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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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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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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CS2008555-T94(招标文件编号:JSCS2008555-T94)

二、项目名称: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秋林阁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枣阳路46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4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秋林阁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 餐厅经营 详见磋商文件 三年 满足师生需求和确保食品安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里婵、冯文瑰、刘伟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磋商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大学

地址:上海市延长路149号

联系方式:钱老师 021-56331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瞿溪路350号1楼

联系方式:屠佳名 53087656*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屠佳名

电 话: 021-53087656*115

- 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JSCS2008555-T94 采 购 方: 上海大学 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响应方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现对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 项目编号:JSCS2008555-T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屠佳名 项目联系电话:021-53087656*1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钱老师 021-56331740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延长路 149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屠佳名 53087656*115 代理机构地址: 瞿溪路 350 号 1 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餐厅服务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服务期限:3 年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具有有效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3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 元(人民币) 磋商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09:30 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 09:00 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瞿溪路 350 号 1 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授权代表携带有效报名资料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09:30 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 350 号 1 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09:30 时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 350 号 1 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四、其它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 有效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报名后退回。(另:报名需填写纳税人 登记号、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屠佳名 项目联系电话:021-53087656*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4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规 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5 第二部分 响应方须知 响应方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JSCS2008555-T94 2. 保证金金额(必须由投标单位出具):5000元整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投标截止时前到账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564018150027780 查询电话:021-53087656-102 联系人财务:翁老师 3. 有效期:90天 4. 响应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另须提交PDF盖章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形式存储) 5. 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6.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 09:30 时 7. 磋商日期:2020年9月4日 时 间: 09:30 时 地 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8. 供应商必须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招标方对响应方以上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和证据留存,列入以上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 邮箱:zhaobiao@mail.jiansheng.com 传真:021-53072161 10. 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之前传真至代理方(传真:53072161),供应商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精神,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6 12. 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1、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招标方对响应方以上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和证据留存,列入以上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7 响应方须知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相关货物或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组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单位(或代理机构)。 2.2 “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组织本次采购的预算单位。 2.3 “响应方”系指向组织方提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或卖方)。 2.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3. 合格的响应方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3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 具有有效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合格的服务 4. 1 响应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 2 响应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釆购 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 磋商费用 5.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B 磋商文件说明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磋商公告 (2) 响应方须知项目需求 (3) 项目需求 (4) 合同条款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8 (5)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相关服务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 响应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响应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规定时间前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组织方。 组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 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 7.2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 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响应方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组织方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和评判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7.3 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方有约束力。 7.4 招标方若有召开答疑会的,所有响应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或者招标方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响应方 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踏勘现场(若有) 8.1 招标方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响应方应按《响应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 场活动。响应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方不组织踏勘 现场的,响应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8.2 响应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8. 3 招标方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响应方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方不对响应方据此作 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8.1 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 10.