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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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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教育局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入围遴选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崇阳县教育局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入围遴选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4 18:09

一、项目编号

CYXZFCG-202008001000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入围遴选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康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濯港镇十里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货物类

名称:湖北康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湖北康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10kg/袋或20kg/袋

数量:/

单价:/

货物类

名称: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10kg/袋

数量:/

单价:/

货物类

名称:中兴绿色农业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规格型号:5L*4/件

数量:/

单价:/

货物类

名称:武汉盟江食品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5L*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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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货物类

名称:崇阳县顺民食品批发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食盐(四川省天渠盐化有限公司)、酱油(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陈醋(山西千年井老陈醋有限公司)、味精(味好美(武汉)食品有限公司)、调味酱(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规格型号:350g,NY/T1040、1.9L,GB18186高盐稀态发酵酱油、800ml,GB18187-2000固态发酵、200g产品标准SB/T10371、280g,Q/ZWST0001S

数量:/

单价:/

货物类

名称:武汉汇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食用盐(湖北盐业集体有限武汉分公司)、酱油(长沙加加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陈醋(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味精(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云鹤牌500g精制碘盐、云鹤牌350g未加碘精制、符合超市包装要求、符合超市包装要求、符合超市包装要求

数量:/

单价:/

货物类

名称:河南创优食品有限公司

品牌(如有):湖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娟,陈祖洪,王亚平,周涛,张旺喜,孙会益,魏乐根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8-28

