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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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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07 14:39:29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20-50

三、项目预算金额:951256.8 元 最高限价:951256.8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951256.8

951256.8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2.1、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20-50

2.4、采购金额: 95.12568 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期限: 1年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8、招标内容: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1个标段

标段名称: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不能为餐饮咨询);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以来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完税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等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信誉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 年9 月8 日9时00分至 2020 年 9月14 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czgc/13525.htm查看。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9月29 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9 月 29 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的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 年 9月 8日至 2020 年9月14 日(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开封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2940828

地址 : 开封市八大街海汇中心新区综合办公楼

2、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15890313737

地址 : 开封市金明西街金明花园15号楼

3、监督部门:开封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2941285

地址:开封市八大街海汇中心




附件下载: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9.3 -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20-50 采 购 人: 开封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 O 二 O 年九月 委托与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20-50 三、项目预算金额:951256.8 元 最高限价:951256.8 元 序 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 最 高 限 价 (元) 1 1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951256.8 951256.8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2.1、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20-50 2.4、采购金额: 95.12568 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期限: 1年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8、招标内容: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1个标段 标段名称: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不能为餐饮咨询);同时具备食品经营 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以来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 三年的按照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完税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等社会保障缴纳证 明); 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信誉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 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 年 9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 得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 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 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czgc/13525.htm 查看。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9月 29 日上午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在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 上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 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钟,错过解密时 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的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0 年 9月 8日至 2020 年 9月 14 日(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开封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2940828 地址 : 开封市八大街海汇中心新区综合办公楼 2、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15890313737 地址 : 开封市金明西街金明花园 15 号楼 3、监督部门:开封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2941285 地址:开封市八大街海汇中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开封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2940828 地址 :开封市八大街海汇中心新区综合办公楼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15890313737 地址 : 开封市金明西街金明花园 15号楼 1.1.4 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开封新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1.3.2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3.3 服务期限 1年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须包含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不能 为餐饮咨询);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以来经 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 按照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完税 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定 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等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3.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信誉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 有不良记录。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 投标答疑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0日将需解答的内容以书面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采购人 1.5.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5.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采购人将在接到供应商问题后3日内答复 1.6 偏离 不允许以下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应认定 为无效标(即废标): (1)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 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 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 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 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 项目不收取); (5)联合体投标的;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交货期超过 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投标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 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 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1)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 (12)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的; (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9 月 29 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审查专家确定方式: 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8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 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付款方式 以合同签订为准 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本项目设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951256.8 元 1.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投标报价应包括管理费、公司经营费、人员工资、 人员社保、税金等所需的一切费用(一旦发现有投标单位有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的 现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惩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就餐人数约 120人; 财政补贴:20/人/天; 餐厅工作人数与就餐人数比例:按照 1:20-30核算;人均工资 3500元,五险一金 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包括食材、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管理费用等)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中标后支付给代理公司 代理费:14364 元(不含税、税金另计) 4.