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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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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线下]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新校园两个食堂招标项目(第二包)(招标编号:久和-YC2020-020-002)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宜春市本级][线下]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新校园两个食堂招标项目(第二包)(招标编号:久和-YC2020-020-002)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2020-09-04]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新校园两个食堂招标项目(第二包)(招标编号:久和-YC2020-020-002)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新校园两个食堂招标项目(第二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邮箱:15279566111@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久和-YC2020-020-002

项目名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新校园两个食堂招标项目(第二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0B000370008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新校园两个食堂招标项目(第二包)1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磋商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清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时间(最早不超过报名时间前7日为有效),以及提供磋商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至 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邮箱:15279566111@163.com)

方式:报名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9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0年09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必须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原件备查); ②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原件备查); ③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原件备查); ④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⑤须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清晰截图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时间最早不超过报名时间前7日为有效),以及提供磋商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⑦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原件备查)。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验后退回。 2.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3.磋商保证金:500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20年9月16日下午5: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且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账户名: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07 3290 1471 开户行:中国银行宜春市宜阳支行 4.拟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5279566111@163.com(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5.投标人须知: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文件。 (2)报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均视同无效。 (4)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下载宜码通、《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①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重点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的; ⑤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 6.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7.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联系方式:1397952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1601室

联系方式:0795-327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江波

电话:18907954280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和基本参数要求(第二包).rar

采购需求和基本参数要求

一、基本情况

1、食堂分布: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园食堂共两栋各3层(如表)

名称

2号食堂

1号食堂

楼层

1

2

3

3楼

2

1楼

建筑面积(㎡)

3206

3114

2564

2564

/

/

备注

第一包

第二包

已入驻

其中1号食堂202010月投入使用,2号食堂预期2021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2、拟招标2家餐企营业,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下发正式开业通知书,中标餐企和校方开始承担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包:2号食堂的第12层;

第二包:1号食堂和2号食堂的第3层。

二、基本参数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和分包,特色档口要统一纳入中标餐企旗下内部管理;投标餐企用总公司业绩的,必须派驻总公司人员,如用子公司人员的,必须用子公司业绩材料投标,以工资、社保流水为证。

2、关于项目第一包的食堂内部装修和硬件设施升级改造由中标餐企承担,费用不低于300/㎡标准(需经校内事中事后审计),关于项目第二包的费用不低于600/㎡标准(需经校内事中事后审计);食堂必须按江西省高校食堂标准化学生食堂验收标准设计,执行6T管理体系,经总务处批准方可施工。

3、项目第一包合同年限最高8年,实行5+X托管年限X3。即实行5年的基础承包期,期满根据历年综合考评结果确定是否延期,考评平均分70分以下终止合同;考评70分以上的,可以继续经营,合同一年一签。

4、项目第二包合同年限最高10年。因第二包所在3楼层高较高(每层高5.4m),允许中标方自行在公共区域设计建造扶梯,学校审批并配合进行报建。如中标方自费安装了电梯,且其设施装修标准高,为与学校其他餐企公平竞争,则合同基本承包期可延长2年,即7+X。考评方法同上。

5、功能设置平衡:项目第一包(12层)的中标餐企基本伙和特色档口的比例为7:3,即特色档口不得超过30%;因两个第三层位置劣势,也为加强学生用餐多样性,其基本伙和特色档口的比例不设限制

所有食堂的各类档口,尤其是第一包(12层)基本伙食档口要科学布局,提倡合理多样化方式售餐,不得造成师生用餐秩序较长时间拥堵。

6、倡导中标餐企在零租赁模式下开展公益活动,如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扶助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爱心基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食品安全、学生活动等。

7、为通过市场竞争控制价格让利学生,已在宜春新校区经营的餐企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第一包和第二包不能为同一家餐饮公司中标,评标时先评第一包,参与第一包投标的餐饮公司中标后,自动退出第二包的投标,即不能继续参与第二包的评标

8、中标餐企履约保证金为每层50万元,两层为100万元。

9、中标餐企必须服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指导意见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管理各项制度。中标餐企需根据《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投标时提供伙食结构、份量、成本核算内容在内的可行性实施方案,中标后由校方优化、监督实施。师生用餐价格低于当地社会同类正规餐饮的15%-20%。中标餐企不得从事售卖凉菜、生食、烧烤等影响食品安全或环境的业务(具体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10.、学校对照周边高校餐饮情况,统一监管食堂食品质量和价格,禁止恶性竞争。餐饮公司设立特价餐,保证贫困生餐饮。

11、学校和入驻餐企共同成立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参照周边高校,对粮油肉等主食材进行优选采购。

12、所有餐企及其档口不得使用现金售卖,通过一卡通等电子支付方式,交至学校指定银行账户,次月及时转移支付返还。

13、费用投入:食堂环境建设及设备改造建设等费用投入不少600元每平方(按建筑面积计算),由餐饮企业自行全部承担,合同经营期满,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学校,归学校所有。承诺接受本费用投入为有效报价,不接受该费用投入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