2、评审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阳县教育局

地 址:崇阳县天城镇前进路72号

联系方式:13997514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银泉名座5栋1单元1105室

联系方式:13477779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晓曼

电 话:13477779877

  • 招标文件.pdf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入围遴选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YXZFCG-202008001000001 招标内容: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遴选 招 标 人:崇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8 月 目 录 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2 入围遴选招标公告................................................................................................ 1 一、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投标资格及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报名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发布招标公告媒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联系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二、投标人须知............................................................................................ 8 三、招 标 文 件.......................................................................................... 9 四、投 标 文 件........................................................................................ 1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六、 开标与评标........................................................................................ 15 七、 入围家数............................................................................................ 18 八、适用法律法规...................................................................................... 19 九、 其 它.............................................................................................. 19 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21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2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一、通用合同条款...................................................................................... 27 二 供货合同格式文本(仅供参考)......................................................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一、 投 标 函........................................................................................ 46 二、 投标函附录........................................................................................ 48 三、 法人代表授权书................................................................................ 49 四、 投标货物技术文件............................................................................50 五、 资格证明文件.................................................................................... 51 六、近三年类似货物销售一览表..............................................................52 1 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入围遴选招标公告 (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崇 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8月 28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阳县教育局委托对崇阳县学校食堂大 宗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入围遴选,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YXZFCG-202008001000001 2、项目名称: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入围遴选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 务要求等)大米、食用油、调味品、生鲜猪肉 采购内容 大米(包一) 食用油(包二)、 调味品(包三) 生鲜猪肉(包四) 入围家数 2 家 2 家 2 家 1 家 供应商不能同时投多个包段(投标时注明包号) 4、合同履行期限:二学年《2020.9-2022.8》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 包括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及其他相关 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证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收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济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之日起计算。) 7、近三年(2017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 记录; (2)投标包段资格要求: 一、大米(包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加工生产厂家,生产厂家 需提供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 GB1354-2009 标准,必须具备食品 质量安全认证。每批大米必须提供具有自主检测权限的生产企业或当地质 量技术部门做出的同批次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书面材料。 二、食用油(包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 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证件,代理商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制造商针 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必须是非转基因食用油,包括(调和油、菜籽油、 3 玉米油、大豆油)调和油需符合 GB1535-2017 标准,菜籽油需符合 GB1536-2004 标准。玉米油需符合 GB/T 19111-2017 标准,大豆油需符合 GB/T1535-2017 标准,须具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批食用油必须提供具有 自主检测权限的生产企业或当地质量技术部门做出的同批次合格的“质量 检验报告”书面材料。 三、调味品(包三)主要包括盐、味精、食盐、醋等。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证件,代 理商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备食品质量安 全认证。 四、生鲜猪肉(包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屠宰场或肉类配送中 心。供货携带“二证二章一报告”。(既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 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证明,生鲜猪肉上要盖有相关的印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地点: 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具体 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 (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 年 8 月 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崇阳县电子交易 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5/cyweb/ ,下同)明确所投 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四楼心开标室(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 四楼开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开标仪式。正值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代表规范佩戴口罩,分散而坐,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阳县教育局 地址:崇阳县天城镇前进路 72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997514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银泉名座 5 栋 1 单元 1105 室 联系人:余晓曼 联系方式:13477779877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晓曼 电 话:13477779877 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2.1 招 标 人:崇阳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崇阳县天城镇前进路 72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97514268 2.2 招标代理机构: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泉名座 5 栋一单元 1105 室 联系人;余工 电话;13477779877 *3.6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邀请书; 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 15.1 投标货币:无需报价 1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17.2.1 投标人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另手持一 份开标现场备用)如没有则拒收文件 17.2.2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除须携带本人身 份证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原件),如没有则拒收文件。 *19.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提交。 *20.1 投标有效期:90天 21.3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 U盘一份 7 24.1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2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四楼心开标室 27.1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四楼心开标室 27.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指 定。 28.1 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28.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二、投标人须知 1. 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书中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 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的社会中介组织。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合格产品,包括所 含的一切材料或其他材料。 