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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中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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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茶陵县教育局的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0〕000172

3、采购代理编号:ZZGZCL(C)-2020-19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包一

茶陵县城北学校标准厨房设备

粉面间、洗碗间、缓冲区、配餐区、二次更衣间、烹饪间、蔬菜加工、荤菜加工、仓库、冷库、收货区、分餐间、教师餐厅、抽排系统(烹饪区)、抽排系统(蒸煮区)、抽排系统(消洗间)、抽排系统(粉面间)等配套设备

1批

796215.00

796215.00

10000.00

包二

茶陵县火田等4所学校食堂设备

浣溪中学、火田中学、火田中心小学、城东学校食堂配套设备等

1批

726050.00

726050.00

10000.00

★备注:本次招标共分2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不分包编制)。为引入竞争机制,同时保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和项目进度,本项目按标包顺序依次评审,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包,凡已被推荐为某个包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该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包第一中标候选的推荐。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说明:本项目最小投标单位为包。)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北京时间)),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自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楠春

2、电话:13974183346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茶陵县教育局

(2)地 址:茶陵县紫薇路

(3)联系人:李楠春

(4)电话:13974183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茶陵县城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3)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贺美林

(4)邮 编:412400

(5)电 话:0731-25835470

(6)电子邮箱:2392802090@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每包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财务信息: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包一:4300 1500 5620 5966 6666-4771

包二:4300 1500 5620 5966 6666-4772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用途栏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附件: (定稿)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docx




政府采购

货物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0〕000172

采购代理编号:ZZGZCL(C)-2020-196

采 购 人:茶陵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0〕000172

委托代理编号:ZZGZCL(C)-2020-196

采 购 人:茶陵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李楠春

联系电话:13974183346

采购代理人: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25835470

监管单位:茶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731-25269815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4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二节 投标须知 17

一、总则 17

二、招标文件 18

三、投标文件 19

四、投标 23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5

六、中标信息公布 26

七、合同签订 27

八、政府采购政策 28

九、其他规定 29

第三章 资格审查 31

1.资格审查主体 31

2.资格审查 31

3.资格审查结果 32

4.其他 32

附表1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33

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34

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35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36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36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 38

1.评标方法 38

2.评标程序 38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8

4.投标文件的澄清 38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39

6. 推荐中标候选人 40

7. 编写评标报告 40

8. 评标报告 复核 40

9. 停止评标 40

10.废标 40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41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2

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 43

附表2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44

附表3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45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46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4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54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54

第二节 技术要求 54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54

二、技术规格与参数要求 54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75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75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5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76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78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78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81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87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88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89

索引表1 资格审查索引表 90

一、开标一览表 91

二、投标保证金 92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93

三、授权委托书 94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95

附件4-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6

附件4-2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97

附件4-2-1 201 9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9

附件4-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0

附件4-2-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101

附件4-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102

附件4-2-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3

附件4-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104

附件4-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105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106

索引表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107

索引表3 评标索引表 108

投标函 109

六、分项报价 111

附件6-1 价说明 111

附件6-2 价明细表 111

七、采购需求响应 112

附件7-1 响应 -览表 112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113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114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5

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15

附页 1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116

附件1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7

附件10-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118

附件10-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 证明材料 119

附页 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120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1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

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23



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茶陵县教育局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0〕000172

3、采购代理编号:ZZGZCL(C)-2020-19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包一

茶陵县城北学校标准厨房设备

粉面间、洗碗间、缓冲区、配餐区、二次更衣间、烹饪间、蔬菜加工、荤菜加工、仓库、冷库、收货区、分餐间、教师餐厅、抽排系统(烹饪区)、抽排系统(蒸煮区)、抽排系统(消洗间)、抽排系统(粉面间)等配套设备

1批

796215.00

796215.00

10000.00

包二

茶陵县火田等4所学校食堂设备

浣溪中学、火田中学、火田中心小学、城东学校食堂配套设备等

1批

726050.00

726050.00

10000.00

备注:本次招标共分2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不分包编制)。为引入竞争机制,同时保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和项目进度,本项目按标包顺序依次评审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凡已被推荐为某个包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该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包第一中标候选的推荐。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说明:本项目最小投标单位为包。)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有2020年97至2020年911(北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 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自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0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928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楠春

2、电话:13974183346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茶陵县教育局

(2)地 址:茶陵县紫薇路

(3)联系人:李楠春

(4)电话:13974183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茶陵县城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3)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贺美林

(4)邮 编:412400

(5)电 话:0731-25835470

(6)电子邮箱:2392802090@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每包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财务信息: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包一:4300 1500 5620 5966 6666-4771

包二:4300 1500 5620 5966 6666-4772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用途栏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附件(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茶陵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第1.2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第2.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李楠春

联系电话:13974183346

第2.2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茶陵县教育局

地址:茶陵县紫薇路

联系人:李楠春

电话:13974183346

第2.3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电话:0731-25835470

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贺美林

第2.5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3.2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第5.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20年97至2020年911(北

第5.2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分;

答疑会时间: 分。

二、招标文件

第7.4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1、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2、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第9.1款

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

三、投标文件

第13.2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1522265.00(其中包一:796215.00元;包二:¥726050.00元);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价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第二章第22.1款要求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第14.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第14.1(3)项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第16.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计算。

第17.1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为:每包人民币柒仟元整

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包一:4300 1500 5620 5966 6666-4771

包二:4300 1500 5620 5966 6666-4772

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1) 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2)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特别提示:

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 和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

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复印件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窗口办理退款。联系电话0731-28681387

(退款申请格式见附1)

第18.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第19.1款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副本2本(即:壹正贰副)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副本本(即:壹正副)

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应单独装订成册,不得混装在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中。

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