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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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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管机关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管机关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附件1磋商文件--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海采(2020)0744号】发布版.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海采(2020)074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4日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200904_1272359.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00到11:30,下午13:30到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管机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010-5139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信致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C1-12A01

联系方式:高老师 010-58816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 010-51398018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海采(2020)0744 号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管机关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信致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年九月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 11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 15 一、总则 .................................................................................................................................................................. 15 二、磋商文件说明 .................................................................................................................................................. 15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 16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20 五、竞争性磋商及评审 .......................................................................................................................................... 21 六、授予合同 .......................................................................................................................................................... 25 第五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 ............................................................................................................................................ 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7 - *附件 1 报价函 .................................................................................................................................................... - 7 - *附件 2 报价表一览表 ........................................................................................................................................ - 8 -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 - 9 -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 - 12 - 附件 5 技术条款偏离表 .................................................................................................................................... - 13 -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 - 14 - 附件 7 拟派人员情况 ........................................................................................................................................ - 17 - 附件 8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 - 18 - 第七章 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要求 .............................................................................................................. - 21 - 第一部分 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 .................................................................................................................... - 21 - 一、名称、数量、用途及简要服务需求 .......................................................................................................... - 21 -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 - 21 - 一、项目概述及总体要求 .................................................................................................................................. - 21 - 二、服务需求 ...................................................................................................................................................... - 21 -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 - 25 - 四、履行时间及地点 .......................................................................................................................................... - 27 - 五、承包方式与付款方式 .................................................................................................................................. - 27 -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北京国信致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统管机关的委托,对下述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 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项目名称: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海采(2020)0744 号 3、采购内容概述:承包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 餐饮服务。 4、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 1071600.00 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具备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型 为单位食堂/职工食堂)。 5.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评审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7、 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及报名时间:见磋商公告。 8、 竞争性磋商报名程序: (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 CA 数字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bjhd.gov.cn/), 查阅【服务指南】——【CA 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 取得 CA 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ggzyjy.bjhd.gov.cn/),选择 【网上办事】——【供应商】栏目,应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采购文件下载及报名 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预 览采购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报名,视同 放弃本项目磋商。 9、响应文件送达、磋商时间:见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洽谈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 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 10、磋商文件售价:0 元。 11、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见磋商公告。 12、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管机关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7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于科长,010-51398018 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信致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 C1 座 12A01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高中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711250704,010-58816687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zhch@rundaht.com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目号 内容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类 型为单位食堂/职工食堂)。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澄清、修改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日前。 9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 报价 11.1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 1071600.00 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本要求适用于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 11.2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磋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 12 报价货币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 12.1 报价货币:人民币 13 磋商保证金 13.1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万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磋商保证金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信致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账 号:11050163360000001989 (3)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使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管理系统(电子保函系统使用 办法详见附件《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证金和投标电子保函管 理系统投标人(供应商)使用须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保证金后 将向供应商开出收据(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单独封装),否则由此带来的 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3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报价有效期。 14 报价有效期 14.1 报价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90 日。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5.1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 1份(U盘)。 正本副本均为双面打印。 电子版为递交的磋商文件正本的彩色扫描件(一个 PDF 文件),电子版应与 磋商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包括封面、盖章、签字等内容。且须确保所递 交的电子版文件能够复制粘贴及打开阅读。 17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7.1 见磋商公告 17.3 见磋商公告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3 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2 磋商时间和顺序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8 22.1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2.2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23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3.1 磋商小组按照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顺序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3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未提交*号文件,或所提交资料无效或不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盖章、签字的,以及授权代表签字无有效授权书的; 6)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质量、信誉等问题; 7)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供应商需就全部磋商要求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24 磋商程序 2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 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将以书面 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9 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4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4.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最后报价时间过后,供应商不得对报价进行修改、撤回或撤销。 24.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 评审标准 26.1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 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细则见第三章评审 办法及评分标准。 27 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 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3 成交服务费 33.1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须计入 报价总价。 3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说明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0 34.1 本项目不涉及。 35 其他 35.1 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1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办法 1、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照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内容进行评分。 2、计分方法:将各供应商的得分合计后取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3、若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 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候 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5、对于供应商报价过低的情况,采购人代表有权在评审现场对该供应商发出询 标函。 二、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 分值 范围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10 分) 最后报价 0-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商务 部分 (20 分) 供应商资质 0-5 供应商具备近一年内取得的由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型为单位食堂/职工食堂),得 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类似业绩 0-6 考察供应商近一年(2019 年 8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 一个得 3分,最高得 6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工作内容页、盖章签字页)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2 团队资质 0-9 拟派餐厅经理具有人力劳动(含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级餐饮服务 类证书,具有 5年以上餐饮服务行业经验(以相关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得 3分;若同时具有人力劳动(含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级技师资 格证书,得 6分。 提供本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磋商时间截止日之前近 3个月连续 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拟派厨师长具有人力劳动(含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级厨师资格证 书,得 3分。 提供本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磋商时间截止日之前近 3个月连续 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 部分 (70 分) 对服务需求理 解及响应程度 0-10 对服务需求理解准确且响应程度优秀,得 10分; 对服务需求理解较好且响应程度较好,得 7分; 对服务需求理解一般且响应程度一般,得 3分; 对服务需求理解较差且响应程度较差,得 0分。 食品质量控制 方案 0-10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 10 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得 7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一般、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得 3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较差、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差,得 0分。 