2.4 “服务”系指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2.5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6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授予其本次招标的一种或多种货 物订货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 定资质要求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 3.3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 3.4 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 证。 3.5 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投标资格的其它要求。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投标费用 9 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 标 文 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三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 印刷模糊等,应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投标人可 对招标文件中数字、词义及其它内容提出澄清要求。 7.2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 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提出澄清要求的,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 7.3 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 7.2 款规定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同时答复 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 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招标代理机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 7.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0 7.5 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8.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天前,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对本招标文件进 行补充或修改,其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补充、修改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 函确认。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考虑上述修改。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9. 通 知 9.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 有关单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投 标 文 件 10. 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0.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 充,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10.2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 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 字。 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 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 10.4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 资料及数据,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 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1.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 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货物技术文件; (5)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6)近三年类似货物销售一览表;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13. 投标函 13.1 投标函是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和 提供投标函。 14. 投标报价 14.1 无需报价 15. 备选方案 15.1 如果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的, 投标人可在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外,同时提交备选方案,且须注 12 明基本方案与备选方案,如未注明则以开标时唱出的第一个方案为基本方 案。备选方案应说明与基本方案的差异,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并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5.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了基本方案和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仅对中 标候选人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15.3 如果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的, 投标人提交的备选方案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1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满意,并符合 本须知第 3 条的规定。 16.2.1 需提供自身的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 经营许可证(国家有要求的产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资格声明;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6.3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不得伪造。 17. 证明投标货物技术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8.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作出实质 性响应,如有偏离应逐条提出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19.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生效,并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 13 期不足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导致废标。 20.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与否均应以书面形式答复。若投标人不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视同放弃投标,可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收回 其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 不允许修改,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21. 投标文件的制作与签署 21.1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印章、签 署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全名。 21.2 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如果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 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21.3 投标文件应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交完整的电子文档一份;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填写或打印,副 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优惠 声明(如有)原件各一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如副本与正本 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 优惠声明(如有)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一览表与优惠 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21.4 投标文件如有涂改,涂改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 21.5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应为 A4 纸规格(图纸、样本等除外)。投标人应 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胶装,对未经胶装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22.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必须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投 标人印章。 14 22.2 投标人应将另外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优惠声 明(如有)原件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并在封装上标明“投 标一览表”、 “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22.3 投标文件外包装及投标一览表封装上应标明如下内容: 收件人: 收件人地址: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标识清楚包号 22.4 如未按上述规定标识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 不负责任;如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并退回投标人。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截止时间 23.1 投标人必须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送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 23.2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 受投标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改变至新的截止日期。 24. 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 都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 2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25.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材料应按本 须知第 21、22 条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识,并在外装信封上明显标 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5.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六、 开标与评标 26. 开标 26.1 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代表应签名报 到以证明其出席。 26.2 首先启封标明“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如有)字样的文件,并宣读 投标人名称,如符合本章 25.1 的规定,该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6.3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纪检、监察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公布投标人 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和数量、投标价格、投标声明(价格变更或其他声明)、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内容。只有在开标时读出 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会考虑,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证明。 26.4 招标代理机构将开标时宣读的内容填写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7. 评标委员会 27.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 评标委员会。 27.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 员人数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 16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的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合格入围供应商。 