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工会双节(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本项目为2020年工会双节(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CMSR20200000137(招标代理内部编号:SF202060050-1)。
1.2 采购内容:为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节日慰问品(食品、鲜花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比选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1.3 采购规模:含税56万元。
1.4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次比选项目报价方案均为400元/份(包含增值税),不得改动,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1.6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100%。
1.8 服务范围:全国。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食品 个 1.000
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若注册资金为外币,则以唱价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2.3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4 具备同类业绩(包括食品),自本项目应答截止日前【3年】不少于【3】个合同,且【单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证明材料:签订的合同(指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个订单,才予以认可该框架合同有效)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服务内容关键页及相关证明页的扫描件。)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7 应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2.8 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9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10 不接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同时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和审计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9月04日17时00分至2020年09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转账汇款。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0日17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0号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7.2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13917262361
邮箱:annma1990@163.com
开户名: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
账号:97110154740000567
7.3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的,请实名向采购人反馈:
采购人电话:010-53978612 (受理异议,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采购人邮箱:cgjiandu@cmsr.chinamobile.com(受理异议)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021-31080810(受理违法违规投诉,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诉邮箱:jwbsy@cmsr.chinamobile.com(受理违法违规投诉)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1)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操作报名汇款及应答保证金支付时在备注栏填写“SF202060050-1+中秋国庆双节慰问品+费用名称”并在付款后将电子付款凭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与比选公告附件《购标书登记表》一起发送至邮箱annma1990@163.com,主题栏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费用名称”;如报名供应商是公司或其他组织的,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2)应答人在应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39-0123(平台支撑)。
3)购买比选文件前,请各潜在应答人认真阅读比选公告附件《保密承诺书》。已获取比选文件的应答人,将视为已知悉并将遵守《保密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应答人违反《保密承诺书》中的任何条款,均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对其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本项目样品需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0号楼4楼评标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方式:13917262361,送样品前请提前联络联系人。(请各供应商酌情考虑样品的保鲜情况合理安排送样品的时间,样品请密封包装处理,在包装外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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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会双节(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保密承诺书
我公司参加2020年工会双节(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应答,不管最终是否参加投标,愿意就招标人提供的以下信息进行保密:
1、保密信息
本承诺书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招标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以样品、范本、图纸、计算机程序或其他形式)向投标人披露的,并在披露时指明为保密的或根据披露时的情形应当被投标人视为保密的任何信息。
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它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1)在生效日之前或之后成为公众所知(非因投标人的过错)
(2)投标人没有使用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3)投标人从第三方合法获取的信息。
2、保密信息的披露
保密信息的披露应符合以下要求:
披露方以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披露时在信息上做有保密标记;
口头披露时披露方在披露时说明其为保密信息,而且在披露之日起30天之内向投标人发出书面公函予以指明该保密性;
以其他形式披露时书面指明其为保密信息;
虽然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但信息自身性质表明其明显是保密的。
3、关联方
本承诺书所称“关联方”是指一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共同被控制的任何企业、其他组织,但国家控股的企业、其他组织之间不能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成为关联方。“控制”指对受控或共同受控机构选任董事或其他管理负责人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多于百分之五十(50%)的投票权。
4、保密义务
我方承认并同意,招标人向我方披露本协议所列保密信息及其载体之举不构成招标人向我方转让、授予任何非基于为提供本项目项下技术服务之目的的使用权、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招标人向我方披露本协议所列信息不构成招标人授予投标人享有招标人对其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拥有的权益,亦不构成向投标人转让或授予第三方许可给招标人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有关权益。投标人获悉招标人保密信息时,亦不得被认为或被解释为取得招标人对保密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投标人对保密信息只有为实现合作项目的目的而进行使用的权利,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没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投标人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投标人承诺采取合理的措施以保证保密信息不被泄露,此种措施应至少与投标人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相当。
未经招标人的事先书面批准,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开,但投标人披露给其关联方不受上述约束。投标人亦不得依据招标人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建议。
投标人仅能向有知悉必要的投标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雇员或顾问)披露保密信息。一经发现对保密信息的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或投标人及其人员违反本协议时,投标人应立即通知招标人,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未经授权而使用保密信息。
投标人应已或将与其根据合作项目需要而接触、知悉或了解保密信息的人员签订相应的书面保密协议,保证其能遵守本协议的规定,投标人人员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该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作出任何建议,都被视为投标人违反本协议。
投标人不得对任何由招标人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软件或硬件进行反编译、反汇编及逆向工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招标人要求时,投标人应返还保密信息的所有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及所有其他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或依招标人的要求,销毁了上述保密资料,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5、违约责任
投标人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对其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争议解决
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执行本承诺书所发生的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由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办公室所在地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保密期限
自招标人第一次向投标人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之日后起直至该保密信息合法公开时止,投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如果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依照国家主管机关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