服务质量控制 方案 0-10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 10 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得 7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一般、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得 3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较差、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差,得 0分。 服务支持人员 配备情况、添置 设备配备情况、 员工培训计划 及内容 0-10 人员配备情况、添置设备配备情况、员工培训计划内容完善、详细、可操 作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 10分; 人员配备情况、添置设备配备情况、员工培训计划内容较完善、可操作性 较强、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得 7分; 人员配备情况、添置设备配备情况、员工培训计划内容有缺漏、可操作性 一般、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得 3分; 人员配备情况、添置设备配备情况、员工培训计划内容有缺漏、可操作性 较差、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差,得 0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3 卫生环境管理 控制方案 0-10 卫生环境管理控制方案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 10 分; 卫生环境管理控制方案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得 7分; 卫生环境管理控制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一般、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得 3分; 卫生环境管理控制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较差、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差,得 0分。 应对投诉处理 方案、防火管理 方案、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方案 以及其他服务 内容、服务规 范、服务标准、 服务措施、质 量、监控体系及 说明材料 0-10 应对投诉处理等方案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 10 分; 应对投诉处理等方案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得 7 分; 应对投诉处理等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一般、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得 3 分; 应对投诉处理等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较差、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差,得 0 分。 原材料采购管 理方案、操作规 程控制管理方 案、库房管理方 案 0-5 原材料采购管理等方案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 5分; 原材料采购管理等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一般、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得 3分; 原材料采购管理等方案有缺漏、可操作性较差、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差,得 0分。 拟提供的餐单、 价格、食品原材 料使用说明及 核算依据和清 单 0-5 拟提供的餐单、价格、食品原材料使用说明及核算依据和清单内容完善、 详细、可操作性强、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 5分; 拟提供的餐单、价格、食品原材料使用说明及核算依据和清单内容有缺漏、 可操作性一般、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得 3分; 拟提供的餐单、价格、食品原材料使用说明及核算依据和清单内容有缺漏、 可操作性较差、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差,得 0分。 关于价格评审的说明: 1、如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有低于成本的倾向,其报价不合理等因素,致使其不能保 证正常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递 交合理的书面解释,则视其报价为低于成本,对其响应有权予以拒绝。 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4 采购〔2020〕195 号),如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 自身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的最终报价给予 10%的扣除作为评审价;其他形式下,供应商的报价即为其评审价。 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供应商须知附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在上述划分标准中 注明所属企业类型及企业人数规模,阐述认定为小型和微型的原因,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参与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供应商须知附件中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5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指北京国信致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指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管机关。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4、 磋商费用 4.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 全部费用。 二、磋商文件说明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 部分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供应商须知 第五章:合同条款与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6 第七章: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要求 6、 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 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 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者邮件的形式予以确认。 6.2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修 改,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6.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6.4 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后的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 适当调整采购需求,并将有关调整内容告知所有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据此调 整最终报价。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7、 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 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8、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9、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参加竞争性磋商时,供应商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件 1--报价函(格式见第六章)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7 *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 附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附件 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办理换证的应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因地方规定未办理换 证的除提供旧版营业执照外,还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公示信 息记录和企业登记所在地关于营业执照换证相关规定的说明)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2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 *6-4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六个月的社保 资金缴纳有效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6-5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六个月的纳税有效 凭证(按月缴纳)或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无需纳税或者其他形式纳税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自拟,须加盖公章)。 *6-7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之日前 10 日内),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6-8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须加 盖公章)。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一年内的公司 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在磋商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 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6-1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基本情况表信息应填报真实准确,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8 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附供应商简介)。 6-11 类似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 6-12 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2-1 有效的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类型为单位食堂/职工食堂)。 6-12-2 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拟派人员情况 7-1 拟派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附件 8--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如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等。 附件 9—技术或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0.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1、 报价 11.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 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 1) 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 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2 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报价相一致。 11.3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 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1.4 供应商按上述11.1 和12.1款要求报价并填写报价仅供采购人和磋商小组评 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5 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报价货币 12.1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 种填报。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19 13、 磋商保证金 13.1 供应商应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同时提供收据及银 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3.2 磋商保证金是用于对供应商的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护本次采购因供应商行 为造成的损失。 13.3 任何未按以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 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予以 无息退还。 13.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其缴纳代理服务费并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后, 予以无息退还。 13.6 若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报价有效期 14.1 磋商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 期不足的地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 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 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4条报价保函的有关规定在保函延 长期内仍适用。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15.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在每一 份磋商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0 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之规定,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15.2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 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 形式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在封面及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并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加 盖骑缝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 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文件中。磋商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 复印件。 15.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5.4 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信封、磋商保证金分别以封装袋 分别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信封”、“磋商保 证金”字样。电子版文件随“正本”递交。 16.2 封装袋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或副本 (2) “在 年 月 日 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 (3)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6.3 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 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 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6.4 报价信封内须装有如下内容: (1)报价函原件 (2)报价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应同时附有内容相同的报价表) 17、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1 17.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6款的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 后的磋商截止之日履行。 17.3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 17.4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竞争性磋商。 18、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磋商响应文 件。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 代理机构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 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19.2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撤回报价”字样。 19.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五、竞争性磋商及评审 20、 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0.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 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 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0.2 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 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 竞争,其报价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21、 磋商小组 21.1 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1.2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2 密。 21.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按无效 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 磋商时间和顺序 2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准时参加。 22.2 磋商顺序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进行。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 现场决定。 23、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3.1 磋商小组按照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顺序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3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未提交*号文件,或所提交资料无效或不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盖章、签字的,以及授权代表签字无有效授权书的; 6)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质量、信誉等问题; 7)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供应商需就全部磋商要求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3 10)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24、 磋商程序 2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 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4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式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 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 24.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最后报价时间过后,供应商不得对报价进行修改、撤回或撤销。 24.