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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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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09月04日 17: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7:05
评审专家名单黄兴灿、陆芳、吴新颖、邬源江、陈先军
总中标金额¥1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16211转811
采购单位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候县上街镇马保村古井3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柳先生13055779148/陈先生0591-2282130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鑫0591-87616211转811
附件:
附件1(重新招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ZXWT-2020-128-1(招标文件编号:ZXWT-2020-128-1)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写字楼17楼

中标(成交)金额:16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房屋和设备设施管理、绿化养护管理、保洁管理、会务与宾馆管理、餐厅管理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 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兴灿、陆芳、吴新颖、邬源江、陈先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100万以内部分1.5%,100-500万部分0.8%,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3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30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福州市闽候县上街镇马保村古井330号

联系方式:柳先生13055779148/陈先生0591-2282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谢鑫0591-87616211转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鑫

电 话: 0591-87616211转811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实验室设备)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XWT-2020-128-1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6121066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36121066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61210669" 一、说明 9

HYPERLINK \l "_Toc361210670" 二、招标文件 9

HYPERLINK \l "_Toc361210671"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

HYPERLINK \l "_Toc361210672"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

HYPERLINK \l "_Toc361210673"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3

HYPERLINK \l "_Toc361210674"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18

HYPERLINK \l "_Toc361210675"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 27

HYPERLINK \l "_Toc361210676" 第四章 服务合同(范本) 27

HYPERLINK \l "_Toc36121067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注:本招标文件共61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本公司受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ZXWT-2020-128-1;

2、招标货物名称: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附后;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21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03:00至6:0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9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7、询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可直接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或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投标邀请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中的购买标书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项目负责人邮箱。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名称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http://www.fjzxzb.com

邮编

350001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帐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谢鑫

电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1

电子信箱

zhixin7@126.com

传真

0591-87568219

保证金负责人信息

姓名

王小敏

电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6

传真

0591-87568219

12、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信息

采购人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候县上街镇马保村古井330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22821307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主要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物业管理服务

1年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720000

17200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定中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项目,包括采购人单位内所有的日常管理服务、日常维修、清洗、绿化、保洁、垃圾清运、电梯维保、会务与宾馆管理、餐厅管理等一切项目。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ZXWT-2020-128-1

2

3.1

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等);

C、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证明或银行税收凭据复印件);

D、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F、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G、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它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询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因新型冠型病毒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接收人:谢鑫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5

12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司名义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6

20.7

评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详见本招标文件 “20.7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

7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付款方式:物业服务费由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为上月实际开支。中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9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分项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要求”中第5点的要求如实进行分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1

本次报价的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2

投标人应如实详细填写技术要求承诺表和商务要求承诺表。投标人应将技术参数逐条详细列在技术要求承诺表中,不得只简单列出规格型号,也不得在“投标响应”栏中仅出现“响应”字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投标人若同意招标文件要求,可在商务要求承诺表中相应承诺填写“同意招标文件要求”。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计算,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照《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20万元(含)以下的采购项目不下浮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收费标准》,中标金额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向下浮动30%。

14

无效投标条款:详见本须知第3、8.1、10.3、11.1、12.5、13.1、13.7、14.1、14.5、14.7、16.5、18.3、20.3、20.6、20.7条款要求,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

15

废标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6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以下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条款,请各投标人认真审阅。

(一)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细微偏差: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

评委会判定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是依据投标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7

25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企业。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物业管理等服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要求。

3.2投标人须提交的相应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要求。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投标人若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有责任对3.3、3.4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被拒绝。(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服务合同(范本)

⑸ 投标文件格式(分技术商务标格式和报价标格式)

5.2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察,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中文译本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的证明文件/材料无效,即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第五章的所有附件及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⑸ 经核查,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⑹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装订要求: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一册“技术商务标格式”和第二册“报价标格式”要求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分别编制和单独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数量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副本均须胶装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以上规定编制装订者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签名和盖章的相应处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3本次采购设备使用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投标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分别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字样。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投标文件未分册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午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名人一致)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开标时,由采购人监督人员、投标人推荐代表和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15.4开标时,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验与签名确认。

