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2020-09-07 15:25
附件:食堂招标文件.pdf
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
堂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SZB-2020-08-08
招 标 人: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3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14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4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19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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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已由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政府
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
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食堂购买服务,即招标人提供就餐场所、现有炊事机械和餐厨用具;承包公司负责所有
食材采购、饮食制作、服务保障、装修费、税费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服 务 期:1年
预算金额:168.96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服务地点: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椎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
(3)具有专业的团队服务人员,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4)从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检,具有饮食行业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6)2019 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7)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依法纳税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
(11)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下属子公司名义签署;
(12)2020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人员姓名,缴纳证明记录);
(13)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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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
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30-17:00;
(2) 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http://bsggzyjy.cbs.gov.cn/)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
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6、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新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
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波
联系电话:0439-3720720
2.代理机构: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由雨凡
联系电话:18043965722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大通沟 D区 3号楼 107 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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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HSZB-2020-08-08
3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4 招标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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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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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一律采用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
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北安支行
帐户名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0807210738000074176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开标 24 小时前提交,以到帐为准。投标文件中须
同时提供转款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和转款单位转款凭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交原件。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以便核对查实。
7 现场复查:无
8 投标文件份数:1正 4副,电子版 1份
9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10 答疑与澄清:见文件第二部分。
11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2 偏离:√不允许
□允许
13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月结
14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的同步媒介上发布公示。
15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尽快签订。
16 服务地点: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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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17 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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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投标人提供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代理机构将在 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
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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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一)购买方与社会方开展协议合作,实行社会化运营后,社会方自负盈亏。
(二)合同期满后,满意度测评 80%以上,购买方考核合格,在原有招标需求不变的情况
下,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三)购买方与社会方开展协议合作,购买方提供原食堂场所。社会方承担人员、食材、
税金、设施、装修等费用。
(四)购买社会服务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协商,征求意见等方式逐步完善方案。
注:以 400 人为基数,每人每餐 12,随用餐人员增减,劳务费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如有补充以实
际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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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白山市江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义务。
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特别说明:
8.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
使用的招标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
刑事责任。
9、质疑和投诉
9.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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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
复和处理,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9.3 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0.1 招标公告
10.2 投标人须知
10.3 招标需求
10.4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10.5 合同主要条款
10.6 投标文件格式
10.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11、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
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
将书面答复以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
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12.2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
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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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3.1 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情况介绍(技术力量、规模、业绩等);
(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资信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19 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9)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2)企业认证证书;
(13)2020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人员姓名,缴纳证明记录);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如有)。
13.2 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人员配置;
(3)质量保证措施;
(4)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如有)。
13.3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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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通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外,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5.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一切费用。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
式进行。
1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投标,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
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
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以
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17.3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7.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7.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签署合同,并按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
利息。
18、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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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9.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
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9.2 投标文件须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应按 A4 纸规格统一编目编码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
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
订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字迹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
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9.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封面和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19.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的,须在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0、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应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投标文件。
20.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
标人承担。
20.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
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
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1、投标无效的认定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
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
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
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
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1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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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由于包装不妥,在递交时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21.3 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21.5 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21.6 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21.7 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正副本标书数量不足的、
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1.8 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1.9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21.10 资信及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21.11 开标时投标人全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全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21.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开标
22、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
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3、开标程序:
23.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
23.2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23.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
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交货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23.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5 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
原封退回投标人。
23.6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
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3.7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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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的;
(5)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23.8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招标失败:
(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项目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首次招标失败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规定处理。
五、评标
24、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由 5
人(含)以上奇数组成。
25、评标程序
25.1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
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招标人代
表由招标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
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
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
25.2 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