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5、 最后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式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 26、 评审标准 26.1 综合评分法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4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细则 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26.2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6.2.1 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 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 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 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6.2.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 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责任。如为代理商参加 磋商,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制造商参加磋商, 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条不适用, 有关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如提供小微声明,则须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加以标注,注明供应商企业 规模、类型等相关信息,充分说明被界定为小微企业的理由,否则小微不予以认 定。 2、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 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5 与评审,有效期至2020年底。 26.2.3 其他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7、 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 商(推荐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 27.2 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 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 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 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8.1 因重大变故或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 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六、授予合同 29、 合同的授予标准 29.1 除第 28 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 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 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6 以此类推。 29.2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 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30、 成交通知书 30.1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 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2、 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 32.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 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按《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的规定予以增减。 33、 成交服务费 33.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 务费。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 (本合同为格式文件,以最终签订为准) 餐饮管理服务合同 甲 方: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本合同内容包括:合同书文本及附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甲方的招标文件, 以及有可能产生的补充协议,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共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相应的效力顺序为,首先依照合同书规定的内容执行,不明确、具体的事项按照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执行,仍不明确的事项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相应的要求确 定或补充协议约定。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项目名称: 餐饮服务 2、服务地点: 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机关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提供早餐、中餐、值班 餐、晚餐和会议供餐的餐饮服务。 2、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灶具、厨具、餐具等服务设备设施。乙方负责提供 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餐厅服务辖区的卫生保洁;餐具、厨具、物资设备的 使用管理以及维护保养,并负责厨余垃圾的处理,油烟机、烟道的日常清洗、维 护工作。 3、就餐方式:早、中、值班餐和晚餐实行自助餐形式。机关餐厅早餐、午餐 采取刷卡形式,其它用餐采用收取餐券或签单的方式。物业人员餐厅早、中、晚 餐采取刷卡方式。 第三条 服务标准和要求 1、餐费标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8 机关工作人员餐厅:餐卡:早餐 5 元,午餐 18 元;餐券:早餐 10 元,午餐 30 元,晚餐 30 元;会议餐餐券 50 元(所有餐卡、餐券均不产生利润); 物业人员餐厅:早餐 4元,午餐 7元,晚餐 6元; 餐券标准:10 元、30 元、50 元。 以上工作餐伙食费按人数按月结算,具体结算要求详见本合同第八条。此伙 食费均为纯食品原料费(含采购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不含人工费、运营费、服 务费、水、电、气费,乙方采购过程中不产生利润。 2、伙食标准: (1)早餐不少于 6种小菜(至少有一种热菜),6种汤粥,10 种早点,不少 于一种水果,每天有豆浆、牛奶和鸡蛋; (2)中餐不少于 6个凉菜,6个热菜,4种汤粥,6种主食,每周五制定并公 布下一周食谱。 (3)值班餐不少于 4 个凉菜,6个热菜,4种汤粥,4种主食。 (4)机关工作人员餐厅午餐每周食用水产品不少于 2次。 3、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⑴ 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守规意识,政治 上可靠,无违法乱纪,未受过刑事处罚。 ⑵ 所有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⑶ 厨师必须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 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⑷ 厨师长必须是高级以上的等级厨师,并具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 ⑸ 餐厅服务人员应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4、人员配置及标准(详见附件五) 5、食品原材料、调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采购,严格检验检疫程序,食品 制作符合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6、菜品种类丰富,营养搭配要合理,菜品调配应注重高、中、低档搭配、荤 素搭配、精细搭配、冷热搭配;食品制作要充分体现色、香、味、形的特点;应 品种多样,烹饪方式多样,烹制时令菜肴;应根据季节、传统节日等合理膳食搭 配;应口味纯正,并照顾就餐人员的口味差异,做到中西结合、地方特色风味结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29 合。 7、食品应精加工、细制作、杜绝浪费。 8、掌握机关用餐人员的用餐需求、口味。 9、服务要求 ⑴ 衣帽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态度礼貌、和蔼,不得因任何原因 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⑵ 熟练掌握礼仪服务及程序,迎宾送客大方得体。 ⑶ 按照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餐。 ⑷ 餐闭时及时清扫卫生,迅速整理清洁用餐人员餐具。 10、卫生要求: ⑴ 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见附件一) 的要求执行。 ⑵ 严格消毒程序。所有餐具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必须 清洗干净,严格消毒,不留异味。 ⑶ 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危害身体健康的原材料,严禁异物混入食品 中。 ⑷ 所辖区域的卫生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要求,并达到四星级以上酒店的 标准。 ⑸ 所使用炊厨具、餐具必须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如人为损坏由乙方负 责赔偿。 第四条 服务期限 1、试用期: 2、正式服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期间,如因乙方过错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乙 方人员违法乱纪;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违反卫生操作规程造成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或出现其他食品安全事件;或乙方人员被甲方员工、客户投诉并经甲方确认是乙 方人员责任的,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试用期满,经甲方认可同意继续由乙方服 务的,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式服务期才生效。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 一个月向甲方递交书面续约函,由双方协商确定。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0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提供 名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双方按照年总餐饮服务管理费人民币 (大写) 元整(¥:元) 的标准核算费用,每季度支付标准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元);不足一自然月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2、甲方按季度支付餐饮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末。甲方每次付 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 3、每月餐费(伙食费)的结算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4、本合同内任何服务项目管理费用有变化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 书面文件确认方可生效。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管理费。 2、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供乙方使用,保证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适当 维修保养,并保证餐厅内空调、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3、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专用设备和设施。上述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 厨房炊事机械、厨具(菜刀、勺子、菜板等)、餐具(碗、盘、餐用托盘等)。 4、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办理乙方人员及乙方车辆的出入证件,所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 常状态进行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6、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人员的就餐标准、就餐方式及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7、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安全与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规定或实际工 作需要随时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主副食品的采购、加工、制作等情况;(2)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 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3)经营场所灭虫、灭鼠、灭 蟑等情况;(4)各岗位人员合格的健康证、上岗证、资格证和操作水平;(5) 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管理情况;(6)餐厅、 厨房的消防情况;(7)人员到位情况。 8、甲方有权随时委派代表在非就餐高峰期对餐厅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包括 但不限于食品成本、标准菜单、原材料采购的单价、数量及质量、入(出)库记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1 录及消耗、库存量、实际投料数量及比例、分发量、餐厅卫生及有关记录和食品 价格及当月帐目、财务凭证、月报表、季度报表、半年或年报表之类的财务资料 等,并对乙方的餐食供应质量进行考核、测评,具体事项和办法由甲方规定。 9、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 要负责人员参加,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10、甲方有权依协议条款及附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具体服 务要求,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改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并有权要求乙方 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乙方应予配合,并满足甲方合理的要求, 符合甲方要求的餐饮服务标准。 11、甲方经检查发现乙方工作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限时整改,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将视为乙方违约。 12、甲方有权随时安排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调查方式、统计方法由 甲方自行决定;如满意率不足 85%(不含 85%)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将视为乙方违约。 13、经甲方二次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达到有关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损失。 14、甲方发现乙方有关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书面记录, 并有权要求乙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 15、甲方有权要求查看并复制乙方与其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岗证、 健康证、资格证等,以及乙方人员个人简历。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16、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员工就餐的食品浪费问题。 17、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节能情况,对水、电、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 浪费,甲方有权每次向乙方收取季度服务费用的 1%作为违约金,并限期整改。 18、甲方对于餐卡具有管理权,严禁乙方私自持有、留存楼内办公人员的餐 卡。 19、甲方有权查阅乙方内部财务报告。甲方有权对乙方相关经费、收入、支 出进行审计或委托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包括且不限于乙方总公司、分公司、各部 门涉及到对甲方服务相关的一切财务资料。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2 20、甲方有权依据《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附件二)、《餐饮服务 质量季度综合评定表》(附件三)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检查测评,测评、评定结果 可作为甲方追究乙方违约的依据。 21、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住宿。 22、甲方有权就乙方员工工资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乙方优秀员工可要求乙方 公司调整薪酬,涨幅在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以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管理费。 2、乙方负责餐厅的管理运营,按合同约定为甲方人员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 晚餐、值班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双休日、节假日用餐及相关服务。 3、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负责餐厅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加 工制作,负责厨房低值易耗品及清洁用品的补给。 4、乙方应确保机关工作人员自助餐餐费专款专用,实行零利润。甲方对此有 监督检查的权力,乙方应甲方要求须提供相应合同、协议、采购凭证和全部财务 资料。 5、乙方应在承包期的第一个月和以后的每三个月发出书面征求意见书,乙方 应保证就餐人员的满意率应达到 85%以上,并针对就餐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6、乙方须确保在合同签订和履行期间,一直是专业餐饮类企业。一旦乙方无 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负责 赔偿损失。 7、甲方配置的设备和设施等资产,乙方进驻时应清点并制作清单,经甲乙双 方签字确认后进行交接;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物品损耗情况。终止合同后,除 自然损耗外,乙方应将上述设备、设施等如数完好交还甲方,因乙方的责任造成 甲方设备和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8、乙方应加强对设备、设施及餐具等物品的使用管理,每季度进行盘点,并 向甲方报季度损耗表。餐具损耗:玻璃器皿年损耗率不超过 30%,瓷器制品年损耗 率不得超过 20%。不锈钢及木制品不超过 10%。损耗超出限额的部分乙方应及时补 充,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在乙方经营期间,餐厅的基础设施和机械设备的维修费、 维护保养费,由甲方负责;日杂费(包括洗消用品、卫生工具、餐巾纸等),由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3 乙方负责。合同解除、终止或到期时,乙方向甲方交接各种厨具、设备、器皿等 其完好率应该在 95%以上。因乙方未尽到上述妥善保管义务,或经鉴定属乙方人员 操作不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保证主副食品进货渠道正规,符 合食品卫生法规定,无假冒伪劣商品,保证食品质量,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安 全、消防、食品及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10、乙方应确保按照投标承诺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服务工 作。 11、乙方在满足机关人员用餐要求的基础上,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甲方未 批准的范围内另行开展经营服务。乙方提供给甲方机关人员选购的食品和半成品, 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甲方对此有监督检查的权力,乙方应甲方要求须提 供一切相应采购凭证。 12、乙方负责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和安全防事故教育。保证其人员遵守有关餐 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在承包服务合同期 内如发生乙方人员内部纠纷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其人员伤亡或致残等人身损害事故、 甲方设施、设备、人员的损害以及第三方人身财产的损害的,全部由乙方自行负 责处理,并且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13、乙方在承包服务合同期内,应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确保节水、节电、 节气等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甲方有定期检查的权力,乙方未尽此义务,甲方有 权每次向乙方收取已支付合同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 损失额度超过违约金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 14、乙方应对甲方的要求和建议作出令甲方满意的响应。