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9 10.1 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方和组织方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10.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 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响应文件声明、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实施方案、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情况、服务 承诺、业绩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2) 磋商资格证明文件。 (3) 响应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响应方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12.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1 响应方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资料。 13. 磋商报价 13.1 只允许响应方有一个报价,组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2 报价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项目需求中特别要求的相关服务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3.3响应方按上述 13.2 款要求填写报价供组织方评判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4. 报价货币 14.1 磋商书、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5. 响应方资格证明文件 15.1 响应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响应方应提交能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能使招标方和采购代理机 构满意,并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或服务能力; 15.3 响应方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并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 求。证明文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15.4 响应方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果招标方在项目需求中给出服务要求的标准或者参照 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响应方在其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代替的标 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种代替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项目需求中的相关要求,并能使招标方确认并满 意。 16. 保证金 16.1 响应方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响应方须知“前附表”第 2 项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 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响应方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0 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响应方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响应方须知”第 16.7 款的规定没收其磋 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由响应方出具。 16.2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 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形式提供,必须 在开标/投标截止时前到账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16.3 响应截止时,对没有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4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6.5 成交方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按“响应方须知”第 29 款规定与招标方签订 了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 在退还磋商保证金时,响应方须同时返回原收款单位开具的原始收据。 16.7 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响应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响应方按“响应方须知”第 29 款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响应方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方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 他人; (5)响应方有“响应方须知”第 30 款规定的腐败、欺诈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 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行为的。 17. 磋商有效期 17.1“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方可征得响应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 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方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响应方少于 3 个的,招标方应重新招标。 17.3 若响应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8.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响应方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成册,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另须提交 PDF 盖章版响应文件一 份(U 盘形式存储) 18.2响应文件由响应方或经正式授权并对响应方有约束力的代表用不退色墨水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时 ,须在响应文件中加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规定。 18.3除响应方对错漏之处作必要修改或补充,响应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抹和增删。如确有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1 错漏之处确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响应方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D 磋商文件的递交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方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标明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 及正本和副本。响应方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请在封面首 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装入标书袋内,并加盖公司公章,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之前(指磋商公告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未满足前述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 ,将被取消报价资格,并原样退回。 19.2 响应文件若有差错时,将按下列程序、原则进行修正: 1、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买方将按上述原则调整响应文件的金额。如果响应方不接受根据上述修改方法而调整报价,买方将 否决其报价。 19.3如磋商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响应方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 19.1-19.2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 磋商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组织方。 19.4 如果磋商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响应方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 内层信封的封装于标记同 19.1-19.2 规定。 (2) 外层信封装入 19.1 及 19.2 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方名称、地址 。同时应写明响应方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19.5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组织方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2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组织方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截止 时间之前送至组织方。 20.2出现第 7.2 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日期时,则按组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1.1 组织方将拒绝在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 2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响应方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组织方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2 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响应方代表签字。 22.2 响应方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 递送,并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撤销磋商”字样。 22.3磋商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22.4响应方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组织方将按16.7款的规 定没收其保证金。 E 评 判 23.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3.1 截文后,组织方将组织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 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响应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磋商将被 废除。 23.2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组织方将依据响应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方的财务、 服务的能力。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将被拒绝。 