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否决处理。
25.3 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
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招标监督管理部
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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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82 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
投标行为;
(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25.4 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
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
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5 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25.5.1 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
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5.5.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
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25.6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
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否决处理: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规定;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5.9 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
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
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
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
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
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
27、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7.1 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4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
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
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8.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及合同授予
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9.1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结果由招标人确认。
29.2 招标结果经采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 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步媒介上
发布公示,公示期内没有异议,将向中标人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30、签订合同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
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30.2 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1980 号文件计取
14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一)确定社会方经营模式。以自助餐和接待餐为主的服务方式。
(二)核定用餐标准。将每人每餐标准按照 12 元核定(个人承担 2 元)热菜 8-10 种荤素各 1
半、凉菜 4-6 种、汤不少于 2种、饮品不少于 2种、粥不少于 2种、主食 4-6 种、水果不少于 2种,同
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同志用餐需求。
(三)服务支出测算。餐费每人每餐核定标准 12 元,其中:固定服务费 4 元,食物费 6 元,个
人承担 2 元。固定服务费=实际办卡数*4 元/人,食物费=实际就餐人数*6 元/人。按办卡数 1000 张,用
餐人数 400 人测算,财政每月支出约为 14.08 万元,每年支出约为 168.96 万元。运营成本将按物价指
数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研究调整。
(四)固定资产管理。将食堂现有设备采取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折旧、报废方式提供社会方
日常使用。新增设备由社会方全额承担,并拥有绝对的支配权。
(五)责任划分。社会方拥有对供餐配餐安全的绝对主体责任。供餐配餐受益群体发生饮食安全
事件,由社会方承担全部责任。购买方与社会方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后,社会方对服务全流程拥有无可争
辩的安全主体责任。
(六)服务要求。社会方必须在服务地区注册成立服务公司,增加地方级财税收入。对社会方实
力、业绩、管理等方面拿出考核考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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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 100 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实质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
标人,按评标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评分过程中采用四
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评审
招标项目名称: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
2 项目业绩
2019 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
印件加盖公章
3 财务要求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提供复印件及盖公章
4 纳税要求 依法纳税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承诺书
1. 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
不良记录。
2.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检,具有饮食行业健康证,无证
人员不得上岗。
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6 拦标价 168.96万元,超出此栏标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被否决。
7 社保要求
近一月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人员姓名,缴纳证明
记录)
8 格式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最总结论:
注:1、合格打“√”,不合格打“×”,最终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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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有一项不满足评审条件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将不再进入后续评标。
3、本表由全体评委在共同商议的基础上给出结论,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确定。
评委会主任签名: 评委会其他成员签名:
监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初步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
注:1、合格打“√”,不合格打“×”,最终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
2、投标人有一项不满足评审条件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不再进入后续评标。
3、本表由全体评委在共同商议的基础上给出结论,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确定。
评委会主任签名: 评委会其他成员签名:
监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供原件,有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初步评审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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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部分
(20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所有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技术部分
(60 分)
服务方案 15 分
根据投标人供餐服务及操作管理流程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
对比打分等,优秀得 5-4(含)分,良好得 3-2(含)分,
一般得 1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的总体监控方案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等,优秀
得 5-4(含)分,良好得 3-2(含)分,一般得 1 分,没有
内容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的成本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等,优秀
得 5-4(含)分,良好得 3-2(含)分,一般得 1 分,没有
内容不得分。
人员配置 15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专业技术力量、服务团队的配置,
职责分工、主要项目成员(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服务
人员)的相关经验和资质、资历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优秀
得 15-10(含)分,良好得 9-5(含)分,一般得 4-1 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 15 分
根据项目管理人员和厨师长的相关管理经验、岗位证书各
个岗位的服务内容、形式及具体工作程序、细则等内容进
行对比打分等,优秀得 5-4(含)分,良好得 3-2(含)分,
一般得 1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违约责任划分及整改措施、前期接管方案及
合同到期时的交接承诺、节能减排改善建议的内容等进行
对比打分,优秀得 5-4(含)分,良好得 3-2(含)分,一
般得 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方案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等,优
秀得 5-4(含)分,良好得 3-2(含)分,一般得 1 分,没
有内容不得分。
管理规章制度情
况
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标准情况、奖惩措施、
考核制度、建立自查表格(可提供管理其它项目时已使用
的例表)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优秀得 15-10(含)分,良
好得 9-5(含)分,一般得 4-1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商务部分
(20 分)
设备设施管理 5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设施的日常维护,以及餐具的清洗消
毒等内容进行对比,优秀得 5-4(含)分,良好得 3-2(含)
分,一般得 1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卫生保洁 5 分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针对本项目员工餐厅的日常卫生清理、
保洁及虫、蟑螂等消杀方案进行对比,优秀得 5-4(含)分,
良好得 3-2(含)分,一般得 1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18
应急措施 5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单位特别需求及突发状况制定的应急
措施进行对比,优秀得 5-4(含)分,良好得 3-2(含)分,
一般得 1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特色菜品 3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菜品图片进行比较,优秀得 3 分,良好
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标书制作 2 分 根据标书制作的规范、美观等酌情给分(0-2 分)
三、评标报告
1、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价格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
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四、各位评标人员应认真﹑客观﹑公正对待每个投标人,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漏任何评标信息,如违
规违纪者,将严肃查处。
评标中,如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相同或高度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
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定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
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
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
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评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步媒介上公示 1 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
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19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以最终合同为准)
20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招标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21
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单位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22
商务文件
目录
(1)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情况介绍(技术力量、规模、业绩等);
(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资信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19 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9)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依法纳税证明
(11)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3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4
二、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
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 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
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 投标书自投标截止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
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
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
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
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
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六、投投标人情况介绍(技术力量、规模、业绩等);
七、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资信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八、2019 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九、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依法纳税证明
十一、社保缴纳证明
27
附表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
单位名称 服务人数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页码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投标人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8
十二、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
付款方式
投标人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如有)
29
技术文件
目录
(1)服务方案;
(2)人员配置;
(3)质量保证措施;
(4)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如有)。
30
一、 服务方案
二、 人员配置
三、 质量保证措施
四、 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31
报价文件
目录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2
一、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向贵方提交文件正本各
一份、副本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
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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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 人民币(万元) 服务期 备注
1
2
3
注: 1、投标费用包括一切费用。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和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2、定义
3、招标方式
4、投标委托
5、投标费用
8、特别说明:
9、质疑和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投标报价
1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投标,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
1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21、投标无效的认定
四、开标
五、评标
六、定标及合同授予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020-08-17T09:37:13+0800
1页(361,133)
041@N91220600MA17996C58@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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