对于甲方提出的建 议和投诉,一般问题保证 12 小时内解决,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24 小时内解决。 15、乙方运货(包括垃圾)应按甲方指定的通道或电梯运送,并保证在运输 过程中保持地面清洁。 16、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一切由食品及用具不符合 卫生标准和质量引发的中毒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当甲方就餐员工或甲方宴请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及时妥善处 理,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4 1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不得以任何事由影响正常供餐。 按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节、假日及双休日餐饮服务。 19、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也不得改变 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 担。 20、乙方应按照食品安全与卫生的相关规定每天对食品实行留样制度,接受 甲方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的监控和随时接受对其进行的卫生检验。每餐样品保存期 为 48 小时,样品卫生检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健康合格证、 各类上岗证和资格证,甲方有权保存其复印件。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同时,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无不良行为,历史清白、无前科,乙 方应当提供所有服务人员无犯罪、违法、政治问题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文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 22、乙方应确保其安排的人员在身体健康、资格、经验和能力方面均适合其 工作岗位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乙方应确保其人员是熟练工,已经 过试用期;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主要岗位服务人员,除非事先征得甲方负责人员书 面同意。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23、乙方应如实统计食品成本、标准菜单、原材料采购单价、数量及质量、 入(出)库记录及消耗、库存量、实际投料数量及比例、分发量、餐厅卫生及食 品价格等;并每月书面向甲方上报经营运作情况、财务报表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 计划。 24、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为本项目服务点建立独立账务,应对为甲方 服务的工作内容、经费、物品进行入账登记,乙方应妥善保存供货合同、供货渠 道来源的证明资料,保留原始单据、凭证,保证记账内容真实,并应积极配合甲 方或甲方聘请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乙方供货渠道由总公司负责配送的,乙方应 提供总公司进货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票等) 及配送清单。 乙方应妥善保存每日工作餐菜单、日出入库凭证,保存期至少 12 个月。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月财务报表、季度报表、半年以及年度报表等相关财务资 料,以便甲方审查备案。乙方应分别设立库管岗与财务岗,库管岗对材料数量、 出入库情况进行管理。财务岗要对材料的单价、数量、总金额进行管理。同一人 不能兼任此两岗位。 25、乙方或乙方员工不得虚报账物、私自冒领财物、私自冒领食品原材料, 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 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26、乙方应负责厨房设施、设备、厨具等日常养护工作,妥善使用各种厨房 设施、设备、厨具,不得毁损破坏。乙方应控制厨房设施、设备、厨具的维修成 本,维修成本不得高于上一年度经费的 5%,如果超出,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维修 成本费用。 27、乙方应负责烟道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烟道需要 清洗时,乙方需及时向甲方书面汇报。因乙方怠于履行此义务造成烟道事故或引 发火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在厨房区域内,因使用火、电、燃气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人员 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29、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疫的报 告。甲方可随时就食品、原材料报送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抽检,抽检 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0、乙方应当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人数不得低于 人,不得出现空岗及外 部兼职情况。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上述 情况的,甲方有权按照当季度服务费的 10%—2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空缺及兼 职人数达到合同规定服务人数 10%以上(或 3人以上),或缺勤情况严重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赔偿金。 31、乙方应承诺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 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服务人员投保的社会保险险种、 金额,不得低于国家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32、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相关的规章及甲方的服务要求, 确保食品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善所造成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6 第八条 有关原材料采购的特殊规定 1、乙方在采购餐厅原材料时,对于甲方指定的原材料须从甲方指定的定点供 应商处采购,并遵守甲方规定的采购方式、采购品种(品牌)、验收程序和结算 流程等,具体操作流程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餐厅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另 行签订)和《餐厅原材料委托采购协议》(另行签订)中的内容为准。 2、餐厅原材料采购的方式分为甲方直接支付货款、餐厅支付货款和自主采购 三种方式。其中: (1)直接支付货款方式是指,由甲方负责考察并确定供货商(厂家),由乙 方负责日常订货、验货、收货,供货商负责配送,由甲方与供货商直接结算货款 的采购方式。 (2)餐厅支付货款方式是指,由甲方负责考察并指定供货商、指定品牌产品 或品种,由乙方负责日常订货、验货、收货,并由乙方与供货商结算货款的采购 方式。 (3)自主采购方式是指,由乙方自行从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具备食品生产、 加工、流通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并结算货款的采购方式。 3、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餐厅原材料货款(伙食费)。结算时,甲方从餐卡管 理系统中记录的当月伙食费总额中扣除甲方直接采购的货款,剩余部分支付乙方。 4、如乙方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未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采购 的原材料并拒绝结算伙食费,同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内的义务与责任,即视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均由违 约一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2、乙方如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势,甲方有权就乙方的每一次/项违约情势按 季度服务费用的 1‰-5‰作为违约金,⑴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卫生 标准;⑵经甲方检查、考核或卫生检查,乙方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⑶经 满意度调查,未达到 85%标准的。(4)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于出现上 述情形,乙方应立即纠正或改进,如因此影响员工就餐,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损失额度超过违约金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超出部分 的经济损失。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7 3、乙方若未能提供采购原材料价格凭证、未能提供出入库账务、出入库记录 与当日菜单不符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当月月结伙食费中扣除 1‰-5‰作为 违约金;如果甲方认为问题严重,甲方有权以单方通知形式解除合同。 4、乙方服务人员如无合法有效的上岗证、健康证,或乙方现场人员不足,或 乙方人员擅自离岗,甲方有权按每人次计取季度服务费用的 1‰-5‰作为违约金。 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损失额度超过违约金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超出部 分的经济损失。 5、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会议或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每次向乙方收 取合同金额的 1‰-5‰作为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损失额度超过违约 金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 6、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并经二次书面要求乙方改进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如果发现乙方或乙方员工有虚报账物、私自冒领财物、食品原材料的行为,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双倍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8、因乙方人员原因给甲方或办公中心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 其人员工作程序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丢失或损坏,或造成甲方人员的意外 伤害等,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甲方有权按合同金额 1‰-5‰计算违约 金,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 承担赔偿责任。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经营场地的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如有进一步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0、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服务费,并经乙方多次催讨仍未支付的, 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所欠服务费用。 11、在厨房区域内因使用火、电、燃气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所造成的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12、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对方,并以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对对方的赔偿。 13、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直到新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8 的承包方进场交接完毕为止。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开始后到新的承包方进场前,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按全年合同总价款÷365×服务天数计算。 14、乙方应自行解决并承担因其过错或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的一切纠纷或损失。 若第三方因此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或者 甲方向乙方追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及其他 财务费用。 第十条 争议与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 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二者内 容有冲突的,以二者服务标准和要求更全面、更严格者为准。 3、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由双方签订补 充文件,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合同以及附件中未有明确约定的,以乙方投标书承诺的服务为准;如 本合同以及附件中的约定与投标书有关内容不一致的,以三者对服务的标准和要 求更严格者为准。 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持有五份,乙方持有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到期视为终止,但本合同约定乙方须履行延续服务义务的除外。合同 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按谁配置归谁或谁投资归谁的原则清点交接设 施、设备,并制作交接清单。 如乙方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根据区财 政局的规定,在不改变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视乙方履约情况续签服务合同, 自中标后首年度服务期起,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6、乙方专业主管: ;联系方式: ;如乙方变更专业主管的,应提 前 7 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应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7、甲方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39 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含地址、邮箱、传真等)。一方变更地址的, 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通过邮件、传真方式的,在发出邮件、传真时视为 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递第二日视为送达。 附件一:《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附件二:《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三:《餐饮服务质量季度综合评定表》 附件四:《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五:《餐饮岗位人员配备方案》 附件六:《餐厅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附件七:《餐厅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0 附件一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 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 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 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 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 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 的单位。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 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 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 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凉菜(又称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1 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生食海产品:指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 品。 裱花蛋糕:指以粮、糖、油、蛋为主要原料经焙烤加工而成的糕点胚,在其表面裱以奶 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等而制成的糕点食品。 现榨果蔬汁:指以水果或蔬菜为主要原料,以压榨等机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鲜水果或蔬 菜汁。 自助餐:指集中加工制作后放置于就餐场所,供就餐者自行选择食用的餐饮食品。 (四)加工经营场所:指与加工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 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1、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 (1)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被环境污染,清洁要求较高的操作场所,包括专间、备 餐场所。 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专 间、集体用餐分装专间等。 备餐场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装、分发、暂时置放的专用场所。 (2)准清洁操作区:指清洁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操作场所,包括烹调场所、餐用具保 洁场所。 烹调场所:指对经过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进行煎、炒、炸、焖、煮、烤、烘、 蒸及其他热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保洁场所:指对经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存 放并保持清洁的场所。 (3)一般操作区:指其他处理食品和餐具的场所,包括粗加工操作场所、切配场所、餐 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食品库房。 粗加工操作场所:指对食品原料进行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部分等加工 处理的操作场所。 切配场所:指把经过粗加工的食品进行洗、切、称量、拼配等加工处理成为半成品的操 作场所。 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指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的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2 操作场所。 食品库房:指专门用于贮藏、存放食品原料的场所。 2、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厕所、更衣场所、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3、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专用的厕所、门厅、大堂休息 厅、歌舞台等辅助就餐的场所。 (五)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六)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 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 0~10℃之间。 (七)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 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八)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夹带的杂质和原料、工具表面的污物所采取的操作过 程。 (九)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杀 死细菌芽胞。 (十)交叉污染:指通过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学 的污染物转移到食品的过程。 (十一)从业人员: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 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本规范中“应”的内容表示必须这样做,“不得”的内容表示禁止这样做,“宜”的内 容表示以这样做为佳。 