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07 16:45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发售方式:(http://www.ziyuanxiangguan.com/)标书售卖系统购买; 现场购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1212020000524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四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1600000 |
最高限价 | 160万元,包1:94万元;包2:66万元,已完成招标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包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3.2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3.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5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到2020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网上发售方式:(http://www.ziyuanxiangguan.com/)标书售卖系统购买; 现场购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
方式: | 通过网上发售或现场购买的方式获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售价: | 2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0年09月2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1、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以售卖版为准。计划编号:20-65。2、金堂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151055。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交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已进行需求论证。4、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为160万元,包1:94万元;包2:66万元,已完成招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60万元,包1:94万元;包2:66万元,已完成招标。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6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493752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9678、18781933788(仅限技术咨询)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田女士 |
电话: | 028-87799678、18781933788(仅限技术咨询) |
|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各包要求(实质性要求)
包 1: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含干杂)、新鲜蔬菜、新鲜水果
1、质量要求
1.1 大米
1.1.1 米类执行标准:GB/T1354-2018标准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不含添加剂。
1.1.2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米类执行标准。
1.1.3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
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1.1.4 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1.1.4.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法定或通过 CMA 或 CNAL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
具,内容应符合 GB1354 标准和 GB2715 标准要求,每季度一次。
1.1.4.2《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
告单。
1.2 面粉
1.2.1 产品执行标准:GB/T 1355 或国家最新标准
1.2.2 质量等级:特制一等
1.2.3 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
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
气味,无其他异味。筋力适中,吸水率高,口感筋道等特点。
1.2.4 本次投标应提供带 CMA 或 CNAL 标识的小麦粉检验报告,内容应符合
GB/T1355 标准和 GB2715 标准要求。
1.2.5《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
单。
1.3 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
1.3.1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SC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
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
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1.3.2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1.3.3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1.3.4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1.3.5 食用植物油须符合 GB2716-201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要求。
1.3.6 执行标准:
1.3.6.1 花生油:GB/T1534-2017 或国家最新标准;
1.3.6.2 大豆油:GB/T 1535-2017 或国家最新标准;
1.3.6.3 玉米油:GB/T 19111-2017 或国家最新标准;
1.3.6.4 菜籽油:GB/T 1536—2004 或国家最新标准;
1.3.7 油类质量要求:
1.3.7.1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
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卫生安
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
标准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
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不许以次充
好、以假充真。否则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1.3.7.2 本次投标应提供带 CMA 或 CNAL 标识的菜籽油检验报告,内容应符
合 GB/T1536 标准和 GB2716 标准要求。
1.3.7.3《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
告单。
1.4 调味品
1.4.1 质量要求标准:
1.4.1.1 食盐执行标准:GB/T 5461-2016 或国家最新标准;
1.4.1.2 酱油执行标准:GB18186-2000 或国家最新标准;
1.4.1.3 食醋执行标准:GB18187-2000 或国家最新标标准;
1.4.1.4 豆瓣执行标准:行业或国家最新准;
1.4.1.5 味精执行标准:GB/T8967-2007 或国家最新标准;
1.4.1.6 鸡精执行标准: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1.4.2 所有调味品产品外包装需注明产品名称、品牌、规格。
1.4.3 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
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1.4.4 食盐: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
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4.5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
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
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
容易滑落。
1.4.6 食醋: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
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1.4.7 味精: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
杂质。
1.4.8 酱类食品: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
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1.4.9 淀粉制品: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
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1.4.10《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
单。
1.5 干杂类
干杂类食材料必须是预包装。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
加剂;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
装上标有 QS 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
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
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1.6 新鲜蔬菜
1.6.1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
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1.6.2 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
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
质期限的食品。(附《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1.6.3《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序
号
类
别
包含品种 质量要求
1
叶
菜
类
白菜类、甘蓝
类和绿叶菜
类的各种蔬
菜。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
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
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
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
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
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
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2
茄
果
类
番茄、茄子、
甜椒、辣椒
等。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
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3
瓜
类
黄瓜、瓠瓜、
越瓜、丝瓜、
苦瓜、冬瓜、
毛节瓜、南
瓜、佛手瓜
等。
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
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4
根
菜
类
萝卜、胡萝
卜、大头菜、
芜菁甘蓝等。
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
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
须根。
5
薯
芋
类
马铃薯、薯
蓣、芋、姜、
豆薯等。
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
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
6
葱
蒜
类
大葱、分葱、
四季葱等。
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
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