15.5开标大会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对本公司的唱标报价给予签名确认。

15.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开标记录若有异议,须按开标会须知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当场向开标会主持人提出,否则视为对本次开标过程及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以后以各种事由向本公司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16.资格审查

16.1开标结束后,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和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6.2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

16.3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6.4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标准”的要求;

16.5投标人出现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标准”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16.6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16.7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人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17.评标委员会

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17.2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18.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8.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8.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8.3符合性检查

18.3.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章规定分为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的;或未按本章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或技术商务标出现报价内容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名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未在资格证明文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 未按规定时间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标准的;

(5)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标注“*”要求的;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除“(二)采购内容和要求”外其他要求的;

(8)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9)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0)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1)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2)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14) 未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

(15) 服务期、服务地点、付款方式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6) 投标文件没有正本的或没有副本的;

(1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但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候选中标人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质性响应的材料的真实性出具相关证明。

19.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对投标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20. 比较与评价

20.1 评标委员会将以下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20.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0.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0.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20.6认定串通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0.7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第二阶段进行报价部分的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

最后将两阶段相加汇总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服务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服务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各部份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技术部份评分 满分68分

B:商务部份评分 满分15分

C:报价部份评分 满分17分

综合评分:A+B+C

序号

评标项目

评标权重

评价方法

第一阶段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

技术部分评分(A满分68分) 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部分(A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A1

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37

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二、采购内容和要求”规定的服务内容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打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7分,标注“*”内容出现负偏离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其余内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A2

房屋和设备设施管理实施方案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编制房屋和设备设施管理方案,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A3

绿化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编制绿化养护管理实施方案,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A4

保洁管理实施方案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编制保洁管理实施方案,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扫路车的得0.75分,具有压缩式垃圾车的得0.75分,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A5

会务与宾馆管理实施方案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编制会务与宾馆管理实施方案,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A6

餐厅管理实施方案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编制餐厅管理实施方案,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A7

应急预案

3

投标人建立健全的突击性任务检查配合保障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措施(如:停水、停电、各项防台风、洪涝、燃放烟花爆竹等突发事故)。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反应措施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A8

节假日、重大活动责任

3

投标人承诺“每逢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有关检查,按要求无条件增加人力物力,延长服务时间,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确保物业管理不出纰漏的”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A9

移交接管方案

3

投标人提供的移交接管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A10

人员排班方案

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排班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A11

项目负责人

1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全国物业管理经理证书且为退伍军人的得1分,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转业退伍复员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12月-2020年5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A12

工程人员

3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高级注册工程师(专业需为机电类)或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12月-2020年5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商务部分评分(B满分15分)

B1

合规经营

3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受过行政部门挂牌通报、警告和其他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行为除外)的得3分。(投标人需提交未被挂牌通报、警告或其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受过行政部门挂牌通报、警告或其他行政处罚的,不得分。

B2

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份完整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注: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者证书编号及查询网址)和相应的内审员证书(内审员需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12月-2020年5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齐全才能得分,否则不得分。

B3

保险情况

3

各投标人承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险情况(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议,50万≤赔付限额<70万的得1分,70万≤赔付限额<100万的得2分,赔付限额≥100万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B4

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正在履行或已履约完成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完整材料的得0.5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被服务方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付款证明),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同个业绩项目的只参与1项评分,其它评分项不得分。)

B5

采购人满意度评价

3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正在履行或已履约完成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用户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

须同时提供合同公示截图、最近一期银行转账凭证及相应的发票、业主方盖章的感谢信或表扬信、业主方盖章的评价为满意的证明材料。

(同个业绩项目的只参与1项评分,其它评分项不得分。)

第二阶段报价部分的评标:

报价部分评分 (C满分17分)