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 11.2 1、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中小 企业身份参加投标时,应提供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可享受相 关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接受社 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询价文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价格扣除的范围 4.1供应商以小型微型企业身份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产品中有一部分是本企业生产, 或有一部分是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有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仅对该 部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其他投标产品价格不在扣除范围。 4.2供应商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身份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产品为本企业生 产,在评标时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如果投标产品中有一部分是本企业生产, 则只对该部分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其他投标产品价格不在扣除范围。 5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5.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服务,应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距开标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和对应的职工社保花名册、出具 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而提供其 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需另提供该制造企业的上述资料一套)。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对其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自行负责,如有虚假,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标者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5.2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5.3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中国法人;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 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1.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 传,开标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 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无法解密、解密后乱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己承担 以上责任。 6、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 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 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 (响应)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 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按照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系统 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11.4 关于投标人递交质疑和异议的相关须知: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 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11.5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本项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法规执行。 本项目中出现的采购人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同招标 文件,供应商同投标人。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质量要求和服务期限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 偏离 供应商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重大偏离。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 采购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样本 (5) 技术要求与规范(项目需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采购人 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 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 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实施方案及措施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 五、服务承诺 六、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 价。 3.2.2 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2.3 在投标之前,投标单位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如有问题须向采购人咨询。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 详见“1.4.1供应商资质条件” 3.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1.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4.4.1 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4.4.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4.3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除外; 4.4.4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收取); 4.4.5 联合体投标的; 4.4.6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4.7 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交货期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4.4.8 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技术标准的要求; 4.4.9 投标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4.10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 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4.4.11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4.12投标行为违反采购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 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交 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 (7)开标结束。 如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参见不见面开标程序。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7.3.1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给中 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和改变采购方式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改变采购方式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采购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改变采购方式。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货款的支付 依据合同据实支付。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评标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标法。 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 审标准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 招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 审标准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 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 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不能为餐饮咨询);同时具备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以来经审计部门 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公司成立之 日起算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完税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及 授权委托人等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3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4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2.1.3响应性 1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评审标准 2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3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4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以上审查为合格制,如有一项不合格做废标处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20分 实施方案及措施:50分 综合评分标注:30分 2.2. 1 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 (20分) 投标报价(20分) 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在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 准值,其报价得满分20 分。各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20 说明: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 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 步评审投标企业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在评标现场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 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 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2.2. 