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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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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监狱罪犯用干杂蔬菜等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阿坝监狱罪犯用干杂蔬菜等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07 10:34

一、项目编号
51020120207199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监狱罪犯用干杂蔬菜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玖鼎农业有限公司,绵阳市永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第一包: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14号2栋1单元2楼9号 ;第三包:四川省绵阳市培城区城郊乡大包梁村4社97号
中标(成交)金额 第一包:蔬菜类折扣率49%,豆腐、魔芋等产品属于二次加工产品折扣率35%,鱼、蛋折扣率21%;第三包:折扣率19.5%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第一包(名称:蔬菜类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单价:蔬菜类折扣率49%,豆腐、魔芋等产品属于二次加工产品折扣率35%,鱼、蛋折扣率21%) 第三包(名称:冷冻肉类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单价:折扣率19.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刘应舟、张明强、徐国良、朱飞、孟祥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第一包:8000元;第三包: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阿坝监狱
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九五厂
联系方式: 0838-3821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德阳市旌阳区岷江西路一段307号二楼
联系方式: 0838-2227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老师
电话: 0838-382193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1 共同编制 四川省阿坝监狱罪犯用干杂蔬菜等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JX[2020]147 项目招标编号:510201202071990 备案编号:SCZC208347-20200020 中国·四川 四川省阿坝监狱(采购人)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2020年 7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5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4 第七章 评标办法.............................................................................................62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75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阿坝监狱委托,拟对四川省阿坝监 狱罪犯用干杂蔬菜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招标编号:JX[2020]147 项目招标编号:510201202071990 备案编号:SCZC208347-20200020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阿坝监狱罪犯用干杂蔬菜等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四川省阿坝监狱拟采购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料、冷冻肉等一批,本项 目分为 3个包。 第一包:蔬菜类; 第二包:干杂调料类; 第三包:冷冻肉类;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第二包、第三包: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8、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8 月 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旌阳区岷江西路一段307号二 楼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招标文件售 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 文件时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报名人身份证。(①收原件,②验原件收加 盖鲜章的复印件)(请自带 U盘拷贝标书)。报名费以现金形式缴纳。(2)网 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30715249@qq.com,待采购 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原件于开标当天交至采购代 理机构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09:00(北京时间)。 5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 限公司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阿坝监狱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九五厂 联 系 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838-3821935 采购代理机构: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银先生 联系电话:0838-2227217 电子邮件:3130715249@qq.com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1包采购预算:53万元; 第2包采购预算:15万元; 第3包采购预算:4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 1包最高限价:折扣率不低于基准单价的 35 %; 其中(豆腐、魔芋等产品属于二次加工产品,最低折扣率 不得低于基准单价的 20%)。鱼、蛋、折扣率不得低于基准 价的 20%。 第 2包最高限价:折扣率不得低于基准单价的 6%; 第 3包最高限价:折扣率不得低于基准单价的 6%。 注:本项目以折扣率进行报价,第-包分别报折扣率,第二 包、第三包统一报出一个折扣率,每种食材结算单价= (1- 折扣率) *基础单价,即最高折扣率下结算的单价最低。超 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4.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 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 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 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7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4.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 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 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 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 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型 企业采购的项目 (实质性要求) 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投标人 不属于中小企业,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 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 6.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6.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6.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原件;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6.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1.4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8 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6.2 失信企业扣分 6.2.1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 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 扣完为止。 6.2.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 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解释 7.1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 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为: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 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 数额罚款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 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7.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 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 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8 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 要求) 如本项目有涉及 CCC 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 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 9 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 CCC 认证证书应 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9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 制性规定(实质性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 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 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 通过处理。 1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得分 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 中予以公告。 11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 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 的要求,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12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 额:合同金额的 3%。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 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阿坝监狱。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德阳旌阳支行。 银行账号:119863053940。 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 13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银先生 联系电话:0838-2227217 14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 标一览表”(原件两份)。 