第二章 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 第五条 选址卫生要求 (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二)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 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 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三)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 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卫生要求 (一)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二)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 (三)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3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 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 设置。 (四)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烹调(单 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 存、切配及备餐(酒吧、咖啡厅、茶室可不设置)的场所。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 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食品分装操 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备餐专间,或符合本规范第七条 第二项第五目的规定。 (五)食品处理区宜根据附件 1 的规定设置独立隔间的场所。 (六)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业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宜符合附件 1 规定。 (七)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 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专 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洗手消毒水池、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的设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七条第八项、第十一项的规定。各类水池应 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八)烹调场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 染食品。 (九)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加工经营 场所面积 500 ㎡以上的餐馆和食堂宜设置独立隔间。 (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 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 25m 以上。 第七条 设施卫生要求 (一)地面与排水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 缝。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 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不小于 1.5%)及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 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它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不小于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4 3cm),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 水逆流的设计。排水沟出口应有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 3、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如带水封地漏)。 4、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二)墙壁与门窗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 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 率半径在 3cm 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 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 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3、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 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 45 度以上)。 4、粗加工、切配、烹调、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和各类专间的门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 的坚固材料制作。 5、供应自助餐的餐饮单位或无备餐专间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 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以设空气幕为宜。 (三)屋顶与天花板卫生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 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 2、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 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水蒸汽 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 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 顶。 3、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 2.5m 以上,小于 2.5m 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 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四)厕所卫生要求。 1、厕所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5 2、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3、厕所内的洗手设施,应符合本规范本条第八项的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 4、厕所应设有效排气(臭)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置严密坚固、 易于清洁的纱门及纱窗,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5、厕所排污管道应与加工经营场所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 (五)更衣场所卫生要求。 1、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有适当的照明,并设 有符合本规范本条第八项规定的洗手设施。 2、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以供员工更衣之用。 (六)库房卫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 分开设置。 2、食品库房宜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3、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应能使贮存保管中的食品品质的劣化降至最 低程度,防止污染,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如库房门口设防鼠板)。 5、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 面均在 10cm 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6、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7、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七)专间卫生要求。 1、专间应为独立隔间,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 度应不高于 25℃,宜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500 ㎡以上餐馆和食堂的专间 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500 ㎡以下餐馆和食堂等其他餐饮单 位,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应在专间内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洗手消毒设 施应符合本条第八项规定。 2、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的,紫外线灯(波长 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 1.5W /m3 设置,紫外线灯宜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 70μW/cm2。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距 离地面 2m 以内。 3、凉菜间、裱花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还宜通过净水设施。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6 4、专间不得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专间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 外)。专间内外食品传送宜为可开闭的窗口形式,窗口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 5、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业专间面积要求宜符 合附件 1 规定。 (八)洗手消毒设施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足够数目的洗手设施,其位置应设置在方便从业人员的区域。 2、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3、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4、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包括不锈钢或陶瓷等),结构应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5、水笼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 供温水。 6、就餐场所应设有数量足够的供就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其设置应符合本项第二目 至第四目要求。 (九)供水设施卫生要求。 1、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和食品加工用水的 管道系统,应以不同颜色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十)通风排烟设施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 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餐饮具、加工设备设施污染。 2、烹调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 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3、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除应加设机械排风外,还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 结水的引泄。 4、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 5、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 求。 (十一)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卫生要求。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7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 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 学消毒的,至少设有 3 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十二)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卫生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门窗应按本规范本条第二项规定设置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2、加工经营场所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 2m 左右高度, 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十三)采光照明设施卫生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处理区工作面不应低于 220lux, 其它场所不应低于 110lux。光源应不至于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2、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宜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染食品。 (十四)废弃物暂存设施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 2、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 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 3、在加工经营场所外适当地点宜设置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其结构应密闭,能防止 害虫进入、孳生且不污染环境。 第八条 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一)食品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 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 中。 (二)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 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三)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 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8 (五)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具,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 耐腐蚀、不易发霉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不与食品接触的设备与工具的构造,也应 易于保持清洁。 (六)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 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配备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专用密闭容器,运送集体用餐的 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内宜设置温度控制设备,车辆内部的结构应平整,以便于清洁。 第三章 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第九条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 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 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 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 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 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 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2000 ㎡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 300 座位以上或 单餐供应 300 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 HACCP 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制定 HACCP 计划和执行文件。 第十条 原料采购卫生要求 (一)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 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 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 第十一条 食品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十二条 贮存卫生要求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49 (一)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 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三)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 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 摆放。 3、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 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 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十三条 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 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第二十三条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 用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烹调加工卫生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 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 70℃。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第十五条 凉菜配制卫生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进行加工。 (二)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宜戴口 罩。 (三)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 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 无人工作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 (五)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六)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七)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食用前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再加热。 第十六条 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卫生要求 (一)从事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更衣、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 作时佩戴口罩。 (二)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的设备、工用具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 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三)用于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瓜果应新鲜,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使用。 (四)制作的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应当餐用完。 第十七条 点心加工卫生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进行加工。 (二)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本规范第十四条要求进行操作。 (三)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四)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 10℃以下或 60℃ 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第十八条 裱花操作卫生要求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1 (一)专间内操作卫生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要求。 (二)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贮存,贮存温度 10℃以下。 (三)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四)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 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 花蛋糕贮存温度不得超过 20℃。 