2 技术评分标准 (50分) 服务方案25分 1、总体监控方案(5 分) (1)着眼整体,体现出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制度管 理与人文管理相结合,效果管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利 用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的设备、设施对食品质量、食品安 全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得 4-5分;(2)着眼整体,有 一定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但在精细化和利用现代化技 术手段方面做的不够。得 2-3分 (3)理念、方法、设施比较陈旧,缺乏系统性、整体 性,精细化和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方面做的不够。得 0-1分 2、质量控制方案(5 分) (1)能够从色、香、味及食品制作的原料源头、初加 工、切配、烹调、温度、花色品种、制作流程等方面进 行规范,全面、科学、完整、合理,得 4-5分;方案不 够全面,专业性不够强,得 2-3分;方案不够全面,语 言不科学,操作性不强,得 0-1分; 3.卫生管理方案(5 分) (1)从四个方面着眼,格式完整、条文清晰,符合《食 品卫生法》、食堂管理及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等相关条文 的规定,科学全面、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得 4-5分; 不够全面、周密,得2-3分;逻辑不严密,用语不够科 学严谨,内容不够充实。得0-1分 4.食堂环境文化管理方案(5 分) (1)对餐厅环境理解准确、全面,方案完整、科学、 有创意,切实可行,得 3-6分;方案比较完整、科学, 但内容不够充实,操作性存疑,得 2-3分;不够完整、 科学、合理,内容不充实,得 1-2分; 5.应急处理方案及措施(5分) 针对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及意外事故处理制定方案,方 案针对性强,措施合理,切实可行的4-5 分;针对性一 般,措施基本合理的2-3分;其他得0-1分。 注:需包含采购人临时加班及其他突发事件就餐问题 的处理方案 保障方案25分 本项目拟配备厨师长: 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3 分; 具有中式烹调工技师证书的得 1 分; 以上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得 3 分 本项目拟配备厨师: 全部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2 分; 部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1 分;须提供证书复原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得 2 分。 根据拟配备人员的组织架构、年龄、相关经验等的合 理性进行评议;得1-5分,缺项的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相关台账管理样式并制定本项目相对 应管理模式的合理性进行评议;得1-5分,缺项的0分。 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应急预案并制定措施的可行性进行 评议;得1-5分,缺项的0分。 为采购人提供公众责任险承诺书的得 5 分,不提供不 得分;提供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内容如有缺项,该项得 0分。 2.2. 3 综合评分 标准(30 分) 信用等级 3 分 供应商具有信用企业认证证书 AAA 级的得 3 分;AA 级的得 2 分;A 级 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管理体系认 证 6分 供应商体系能力评价,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一项认证得 3分,最高得 6 分。(提供证书原 件扫描件) 类似业绩 12分 供应商负责经营企事业单位食堂 100 人(含)以上的业绩,每一个得 4 分,最高 1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 优惠服务承 诺 9分 专家根据优惠服务承诺、食品安全承诺等在 0-9分范围内酌情赋分。包括 以上内容但不限其他优惠服务承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 终得分,计分结果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综 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实施方案及 措 施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优惠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 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1-3 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 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采购人应确定排 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本《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 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双方按照招标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按下列清单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与 内容),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数 量 单 位 单 价 总 价 服务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 )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合同总价款中包含: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 输、装卸、安装、调试、质量检验、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格前全部费用,以及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统维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服 务和售后服务费用等。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乙方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经双方和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相关变更、补充协议、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及与本次采购活动 相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本合同组成部 分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其优先顺序应视其内容与本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关系而定。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相一致;若 技术性能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规格 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 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 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 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 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服务)地点: 2、交货(服务)期限: 天,从 计算。 3、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 和规格要求,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 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 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 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 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 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招标文件的承诺(详 细标准可在合同附件载明,且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提供 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 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 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 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货物中若包含电脑产品则由乙方提供至少 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 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 1年(请分别列出: );保修期自甲方在 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 免费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 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 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 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 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按 付款方式约定付款。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则出具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经 甲方签署的验收单、合同副本等材料,按付款方式约定申请拨付款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服务)、拒付货物(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 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 滞纳金,但 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服务),或交付的货物(服务)质量、品种、型号、规格等 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5%的违约金。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 滞纳金。如乙方逾 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 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扣除乙方质量保证 金,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未按“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次扣除乙方违 约金 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 除外)。甲方未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补充,终止及转让 除《政府采购法》第 49条、第 50条第二款规定的 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补充追加需经 开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生效。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 分证据,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 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 制的事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在此列)。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标准的, 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开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拟招一家餐饮服务供应商作为开封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餐厅外包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经评标确定的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 3 天内具备进场经营条件。根据采购人的餐饮业 务需要和管理要求,中标人运营采购人下设的 1 所食堂餐饮业务(包括岗位餐配送)。