28. 评标标准及方法 28.1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2 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评标标准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 清。除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 构,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印章。 29.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具体审查内容详 见“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没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 将导致废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30.2 资格性检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 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0.3 符合性检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出响应。 30.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 30.6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每个投标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 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 17 保留是指: 30.7 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评标 委员会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 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 被拒绝: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 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 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 人有效授权书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9)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10)投标人发生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 算术错误修正 31.1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时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对价格的算术错 误按下述原则修正,并根据修正后的报价进行详细评审。修正后的结果对 投标人有约束力,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结果,则其投标将导致废标,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如果单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分项价; (2) 如果总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分项价为准修正总价; 18 (3)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 准修正数字。 32.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31 条的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 进行详细评审,以确定中标候选人,详细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 及方法”。 32.3 中标的基本条件: (1)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3)评标价最低或综合得分最高或性价比最优。 33. 评标过程保密 33.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 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3.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 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七、 入围家数 34. 确定入围家数 3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各包段投 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包一入围 2 家、包二入围 2 家、包三入围 2 家、包四入围 1 家。 35. 入围通知 35.1 入围家数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入围投标方发出《入围通知书》 37. 付款方式 37.1 合同中约定 19 38. 签订合同 38.l 入围投标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3 如果入围供应商人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该标授予下一个入围候选人。 八、适用法律法规 39. 适用法律法规 39.1 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九、 其 它 40、 招标代理服务费 40.1 入围的各投标人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七千元入围服务费。(注; 不包含其他费用) 41、 质 疑 、投 诉 41.1 如果您对此次招标活动有任何质疑或不满,欢迎拨打质疑受理电话, 13477779877 我们会及时妥善的为您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42. 廉洁要求 42.1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 均应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 德水准。 42.1.1 如果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 格。 20 42.1.2 腐败和欺诈行为 (1)“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过程中,为 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 致损害招投标其他参与方的行为。 (2)“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过程 而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串通招标或串通投标,从而给招投标其他 参与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42.1.3 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 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撤消已签 署的合同。 4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崇阳县教育局后勤办通过市场调研,根据同期同类同质产品不得高于 市场批发价。具体价格由学校与供货商议定。 一、招标采购质量要求 (一)大米;20kg/包或 10kg/包: 1、必须符合 GB1354-2009 标准,并具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以及相关 证件。 (二)食用油: 1、要求类别如下: 2、质量标准:必须是非转基因食用油,包括(调和油、菜籽油、玉 米油、大豆油)调和油需符合 GB1535-2017 标准,菜籽油需符合 GB1536-2017 标准。玉米油需符合 GB/T 19111-2017 标准,大豆油需符合 GB/T1535-2017, 须具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批食用油必须提供具有自主检测权限的生产 企业或当地质量技术部门做出的同批次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书面材料。 3、包装要求:包装规范,标识清楚。要求每件 5L×4或 10L×2。必 须有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和登记序列;生产日期在 30日以内,电喷于桶身或 打印于标签之上。 4、感官要求:色泽澄清透明、包装合理、完整无破损。无杂物、泡沫、 无酸败异味。 5、其它要求以市食药监提出的标准为准,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当局。 (三)调料类: 1、酱油、醋等:标示清楚完整;色味纯正、无杂质霉变、无虫蛆;包 装完整、无破损;浆液透明、无浑浊及絮状物。 22 2、盐、味精、等:食盐含碘、严禁私盐;干爽无杂质、无粘液外流; 包装完整、标示清楚;颜色纯正、颗粒均匀。 4、其它要求以市食药监提出的标准为准,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当局。 (四)生鲜猪肉:(既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 猪瘟病毒检测证明,生鲜猪肉上要盖有相关的印章) 1、供货携带“二证二章一报告”。 2、肉质紧密,肌体结实,肉色淡红,肥肉洁白而细腻。 3、表皮干爽,指压反弹迅速,无粘液,无渗出液。 4、具有猪肉自然气味,无异味,无寄生虫。 5、包装合理无污染。 23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1、评标方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 2、评标原则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外 聘专家 5 人 3.2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 推选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 权。 3.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评估和比较。 4、评标程序: 4.1 投标文件的初审: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其 审查内容为: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5)经营范围; (6)投标有效期; (7)其它需审查的内容。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中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 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从技术、商务等方面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量化打分)。 24 4.4 评标结论。 5、具体量化打分标准: 附表一: 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 评分项目 权重 (分) 评分参考及范围 报价承诺 10 分 报价承诺同期同类同质食品不高于市场批发价的得 5 分,每低 于市场批发价一个百分点的加 1 分,此项满分共 10 分 技术响应 5 分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完全满足投标要求的得 5 分,基本满足要 求得 1-3 分。 质量认证 12 分 (1)能提供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每一项得 3 分,最多得 12 分 质量措施方案 及承诺书 8 分 提供确保质量措施方案及承诺书,措施方案及承诺书在产品运 输、仓储、配送、质保期、产品检验等环节能保证产品质量最 高得 8 分((齐全得 8 分、满足得 4 分、差得 1 分))无承诺 书不得分。 食品安全措施 方案及承诺书 8 分 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措施方案及承诺书,方案要能体现对食品 安全管理的系统性、严谨性、可控性、可操作性,方案齐全得 8 分,一般得 5 分,差得 1 分。 储运及配送 方案 6 分 方案编辑合理,可操作性强,时效性好。可控性强的得 6 分, 一般得 3 分,差得 1 分。 售后服务方案 及保障措施 6 分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售后服务体系,相应齐全的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方案及规范的台账,及时按要求不间断供 货;确保提供高质量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根据方案的科学性, 可行性方案齐全得 6 分,一般得 3 分,差得 1 分。 25 投标文件的规 范性 5 分 投标文件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美观,非活页装 订,且有详细目录、索引、连续页码、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 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得 5 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0.5 分,扣完 5 分为止。 生产企业和供 应商声誉 18 分 生产商或投标人获得国家级与食品相关的荣誉获嘉奖,每一个 得 2 分,获得省级与食品相关的荣誉获嘉奖,每一个得 1 分。 