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沣东新城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的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7 14:39

一、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719

二、项目名称: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造字台路9号园区综合楼1、2、3层

中标 金额 : 1,145,3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广电.jpg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 戴融、黄文科、李杏平、王君 蔡德慧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6,16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1,145,340.00),中标单价:每批次人民肆拾贰元整,(¥42.00元/批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教育卫体局本级

联系人:张卫卫

联系地址:沣东城市广场9号楼

联系电话:8911319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遥

电话:029-88364979-857

传真:029-88364979-888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57

十、附件:

20-0719沣东学校食品快检—招标文件(定稿).doc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7日


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719

沣东财政局编号:2020FD0475

入场编号:XX-2020-000725-4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3

A 总则 13

1 适用范围 13

2 定义 13

3 合格的投标人 13

4 费用 14

B 招标文件说明 14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14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5

8 投标语言 15

9 计量单位 15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6

11 投标报价 16

12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7

13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

14 投标保证金 17

15 投标有效期 17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

E 开标/评审 19

20 开标 19

21 评标委员会 19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2

24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2

25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23

F 授予合同 23

26定标及合同授予 23

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4

28.履约保证金 24

29.腐败和欺诈行为 24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2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25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 31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5

投标函 37

开标一览表 38

商务偏离表 39

业绩一览表 40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41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42

拟投入的设备清单表 43

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44

服务承诺书 45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6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 47

第七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5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03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719

2、项目名称: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

3、预算金额:1,515,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1批,采购预算: 1,515,000.00元,项目概况:1、粮食类,2、生鲜蔬菜、水果类,3、生鲜肉、水产类,4、各类散装销售食用农产品,5、食用植物油,6、餐盘类,7、其他(自制饮品、糕点、调味品等)快检服务,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快检服务,单价预算55.55元/批次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05 08:30:00 至 2021-09-05 17:3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20 17:3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即日起至2020-8-20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未及时下载的后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09-03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大厦)开标室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教育卫体局本级

联系人:张卫卫

联系地址:沣东城市广场9号楼

联系电话:张卫卫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遥

电 话:029-88364979-857

传 真:029-88364979-88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20-0719沣东学校食品快检—招标文件(定稿).doc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

编列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

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719

沣东财政局编号:2020FD0475

入场编号:XX-2020-000725-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卫体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

详见第七部分。本次采购、投标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

服务期限

一年内学生正常在校时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据实结算,分两次支付,按照学期支付。学期结束后凭乙方提供的相关报告、签到单、验收评估报告等经过各学校初审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中标价格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检测批次

270批次/年/校

投标报价

报价:报投标总报价及单价

(1) 投标报价为所响应的快速检测每批次的综合单价和总报价,投标单价是完成招标内容和要求所需的单批次的综合价格,包括项目实施费用、资料收集整理费用、检测费用、交通费、验收及其它费用。(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含税费、专家评审费、现场勘察费用等全部项目完成所需的费用,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未完成项目根据检测批次据实结算)。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所列采购内容及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凡本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进行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若报价时未报或未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采购人将认为这些费用供应商已计取,并包含在总报价中。

(3)参照国家、省、市物价等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

(4)投标报价包含国家现行税率征收的一切税费。

(5)本次项目综合单价包死,后期不作调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考核要求。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根据《沣东新城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活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本次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 叁 份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份。(每份电子投标文件中均应包含:1、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PD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盖章签字处扫描后以PDF格式存储);2、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投标文件不退还)

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踏勘

自行踏勘。查看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项目实施现场实地查看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分包或转包

不允许

合同签订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18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并有目录及对应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提倡双面打印。

19

其他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0

企业信用

依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规定如下: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评标现场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甄别,并对查询结果予以截图留存。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质疑受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4事实依据;

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5.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2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质疑的;

5.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5.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5.5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5.6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6、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7、质疑接收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至接收部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自然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接收部门: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接 收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19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22

供应商失信行为

供应商有《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纳入黑名单系统。

23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进行报价时必须使用主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现场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及时下载的后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

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选择“上传响应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化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因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现处于试运行阶段,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因平台稳定性、系统设置可行性等客观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实现线上招投标,经采购人同意,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确认,本项目可转为线下纸质评标。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如出现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封面格式、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除外)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1.2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卫体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服务单位。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条款及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2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3.3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内获取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否则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服务商才能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6.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6.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6.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进行仔细阅读,由于对各种因素考虑不周和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深或误解等而造成的漏报、误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4.3 投标人可携带工具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负责因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其他一切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采购、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