在运 营服务过程中,根据其运营情况,采购人有权对其运营范围进行调整。 二、招标内容 1、时间及供餐:除发生不可预见的需要外,将根据年历,保证每个法定工作日(具体以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准。)在食堂内提供正常的工作餐、通知安排的接待餐、值班餐、 加班餐。 2、早餐时间:7:20-8:20;午餐时间:11:50-13:30; 3、供餐模式: 正常工作餐厅:早餐 6(5+1)元,每餐菜品不少于 4 种,主食 2 种,汤类 2 种;午餐 16(15+1元)菜品不少于 8 种(2 大荤+2 小 荤+2素菜+4),主食 2 种,汤类 2 种,; 工作餐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餐费标准依照国家接待标准。 自选餐厅及档口:满足职工自选消费(应标单位需根据目前已设定厨房设备及餐厅现状制定每个 档口的详细经营模式)。 4、食堂餐标:早餐 6(5+1)元,午餐 16(15+1元)(其中财政补贴为 20元,个人 2元) 5、除每日提供正常供应外,投标方还需满足招标方因工作需要的接待、应急就餐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 2 年有效。 合同签订期限: 1、合同签订以每年度签订一次。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中标人应保证饭菜质量,如因饭菜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采购人可 单方解 除合同; 2、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评估,达到提高服务水平及确保管理质量的目的。月 考核为不合格或评价较差,按照采购人相关评价制度及合同规定进行处罚。连续两个月考核为不合 格或评价较差,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中标人如有特殊原因需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至少需提前 2 个月通知采购人。 四、 管理模式 1、采购人将符合餐饮服务标准的供餐饮服务场地、设备与物品(即厨房、餐厅、冰箱及相应的设 备、容器、炊具和餐具等)以清单形式交给中标方管理使用。中标人一次性缴纳设备保证金 20%汇 入双方公共管理账户(2万元,银行利息归缴纳人)。 2、中标人责任包含但不限于: 1) 负责餐厅餐厨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的配置及管理,并承担餐厅人工成本、日常运营费、低值易 耗品等; 2)负责原材料采购、加工、烹饪、售卖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餐厅整体布局优化、餐厅 VI 设计、 环境装饰及美化等相关工作; 3)负责餐厅安全管理工作。含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所有设 施设备的管理及日常清洁维护,着重保障机械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整体安全工作) 4)中标人需具有自己的稳定可靠的主副食品供应基地。承诺同意由采购人对其提供的食材进行监 管,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中标人负责检查食材的卫生及质量,以确保原料质量。为保证食品原料 的品质,投标方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提供相应产品的所需合格证明,同时须接受和配合采购人 对原物料质量的检查。 5)食堂使用的水、电、燃气等能源介质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需尽力节约使用能源(水电等), 如中标人有浪费能源情况,根据采购人相关规定给予考核。 6)中标人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养角度针对性设计营养菜式和菜单制 定,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 五、服务人员要求 1、需提交由专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以确保其所有的工作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的健康标准。 健康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餐饮服务人数要求:中标人派选的餐厅经理和厨师长应经过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 另外派工作餐饮经理/主管/厨师长。 1)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 和协调能力; 2)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专业资质: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和经历,持有健康证; 4)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业知识,熟悉餐饮管 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经验要求:具有 3 年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餐厅的管理工作经验。 3、厨师 1)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专业资格: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和健康证; 4)相关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流程,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 5)经验要求:具有 3 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餐厅的工作经验。 4、一般岗位人员的要求:其他服务人员应具备厨房作业的基本技能,具有二年以上的相应岗位工 作经验。 五、 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以 IC 卡数据为准,每月确认结帐一次,每月的餐饮费用在收到发票的 30 日内付 款;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工资部分与实际就餐人数挂钩。 2、 食堂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着装。 3、 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并提供年度体检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方在本标服务范围内遵守采购人管理体系要求,接受管理体系规定的奖惩。 5、 主要食材由采购人推荐供货地点; 6、 采购人可根据用餐人数对工资标准做出调整; 7、中标公示期间采购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有借用资质、弄虚作假(审计报告、 流水证明、经营业绩)等投标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递补。 七、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供应商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 方案, 应包含下列内容: 1. 投标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2. 日常餐饮管理方案 3. 自选餐的标准菜谱,承诺定期更换菜谱和时令菜。 4. 餐饮管理应急方案 5. 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及奖惩措施 6. 拟投入项目经理及人员配备情况 7. 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最终用户满意度管理和调查方案 9. 用户投诉、意见处理方案。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实施方案及措施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 五、服务承诺 六、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1、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 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 写: )(小写: 元) 2 、 一 旦 我 方 中 标 , 我 方 将 严 格 履 行 合 同 规 定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服务期限 。 3、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5、若我方中标,将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内容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 注: “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2.1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品类名称 详细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1 2 3 4 5 6 … 合计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规定的“投 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服务方案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起止时间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履约情况 备注 (三)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果有时)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起始时间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履约情况 备注 (四)年财务状况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注:投标人须附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二、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年份 年 …… ……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提供近三年以来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公司 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财务报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类别 序号 发生时间 情况简介 证明材料索引 诉 讼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 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五、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六、其他材料 1、投标人应做如下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 果。 2、其他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选择对应的附件进行填写(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附件 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注:注:1、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生产产品或服务,并随本涵附带提供企业 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材料。(提供其他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需同时另外提供该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及认定材料)。 2、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投标人和社会监督。 附件 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随本函提供下相关材料复印件:①残疾证(不少于 10人, 不低于单位职工人数的 25%),②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③社会保险金缴纳 票据或清单,④银行代发工资证明。(投标人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而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需另外提供该制造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及附带相关资料)。 2、中标人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投标人和社会监督。 附件 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成交人的本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投标人和社 会监督。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