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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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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公告

招标详情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7

公 告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拟面向社会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标的概况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机关食堂位于经济服务中心东边副楼一、二楼,其中一楼为干部职工餐厅(可容纳400人同时用餐)、两个小包间和厨房,建筑面积787 ㎡,可开设会议餐桌40桌;二楼为公务接待和对外经营区,有大小8个包间和一个仓库,建筑面积为458 ㎡(以上经营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三、承包费报价范围

    每年的承包费报价范围为8万元— 10万元(含本数)。

    四、交易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2日10:00

    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县城金川南大道35号,新干农商行营业部2楼2号开标厅)

    五、对竞买人的要求

    1、具有在本省经营宾馆、餐饮或食堂的资质,从业3年以上,近两年来年营业额达到过80万元(含)以上(即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两年中有一年达到即可,需以税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2、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六、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明标暗投),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确定买受人即中标人,竞买人采取填写“报价书”的形式进行竞买,“报价书”必须按样本制作(见附件二)。竞买人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书》,并且自行做好《报价书》的保密工作。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7时,以《报价书》送达到交易中心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无效。

    收件人地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楼产权交易股), 收件人: 唐佳明 联系电话18797819836。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联系电话18679661855)

    八、报名须知

    本次转让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网上下载交易资料,网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gggzy.cn),保证金缴交到指定帐户,即视同报了名。竞买保证金48000元必须在2020年9月21日17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75267701000003378;未按时到账者视为自动弃权。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冲抵等额成交价款;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3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0796- 2682259 (朱)18679661855(赵)

    新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 相关附件:交易资料.doc
    新干三中小商店承包经营权转让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机关食堂承包

    经营权转让

    业主单位:新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赵 婷

    联系电话:18679661855

    编制时间:2020年 9月7日

    公 告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拟面向社会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标的概况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机关食堂位于经济服务中心东边副楼一、二楼,其中一楼为干部职工餐厅(可容纳400人同时用餐)、两个小包间和厨房,建筑面积787 ,可开设会议餐桌40桌;二楼为公务接待和对外经营区,有大小8个包间和一个仓库,建筑面积为458 (以上经营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三、承包费报价范围

    每年的承包费报价范围为8万元— 10万元(含本数)。

    四、交易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2日10:00

    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县城金川南大道35号,新干农商行营业部2楼2号开标厅)

    五、对竞买人的要求

    1、具有在本省经营宾馆、餐饮或食堂的资质,从业3年以上,近两年来年营业额达到过80万元(含)以上(即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两年中有一年达到即可,需以税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2、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六、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明标暗投),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确定买受人即中标人,竞买人采取填写“报价书”的形式进行竞买,“报价书”必须按样本制作(见附件二)。竞买人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书》,并且自行做好《报价书》的保密工作。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7时,以《报价书》送达到交易中心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无效。

    收件人地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楼产权交易股), 收件人: 唐佳明   联系电话18797819836。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联系电话18679661855)

    八、报名须知

    本次转让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网上下载交易资料,网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gggzy.cn),保证金缴交到指定帐户,即视同报了名。竞买保证金48000元必须在2020年9月21日17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75267701000003378;未按时到账者视为自动弃权。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冲抵等额成交价款;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3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0796- 2682259 (朱)18679661855(赵)

    新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竞 买 须 知

    一、交易方式

    1、本次承包经营权转让竞买人以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买 ,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2、“报价书”的制作(详见样本),每个竞买人只能填写一张“报价书”,并且“报价书”上只能填写一个价格,价格以元(人民币)为单位,精确到元为止,否则无效。另“报价书”上签名必须手写报价大小写必须电脑打印,否则该报价书无效。 “报价书”未按照要求制作的以自动弃权处理。

    3、竞买人的“报价书”上报价不得超出报价范围,即最低不得少于8万元,最高不得超出10万元,否则无效。

    二、报价书的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地点

    竞买人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书》,并且自行做好《报价书》的保密工作。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7时,以《报价书》送达到交易中心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无效。收件人地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楼产权交易股), 收件人: 唐佳明   联系电话18797819836。

    三、开标规定:各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2020年9月22日上午10:00)赶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经资格验证后方可进入竞买现场,进场时竞买人必须签到并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年营业额达到80万的盖有税务部门红章的相关证明或材料、保证金缴纳凭证、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原件均须复印一份与报价书一并递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开标现场的竞买人视为自动弃权。

    四、报价书开封办法:首先由主持人将“报价书”进行密封展示,之后由主持人进行现场开封,确认有效“报价书”后报出价格并展示。

    五、买受人的确定:所有有效“报价书”的价格公布后,现场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平均值不四舍五入)为基准价,取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三家做为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不足三家则全部进入。如出现相同接近的,则按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如出现相同报价则由业主方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之后由业主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上预中标候选人分别进行综合考评后排名,取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即买受人),在相同条件下,原承包人享有优先权。成交后,业主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并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业主考核合格则直接进入合同期。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业主方将取第二名作为考察对象,以此类推。如最终三家考核都不合格,则宣布此次转让失败,业主方将重新组织交易。

    六、付款

    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向交易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3年成交总价的1.4625%),并在七日内付清第一年承包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再与业主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在与业主方完成财务清算及财产等交接手续后,业主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及剩下的9个月的承包费。