23.3 组织方将确定每一方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 文件是指响应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 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响应方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 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23.4 组织方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3.5 组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 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3.6 组织方将允许修改磋商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3.7 磋商小组确认,以下情况作为无效报价: (1) 磋商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有效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 (2) 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证明为虚假材料的; (3) 同一响应方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 报价货物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 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 (6)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7) 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 响应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标准、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 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10) 报价出现重大偏差、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并经磋商小组确认的; (11) 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3 (12) 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加注星号(“★”)的要求的(如有); (13)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条款; (14) 提供的质量或完成时间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4. 磋商文件的澄清 24.1 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组织方有权向响应方质疑,请响应方澄清其磋 商内容。响应方有责任按照组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4.2 重要澄清的答复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 最后报价 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 综合评分与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26.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并在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交 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2 对所有响应方的综合评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 响应方若为中小企业的,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号执行。响应方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26.4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 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6.5 具体评审方法和细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分过程如下:磋商小组由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中的成 员组成,并于评标前随机抽取产生。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响应方的有效响 应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评分(累计得分总分为100分),最终结果取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磋 商小组依据各项评分结果汇总后,对各响应方的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原则上把合同授 予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具体 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估要素 主要评估内容 得分 1 价格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计算其价格分) 10 分 2 内部管理 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 1-5 分 27 分 建立 ISO9001、HACCP、“六 T”示范或达标食堂等证书,每建 立一个得 3 分。 0-9 分 推行全成本核算,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现微利的要求。 2-5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4 F 授予合同 27. 合同授予的准则 27.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 合评价标准的响应方。 27.2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 成交通知 28.1 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 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29.2 磋商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0.腐败和欺诈 30.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索取、给予或接受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采购人员在招标、采购 或合同实施过程中行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而谎报事实, 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员工的签约率 100%。 0-5 分 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1-3 分 3 安全卫生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2-5 分 16 分 实行集中采购,进货渠道正规,符合安全标准,有相关资质。 2-6 分 配备有安全员,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每天检查食堂电、气、消 防等设备设施安全。 2-5 分 4 伙食质量 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 荤素搭配的要求。 5-12 分 32 分 菜肴品种丰富,货真价实,质价相符,符合微利要求。 5-12 分 人员配备合理,符合要求。 2-8 分 5 综合实力 提供 2017-2020 投标单位具有相关食堂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个 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得 1 分,满分为 6 分。未提供招标文件要 求的相关业绩,则本项得 0 分。 0-6 分 9 分 企业正常运作情况:根据响应方综合服务能力、信誉、诚信度、 其他相关奖项等综合评分,满分 3 分。 0-3 分 6 服务质量 服务满意率达标情况(与续签合同有关)能达到 75%得 1 分,能 达到 80%得 2 分,能达到 85%得 3 分,能达到 90%得 4 分。 0-4 分 6 分 提供相关高校服务评价。 0-2 分 合计 100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5 损害招标、采购人的利益,包括响应方之间串通投标(递交响应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投标 丧失竞争性,损害招标、采购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30.2 如果采购人认为所建议的成交方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将拒绝该授标建议。 31. 代理服务费 31.1成交人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为 5000 元整 (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直接交纳。 (3)成交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一周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6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1.总则 1.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技术规范。投标人所供服务的技术规 范应符合招标文件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2 投标人在中标后,同意将本部分内容作为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上海大学联办食堂协议》的附 件,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shzfcg.gov.cn 或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背景 上海大学延长校区地处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 149 号,占地面积约 500 亩,现有学生约 5400 人(其中 本科生约 2000 人、研究生约 3400 人)。为更好地推动和促进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改革机 制,构建后勤保障新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较好资质的餐饮单位经营我校西部 新食堂。学校将结合投标单位经营方案以及经营业绩等因素,将此经营权给予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单 位。有关情况和要求公布如下: 2、延长校区新食堂三楼、四楼餐厅 功能定位:特色餐厅 一、经营服务指导思想 食堂日常服务经营工作,由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学校教学规律和教学任务,向成交方提出要求,审核、 监控饭菜质量、花色品种、成本核算、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协助解决服务经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成交方在满足师生需求和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开展对外服务。 二、经营服务的责任与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方自行招聘、安排,人员费用自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承担用工人员的工 资、福利和社保医保等方面的费用。(人工费用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用工标准) 2、教育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律法规以及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接受监督,不能与师生发生争 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成交方自理。 