此项最多得 10 分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不 得分) 生产企业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得 8 分,生产企 业获得省农业厅颁发的省级龙头企业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省级和国家级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计分,提供有效期内的 证书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拟投入服务人 员 5 分 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名单,团队达到 5 人及以 上得 5 分,达到 4 人得 4 分,达到 3 人得 3 分,达到 2 人得 2 分,不足 2 人不得分 (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产品 5 分 投标产品获国家级名牌产品得 5 分、省级得 2 分、市级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分 5 分,国家级、省级、市级不重复计分,按最 高级计分) 类似业绩 12 分 投标单位提供为其它企事业单位供货的经历,综合评判供货的 规模、时间及合同数量。一个合同得 2 分,最高得 12 分。 投标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网上截图、网址和采购合 同核查,四项必须同时满足并供彩印件加盖公章,缺一项作为 无效业绩。 6、计分办法 26 6.1 对评委评出的各投标人的总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值计算 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2 当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由全体评委根据业绩、售后方案等内容进 行综合比较,产生名次。 7、评标结果: 7.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包段的 入围投标商 7.2 全体评委须在评标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通用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 付给卖方的价格。 (3)买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4)卖方:指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并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 司或实体。 (5)天:指日历天数。 (6)原产地:指货物的生产所在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7)验收:指买方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卖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本合同 的规定,接受卖方所供货物时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8)“质量保证期”系指“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 质量保证期限。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标准与计量 28 3.1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所 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按照对买方最有利、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权威机构颁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应标准。 3.2 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4.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4.1 卖方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条款或由买方或以 买方名义提供的任何规范、规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 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 4.2 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应使用本合同第 26.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本合同第 26.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均应属于 是买方的财产。当买方提出要求时,卖方在履行合同后应将上述文件退还 给买方。 5. 知识产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 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一切索 赔和诉讼。 5.2 如果发生第三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 对买方进行侵权指控,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3 本条规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和到期而失效。 6.交货地点及时间 29 6.1 货物交货地点及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五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 7. 包装与标记 7.1 卖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形状与特点,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 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 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 7.2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严格符合合同的特殊要求,包括合 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要求以及买方后来发出的指示。 7.2.1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质量保证书、有关设备的 技术文件、需要安装设备部件的详细装配图等。 7.2.2 卖方应对包装箱中的附属设备散件挂上标记,表明其合同号、主设 备编号、附属设备名称及其在装配图中的位置号。备品备件和随机工具除 按上述要求标记外还应标上“备品备件”或“随机工具”字样。 7.2.3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印刷体标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与合同号、 以及买方及卖方名称和相关信息。 7.2.4 对裸装合同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内容,裸装合同货物的装箱单 应集中包装,随合同货物发运。 7.2.5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 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 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明“小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30 7.3 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完善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 和丢失的责任。 8. 运输和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买方指定的交货现场报价,由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 本标书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 合同总价中。 8.2 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卖方应在合同货物起运前或同时对装 运的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该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并应履盖合 同货物自卖方的发运仓库起至买方指定的工地仓库或工地安装现场开箱验 收完毕止。 9. 备件、专用工具、资料及其他 9.1 卖方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货物出厂标准规定的和备品备件清单列出的 由卖方提供的备品备件。 9.2 备品备件应按要求进行包装,以防损坏。 9.3 卖方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 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相关资料。 9.4 卖方应保证在货物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买方备品备件,以保证货物 的正常运行。 10.服 务 10.1 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种或所有的服务: 31 (1)负责货物的运输、现场移动、安装和调试; (2)对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和调试提供技术指导; (3)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4)其他附加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10.2 卖方提供服务的费用应含在货物的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 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 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 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质量保证期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1.3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或 为解决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1.4 除非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维修、更换有缺陷 或损坏的货物或部件,其保证期将延长,延长时间等于自货物出现缺陷至 恢复正常的时间。 11.5 买方在货物出现缺陷时应及时通知卖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 定,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七(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 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七(7)天天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其责任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 权利不受影响。 32 11.6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由于卖方责任造成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 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或由于卖方技术文件错误或卖方人员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过程中错误指导而导致货物损坏,买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 施或索赔。 12.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 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但有关质量、 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按照“合 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以下的一种方式进行验收: 买卖双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2) 由卖方委托经买方认可的法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由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 再另行支付。 (3) 由买方委托经卖方认可的法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由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费用由买方承担,另行支付。 (4) “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验收方式。 12.3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其它质量 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七(7)天内提出。 12.4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 33 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 用和损失。 12.5 买方在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 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卖方直接损失。 12.6 合同条款第 11 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义务 或其他义务。 13.合同价格 13.1 买卖双方所签合同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是按合同交货期交货的最终结 算价,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在整个履行合同期间有效。 