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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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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关于街道中饭、值班客饭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毅

联系方式:0510-85440801

地址:南湖大道58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街道中饭、值班客饭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C0702

四、采购品目名称:餐饮服务

五、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2020-09-07

公告结束期限:2020-09-14

六、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2020-09-07

反馈结束时间:2020-09-14

附件: 街道中饭_值班客饭配送服务项目_采购需求_最终_.pdf

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2020年09月07日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街道中饭、值班客饭配送服务项目。 二、配餐份数:工作日每天提供午餐、晚餐合计约 235 份;节假日午餐、晚餐为值班人员 配餐,合计约 10 份。(具体配餐份数由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 三、配送期限:三个月(暂定),自实际供餐运行之日起至采购人通知结束止。 四、采购预算:午餐(晚餐)最高限价:32 元/餐/人,共 60 万。 注:本项目将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的营业场所进行考察。 五、付款方式 1.结账方式为月结,由中标人与采购人按实结算。每月餐费=每月实际用餐份数*餐费标准 (每份)。 2.当月餐费在下一个月 15 日前一次性付清。 3.中标人收款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公司正式等值发票及相关清单。 六、具体需求 1、本招标项目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营养餐。 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在基于卫生可口、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基础上注重营养、热 量及花色的搭配,并于每周四前提供下周食谱,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参照食谱供餐。 同时,供应商须由具备丰富的客饭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机构 进行经营及管理。 2、具体客饭配送指标如下: (1)工作日每天提供午餐、晚餐合计约 235 份;节假日午餐、晚餐为值班人员配餐,合计 约 10 份。晚餐、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如采购人有特殊应急或重要保障服务要求,需临时加餐或增 加餐次的,供应商须给予配合并保质保量完成供餐工作。 (2)2 大荤+1 小荤+2 蔬菜+1 例汤+1 米饭+1 水果或酸奶,其中荤菜各不少于 100 克,蔬 菜各不少于 100 克。 (3)餐饮供应时间:中餐:10:30——11:30,晚餐:16:30——17:00。特殊情况各餐 就餐人数及开饭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无锡市外送客饭管理相关规定,不 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接受采购单位对环境及餐饮服务人员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等进 行的监督、检查、民意测评。对甲方监督意见,应在 24 小时内回复,并及时整改。 七、质量要求 1.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DBS 32/003—2014)。 - - 2.为保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营养餐,招标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 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 3.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 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 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将立即取消中标人的供餐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⑴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 ⑵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⑶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⑷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⑸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⑹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⑺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⑻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服务要求 1.中标方必须接受监督与检查,需于每周四前报送下周食谱,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参照食谱 供餐。 2.中标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 部门的督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 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3.中标方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 理人员;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4.中标方必须与签约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5.交货方式为每日定时供货,供货方必须在与采购人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需 求采购人指定地点。延迟送货的导致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延误的,供应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 措施。 - - 6.客饭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高温灭菌等方式。客饭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 并保温,分装到用餐不超 2小时,低温天气必须采取有效保温措施对客饭进行保温,确保机关 工作人员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客饭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 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盒饭污染。供货方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 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8.中标方应当在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的成品中随机抽取留样样品,并按规定的方式、 数量和时间保存。 9. 客饭配送膳食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 PP 材质的塑料餐盒或不锈钢等其他符合工艺要 求材质制成的餐具。非一次性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化学、热力或清洗消毒设备进 行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符合 GB14934《食(饮)用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10.客饭配送期间,乙方不得中途转包、分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招标方有权没收 全部保证金。 11.供应商须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12.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得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一旦发生相关责任事故,终止合同并 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机关工作人员伙食供应延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合同立即终止, 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 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机关工作人员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不 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作为供方向需方支付的违约金,三次取消供货合同。 3. 如供应方提供的午餐出现质量上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饭、菜中有虫子、菜太咸、菜量 太少等)、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况,供应方需配合进行改善, 如采购人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采购人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4. 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客饭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原因造成招 标方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货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 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停止供货方供餐,并暂扣当月所有客饭的货款作为供方的 赔偿预付款。 5. 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客饭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发生问题,经采购人委托检测 单位确认,对机关工作人员健康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扣除 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且取消合同。 - - 6. 如供应方所供客饭的实际食品原料成本率(食品原料采购成本/客饭供应价)低于投标人 投标文件承诺的数值,供应方须按差额双倍赔偿需求采购人。凡出现三次此类情况,合同立即 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 在为招标人服务期间,如中标人受到市场监督局等主管部门处罚的,承担处罚金,支付 1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8. 在为招标人服务期间,如中标人接到投诉,应立刻改正,投诉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 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9.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货商所供客饭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质 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 罚。 十、 有关说明: 1.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 2.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无锡市,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 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