第十九条 烧烤加工卫生要求 (一)烧烤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进行加工。 (二)原料、半成品应分开放置,成品应有专用存放场所,避免受到污染。 (三)烧烤时宜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和食品中油脂滴落到火焰上。 第二十条 生食海产品加工卫生要求 (一)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二)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 洁设施内存放。 (三)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四)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五)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第二十一条 备餐及供餐卫生要求 (一)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 五项要求。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或 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 食品再加热卫生要求 (一)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 60℃、高于 10℃条件下放置 2 小时以上的),存放时 间超过 2 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2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三)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 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二十三条 餐用具卫生要求 (一)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 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见 附件 3)。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 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具应符合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条 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要求 (一)专间内操作卫生应符合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要求。 (二)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不得在 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 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 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 4 小时。 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 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 24 小时,但 供餐前应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要求再加热。 (三)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表面宜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 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四)运送集体用餐的容器和车辆应安装食品热藏和冷藏设备,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 洗消毒。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 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 餐饮业经营者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 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应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职责。 (三)应设置食品卫生管理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1500 ㎡以上的餐 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其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管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3 理员可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 (四)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3000 ㎡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 饮业经营者宜设置检验室,对食品原料、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和成品进行检验,检验 结果应记录。 第二十六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参 加过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食品卫生管理员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 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 岗位;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 况; (八)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者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 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者应制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 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见 附件 4)。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九条 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 清洁和良好状况(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 5)。 (二)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三)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 1 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4 (四)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 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六)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七)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 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八)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 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九)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 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第三十条 场所及设施卫生管理 (一)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推 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 5),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二)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 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三)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 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三十一条 设备及工具卫生管理 (一)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 5)。 (二)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三)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四)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五)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三十二条 清洗和消毒卫生管理 (一)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 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 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5 (四)设备及工具、操作人员手部消毒按本规范第三十一条及本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杀虫剂、杀鼠剂、清洗剂、消毒剂及有毒有害物管理 (一)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 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保管。 (二)各种有毒有害物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 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第三十四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 应有详细记录。 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 有专人保管。 第三十五条 留样要求 (一)配送的集体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动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者应建立投诉管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 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 第三十七条 记录管理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 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 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 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 12 个月。 第五章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 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 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6 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第三十九条 从业人员培训 应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 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 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 行消毒(推荐的洗手消毒方法见附件 6)。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 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 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7 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 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规范于 200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8 附件 1 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 加工经营场 所面积(㎡) 食品处理区 与就餐场所 面积之比 切配烹饪场 所累计面积 凉菜间累计 面积 食品处理区为独 立隔间的场所 餐馆 ≤150 ≥1:2.0 ≥食品处理 区面积50%且 ≥8㎡ ≥5㎡ 加工烹饪、餐用 具清洗消毒 150-500 (不含150, 含500) ≥1:2.2 ≥食品处理 区面积50% ≥食品处理 区面积10% 加工、烹饪、餐 用具清洗消毒 500-3000 (不含500, 含3000) ≥1:2.5 ≥食品处理 区面积50% ≥食品处理 区面积10% 粗加工、切配、 烹饪、餐用具清 洗消毒、清洁工 具存放 >3000 ≥1:3.0 ≥食品处理 区面积50% ≥食品处理 区面积10% 粗加工、切配、 烹饪、餐用具清 洗消毒、餐用具 保洁、清洁工具 存放 快餐店、小 吃店 ≤50 ≥1:2.5 ≥8㎡ ≥5㎡ 加工、(快餐店) 备餐 (或符合本 规范第七条第二 项第五目规定) >50 ≥1:3.0 ≥10㎡ ≥5㎡ 食堂 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 30㎡,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1000 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2㎡。切配 烹饪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50%以上。 ≥5㎡ 备餐(或符合本 规范第七条第二 项第五目规定)、 其他参照餐馆相 应要求设置 注: 1、上表中所示面积为实际使用面积或相对使用面积。 2、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的餐饮业经营者以及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处理 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在上表基础上可适当减少。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59 3、表中“加工”指对食品原料进行粗加工、切配。 4、各类专间要求必须设置为独立隔间,未在表中“食品处理区为独立隔间的场所”栏列出。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0 附件 2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 一、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 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或接触熟食品的容器、手、操作台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2、食品贮存不当。如熟食品被长时间存放在 10℃至 60℃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在此温度 下的存放时间应小于 2小时),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适合温度下长时间贮存。 3、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 温度未达到 70℃。 4、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是带菌者,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 式污染食品。 5、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 70℃以上。 6、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或生长环境中,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 污染。如蔬菜中农药、猪肝中瘦肉精等。 2、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食品加工过程未去除。如豆浆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 制物未彻底去除,四季豆加工时加热时间不够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坏。 3、食品在加工过程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 4、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发芽马铃薯、河豚鱼。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1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和关键点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 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 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 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 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 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 60℃ 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 10℃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 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 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 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 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二)预防常见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 30 分钟后再 冲净,烹调前再经烫泡 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 5分 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 80℃时,会有许多泡 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3、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调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 10分钟以上再炒。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2 4、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使用。在腌制肉制品 时,所使用的亚硝酸盐不得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限量规定。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3 附件 3 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 (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3、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 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 100℃10 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 120℃保持 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 85℃,冲洗消毒 40秒以上。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餐饮业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见 附件 7)。 1、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 250mg/L(又称 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 5 分钟以上。 