4、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上海市《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7 的要求。 5、食堂要实施“6T”实务现场管理,校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6、人员配备要求:食堂人员人数应满足师生就餐的要求,从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上岗,食堂应配备 专(兼)职食堂卫生监督员。 7、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饮食卫生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在参加工作 期间,患有各种皮肤病及传染病不能上岗。 8、保证每餐次的正常供应,要做到足量、优质、多样、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 餐。 9、不准出售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饭菜,学校或后勤相关督查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 查饭菜质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经营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 良影响。 10、学校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经 营者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1、餐厅内能源费等能源费用由经营者每月按实结算。 12、餐厅服务费按照 6%收取。 13、每次经营服务期为三年,经过就餐师生评定各方面优者将续签年度经营服务合同。 成交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成交方迟延支付押金一个月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壹万元的; (2)成交方未经招标单位许可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的; (3)成交方未经招标单位许可而对建筑物结构进行重大改造的,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建筑物 损坏及附属物品损耗,或招标单位指出成交方的装修、改造活动可能危及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时,要 求成交方改正时,成交方拒绝改正的; (4)成交方利用联办食堂进行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活动或损害公共、他人利益的; (5)成交方在经营中违反学校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 或者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多次(三次及以上)违规且经招标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6)年度 360 度考核不满 80 分的(含满意度测评低于 80 分的); (7)年内检查被发现存在自购主副食品、调料等 3 次或以上的; (8)食堂新品种未经校方批准擅自出售的,经检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9)成交方存在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用途的行为。 三、其他要求 1. 关于装修费用:如招标单位不是原经营单位,原经营单位投入的装修费用经评估公司折旧评估,评 估价由中标单位承担;如中标公司为原经营单位,则三年合约期满后,原有装修费用自然消除,不 再计入成本。 2. 报价方式:按经营毛利率报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8 3. 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安全保障措施等; 4. 提供具体的履约时投保情况承诺; 5. 提供 2017-2020 年相关业绩证明; 6. 提供可以承担此项目业务的证明文件; 7. 须提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 ★ 响应文件另须提供: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 近三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6) 近三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 有效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标有“★”的要求为资格检查项,若不满足作资格检查不通过处理,为无效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19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本样式合同供参考) 上海大学联办食堂协议(模板) 甲方: 乙方: 为树立上海大学食堂全新的形象,提升后勤社会化程度,本着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的宗旨,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联办 食堂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协 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信息 企业名称: 工商注册号: 第二条 管理目标 通过联办,建立一个既能使广大师生满意,又能双方共赢,且具有自我造血功能、自负盈亏、自主 经营、互惠互利的食堂,努力达到服务行为规范化、财务管理制度化、餐饮结构营养化、质量规格标准 化、卫生安全制度化,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统一考核的目标。 第三条 管理模式 实行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制,在经营过程中以乙方为主,餐厅经理由乙方派出,财务、人事、分配由 乙方自决的新型管理体制。甲方负责提供日常经营场地(即下文所指建筑物)、座椅、空调、机器设备 和一卡通使用设备(在财产清单中列明)及对乙方日常经营的监督及检查。 第四条 建筑物地址 本联办食堂位于: 第五条 建筑物使用期限 双方商定联办食堂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甲方向乙方移交物业、 设备、器具等及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0 第六条 建筑物用途及保持 1、乙方使用该房屋用途仅限于为我校师生提供伙食保障,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2、乙方在使用此房屋期间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 此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对此进行必要的日常监督检 查,乙方应予配合。 4、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而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建筑物修缮及添附 1、建筑物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而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 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建筑物原有装修部分、房屋构架及其他设施。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修缮活 动进行监督。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及其他设施原状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但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3、甲方因任何原因收回房屋,无须对乙方已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任何对价。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 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建筑物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负向甲方进行赔偿之责。 第八条 转租 联办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或经营权转租给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否则,乙方必须承担转租后 带来的一切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立即收回乙方的经营权。 第九条 建筑物返还 1、合作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恢复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 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房屋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每逾期一天按照 2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 的拖延行为而致甲方对他人违约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承担的罚金,违约 赔偿金以及因此为寻找新联办人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等。 3、建筑物返还标准:乙方返还的建筑物须结构完好,且不应对甲方的再次使用造成妨碍。遇有该 种妨碍时,甲方为消除这些妨碍所支付的费用得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1 1、服务费:甲方负责安排好一卡通正常使用、保养、配膳及其他管理监督工作,对此,乙方每月 支付甲方营业额的 6 %作为服务费。 2、能源费用:经营期间乙方需每月支付给甲方能源费,水电费用暂时免收(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进 行调整)。燃气费收缴比例按照营业额的 6%执行,实际使用比例低于 6%差额部分将提取适当比例做为年 度节能奖励基金;实际使用比例高于 6%的按实际使用量收缴。 3、维修费:合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或其他设施损毁,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等, 由乙方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日常维修按实际的发生数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原材料及主副用料采购 1、乙方须统一使用甲方采购的食材,甲方为乙方提供采购的食材有:肉制品、禽蛋、水产类、蔬 菜、大米、面粉、食用油等等。乙方使用食材的货款以每天领料单的金额为准,每月结算一次。如乙方 私自采购,严格按照饮服中心《上海大学饮服中心联办餐厅统一配货管理监控办法》予以处罚。 2、乙方生产过程中主副用料由甲方财务配膳管理部提供,特殊的主副用料乙方需向甲方申报,甲 方同意后由乙方可采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 3、乙方生产过程中主副用料原则上由甲方配膳中心提供,少量特殊品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解 决,若领料不足,将按比例提取服务费。具体公式:[(营业额×52%)-实际领料]×6 %。 第十二条 乙方资格审查 1、乙方在签约时应提供合法身份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及正常经营所必备 的法定证件(如卫生许可证等)以备甲方审查。 2、乙方隐瞒前述状况或伪造相关证件的骗取甲方信任的,一经查证,甲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双 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全部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经营期间双方责任 1、甲方在合同期内保证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在法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 校纪校规进行监督,乙方须予以配合。 2、乙方在经营期间因为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相关义务由乙方直接且最终承担,此类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所招聘员工的劳动及社会福利费用缴纳;卫生、消防、安全义务的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请求的承担 等。 