15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银先生 联系电话:0838-2227217 16 中标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 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838-2227399。 地 址: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 10 17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德阳市嘉信投标代 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8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德阳市嘉 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德阳市嘉 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德阳市嘉 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 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 系 人:银先生 联系电话:0838-2227217 联系地址: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德阳市嘉信投标代 理有限公司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 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 的范围。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190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邮政编码: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依法将政府 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备案。 2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收取。本 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第一包:8000.00 元(大写:捌仟元整); 第二包:2500.00 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第三包:6000.00 元(大写:陆仟元整)。付款方式:成交人对公转账、现 金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领取前。(收款单位:德阳市 11 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彩泉支行,银行账号:100715000000018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阿坝监狱。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投标现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分包号必须与报名供应 商名称、分包号一致。 4. 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除非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 中明确规定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 12 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6.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6.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3 6.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6.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 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14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和开标时间。 8.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 15 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 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 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 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两部分: 16 15.1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15.2 第二部分: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15.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本次 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 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 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 质性要求)。 15.2 .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 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 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相关材料予 以佐证,干杂调料类需提供检测报告,冷冻肉类需提供该批次的防疫检验 报告,)(实质性要求); (2)服务方案;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 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7 15.2.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 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售后服务方案;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5.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投标保证金 17.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 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 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9.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18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 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 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 文件为准。 投标人编制的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中应当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内 容(实质性要求)。 19.4 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 2 份,并清楚地标明开 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 19.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9.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9.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实质性要求)。 19.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9.9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 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 20.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 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 20.4 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 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应 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 19 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 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的依据。 21.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20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代 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 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 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20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 开标程序 24.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 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 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 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 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 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 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 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 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6.资格审查 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 投标资格。 27.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8.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 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 标通知书。 28.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8.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 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22 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一致。 29.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投标邀请)。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 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3.1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3.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4.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 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3 35.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6. 履行合同 3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37. 验收 37.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7.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 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3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24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 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 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3.(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 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 . 