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2020069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1.签订合同后一年。年服务期限每满一年,采购人对上一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评价,达标或合格后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不达标或人合格的终止合同。原则上采购合同可以续签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至 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方式:在疫情期间可采用在线下载,具体领取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lnzhcgdl@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 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2211900,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报名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只接受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邮编: 114001 接收人:张馨元(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云视讯注册手机号。)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
联系方式:刘涌 0412-571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张馨元 0412-221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元
电 话: 0412-2211900
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食堂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22日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2020069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元
采购需求: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签订合同后一年。年服务期限每满一年,采购人对上一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评价,达标或合格后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不达标或人合格的终止合同。原则上采购合同可以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9 月 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每天上午8:00 至11:30 ,下午13: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方式:在疫情期间可采用在线下载,具体领取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售价:500元/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2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六、开启
时间: 2020 年 9 月2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lnzhcgdl@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2211900,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报名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只接受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邮编: 114001 接收人:张馨元(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云视讯注册手机号。)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千秋墓园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
联系方式: 571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 0412-2211900
邮箱地址: lnzhcgd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63 0103 0000 0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元
电 话: 0412-221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