5.1.1 招标公告;

5.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3 投标人须知;

5.1.4 合同格式;

5.1.5 评标方法;

5.1.6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1.7 采购内容及要求。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5.3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书面提出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不足十五日应延长至十五日。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语言

8.1 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 计量单位

9.1 除在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附件1——投标函(格式);

10.1.2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10.1.3其他附件内容。

10.2 投标人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递交。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对此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不得将其中内容拆开报价。

11.2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要求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如果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11.3 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本服务的各项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服务费、管理费、设备费、人员工资、利润、国家强制性收费、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1.4 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投标人自负。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如果“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同一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6 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方案进行调整。

12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12.3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由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服务。

13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13.3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由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服务和成果资料等。

14 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和副本 叁 份,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需打印或者使用墨水笔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1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6.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密封袋/箱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一份(电子光盘,密封于“正本”纸质文件中)。

17.2 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17.2.1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字样。

17.2.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箱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7.2.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并有权拒绝其投标。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统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地点。

1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3 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

E 开标/评审

20 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代表、投标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和监标人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0.3采购代理机构将派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0.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9条递交的修改书面材料),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1 评标委员会

21.1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名单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

21.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1.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1.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1.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1.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4评标委员会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1.4.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1.4.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1.4.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1.4.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1.5评标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及监管制度:
21.5.1权利:
21.5.1.1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1.5.1.2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21.5.1.3按照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权利;
21.5.1.4按照规定获取评审劳务报酬的权利;
21.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1.5.2义务及监管制度:
21.5.2.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主动出具身份证明,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21.5.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1.5.2.3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21.5.2.4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1.5.2.5参加由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
21.5.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1.5.2.7评标委员会遵从《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保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是否完整。

3.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是否完全响应,无重大负偏差。

22.3经过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22.3.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获取采购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获取采购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2.3.2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除外)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3.3投标人资质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2.3.4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2.3.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2.3.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22.3.7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响应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22.3.8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

22.3.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面证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3.10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4.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24.1.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1.3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1.4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24.1.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1.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4.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24.4 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5评标程序: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5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25.1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5.2 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状态下进行,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3评审原则和办法:

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F 授予合同

26定标及合同授予

26.1合同将授予项目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26.2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26.3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定标,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报告对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6.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如果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6.5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再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8.履约保证金

28.1无

29.腐败和欺诈行为

29.1 定义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9.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此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计入投标中,但不需要单独开列。

30.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30.1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服务费,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一次性交纳。

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参考格式)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签署日期:                


(参考格式)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包括如下内容:

二、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澄清补遗文件

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技术标准、规范。

其他合同文件

四、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

1、检测学校数量:101所

2、结算方式:

2.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

2.2合同总价包括:项目实施费用、资料收集整理费用、检测费用、交通费、验收及其它费用。(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含税费、专家评审费、现场勘察费用等全部项目完成所需的费用,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2.3快检数量以每校270批次/年/校进行结算,如果检测数量少于该批次数,以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据实结算,分两次支付,按照学期支付。学期结束后凭乙方提供的相关报告、签到单、验收评估报告等经过各学校初审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中标价格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2.4乙方需在收到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5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协议款项,乙方提供银行账号。

2.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质量保证

整个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

4、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除因不可抗力(即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和军队行为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

4.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3、因乙方项目质量而造成的返工和工期延误,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的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能够通过国家验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所采购服务内容的预验收工作以及正式验收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进行免责。

4、甲方有义务保证按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及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5、甲方项目负责人为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维护服务,并保证甲方工作正常运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的预验收、正式竣工验收工作,并确保所服务项目内容符合本项目质量标准。

4、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5、在服务验收时,向买方提供相关技术文件。

6、培训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七、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根据甲方要求。

八、服务地点

1、甲方指定地点。

九、项目验收

1、经甲方考评,考评合格后结算合同价款。

十、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以及(3)如果披露方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将任何被要求退还的保密资料退还给披露方。

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1)为公众所知的;(2)接受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3)接受方在本协议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4)因法律行为(包括诉讼、仲裁等行为)和执行国家政策的需要进行披露的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当期应付款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当期应付款10%。若违约金累计已达上限,而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停止系统运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应由甲方进行赔付。