26 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 本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27 一、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就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投标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 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 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28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 (招标编号: ) (包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 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 29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 (包号)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 知识产权、招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 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 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 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投标产品有属于 CCC 认证范围而我单位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 的,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并保证 投标时 CCC 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八、我单位和投标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 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0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 名称、采购编号及包号)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___ _______________(名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 _____________(名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1 四、营业执照 32 五、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33 六、纳税证明材料 34 七、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 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 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以及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家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的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此声明函。 36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此声明函。 37 十、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38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 本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39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 (包号)投标。我方授权 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的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折扣率 为_________________%(大写:折扣率为百分之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2份(资 格 性 投 标 文 件 1份、 其 他 响 应 性 投 标 文 件 1份),副本 8份(包含资 格 性 投 标 文 件 4 份、其 他 响 应 性 投 标 文 件 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二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40 二、开标一览表 2-1 开标一览表(第一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1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时间 投标报价 折扣率 备注 1 蔬菜类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 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1 2-2 开标一览表(第二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2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时间 投标报价 折扣率 备注 1 干杂调料类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 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2 2-3 开标一览表(第三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3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时间 投标报价 折扣率 备注 1 冷冻肉类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 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3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种类名称 品牌 折扣率 备注 投标报价折扣率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各种类的折扣率。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折扣率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折扣 率相等。 3、第-包分别报折扣率,第二包、第三包统一报出一个折扣率 4、“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如货物种类具有品牌,则应在“品牌”栏 中填写,如无品牌,则“品牌”栏可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4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1 供货数量及交 货地点 2 货款金额计算 方式及付款方 式 3 供货时间 4 售后服务 5 验收标准 6 …… 注:按照第六章商务要求作出应答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 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5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6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项目金额 是否通过验 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者采购合同复印件加 盖鲜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7 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第六章“三、项目要求”中各包对应要求 列入此表,并注明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8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9 九、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 名称、采购编号及包号)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 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0 十、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 名称、采购编号及包号)的投标人,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未被记入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 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若投标人有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请将承诺内容更改为“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包号)的投标人,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 定郑重承诺:被记入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次数为 xx 次”。 5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第二包、第三包: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 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投标时提供声明函)。 10、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5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加盖 鲜章); 2、提供投标人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提供投标人 2019 年至今任意 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企 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证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 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的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 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函; 6、提供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 9、提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 53 10、第二包、第三包: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本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5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四川省阿坝监狱拟采购罪犯生活用干杂调料等一批,本项目分为 3个包。 第一包:蔬菜类; 第二包:干杂调料类; 第三包:冷冻肉类。 二、项目清单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第一包 蔬菜类 按照采购人需求量供货 第二包 干杂调料类 按照采购人需求量供货 第三包 冷冻肉类 按照采购人需求量供货 三、项目要求 第一包:蔬菜类 (一)主要采购种类及要求 种类名称 要求 南瓜 形体完整,瓜形周正,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冬瓜 形体完整,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 青笋 去皮,茎肉质脆嫩。 大头菜 形体完整,脆嫩爽口。 茄子 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 个体均匀。 苤蓝 肉质白色,质脆嫩,味甜。 55 红椒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 度和弹性。 西红柿 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味甜中带酸。 芹菜 无主茎分枝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 水份充足。 黄瓜 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肉脆甜、瓤小 籽少。 飘儿白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 充足。 大青椒 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 度和弹性,肉层中等。 小青椒 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 度和弹性,肉层中等。 