14. 合同的支付 14.1 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14.2 签订采购合同时,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货物全部送至指定地 点,并安装、检测完毕后,甲方以月结的方式给供应商结算。此时,履约 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甲方再将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给中标人。(具体支付办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 15.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5.1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 知,在本合同总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多项: (1)合同货物的图纸、设计或技术规范; (2)货物交货或包装的方法; (3)卖方提供的服务; 34 (4)交货地点、交货进度。 15.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如果由于上述变更引起卖方履行合 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减,将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 者同时进行合理的调整。卖方根据本条款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 方的变更通知后十(10)天内提出。否则,买方的通知和规定是最终的。 15.3 若上述变更不引起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的实质性变化时, 合同的价格或交货时间将不予调整,但也需卖方书面确认。 15.4 除上述规定之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修 改协议。 16.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16.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16.2 未征得买方同意,卖方不得改变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 的分包人。 16.3 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和义务。 16.4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非卖方违约,买方不得指定分包人。 17.履约延误 17.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交货期完成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 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 35 同延长交货时间。 17.3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采取以下的一种或多种措 施: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损失赔偿费、终止合同。 18. 违约 18.1 卖方违约 18.1.1 卖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卖方违约: (1)卖方违反第 16 条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 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卖方违反第 11 条的约定,导致所供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 标准和技术要求,且拒绝采取补救措施的; (3)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 或预期造成延期; (4)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对买方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质量 保证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且又拒绝按买方指示再进行修复; (5)卖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6)卖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8.1.2 对卖方违约的处理 (1)卖方发生第 18.1.1(5)条约定的违约情况,买方可通知卖方立即解除 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2)卖方发生第 18.1.1(5)条约定以外的违约情况,买方可向卖方发出通 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卖方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 36 (或)延期。 18.2 买方违约 18.2.1 买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买方违约: (1)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 款申请,导致付款延误的; (2)买方原因造成延期的; (3)买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4)买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8.2.2 对卖方违约的处理 (1)买方发生第 18.2.1(3)条约定的违约情况,卖方可书面通知买方解除 合同。 (2)卖方发生第 18.2.1(3)条约定以外的违约情况,卖方可向买方发出通 知,要求买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 30 天后仍 不履行合同义务,卖方有权暂停供货或服务,买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延期,并支付卖方合理利润。 18.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 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 定解决。 19. 索赔 19.1 卖方提出的索赔 37 根据合同约定,卖方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期的,应按以下程 序向买方提出索赔: (1)卖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5 天内,向买方发出通知, 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卖方未在前述 5 天内发出通知的,丧失要求 追加付款和(或)延期的权利; (2)卖方在发出通知后 5 天内,向买方正式递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详 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期天数,并附必要的 记录和证明材料; (3)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 查验卖方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30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 果答复卖方;卖方接收索赔处理结果的,买方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的 10 天内完成赔付。卖方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22 条的约定办理。 19.2 买方的索赔 19.2.1 因卖方责任造成违约,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 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9.2.2 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标准、型号、规格等方面不符 合合同规定,并且买方已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本合同第 11 条规定 的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 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退货并向买方退还货物价格相等的款额,同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38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由双方协商对货物 进行降价处理;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更换 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 为此付出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对所更换货物给予相当于本 合同第 11 条规定的保证期。 19.2.3 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未作答复,视同卖方已接 受上述索赔要求。如果在接受买方要求后十(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 内,卖方未能按照上述买方要求的任一方式处理索赔,则买方将从支付合 同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款。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 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20. 终止合同 20.1 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形时,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 全部合同。卖方应承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同时,卖方应 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未能在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 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及服务。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的竞争或实施中有欺诈行为。 20.2 因卖方破产而终止合同 39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买方可在任何 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对卖方进行任何补偿。该终止合同 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3 为买方方便而终止合同 (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 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 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 对在卖方接到终止合同通知时已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买方应按合同规定 的条件和价格买下,其余部分买方可进行选择: 1) 选择任一部分并按合同条件和价格执行和交货; 2) 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 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 对于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继续执行合同的行为,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4 终止合同的处理 (1)卖方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买方。 (2)买方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合同而由第三方向卖方提出的各项索赔,不 论直接的或间接的。 (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 20.5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中止的影响,债务人应 继续偿还未了的债务。 20.6 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如果第 21 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时间超过 六十(60)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0 21. 不可抗力 21.1 如果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其它合同 义务时,双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也不承担误期赔 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1.2 本条款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 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买方卖方责任或原因 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 (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 (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 (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 (4)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七(7)天以内以书 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 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确认。