17分

按合同包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C=(H/Hn)×Q×100

C: 投标人报价得分

Hn:各投标人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

Q:价格权值:Q=17%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注:各投标人报价部分评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上述公式进行计算价格得分(若有)。

1、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A+B+C

20.8 其他要求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1.定标准则

21.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中标通知

22.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2.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按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4. 质疑处理时限

24.1采购项目投标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4. 质疑处理时限及要求

24.1采购项目投标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4.2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开标有异议的,必须在开标现场提出。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4.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书须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并列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事项若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投标人必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2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5.1由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5.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七、政府采购政策

26、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26.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6.2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26.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6.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1、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位于位于闽候县上街镇马保村古井330号,占地面积约53300 m2,总建筑面积约36710m2,含1号楼食堂、2号楼办公楼、4号楼被装仓库、3、6号楼新训宿舍、培训楼5、8号楼(宾馆2幢)、7号楼体育馆,9号楼综合训练楼(含消防员职业鉴定站),保障电梯为4部,绿化面积约为3000㎡。

1.2、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标部分为不得负偏离项目)

本次采购项目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一)房屋和设备设施管理

1、每半年一次编制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80%以上。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属于大、中修范围的,每年编制一次维修计划,提出报告与建议,及时组织维修。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公共区域乱张贴悬挂等现象能及时处理。

4、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编制一次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公用设施设备档案,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5、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6、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7、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水、电、电梯、监控等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8、每日至少2次对公用设施设备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48小时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提出报告与建议,及时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9、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每天一次对电梯实行巡查,发生故障应立即维修。

10、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11、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12、每天一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完好率不低于90%,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13、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14、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应提前通知采购人。

15、设施设备维修耗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他服务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6、每半年清洗一次外墙,每月清洗一次门前玻璃遮顶,每半年清洗一次水箱并进行水质监测,每半年清掏化粪池及管网,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7、按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及年检,日常维护由中标人承担,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8、节假日需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若发生设备设施故障,需及时抢修。

(二)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在10天内清除、补种,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3、草坪生长整齐,发现杂草10天内清除,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4、绿化内无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

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6、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绿化地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8、额外新增的绿植补种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他日常养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保洁管理

1、对全区域的通道、楼梯台阶、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门、窗、天花板、公共灯具、电梯、电梯厅、消火栓、指示牌、信报箱、标识、公共卫生间、道路地面、绿地、明沟、垃圾箱、果皮箱、公共灯具、宣传栏、设施设备用房、门卫、岗亭、监控探头等区域和物品进行定时定期集中保洁和日常巡视保洁,确保干净整洁。

2、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果皮箱或垃圾桶,并实行垃圾袋装。每日清运2次。果皮箱、垃圾桶每周清洗一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3、道路绿地、明沟等每日至少清扫1次;公共楼道、电梯厅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天至少湿拖1次;公用部位玻璃、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7天至少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至少清洁1次。

4、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掏2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供水水箱每6个月请专业公司清洗1次,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干净整洁。

8、对全区域的生活垃圾(含厨房垃圾和泔水)收集和清运,清运垃圾时应选择适宜的时间和通道,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清洁时根椐实际情况适当避开人员聚集的区域,待人员离散后再补做,人员进出频繁和容易脏污的区域,要重点清洁。

10、保洁服务日常工具由中标人提供,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00元以上物品除外)。

(四)会务与宾馆管理

1、当召开大型会议或者全局会议时,物业需提供会议保障服务,根据会议要求,会前需进行现场布置工作、卫生清洁和设施设备调试,会后需整理会议现场并清理卫生。

2、宾馆日常管理由宾馆主管负责,并按照3星级及以上酒店管理服务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前厅、客房、会务、培训等进行全面管理和服务。

3、配合做好餐厅接待及其他工作。

(五)餐厅管理

1、就餐人数约:约500人(周末、法定节假日正常就餐),负责职工餐饮、公务接待及会议、培训等用餐。

2、中标方全面负责厨房工作人员的招募及培训、材料验收、烹调制作、配餐分发、卫生保洁和安全控制的全过程。

3、采购人负责提供所有厨房及餐厅的设施设备、器具,不足的设备或器具增补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负责补充购置。