大葱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 西兰花 花蕾颜色深绿、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花 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 洋葱 完整无损,抱合紧密,有一定硬度。 红薯 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花菜 花蕾颜色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花梗 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 尖椒 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 辣味重。 大蒜 瓣蒜,有硬度。 老姜 皮黄无泥、肉厚。 魔芋 味道清爽可口。 油麦菜 色泽淡绿、质地脆嫩,口感鲜嫩、清香。 青菜 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 红皮萝卜 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 白萝卜 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 胡萝卜 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 西湖瓜 圆筒形,果面平滑,皮薄、肉厚、汁多。 平菇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 大白菜 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 莲花白 倒卵形或长圆形,表面有粉状蜡质,新叶抱茎, 色泽淡白绿。 56 芋子 去皮,断面肉质洁白,不硬心。 儿菜 肉质叶柄及叶脉浅绿色,肉白质嫩,味甜多汁。 蒜苗 叶色鲜绿,不黄不烂,毛根白色不枯萎,而且 辣味较浓。 藕(炖) 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 莴笋 去皮,茎肉质脆嫩。 莴笋尖 色泽淡绿,口感鲜嫩、清香。 豆芽 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豆腐 色泽光亮,口感好,无异味。 芽菜 质嫩脆,味甜香。 土豆 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不软, 饱满。 豆腐干 咸香爽口,硬中带韧。 韭黄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 豇豆 豆条粗细均匀、色泽鲜艳、透明有光泽、子粒 饱满。 苦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 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味苦。 地瓜 形体完整,皮呈淡黄偏白。 鸡蛋 完整,新鲜 注:以上为主要采购蔬菜种类,其余未列明要求的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提供。 (二)总体质量要求 *1、蔬菜符合中国农业行业相关标准。控制重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农 药等有毒有害物资在蔬菜中的残留量,确保蔬菜的食用安全,且为新鲜的蔬菜。 2、蔬菜做到清洁、新鲜,每批次检测,48 小时留样。蔬菜必须进行快速农 残检测,并将农残检测结果随货送达。 *3、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无腐烂,原菜 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只需经简单二次处 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三)其他要求 1、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 57 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人员的健康证原件,须与本项目服务相 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须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函、食品安全承诺书。 2、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进行伴随保障,保证在各种市 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3、供应商每天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蔬菜品种在当天上午09:00以前送到采购 人指定地点;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要求所有法定节假日正常供 应保障。 第二包:干杂调料类 (一)主要采购种类 种类名称 山药(干) 小米椒 当归 食用盐 沙参 枸杞 党参 雪豆 大枣 黄豆 陈皮 干木耳(大) 海椒面 花椒面 陈醋 料酒 胡椒粉 豆鼓 鸡精 淀粉 醋 干面 花椒 蒸肉米粉 干海椒 粉条 豆瓣 粉丝 五香粉 海带 山奈 甜面酱 八角 白醋 冰糖 十三香 58 泡红椒 酱油 泡萝卜 花生米 工业盐 酸菜 花椒油 味精 泡姜 白糖 红曲米 香油 白碱 注:以上为主要采购干杂调料种类,其余未列明要求的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 提供。 (二)总体质量要求 *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2762-2012 规定,无霉变无虫害无异味。 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所有食材必须保证在质保 期内,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干杂类须保证配送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完整、 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每批货质 保期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 3、调味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每批 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 (三)其他要求 1、配送的定型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QS”或“SC”标志,所有包装应 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 3、供应商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包装。 4、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 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人员的健康证,须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人 员签订保密承诺,须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函、食品安全承诺书。 5、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进行伴随保障,保证在各种市 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59 第三包:冷冻肉类 (一)主要采购种类及要求 种类名称 要求 冻鸡 预包装 冻鸭 预包装 虾饺 预包装 鱼丸 预包装 注:以上为主要采购冻肉制品种类,其余未列明要求的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 提供。 *(二)总体质量要求 冻肉制品标准符合: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 GB 2707-2016 《鲜 (冻)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量符合 GB2763-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 国家标准》;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本批次冻食 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三)其他要求 1、配送的定型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QS”或“SC”标志,所有包装应 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 3、供应商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包装, 须冷藏保鲜配送。 4、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 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供应商中标后,须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须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 诺函、食品安全承诺书。 5、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进行伴随保障,保证在各种市 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四.商务要求 *(一)供货数量及交货地点 1、供货数量:按照采购人需求量供货,具体供货量以合同或电话约定。 2、交货地点:接订单后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0 *(二)货款金额计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货款金额计算方式: (1)每月货款=各种食材每月货款的总和; (2)每种食材每月货款=每种食材每月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单价; (3)每种食材结算单价=(1-折扣率)*基础单价; (4)基础单价确认方式: 第一包:按照成都市发改革委公布的蔬菜类单价,(未公布的价格由采购 人每周在德阳市区大型菜市以及大型商场超市进行考察询价) ,未公布各类蔬 菜基础单价为:采购人综合考察大型菜市及大型商场超市的该类蔬菜价格的平均 价。 第二包:按照成都市发改革委公布的干杂调料类单价,(未公布的价格由 采购人每周在德阳市区大型菜市以及大型商场超市进行考察询价) ,未公布各 类干杂调料基础单价为:采购人综合考察大型菜市及大型商场超市的该类干杂调 料价格的平均价。 第三包:按照成都市发改革委公布的冷冻肉类单价格,(未公布的价格由 采购人每周在德阳市区大型菜市以及大型商场超市进行考察询价) ,未公布各 类冷冻肉基础单价为:采购人综合考察大型菜市及大型商场超市的该类冷冻肉价 格的平均价。 2、付款方式 (1)供应商每月凭发票等相关手续到甲方领取货款。甲方财务部门原则上 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上月货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 (具体以财政预算为准)。 *(三)供货时间 第一包: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但在供货期内, 货物总金额满53万元,则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包: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但在供货期内, 货物总金额满15万元,则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包: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但在供货期内, 货物总金额满40万元,则合同自然终止。 (四)售后服务 61 1、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还部分货物,中标供应 商应免费办理退货;质保期2个月以内的货物,采购人如需更换,中标供应商须 免费提供更换货物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资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 重后果,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在国内应有24小时响应电话,并列出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通 讯地址及库房地址等。 4、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货物储藏保管培训和指导储藏设施 设备建设。 *(五)验收标准 1、供货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行业 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定。 2、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资量产生异议,送具有检 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依照 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 价表》,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 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注意: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6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4.