供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须随本声明函同时提供,否则 该服务项目不予认可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该部分价格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折 扣政策。 2、如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 商提供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项目名称及服务提供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3、中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 微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 83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 示例:某中小企业投标总价为 600元,其中投标服务项目 A、B、C分别为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则上表填写如下: 序号 服务项目 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 折扣率 扣除价格 服务提供商 备注 1 A 1 50 50 3% 1.5 某中型企业 《中小企 业声明 函》后附 2 B 2 60 120 6% 7.2 某小型企业 3 C 2 50 100 8% 8 合计 / / 270 / 16.7 / / 投标供应商投标总价为 600元,评审价格为 600-16.7=583.3元。 84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全称 ) 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 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或专利 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85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非监狱企业投标,不需提供) 备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声明单位公章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表 2 监狱企业服务项目投标明细表(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服务项目 名称 数量/单 位 单价 合价 价格扣 除比例 扣除价 格 服务提供商(填写服务 提供商名称) 备注 1 2 3 ··· 合计 / / / / / 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部分服务项目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 备注:1、表中所列服务应为投标供应商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本单位提供的服务;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且所投服务项目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则对该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86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全称 ) 的 (项 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 提供本单位提供的以下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名称(盖章): 日 期: 附表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项目投标明细表(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服务项目 名称 数量/单 位 单价 合价 价格扣 除比例 扣除价 格 服务提供商(填写服务 提供商名称) 备注 1 2 3 ··· 合计 / / / / / 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部分服务项目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 备注:1、表中所列服务项目应为投标供应商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本单位提供的服务;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7 3、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服务项目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则对该服务项目的价 格给予 8%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88 九、澄清函(格式) 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需澄清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说明 并签字 投标人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日期: 评标委员会意见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 89 十、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或采购人) 鉴于:贵单位招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提交银行 保函作为履约担保。为此,我行同意出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为被保证人、以中 标人与贵单位签约为生效条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如下: 一、在中标人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中标人中标签约后违反合同约定” 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在中标人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因中标人行为导致合同无效、解 除、终止”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三、对以上两项索赔,贵单位无需再附加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者证明。我行在收到贵单位的索赔要 求后____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索赔款项,并放弃对贵单位索赔的任何抗辩。 四、中标人与我行或者与贵单位就中标合同签署的任何协议,或者发生任何争议,均不影响本保函 的效力。 五、对本保函项下的一次或者数次违约索赔,我行累计总赔偿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万 元。 六、贵单位在我行未全部履行本保函时,有权向贵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届时我行不享有任何抗辩权。 七、本保函在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失效: 1、我行已经累计支付了达到总赔偿金额的索赔款项; 2、签署验收证书后6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 3、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解除或终止后 12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 保函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 月 日 注:1、本项应在投标单位中标后开具;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无需提交此函。 2、并非所有项目均涉及此函,仅供特定项目参考。如果招标文件允许中标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 则银行保函格式必须采用此格式。 90 十一、有关回执(格式) 答疑(或补疑)回复签收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上网获知(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 补遗书)。 特回函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对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申明意见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理解,该项目由于时间因素,无法保证自发标日至投标截止日有20天的时间,对此,我单位 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全套投标资料。 特回函申明同意。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项应在招标过程中有涉及时须填写。 2、并非所有货物类采购项目均涉及回执项,仅供有需要项目参考。 91 十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名 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 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92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投标人全称 (盖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93 十三、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分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包: ①广东味品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江南仁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②重庆韵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提供食堂管理经历证明和身份证,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2包: ①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②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P16页第五款:项目经理具体要求。 3包: ①广东味品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巨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江南仁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人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荷特宝配餐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②重庆韵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武汉华大餐饮有限公司、苏州名洋快餐有限公司、上海好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P16页第五款:项目经理具体要求。 4包: ①南京巨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荷特宝配餐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②重庆韵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苏州名洋快餐有限公司、河北大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创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P16页第五款:项目经理具体要求。 5包: ①南京巨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②苏州名洋快餐有限公司、河北大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创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P16页第五款:项目经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