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服务,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当期应付款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当期应付款10%。若违约金累计已达上限,乙方仍未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保密条款的,应当向相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

4、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在向甲方提交合同约定的产品之前对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并保证该产品在交付甲方使用后没有任何权属纠纷,如在甲方使用该产品的过程中出现任何权属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任,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补足责任。

5、合同成立后,在任何一方无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经相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撤销、中止、终止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

合同各方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及共同合作的精神,通过协商及磋商来努力解决由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本合同项下某一特定货物买卖合同)的任何争议及不同意见。协商、磋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以及其他经三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开发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不可抗力时间延续90天以上的,各方通过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五、通知和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或经济签证,方为有效。

十六、其他规定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表示以协议附件为准。

本合同仅为参考格式,具体合同条款待中标人确定后,由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制定、执行。

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内容。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捌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规定不符, 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2. 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具体评审因素和分值如下。

3. 评审分值

评标内容

分数

评标原则与标准

投标报价

10分

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它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10分

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快快检产品技术能力

10分

快检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快检产品的种类及数量,齐全满足要求得5-10分;

快检产品的种类及数量,一般得1-5分;

10分

投标供应商对使用的快检产品能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比对报告,提供1个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

供应商经营体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本快速检测任务中所涉及快检项目,具有定量检测实验室相关资质能力(以CMA证书及相关资质为准),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自主赋1-5分。(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服务方案及

能力

10分

工作方案

目标清晰、技术框架完整、有创新性和可行性,得5-10分;

方案一般,得1-5分;

15分

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进度计划、时限保障措施,(包括抽检计划安排、时间安排、年度总体工作进度安排、具体流程、响应能力等),完善、科学、可行,得10-15分;

工作进度计划、时限保障措施,(包括抽检计划安排、时间安排、年度总体工作进度安排、具体流程、响应能力等),一般,得5-10分;

工作进度计划、时限保障措施,(包括抽检计划安排、时间安排、年度总体工作进度安排、具体流程、响应能力等),一般或无,得1-5分;

20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项目组织机构合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满足本项目需求,得8-15分;

项目组织机构一般,人员配备较齐,得1-8分;

2、在此基础上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2分,其他不得分(以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及缴纳社保凭证为准)。满分3分。

3、拟派本项目的其它主要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以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及缴纳社保凭证为准)。满分2分。

15分

1、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车辆,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有效。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自主赋1-5分。

2、项目承诺及后期服务: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承诺和后期服务,有完善的投诉受理机制,能够对被抽检人员、现场快检人员异议作出有效回应,根据响应时间、人员、设备到达现场时间等情况赋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自主赋1-5分。

3、提供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针对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安全措施等,同时投标供应商有样品3小时内进实验室的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自主赋1-5分。

业绩

5分

2017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为食品检测),(以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5分;

4 评审程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所有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用分步评审,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然后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 汇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如出现单项缺漏按零分计;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比较技术方案得分,此项得分高者排在前;若技术方案得分仍相同,比较价格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

评委评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时,该评委的该项评分作废,不计入汇总;数字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行评定。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果投标企业符合相关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将按以下各标准执行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果供应商符合相关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将按以下各标准执行)

6.1.1供应商满足以下文件要求中任意一条(及以上),其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6.1.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1.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6.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所投产品满足以下文件要求中任意一条(及以上),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6.2.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财库〔2019〕9号为准。

6.2.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财库〔2019〕9号为准。

6.2.3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6.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6.2.5 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

6.2.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金额。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的不给予计分。

6.2.7 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6.2.8 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6.2.9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719

沣东财政局编号:2020FD0475

入场编号:XX-2020-000725-4

投标人名称:

(盖章)

二零二零年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函

致: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规定,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一式叁份、电子光盘一份。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投标总报价为: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投标报价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报价。

6. 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第30款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沣东新城学校食堂原材料快检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SZT2020-SN-QC-FW-0719

投 标 人

投标单价(元/批次)

元/批次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人民币

服务期限:

说明:

以上报价包含各项所需全过程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报价不能超出采购总预算、采购单价预算,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总报价=投标单价×270批次/年/校×101所学校。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偏离

说明

1

服务期限

2

付款方式

......

其他

声明: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项目外,其它所有商务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签订日期

完成日期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5

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申请被拒绝。

2.供应商应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本表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 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