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 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 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 件影响延续超过六十(6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 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21.4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 商后可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按本合同条款第 22 条的规定处理。 22. 争端的解决 41 22.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二十(20)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按专用条 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2 仲裁或诉讼费用除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22.3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 续履行。 23. 履约保证金 23.1 如果买方提出本合同规定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应予提交;具体 金额、提交时间及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 23.2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 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3.3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 中得到补偿。 24.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5.通知 25.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快递的 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 日为准。 42 26.合同生效及其它 26.1 本合同应在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和买方收到卖方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如果需要的话)生效。 26.2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 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3 合同终止期到质量保证期为止。 26.4 下列文件属合同的依据和附件: 本合同货物的技术附件(《供货技术规格书》)为合同附件,双方委托 代理人签字,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7.补充条款 买方卖方根据实际需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其他内容或合同通用条 款中没有的内容。 43 二 供货合同格式文本(仅供参考) 经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公开招标采购程序,由乙方为 甲方中小学校食堂食品生产所需物资。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 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各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日期: 1.1 合同日期: 。 二、供货品种、数量: 2.1 供货品种: 。 2.2 供货数量:以实际所需或饮食中心每日下单为准。 三、供应价格: 3.1 按招标价格执行,后期浮动价格的调整参照乙方投标文件的参照系数调 整后执行,具体参照系数和参照店铺为: 。 3.2 供应价格为含税价格,且乙方在财务结算时必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四、供货地点: 4.1 五、供货要求: 5.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和经营方面合法有效的所 有证件,且须向甲方饮食财务室缴纳供货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前述执行。 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不计息全额退还。 5.2 质量要求:按照有关条款执行。 5.3 供货响应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饮食中心书面或电话下单后于次日 8:00 左右供应到位,非急需物资供货时间可酌情调整。 5.4乙方供应物资在入库之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的检验证明材料和物 资送货单,且供应物资必须经过甲方验收人员的检验。乙方供应物资要求 与样品相符,外包装规范,标示的生产日期必须是近期生产的。没有包装 的物资必须是最近加工或生产的。如因乙方的有关手续缺失或不全或检验 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入库。如有造成生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乙 44 方进行赔偿。 5.5 退货要求:如每学期结束尚有库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退货 手续。 5.6 乙方须配合由甲方组织的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检查活动。甲方 有责任督促乙方做好相关工作。 六、财务结算: 6.1 结算手续:由甲方保管员开具物资入库单,双方人员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后由乙方办理审批手续。 6.2 结算周期: 6.3 结算方式: 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七、违约责任: 7.1如因乙方供货延误导致甲方效益受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7.2 如因乙方供应物资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乙方一切法 律和经济责任。 7.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为乙方结算货款,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其它特 殊情况除外。 7.4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持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可申请 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7.5 合同的解除:如甲方政策性整体对供货食堂进行承包,本合同自行解除。 八、合同份数: 8.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45 买 方 名 称: ___________ 卖 方 名 称: 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 日 期: 日 期: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 标 函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 名)__________(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 名称)的招标活动(招标编号: ),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我方投标 文件所附资料内容是真实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材料是严重违法行为, 本投标文件如所提供材料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行政 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为此: 1、 我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规范 自已的投标行为。 2、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____(投标有效期)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在此期限内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 3、 我方将提供“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 副本___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总报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详见投标函附录。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 6、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 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47 9、 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 保证供货。 10、如中标,我方将遵守贵方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规定。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 投 标 人 名 称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邮 编: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开 户 行: 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日 48 二、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名称 制造商名 称 规格 型号 供货期 ..... 。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人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49 三、 法人代表授权书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 名义参加贵方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 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投标、开标,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保修, 以及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委托人名称(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 份 证 号码: 邮政编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请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50 四、 投标货物技术文件 一、投标货物介绍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2、供货范围。 3、加工装配检验工艺手段。 4、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 5、质量保证措施。 二、主要技术资料 1、 生产投标货物或类似货物的业绩(规格、数量、主要用户、用户使 用情况反映等)。 三、其他内容 1、 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2、 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及响应时间(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售 后服务网点情况。 3、 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 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等资料。 51 五、 资格证明文件 (自拟) 52 六、近三年类似货物销售一览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销售单 位名称 货物 规格 型号 数 量 货物合 同 签订时 间 货 物 交 付 时 间 销售单位 联系人电 话 崇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入围遴选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YXZFCG-20200800100000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招 标 文 件 四、投 标 文 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 开标与评标 七、 入围家数 八、适用法律法规 九、 其 它 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具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以及相关证件。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通用合同条款 二 供货合同格式文本(仅供参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 标 函 二、 投标函附录 三、 法人代表授权书 四、 投标货物技术文件 五、 资格证明文件 (自拟)六、近三年类似货物销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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