4、食堂运作所产生的水、电、燃料费等由采购人承担。

5、现有设备/设施/用具由双方造册登记,并作为合同附件存档。中标人应做好设施、设备及用具的维护和保养,合同期满归还时,若有人为严重损坏或遗失现象发生,中标人照价或折价赔偿(如自然损耗、使用年限到期设备的报废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的不在范围内)。

三、人员配备及基本要求

中标人人员基本配备23人左右,各岗位人员配置为所需最基本的人员数量,不代表实际投入所使用的人员数量,因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培训任务特殊,可由基地本级临时聘请需保障的人员。人员要求佩带明显标志、统一着装上岗,拟派出人员素质总体要求: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本人无犯罪记录,道德品质好,文明服务和保密意识强,岗位能力强,身体健康。另,所有岗位人员需提供其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采购人做好背景审查工作,若背景审查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方更换人员,直至其符合背景审查要求。其中个别人员具体要求为: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要求常驻服务场所,负责日常办公楼、大院卫生保洁方面的巡查,收取及审阅每天的投诉记录、巡查报告及管理日志,并跟进处理;制定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编制及安排各级管理员工值班表,并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做出安排及进行指导、监督及考核;负责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2、工程技术人员

总体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男性,45周岁及以下,要求:至少有1人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具备营区配备设备操作技能,熟悉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特殊工种须持有岗位操作资格证书。工程弱电岗位人员需对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保洁人员

身体健康、具有保洁工作经验,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男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具有良好保密意识。

4、厨师、面点师

男性,50及以下,身体健康,形象好,责任意识强,主厨5年、帮厨2年以上服务工作经验,并持有健康从业证。

5、服务员

负责做好宾馆客服和保洁工作。女性,38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形象好,责任意识强,主管3年、其他2年以上服务工作经验,至少1人具备餐饮行业工作经验或者具备相关能力。

6、绿化工

男性,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责任意识强,3年以上服务工作经验。

物业服务人员各岗位数配置表

人员类别

区域

人数

备注

项目负责人

全区域

1人

全职、专科学历以上,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程技术人员

全区域

3人

全职,2年以上工作经验

保洁

全区域

2人

全职

4人

兼顾食堂帮厨等工作

厨师、面点师

主厨、帮厨

4人

全职,24小时轮岗,节假日不间断提供餐饮服务

小工

2人

面点师

1人

服务员

主管、领班

5人

全职,形象好,2年以上工作经验

服务员

绿化工

全区域

1人

全职, 3年以上工作经验

总计

23人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建立完善营区物业及餐厅管理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岗位责任,经采购人同意后以此规章制度签订补充合同。每逾期1日扣除500元。

2、中标人应承诺按照双向选择,优先录用的原则接收原有岗位员工。中标人更换调整员工应经采购人同意。

3、中标人按卫生部门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4、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采取季度考评的方法进行检查与监督,检查结果以百分制体现,服务质量与承包管理费挂钩。试用期内每月进行考评,此后每季度进行考评。

试用期内月考评分数低于80分或者出现严重违规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季度考评分数低于90分按处罚标准处罚,并从当月采购人应付给承包人的承包管理费中直接扣除。除因明显过失或故意,中标人不得将处罚嫁接到员工个人。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如遇到上述考评管理办法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补充或调整考评标准,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招标方每次按5分记扣。连续2次考评低于80分,或者1次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考评总分

81-89分

76-80分

71-75分

66-70分

处罚标准

500-1000元

1000-2000元

2000-5000

5000-10000

物业服务处罚暂行规定

项目

具体内容

考评标准

人员检查考评

1.各岗位未按招标投标、合同要求及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配备人员;

-10分/人.次

2.缺编人数需在5天内补齐,每延迟1天;