3、乙方在合同期内对外不得以“上海大学”及其任何部门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因此而产生的后 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2 1、为保障合同的履行,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保证金 十万 元(五万及以上元)。 2、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时,乙方应及时搬迁,并付清经营期间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费用, 公共事务服务费用及其他为维持正常经营期间所应付费用。甲方在确认房屋完好及乙方付清所有费用的 情况下,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违规经营行为而致甲方代为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款以及所 欠租金、费用等,甲方可在押金中优先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补足。 4、甲方扣留押金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 责任及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押金一个月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壹万元的;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对建筑物结构进行重大改造的,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建筑物损坏及附属 物品损耗,或甲方指出乙方的装修、改造活动可能危及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时,要求乙方改正时,乙方 拒绝改正的; (4)乙方利用联办食堂进行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活动或损害公共、他人利益的; (5)乙方在经营中违反学校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或者虽 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多次(三次及以上)违规且经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6)年度 360 度考核不满 80 分的(含满意度测评低于 80 分的); (7)年内检查被发现存在自购主副食品、调料等 3次或以上的; (8)食堂新品种未经校方批准擅自出售的,经检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9)乙方存在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用途的行为。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若使用联办食堂场地因不可抗力损毁、造成其他损失的或上级政策有调整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 互不负责。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因履约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2、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一方违约而提起诉讼的,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甲方的律 师费等)。 第十八条 其他 1、合作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合作,须于期满前 30 天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3 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饮服中心财务备存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 年 月 日 日期:202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4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响应文件声明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贵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现正式授权的 下列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代表响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响应方名称),提交下述 文件: (1)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业绩一览表 (3)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与质量保障措施 (4)资格证明文件、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其它部分(响应方认为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以及响应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 容)。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响应报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 不再有异议。 3. 磋商有效期为 90 日。 4. 如我方中标,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 将按磋商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 如果我方有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 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方及其磋商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5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6 附件二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上海大学延长校区西部三楼、四楼餐厅 项目编号:JSCS2008555-T94 响应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名称 服务期 毛利率(元) 毛利率(元) 毛利率(元)(大写)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7 附件三 报 价 明 细 表 (可以根据投标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名称 明细 数量 单价 合计 其他费用 小计 备注: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投标方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 何选择的报价。 (3)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提供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支付上述费用为完全的费用,无须支付其他费用。 (4)价格应按照《响应方须知》的要求报价。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8 附件四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报 价 表 (可以根据投标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序号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报 价 注:保修期后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29 附件五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 近三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6. 近三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 有效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30 附件六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固定经营场所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专业服务内容 企业人员情况 资质情况汇总 备注: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31 附件七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定) 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说明; 3、服务的内容与范围; 4、关于针对本项目负责人情况; 5、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方案; 服务承诺、质量保障措施 (格式自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32 附件八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 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响应方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身份证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33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34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 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35 附件十 业绩一览表 (2017-2020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响应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JSCS2008555-T94 36 附件十一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可以根据投标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姓 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 业 院 校 和专业 从事本类项目 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聘任时间 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注:响应方应将项目负责人资历情况填写完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可以根据投标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姓 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职务 专业资格证书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注: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资历、资格证明文件等;投标方应将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情况填写完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响应方须知 响应方须知前附表 响应方须知 (1)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整 (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直接交纳。 (3)成交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一周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1.总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响应文件声明 报价一览表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