2、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三)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4 附件 4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 检查项目 结果 环境卫生 厨房内墙壁、天花板、门窗等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生产经 营过程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是否清洁 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是否大于 70℃ 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是否未超过 2 小 时;存放时间超过 2小时的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 否分开、不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专间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餐饮具、直 接入口食品 容器 使用前是否经有效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消毒后餐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是否规范佩 戴口罩 从业人员操作前及接触不洁物品后是否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 前是否洗手、消毒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有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从业人员上厕所前是否在厨房内脱去工作服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5 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是否有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明而上岗操作 从业人员是否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 食品采购 是否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 合格证明 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食品贮存 库房存放食品是否离地隔墙 冷冻、冷藏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贮存是否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违禁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其他违禁食品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6 附件 5 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计划 项目 频率 使用物品 方法 地面 每天完工或有需 要时 扫帚、拖把、刷子、 清洁剂及消毒剂 1.用扫帚扫地 2.用拖把以清洁剂、消毒剂拖地 3.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 4.用水彻底冲净 5.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排水沟 每周一次或有需 要时 铲子、刷子、清洁 剂及消毒剂 1.用铲子铲去沟内大部分污物 2.用水冲洗排水沟 3.用刷子刷去沟内余下污物 4.用清洁剂、消毒剂洗净排水沟 墙壁、天花板 (包括照明设 施)及门窗 每月一次或有需 要时 抹布、刷子及清洁 剂 1.用干布除去干的污物 2.用湿布抹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5.风干 冷库 每周一次或有需 要时 抹布、刷子及清洁 剂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湿布抹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7 5.用清洁的抹布抹干/风干 工作台及洗 涤盆 每次使用后 抹布、清洁剂及消 毒剂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湿布抹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消毒 6.风干 工具及加工 设备 每次使用后 抹布、刷子、清洁 剂及消毒剂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消毒 6.风干 排烟设施 表面每周一次或 有需要时 抹布、刷子及清洁 剂 1.用清洁剂清洗 2.用刷子、抹布去除油污 3.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4.风干 废弃物暂存 容器 每天完工或有需 要时 刷子、清洁剂及消 毒剂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8 5.用消毒剂消毒 6.风干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69 附件 6 推荐的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一、洗手程序 (一)在水笼头下先用水(最好是温水)把双手弄湿。 (二)双手涂上洗涤剂。 (三)双手互相搓擦 20秒(必要时,以干净卫生的指甲刷清洁指甲)。 (四)用自来水彻底冲洗双手,工作服为短袖的应洗到肘部。 (五)用清洁纸巾、卷轴式清洁抹手布或干手机弄干双手。 (六)关闭水笼头(手动式水笼头应用肘部或以纸巾包裹水龙头关闭)。 二、标准洗手方法 掌心对掌心搓擦 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 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 两手互握互搓指背 拇指在掌中转动搓擦 指尖在掌心中搓擦 三、标准的手消毒方法 清洗后的双手在消毒剂水溶液中浸泡或 20-30 秒,或涂擦消毒剂后充分揉搓 20-30 秒 (餐饮业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见附件 7)。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0 附件 7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一、常用消毒剂 (一)漂白粉: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还含有氢氧化钙、氧化钙、氯化钙等。配制水溶 液时应先加少量水,调成糊状,再边加水边搅拌成乳液,静置沉淀,取澄清液使用。漂白粉 可用于环境、操作台、设备、餐饮具、工具及手部浸泡消毒。 (二)次氯酸钙(漂粉精):使用时充分溶解在水中,普通片剂应碾碎后加入水中充分 搅拌溶解,泡腾片可直接加入溶解。使用范围同漂白粉。 (三)次氯酸钠:使用时在水中充分混匀。使用范围同漂白粉。 (四)二氯异氰尿酸钠(优氯净):使用时充分溶解在水中,普通片剂应碾碎后加入水 中充分搅拌溶解,泡腾片可直接加入溶解。使用范围同漂白粉。 (五)二氧化氯:因配制的水溶液不稳定,应在使用前加活化剂现配现用。使用范围同 漂白粉。因氧化作用极强,应避免接触油脂,以防止加速其氧化。 (六)碘伏:0.3—0.5%碘伏可用于手部浸泡消毒。 (七)新洁而灭:0.1%新洁而灭可用于手部浸泡消毒。 (八)乙醇:75%乙醇可用于手部或操作台、设备、工具涂擦消毒。 二、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 以每片含有效氯 0.25g 的漂粉精片配制 1L 的有效氯浓度为 250mg/L 的消毒液为例: (一)在专用消毒容器中事先标好 1L 的刻度线。 (二)容器中加水至满刻度。 (三)将 1片漂粉精片碾碎后加入水中。 (四)搅拌至药片充分溶解。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1 三、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保质期限内,并按规定的温度等条件贮存。 (二)严格按规定浓度进行配制,固体消毒剂应充分溶解。 (三)配好的消毒液定时更换,一般每 4小时更换一次。 (四)使用时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浓度低于要求立即更换。 (五)保证消毒时间,一般餐具、工具消毒应作用 5分钟以上。 (六)应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没于消毒液中。 (七)餐具消毒前应洗净,避免油垢影响消毒效果。 (八)消毒后以洁净水将消毒液冲洗干净。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2 附件二 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制表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评分细则 扣分 问题描述 备注 (一)餐费 使用管理 标准 (10 分) 1.库管岗与财 务岗的设置与 管理标准(5分) (1)库管岗与财务岗分开设置,专人负责, 同一人不能身兼两职。 现场检查,库管岗与财务岗未分开扣 1 分; (2)各环节必须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现场检查材料数量、出入库情况、单价、数 量、总金额等环节出现账账、账物不符的, 每处扣 1 分。 2.帐务管理标 准(5 分) (1)材料购进与支出登记及时准确,各类 出入库单据齐全完整,账务、账账相符。 现场检查各账目登记,购进、支出未分别登 记进账,每项扣 1 分;无出入库单据扣 1 分;单据记录与实际不符扣 1 分;记录不详 细,每处扣 0.5 分。 (2)存货出库方法明确,各类出入库单据 无更改、涂抹、造假行为。 现场检查各账目登记,存货出库方法不明确 扣 1 分;私自涂改出入库单据扣 2 分; (3)各类采购材料入库及时,原材料进货 台帐记录详细,月末未付款挂账及时。 现场检查各账目登记,采购材料未及时入 库,进货台帐记录不全的每类扣 1 分;月末 未付款的未挂账,每笔扣 1 分。 (二)前厅 标准 (10 分) 1.服务标准 (5 分) (1)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上菜等服务流 程规范,无擅自离岗行为,无与客人争吵、 动手行为。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人每处扣 1 分。 (2)餐桌各调料器具卫生洁净、摆放整齐, 各调味品补充及时,无过期、变质调味品。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出现过 期、变质调味品为 0 分。 (3)监督职能履行严格,无代刷卡行为。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卡扣 1 分。 (4)就餐券使用管理规范、标准统一。 现场检查不按规定使用餐券,每券扣 0.5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3 2.洗消管理标 准(5 分) (1)各类盛具、用具、餐具清洗消毒及时, 程序规范,位置摆放合理。紫外线消毒灯按 规定配备灯罩。布菲炉每餐换水。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消毒记 录不全扣 1 分。 (2)使用前无残渣、无污渍、无水迹。各 抹布、食品盖被、盖布清洗、消毒和存放程 序规范,洗手池备洗手液,符合相关标准。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3)各类清洁用具(墩布、扫把等)用后 洗消及时,干净整洁无异味,位置摆放合理。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三)后厨 管理标准 (30 分) 1.原材料采购 标准(5 分) (1)各类原材料采购符合甲乙双方相关规 定,各供应商相关资质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各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规定或是材 料不全的,每项扣 1 分。 (2)各原材料筛选严格,卫生、质量等符 合相关标准。 现场检查各原材料,散装食材没有标识不能 说明货源及保质期限的,每处扣 1 分;出现 腐烂变质生虫等明显质量问题,每处扣 2 分。 2.切配管理标 准(5 分) (1)切配间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菜墩、 砧板与菜刀等用具使用生熟、荤素分开、水 池使用分类分开,生、熟、半成品存放容器 区分明显,各分类标识齐全。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2)原料泡发符合规范要求;待用蔬菜、 即食水果、肉类、蛋类清洗洁净、程序规范, 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3)各类冷冻原材料按需使用,解冻方法 正确,严禁反复解冻。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4)食品处理区地面、墙面、操作台、水 池、盛具等卫生洁净、无积水、无污渍、无 杂物。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5)垃圾桶定位放置,外部保持清洁并密 封;切配过程中下脚料、废弃料清理及时, 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4 (6)各环节无浪费行为。 现场检查,发现浪费现象每处扣 0.5 分。 3.烹制加工标 准(5 分) (1)各种馅类现用现拌、存放洁净卫生, 无隔夜存放。每锅菜都要记录出锅温度,记 录详细。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2)菜刀、菜板(墩)、盛放容器等各类 加工与使用器具做到“生熟分开”。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3)热菜烹制操作规范,油、盐等附、配 料添加适量,不随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不符 合卫生健康标准的附、配料。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4)各类食品加工制作程序规范,成品无 夹生、无异味、无异物、无糊锅。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4.风味小吃(明 档)及面点间管 理标准(4 分) (1)各类面点、主食等加工制作程序规范, 成品无夹生、无异味、无异物、无糊锅。 (2)各类汤粥等加工制作程序规范,成品 无异味、无异物、无糊锅,符合相关标准。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5.凉菜间管理 标准(4 分) 凉菜专间使用,管理遵循“五专两不进”原 则。(五专:专人、专室、专用具、专消毒、 专冷藏;两不进:非本室人员不进、非半成 品不进)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6.冰箱、冰柜及 冷库使用与管 理标准(4 分) (1)冰箱、冰柜内物品按照生、熟、荤、 素、水产分开分类存放,内部无血水、无异 味、无残渣、无油污;存放物品无堆积、无 积压,不超过容积的 2/3;各类物品标识明 显准确,字迹清晰。 (2)带包装原料和冷冻制品(除真空包装 和速冻小包装外)去除纸箱、有色塑料袋等 外包装存放。食品冷藏不超过 24 小时,冷 冻不超过 7 天,定型包装食品按包装说明在 规定保质期内储存。 (3)冰箱、冷藏柜、冷冻库存放物品使用 规范合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5 (4)定期对冰箱、冰柜、冷库运行情况进 行检查及除霜作业,内壁积霜不超过 5 毫 米;除霜作业程序规范。 7. 剩余饭菜及 留样管理标准 (3 分) 剩余饭菜存放及留样(100 克以上,开餐后 记录 48 小时)符合规范标准及卫生要求。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四)库房管理标准(5 分) 1.库房内物品标识及相关内容齐全且与实 物相符;各类食品、原材料及添加剂、清洁 用具、化学用品合理存放,存放区域有明显 标志。 2.各库房门窗、墙壁、地面、货架、盛具干 净整洁。 3.各原材料、调料、辅料存放洁净卫生;采 购、存放等各环节规范;无“三无”、过期、 变质、假冒伪劣,各项指标符合食品卫生要 求。 4.定型包装原材料、调料、辅料必须有中文 标识和中文说明。 5.原材料入库、检验和称量程序规范,相关 责任人现场点验、签字确认及时完整。 6.库房内设地苔子,挡鼠板,货物存放距墙 10 公分,屋内设温、湿度计。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五)设备设施使用管理标 准(5 分) 按厂家要求正确使用与操作各设备设施,无 违规使用行为。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六)各环 节卫生标 准(10 分) 1.个人卫生标 准(3 分) (1)工作人员着装干净整洁,衣物无油垢、 无污物、纽扣无脱落,并统一佩戴工牌。 (2)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大鬓角。女 员工发不外露,长发盘头。指甲清洁,不得 超过指甲肚,不得涂抹指甲油等化妆品,不 得佩戴首饰。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2.前厅卫生标 准(3 分) (1)地面清洁无油迹、无污迹、无水迹。 (2)卡机洁净无污渍。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6 (3)分餐台、餐桌椅、布菲台、餐车等洁 净明亮无污渍、无油垢、无残渣。 (4)无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行为。 3.后厨卫生标 准(4 分) (1)各类设备设施、盛器具等洁净卫生; 各加工制作、出餐等环节程序规范,符合相 关卫生标准。 (2)菜墩、砧板与菜刀等用具使用后洗消 及时、干燥洁净无霉变,存放符合相关卫生 标准。 (3)各操作间地面清洁无油迹、无污迹、 无水迹(积水);各下水道畅通,道口清洁 无残渣、无异味。 (4)各操作间水池分类、分开使用,符合 操作流程及相关卫生标准。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七)安全 管理标准 (10 分) 1.水、电、气及 设备设施使用 安全(5 分) (1)水电气使用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跑水、 渗水、漏电、漏气等采取措施及时得当。 (2)设备设施使用流程及操作方法规范, 无违规操作行为。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2.食品卫生安 全(5 分) (1)各原材料采购、存放、洗消、切配、 成品与半成品设专柜分开存放符合相关标 准,无违规操作行为。 (2)剩饭、剩菜超过规定时间不得重复利 用。 (3)菜品种类搭配符合常规安全食用要求。 (4)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详细做到专人管 理、专人采购、专人登记,并单独存放。 (5)所有外通门窗加防蝇设施、风幕机。 现场检查,不符合标准每处扣 1 分。 (八)人员 配备与管 理(5 分) 1.人员配备 (2 分) 按合同约定人员数量配备并确保在岗率达 到 100%要求。 现场检查,缺 1 人扣 0.5 分。 2.人员更换 (1 分) 配备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更换,确需 更换的须事先征得甲方负责人员同意。 现场检查人员情况,与宣传栏不符或是解释 不清的视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人员,每 人每次扣 0.5 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7 3.人员管理 (2 分) (1)住宿人员提供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 后到监管科进行登记备案,住宿期间(包括 八小时以外)遵章守纪,不做、不参与任何 违法乱纪之事。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占用甲方 配备电话从事与工作不符事宜。 现场检查,未到监管科备案的,每人扣 0.2 分。 (2)指定专人负责员工宿舍管理。各宿舍 整体环境整洁,地面洁净无污渍;个人床铺、 被褥、床单等洁净;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定 期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现场检查,宿舍无管理责任制的扣 1 分。宿 舍内杂乱不整扣 0.5 分,物品摆放不到位每 处扣 0.1 分;床铺不整每个扣 0.1 分;床单 被褥不洁每个扣 0.1 分。 (九)节能 减 排 ( 5 分) 节能减排方案 及岗位责任制。 (2 分) 实施方案及岗位责任制制定及时,内容齐 全、完整,符合岗位职责要求;节能的目标、 计划、组织领导、各级人员职责及水、电、 气等各分项内容齐全完整,不丢项、不落项; 节水、节电、节气等各环节、各岗位指定专 人负责。 现场检查,无方案扣 2分;无岗位责任制扣 2 分。节能方案不符合本办公区实际扣 0.5 分;节电、节水内容不全,缺一项扣 1 分。 节能方案的落 实。(3 分) (1)办公室及宿舍内无大功率违规电器具; 无乱接水电;合理调整开启空调或照明设 备,宿舍或工作区做到人走灯灭。 现场检查,宿舍或办公室不按规定开关空 调、照明灯每处扣 0.5 分。擅自安装和使用 大功率电器具,每件扣 1 分; (2)在落实茶杯等用具洗消时无大水量冲 洗等行为。 洗消茶杯等用具时,发现大水量冲洗行为, 每次扣 1 分。 (十)各类工作计划、制度、 方案预案、岗位职责等制定 (10 分) 各类工作计划、制度、方案预案、岗位职责 等制定及时、内容完整。 现场检查各项计划、制度、方案、预案、岗 位职责等,缺一项扣 1 分。 单项成绩不及格项目 1.所属人员工作、值班期间(包括留宿人员八小时以外时间)不遵纪守法、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犯甲乙双方相关管理制 度和规定,出现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2.采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原材料、调 料、辅料或“三无”产品。3.伙食费挪作他用。4.造假单据。5.违犯餐卡餐券使用管理规定扣 10 分以上。6.不按即食加 工要求制作,造成食物中毒或引起不良影响 7.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引起食物中毒或不良影响。8.私自占用值班电话从事与 工作不符事宜三次以上。9.私拉电线、由于电源外漏、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而纠正不及时造成损失或引起责任事故的;10. 私自动用消防等设备设施的。11.无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及岗位责任制的。12.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甲方财务资产损失的其他行 为。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8 总分 综合评定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乙方专业主管确认签字 甲方专业主管确认签字 备注 1. 此表格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甲方)为检查餐饮公司(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而制定,各办公区均可参照执行。 2. 餐饮服务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每月进行汇总,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 3. 综合评定方法如下:满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评定为“优秀”,80—89 分评定为“合格”,70—79 分评定为为“基本 合格”,69 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评定结束后,甲乙双方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后存档。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79 附件三 餐饮服务质量季度综合评定表 年第 季度 制表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餐饮公司名称 每月评定结果 综合评定 四月 分 五月 分 六月 分 分 服务合同期限 优 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不 合 格□ 优 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不 合 格□ 优 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不 合 格□ 优 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不 合 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意见 前厅领班签字 厨师长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甲方意见 专业主管签字 监管科长签字 主管处长签字 备注 此表格为记录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甲方)检查餐饮公司(乙方)季度履行合同情况而制定,各办公区均可 参照实行。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 - 附件四 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北京市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海淀区人民政府各办公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责任书。 