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1.4.2 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4.3 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4.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1.4.5 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1.4.6 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1.4.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63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 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3.1.2.1 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3.1.2.2 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的; 3.1.2.3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3.1.2.4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 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3.1.2.5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 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3.1.2.6 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3.1.2.7 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1 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 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2.2.2 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 专用章加盖的; 3.2.2.3 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 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64 3.2.2.4 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3.1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2.3.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2.3.3 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 判的; 3.2.3.4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 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2.3.5 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3.2.3.6 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3.2.3.7 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 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2.3.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 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6.1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6.2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6.3 评标方法和标准; 3.6.4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65 3.6.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3.6.6 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3.6.7 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3.8.3.1 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3.8.3.2 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3.3 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8.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8.4.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6 3.8.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3.8.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出现 3.8.4.4 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 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 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 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 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 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 67 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3.10.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10.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10.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10.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 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 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 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3.10.2.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3.10.2.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10.2.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3.10.2.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3.10.2.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11. 评标细则及标准 3.11.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 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 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 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3.11.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11.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 则。 3.11.3.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 68 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分,直至扣 完为止。 3.11.3.3 第一包评分细则 序 号 评分 因素 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 价 30% 30 分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为评标基准价(即 1-最高投标报价折扣 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蔬菜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22%×100; 2、豆腐、魔芋等二次加工产品投标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100; 3、鱼、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4%×100;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 五入法,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 术 配 置 服 务 要 求 19% 19 分 本项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19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服 务 方 案 25% 25 分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包括 ①需求分析②质量保障③运输方案④售后 服务,完全匹配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8分,每 有一项不足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2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 不得分。 2. 配送方案及人员 (1)配送体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 标人针对本项目建立有完善的①高效配送 技术类评分因素 69 服务系统②配送服务计划③配送服务,完全 满足以上内容得 3分,每少一项或每一项不 满足要求扣 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的 不得分。 (2)人员配置方案:配送人员达 2 名得 2 分,有 1名的得 1分,没有不得分。(配 送人员应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 应急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 提供的应急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 急分析②应急管理机制③应急工作队伍④ 应急联系方式⑤应急处置措施⑥应急响应 时间,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 12 分;每有一 项不满足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2分, 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 企 业 信 誉 6% 6 分 1.投标人参加了食品安全保险,且保额大于 等于 300 万人民币得 2分; 2.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3.投标人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得 2分; 注:本项满分 6分,没有不得分。 1 提供在有效 期内的保单,复印件 加盖鲜章。 2 提供认证证 书,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鲜章。 共同评分因素 5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12% 12 分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 间②服务人员③培训方案④售后服务流程, 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 12 分;每有一项不满 足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3分,不提供 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评分因素 6 扶 持 1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共同评分因素 70 不 发 达地 区 和 少 数 民族 地 区 1% 1 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营 业执照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7 业绩 5% 5分 投标人 2017 年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 的得 1分,最多得 5分。 投标人名称一致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加盖鲜 章。 共同评分因素 8 节能 环保 1% 1 分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5 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 鲜章。 