-10分/人.次

3.因请假等原因造成缺岗;

-10分/人.次

4.无证上岗或证件失效;

-5分/人.次

5.人员调动变更没有事先报批、报备;

-10分/人.次

6.举止不文明;

-2分/人.次

7.当班时间未按规定穿着制服、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着装不整齐、非工作需要将衣袖或裤腿挽起等;

-3分/人.次

8.手部不卫生,指甲超过2mm,指甲盖涂指甲油,有污物;

-2分/人.次

9.所有人员头发要整洁,梳理得当;

-2分/人.次

10.制服上无明显污渍、折皱或破损;

-2分/人.次

11.物业人员在服务、接待时不注意文明,说话粗鲁,不礼貌,未使用“您好、早上好、您请进、您贵姓、对不起、打扰了”等文明用语;

-2分/人.次

综合检查考评

1.根据项目特点,未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

-10分/项·次

2.各类物业管理纸质档案资料未分类归档、整齐摆放,管理零乱;

-3分/项·次

3.各类规章制度未上墙张贴公布;

-3分/项·次

4.未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如年计划、月计划、工程维护计划、消防演练计划等;

-10分/项·次

5.计划不够详细、可行性、操作性不强;

-5分/次

6.物业工作计划未按时上报招标方管理部门;

-3分/次

7.工作场所与他人勾肩搭背、嘻笑打闹、吸烟、掏鼻孔、掏耳朵、玩弄个人物品、闲聊、吃东西等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2分/人.次

8.泄露业主的机密信息或个人信息、隐私;

-3分/人.次

9.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顶撞业主、举止粗鲁,与他人发生争吵、打架;

-5分/人.次

10.人为或故意损坏设备设施;

-5分/人.次

11.表单填写不规范、内容不真实、字迹潦草;

-2分/人.次

12.工作马虎、推诿、弄虚作假;

-5分/人.次

13.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不重视,不能按时完成;

-3分/人.次

14、擅自离岗和串岗、迟到;

-3分/人.次

15.当班时发生案件、事故与其他问题,不及时报告、隐瞒、谎报情况或处置不当;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

-5分/人.次

16.拒签招标方开出的处罚单;

-5分/人.次

房屋和设备设施管理

1. 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不齐全;

-2分/人.次

2. 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及时;

-5分/人.次

3. 设施设备标志不齐全、不规范;  

-2分/人.次

4. 未按照要求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巡查;

-3分/人.次

5、未及时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

-3分/人.次

6.未按规定时间开关公共区域路灯、楼道灯;

-2分/人.次

7. 未按要求对雨水井、化粪井进行检查清洗;

-3分/人.次

8. 未按要求对外墙、玻璃遮顶进行清洗;

-3分/人.次

9. 未按要求对水箱并进行水质监测;

-5分/人.次

10. 未按要求对电梯进行保养及年检;

-5分/人.次

绿化保洁检查考评

1.不熟悉安全生产规定:高空保洁、清洗水池、擦拭用电设备、使用腐蚀性清洁剂或操作机器时,未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3分/人.次

2.随意放置工具现象,保洁工具/设备未建立台帐;

-3分/次

3.保洁作业期间,未悬挂相关提示标识(如小心地滑、正在清洁中等);

-4分/次

4.未划分保洁责任区域,保洁质量不符合服务要求或保洁不到位;

-3分/次

5.《保洁工作检查记录表》、《垃圾清运记录表(外包清运的填写)》等质量记录不及时、错漏、虚假,不规整,未按月归档;

-3分/次

6.楼梯、走道、墙地面等公共部位不整洁,有异味、纸屑烟头、水渍、痰迹、污迹、垃圾杂物、蛛网,乱张贴涂画等;

-3分/次

7.门窗、窗框、把手、扶手、栏杆、玻璃消火栓,排风口、电表箱,煤气管线等公共设备设施有明显灰尘,污渍、泥渍;

-3分/次

8.公共物品摆设不整洁,乱堆放;

-3分/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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