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7
豆
类
豇豆、菜豆、
豌豆、蚕豆、
刀豆、毛豆、
扁豆等。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
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
泥土、杂质。
8
水
生
类
茭白、藕、荸
荠、慈菇、菱
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
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
9
多
年
生
类
竹笋、黄花
菜、芦笋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黄
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
1
0
芽
苗
类
绿豆芽、黄豆
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1.7 新鲜水果
1.7.1 苹果: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
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
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1.7.2 香梨: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
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1.7.3 小米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
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
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1.7.4 八月桔: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
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
1.7.5 冬枣:果皮赭红光亮、皮薄肉脆、甘甜清香、大小均匀。
1.7.6 西瓜: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
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
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
1.7.7 火龙果: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
皱缩,大小均匀。
1.7.8 龙眼:果色棕黄,果粒均匀,果身较平滑有光泽,果肉不粘手,易剥
落,有韧性;无霉烂,无黑斑。
1.7.9 油桃: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
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1.7.10 哈密瓜: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
其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
1.7.11 所有水果应保证新鲜、干净、无霉烂变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
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注: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2、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其他要求:
3.1 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
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采购,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
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3.3、食材供应商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所
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
标准为准。
3.4、定期提供每批次农药残留报告。
(二)服务及配送要求(实质性要求)
包 1:
1、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
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采购,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
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3、食材供应商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所有
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
准为准。
4、定期提供每批次农药残留报告
5、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
转包。
6、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如
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人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
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7、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8、运输工具、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
求,生产、配送、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
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
(三)抽检机制(实质性要求)
1、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委托专业机构随机不定期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
测,送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
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2、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原材料,立即停止使用,投标人应
及时更换,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未及时更换的,将取消投标人配送供应
资格,对采购人带来的不利后果由成交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考核办法(实质性要求):
1、每月由采购人组建的考评小组对投标人实行考核,得分不得低于 85 分,
低于 85 分,并将处以当月供货总金额 5%的罚款。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
分值
考核标准
得
分
送货服务
设立供货团队固定的人员为提供配
送服务
10 分
人员不固定,出现一次扣 2
分
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原材料配送
到指定地点
10 分
未按时送到,出现一次扣 2
分
原材料价
格
是否按时提交每周原材料价格表 10 分
未按时提交,出现一次扣 2
分
是否按照市场价格报价并按照下浮
率下调
10 分
未按照下浮率下调,出现一
次扣 2分
原材料质
量
是否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采
购原材料,杜绝以次充好、来历不
明货物
8分
未按合同及招标文件采购原
材料,出现一次不得分
供货商建立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并
是否执行
8分
未执行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出
现一次不得分
投标人是否及时提供原材料检验
报告、合格证书等确保原材料溯
源
8分
未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合格
证书,出现一次不得分
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向采购人提
供市场信息
8分
未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市场信
息,出现一次扣 2分
应急保障
服务
投标人驻点人员是否坚守岗位,
杜绝出现脱岗现象保障采购人应
急响应
10 分
驻点人员未坚守岗位,出现
一次扣 2分
应急保障配送是否及时并保障原
材料质量
10
分
应急配送不及时,出现一次
不得分
满意度 是否因原材料出现投诉现象 8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2、退出机制
2.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启动退出机制:
(1)半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在 85 分以下;
(2)合同期内,两次考核在 80 分以下。
2.2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且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
(1)提供配送服务时,出现 3人及以上集体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的。
(2)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刑事治安事件或责任安
全事故的。
当退出机制生效时投标人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采购人与新的服
务提供商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办理交接。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且投
标人与其成功完成交接前,投标人应继续正常提供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间: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8:00 前采购人所
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
量等,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 90 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
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应急配送要求应在 30 分钟内予以响应,
2个小时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食堂内。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 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下浮率)×实际结算数量-考核扣
款(若有)。
4.2 市场价格的确定应参考金堂县发改局公布《赵镇地区本周居民副食品价
格动态》最新一期的产品的价格,对于未公布的产品价格由采购人代表和中标人
定期对金堂县内至少三个大型超市/菜市场零售价进行考察,共同确定市场价格。
4.3 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在每月 2号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份配送的货物
配送清单和发票,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结算资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转到中
标人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
4.4 中标人结算价格包含配送货物本身的费用、包装费、车辆运输费、运输
过程保险费、质量保证费、可能的法定部门检测费用、相关的伴随加工服务费、
搬运费及配送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前的所有
费用。
5、验收方式和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
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7、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的定义:如产品 10 元,优惠
2元,即下浮率为 20%)。投标人经综合测算后,统一报所投包件内容的统一的下
浮率。(下浮比率≧100%或者下浮比率<0,作为无效投标)。
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
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包1: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含干杂)、新鲜蔬菜、新鲜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