共同评分因素 9 响 应 文 件 的 规 范 性 1% 1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情形的扣 0.2,直至该项 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3.11.3.3 第二包、第三包评分细则 序 号 评 分 因 素 及 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 价 30% 30 分 1.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为评标基准价(即 1-最高投标报价折扣率),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 五入法,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1 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暂行办法》文件 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视同小微企业。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 术 配 置 服 务 要 求 19% 19 分 本项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19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服 务 方 案 25% 2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包括①需求分 析②质量保障③运输方案④售后服务,完全匹配 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8分,每有一项不足或不符合 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2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 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配送方案及人员 (1)配送体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针对 本项目建立有完善的①高效配送服务系统②配 送服务计划③配送服务,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 3 分,每少一项或每一项不满足要求扣 1分,扣完 为止。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人员配置方案:配送人员达 2 名得 2 分,有 1名的得 1分,没有不得分。(配送人员 应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方案 的不得分。 应急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 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分析②应急管理 机制③应急工作队伍④应急联系方式⑤应急处 置措施⑥应急响应时间,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 12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的扣 2分,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4 企 业 信 誉 6% 6 分 1.投标人参加了食品安全保险,且保额大于等于 300 万人民币得 2分; 2.投标人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3.投标人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注:本项满分 6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保单,复印件加盖鲜 章。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共同评分因素 5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12% 12 分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② 服务人员③培训方案④售后服务流程,完全满足 以上内容得 12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不符合项 目实际需求的扣 3分,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评分因素 72 6 扶 持 不 发 达地 区 和 少 数 民族 地 区 1% 1 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营 业执照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共同评分因素 7 业 绩 5% 5分 投标人 2017 年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的得 1分,最多得 5分。 投标人名称一致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加盖鲜 章。 共同评分因素 8 节 能 环 保 1% 1 分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5 分; 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5 分;最多得 1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 鲜章。 共同评分因素 9 响 应 文 件 的 规 范 性 1% 1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情形的扣 0.2,直至该项分 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4、 废 标 4.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4.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73 5、定标 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 5.2. 定标程序 5.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5.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5.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 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 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5.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6.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6.4 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 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 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6.5 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6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6.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4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1 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 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7.2 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7.3 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7.4 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 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 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 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 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7.5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 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7.6 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7.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5 第八章 合同草案(仅供参考) 采购合同 采购人:四川省阿坝监狱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新龙村 28 号 76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法 定 代 表 人 : 职务: 供货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货物: 序 号 货物名称 等级标准 数量 下 浮 比 例 执行价格 1 根据采购人 实际需求 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最近更新公布的价格数据作为参照依据,计算 采购执行价格。(网址 http://cddrc.chengdu.gov.cn,浏览路径:成都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市场价格监测)。价格确认以成都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的最近一期的均价数据作为参照依据作为基准价,结合乙方 所报下浮率计算实际执行价格。该执行价格为乙方送达甲方含税价,包含食材、 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2.交货时间、地点 2.1 交货时间:按甲方通知的时间。 2.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xx 万元(大写:xx 万 元整)(缴纳金额见招标文件),以保护甲方按照合同在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免 受经济损失的执行保证金。一旦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该履约保证金将被没 收,以此作为对招标人蒙受经济损失的补偿, 77 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完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4.验收及付款 4.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具体以财政预算为准。 4.2 验收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甲方根据需要通知供应商将生活物资按质、按量、按时分别送往指定地点,由甲 方验收人进行验收后填写验收清单,同时签字确认。 4.3 甲方凭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清单等相关手续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全部货款汇 入乙方账户。甲方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上月货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 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具体以财政预算为准。 4.4 食材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食材超过甲方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 部分甲方可不验收;乙方所送货物低于甲方订单数时,低于 10%以上的部分乙方 应负责及时补足。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到的食材经甲方确认后应在送货前电话 告知各食堂管理人员后可作适当调整,乙方不得擅自主张调整。 4.5 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用量,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要求将物资送至甲方指定 地点(所需数量、送达的时间、送达的地点等内容以甲方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 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履行送货义务或运送的物资质量未达到招标样品质量标准或 运送的物资经省、市及甲方相关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乙方除 承担相应处罚责任外,乙方还应按履约保证金的 4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 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金额,甲方在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当及时将保证 金补足。