    七、违约责任

    买受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承包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追究买受人的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宜

    1、买受人应遵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食堂管理办法》,服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管理和县经济服务中心膳食委员会的监督。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建立厨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和各种应急预案。

    4、建立稳定的厨师团队,必须聘用两名具有级以上厨师证和健康证的厨师,有湘、赣、粤等不同风味和菜系的厨师,能提供多品种四季适令菜肴;拥有优秀的面点师,能提供面条、饺子、混沌、煎饼、麻圆、包子、馒头、油条等多品种面食。

    5、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得有挂靠、转包、借证、假证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8、本次转让的标的品质、数量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开标会前到现场踏勘,未到现场踏勘者视为已知,业主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9、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营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买人应遵守纪律,不得扰乱竞买会现场秩序,如违反将追究竞买人相关责任。

    11、交易资料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需认真阅读理解。

    12、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新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九、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事项:

    1、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当日10:00之前赶到开标会现场,并及时签到,迟到者不得入场。

    3、报价书应按要求制作,未按要求制作者,作废标处理。

    4、各竞买人的“报价书”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新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信封封面及报价书填写样式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

    报价书

    竞买人:XXX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

    报 价 书

    (样本)

    每年承包费(总报价)人民币(小写)¥90000。(电脑打印)

    人民币(大写):玖万元圆整。(电脑打印)

    竞买人亲笔签名: XXX(手写)

    (注:所报价格小写和大写金额必须相互一致,并且报价书上只能有一个报价,如果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报价或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

    甲方:新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方:

    为给县经济服务中心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餐饮服务,甲方将经济服务中心大楼食堂经营权,经过公开竞价转让程序,现有乙方以 (元/年)中标成交,取得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费用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开标会结束后七日之内交纳第一年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再与甲方签订合同,以后每年在 10月 1日之前交纳下年的承包费并补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逾期未交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二、经营期限

    合同期三年,即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间乙方经考核合格后,另外签定正式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经营形式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用于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以下情况支付补偿金、违约金等:

    1、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机关有关管理规定;

    2、每季度甲方对乙方进行满意度测评低于60%,一次扣2000元;

    3、卫生疾控预防部门抽样检查不合格,一项不合格扣200元;

    4、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

    5、承包期内将食堂设备损坏(达到资产报废年限,经甲方研究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

    6、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各种不便或损失的;

    7、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五、工作餐供应及售价

    1、乙方要确保食堂早餐品种不得少于10种(不包括小菜),所有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中、晚餐品种不少于10个(主荤菜3个,副荤菜3个、素菜4个)并负责提供免费汤、饭。所有菜品须留样48小时。

    2、目前工作餐售价:县级领导早餐12元/位;干部职工中餐8元/位,标准:两荤一素;县级领导中餐24元/位。

    3、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要求调整工作餐价格,需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由甲方最终核定售价。

    4、公务接待及单独炒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六、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房屋以及现有空调、厨具餐具用品、餐桌等(详见食堂用品和设备清单),乙方负责维保,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2)承包期内,甲方提供的房屋如需装修、补漏、清理下水道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给乙方免费提供水。电费、燃气费、日常维修费等各种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与原承包方办理移交手续时,甲方负责监交,如移交出现争议,由甲方负责裁定。

    (5)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如甲方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意,有权要求更换。

    甲方可视自身情况自愿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指导。对乙方及其违反卫生、质量等规定,可根据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6)甲方每月在指定时间给乙方结算干部职工食堂消费系统乙方应得的上个月的餐费。

    (7)承包期满后,甲方不接受乙方添置的可动资产,须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出资的装修及不动产归甲方无偿所有,乙方无权处置。

    (8)承包期内,在经营场地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食品安全、火灾、盗窃、人员伤亡等事件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规范操作,遵守有关法规以及机关各种规章制度,接受各级部门的检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经费自理,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提供厨师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须规定统一着装。

    (3)乙方应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双休、法定节假日要保证正常运转,满足值班和加班人员的用餐需求。

    (4)乙方不得购买、使用、加工未经检疫的猪肉或其他肉类产品,蔬菜、蛋类等原材料要新鲜,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5)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乙方必须自主管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如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本承包合同,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不予与退还。  

    (6)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在甲方的指导下先对食堂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装修,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7)乙方应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和场地设备整洁,做到卫生好、口味好、服务好、价格廉,并与甲方签订《食堂管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堂负责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8)乙方应搞好辖内(包括食堂北门、东面入口段,一二楼室内通道)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煤球;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要做好防毒、防霉、防鼠、防蝇、防蟑螂等工作。

    (9)合同期满后,在甲方尚未确定新一轮承包经营者并与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不得停止经营,合同延展期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甲方已确定新一轮承包经营者的,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做好财务清算及财产交接手续。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八、纠纷解决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新干县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合同未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九、其他条款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甲方《新干经济服务中心大楼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交易资料》和乙方《报价书》;

    2、成交确认书;

    3、综合考评时,大楼各单位参与的投票评议会上乙方上交的《关于做好机关食堂方案的承诺报告》

    4、双方认可的财产移交清单;

      十、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2020年 月 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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