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6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的权利。若乙方产品经甲方 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 20% 的违约金。如乙方对甲方检查的结果有异议,乙方可送检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送检费用自行承担。若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为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退 回当批次物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 10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 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货物甲方继 续使用。 4.7 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78 5.质量保证 5.1 乙方供应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乙方供应食材能够 索票索证和溯源。 5.2 甲方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乙方应完全尊重甲方的行业 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一旦发现含 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的原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效力自甲方书 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乙方产品 出现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食堂就餐者)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 30%的违约金。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食品安 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由此导致的医药费、差旅费、误工 费以及其它受害人提出的所有索赔费用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金额 20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 退还保证金。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 参与调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 5.4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有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信 息,《质量检测报告单》,联系电话。乙方所供货物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和乙方 投标文件所描述的对货源、生产厂家的要求。 5.5xx 应按照提供每批次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合格证上厂商名称、数量、 客户名称须符合要求)不得向甲方供应违禁食品添加剂。 5.6 乙方承担食品安全保证责任。对向甲方所供货物实行严格的安全检疫,每季 度提供一次权威部门精检测报告,并向甲方提交确保不出现禁止添加剂事故的安 全承诺书。 6.供货方式 6.1 所有食材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6.2 食材所有权在甲方验收入库后才发生转移。在甲方验收入库前食材的保管责 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验收入库后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 79 甲方承担,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食材的所有权都属于甲方。 6.3 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 6.4 对于已验收的食材,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甲方保管或操作不当,而在使用 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予以更换并按本合同 5.质量保证的有关条款处 理。 7.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7.1 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装、运货物、检测 货物所产生的费用、货物在途中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8.误期及赔偿 8.1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金额 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金额 15%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 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8.2 本合同确定的物资系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导致 甲方必须另行市场采购,甲方的市场采购价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价差和甲方的市 场采购费用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9.违约责任 9.1 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止向甲方供货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未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货物等),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金额 15%的违约金(本合同已约定 的违约金条款以该约定为准),且乙方应承担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甲 方不予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并在三年内乙方不得参加监狱系统采购活动。 9.2 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15%的违约金。 10.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0.3 本合同一式 8份,甲方 4 份,乙方 1 份,采购代理机构 2 份,报局生卫处 备案 1份。 10.4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80 院管辖。 11.合同附件 11.1 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食品安全责任书; (2)监管安全责任书; (3)廉洁承诺书; (4)招标文件; (5)供应商投标文件 11.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2.1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效期内持续向甲方供货,并按照本合同的规 定确定每批货物的单价和订货的其他条件。乙方不得以双方对后续订货的条件协 商不成为由,终止或拖延对甲方的供货,否则应按本合同 9.1、9.2 款的约定向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 价格调整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2.3 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物资。 12.4 如乙方遇地震、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继续供货,双方经协商可 暂时中断供货,待不可抗力消除后,恢复供货。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中国银行德阳旌阳支行 开户行: 账号: 119863053940 账号: 联系电话:08383821935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2 .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 15.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6.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 28.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 签订合同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2. 补充合同 33.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4.合同公告 35.合同备案 36. 履行合同 37. 验收 38.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43.(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一、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1-1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 (包号)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 五、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六、纳税证明材料 七、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以及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家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此声明函。 十、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折扣率为________________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2份(资 格 性 投 标 文 件1份、其 他 响 应 性 投 标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七、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2-1开标一览表(第一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时间 投标报价 折扣率 备注 1 蔬菜类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2开标一览表(第二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时间 投标报价 折扣率 备注 1 干杂调料类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3开标一览表(第三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时间 投标报价 折扣率 备注 1 冷冻肉类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种类名称 品牌 折扣率 备注 投标报价折扣率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各种类的折扣率。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折扣率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折扣率相等。 3、第-包分别报折扣率,第二包、第三包统一报出一个折扣率 4、“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如货物种类具有品牌,则应在“品牌”栏中填写,如无品牌,则“品牌”栏可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6 …… 注:按照第六章商务要求作出应答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项目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者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第六章“三、项目要求”中各包对应要求列入此表,并注明偏离情况:“正偏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清单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第一包 蔬菜类 按照采购人需求量供货 第二包 干杂调料类 按照采购人需求量供货 三、项目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3.11.3.3第二包、第三包评分细则 4、 废 标 5、定标 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草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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