第二条 乙方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 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乙方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甲方办公区内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甲方办公区的消防安全情 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甲方办公区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 作计划; (三)为甲方办公区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甲方办公区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乙方根据需要确定在甲方办公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责 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六)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 - 练; (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八)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甲方办公区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 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第八条 乙方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 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 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 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九条 乙方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 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 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 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全体人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乙方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消防业务 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乙方消防安全管理人为义务消防队长。全体义务消 防队员要分批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消防法规、消防知识,进行演练。要求熟练掌握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一旦出现火情,立即主动参加灭火战斗。 第十二条 甲方办公区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 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乙方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乙方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 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 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到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监管 科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 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3 - 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 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 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协助监管科定期组织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 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八条 乙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4 - 第十九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二)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三)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四)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五)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 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 理人和甲方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乙方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 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 善预案。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5 -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 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乙方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 新。并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甲方办公区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 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 (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九章 奖惩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 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乙方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乙方消防安 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6 - 附件五 餐饮岗位人员配备方案 序号 岗位名称 员工数量 备注 共计名餐饮服务人员。 附件六《餐厅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另行签订 附件七《餐厅原材料采购合同》另行签订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7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1 报价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递交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要求的所有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 本 份,副本 份和电子版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 表示的报价总价)。 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承诺,我方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本项目采购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 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8 - *附件 2 报价表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人民币元) 磋商保证金 (有/无) 服务期 磋商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9 -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报价分项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总计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供应商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0 - 3-1 分项报价表格式(货物类适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造商 名称 单价 总价 总计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3.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1 - 3-2 货物一览表(货物类适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 备注 注:本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附在分项报价表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2 -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条款号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如在应答时有偏离, 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3 - 附件 5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条款号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技术需求以及合同条款,如在应 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4 -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负责就(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 1: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码: 传 真: 电 话: 附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5 - *6-1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供应商简介)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企业类型 主管单位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编号 资质证书及等级 可扩展 资质证书编号 基本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资信等级 年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近三年主要用户 (名称、地址) 企业组织机构 可附图 其他 附供应商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 平(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社会信誉、发展历程、以往业绩、 历年相关工作情况(至少包括承担工作量、任务完成及时性、双方合作情况)、 设备与设施、专业技术能力、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6 - 6-11 类似业绩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 号 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履约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 项目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注:本表应附合同(显示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等主要信息的合同页及盖章页,涉及保密部分酌情删减) 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7 - 附件 7 拟派人员情况 7-1 拟派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 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学历/专业 资质证书 拟派岗位 主要业绩 备注 注:本表可扩展,应附拟派人员相关技术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8 - 附件 8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8-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如需要请提供)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采购活动,若成交,该项目所要求的所 有服务均由本公司自行提供。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19 - 8-2 监狱企业证明(如需要请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0 -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需要请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 1、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2、提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3、提供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1 - 第七章 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要求 以下条款成交*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果供应商所提交响应文件不满足标*条款要 求,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第一部分 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名称、数量、用途及简要服务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用途 简要需求 联想桥联合办事 大厅餐饮服务 1 项 承包联想桥联合办 事大厅餐饮服务 承包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海淀区 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餐饮 服务;具备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 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类型为单位食堂/职工食堂); 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 用餐单位卫生规范》标准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及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标准。 基本情况: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职工餐厅,就餐人次大约为 300 人次/天,就餐人员为 海淀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交通支队、金融办、政务服务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和物业服务人员。 二、服务需求 (一)人员配备需求及标准 1.人员配备需求(建议人员配备标准:19人) (1) 餐厅经理 1 人 (2) 厨师长 1人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2 - (3) 各类厨师 5 人(特色厨师 1人,热菜厨师 2人,切配厨师 2人) (4) 面点师 3人 (5) 凉菜师 1人 (6) 前厅 3人 (7) 卫生监督员 1 人 (8) 财务 2人 (核实 1人,库管 1人) (9) 洗消 2人 2.人员配备标准 (1)餐厅经理应具有人力劳动(含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级餐饮服务类证书, 具有 5 年以上餐饮服务行业经验(以相关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并提供磋商时间截止日之 前近 3个月连续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 (2)厨师长及各主管应身体健康,组织能力强,个人技术好,厨师长应具有人力劳动 (含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级厨师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并提供磋 商时间截止日之前近 3 个月连续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各类厨师、面点师应具 备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荤菜制作、主 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3)员工应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并做到身体健 康,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其中服务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形象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型适中,举止大方、文雅、端庄,具备餐饮服 务工作经验,接受过规范的礼仪培训。 (b)满 18 周岁-30 岁的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身高 163cm 以上,男身高 170cm 以上。 (4)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监 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5)管理层员工精通餐饮成本核算和营养学知识,能够合理配餐,保障厨房正常运行, 为就餐者提供物美价廉、营养安全的食品。 (二)工作需求及标准 1.工作需求: 为机关工作工作人员、物业服务员工提供早餐、中餐、值班餐的餐饮服务。 ①机关餐厅早、中餐采取刷卡形式,值班餐凭餐券就餐。 ②物业员工餐厅早、中、晚餐均采取刷卡形式就餐。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3 - 2.伙食费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餐厅:餐卡:早餐 5元,午餐 18 元;餐券:早餐 10 元,午餐 30 元,晚 餐 30 元;会议餐餐券 50 元(所有餐卡、餐券均不产生利润); 物业人员餐厅:早餐 4 元,午餐 7元,晚餐 6元; 餐券标准:10 元、30 元、50 元。 以上工作餐伙食费按人数按月结算,具体结算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八条。此伙食费均 为纯食品原料费(含采购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不含人工费、运营费、服务费、水、电、 气费,采购过程中不产生利润。 3.营养及品种需求 (1)高、中、低档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营养丰富合理。 (2)食品制作要充分体现色、香、味、型的特点。 (3)火锅系列、麻辣烫系列、西餐系列要品种多样,口味纯正、东西结合、南北结合。 (4)要能够制作出 10 套以上不同品种,不同档次的菜肴;零点用餐必须满足用餐人 员需求。 (5)要掌握的用餐需求、口味,保证领导和机关人员吃上可口饭菜。 4.服务需求 (1)礼貌、和蔼、衣帽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2)知晓迎客、迎宾礼仪,让客得体。 (3)卫生清扫及时,餐闭用餐人员餐具整理迅速。 5.卫生要求 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 6.伙食标准需求 科学制订食谱,早餐不少于 6 种小菜(至少有一种热菜),6 种汤粥,10 种早点,不 少于一种水果,每天有豆浆、牛奶和鸡蛋;中餐不少于 6 个凉菜,6 个热菜,4 种汤粥,6 种主食,每周五制定并公布下一周食谱。值班餐不少于 4 个凉菜,6 个热菜,4 种汤粥,4 种主食。机关工作人员餐厅午餐每周食用水产品不少于 2 次。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二周不重 复食谱,同时应承诺实际工作中二周食谱不重复。 (1)帐目每月实事求是地公布一次。 (2)精加工、细制作、杜绝浪费。 (3)食品原材料、调料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规定采购,并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手续。 (4)每月的食品原材料的清账需提供相关的有效货证。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4 - 7.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 (1)餐厅经理职责 餐厅经理是餐厅第一责任人,承担一切(包括卫生、消防等)全部责任,负责全部设 备的使用、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2)厨师长及主副食厨师职责 ① 及时准确掌握本日和次日的重要活动,做好原料的准备。 ② 及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③ 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仪容。 ④ 负责各项卫生工作并达到标准。 (3)餐厅服务员工作要求 ① 严格遵守公司及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服从上级的领导与安排。 ② 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应迅速向上级汇报,不要自作主张。 ③ 客人遗留的物品,应收后报告上级并设法迅速找失主,归还失物。 ④ 在餐厅内不得有下列行为:挖鼻、梳头、吐痰、修指甲、吸烟、吵架、吹口哨、插 手入袋、叉腰、靠在墙边或工作台。 (4)消毒间人员工作要求 ①熟知消毒液的配置比例和允许使用的时间,严格按照配比标准配置消毒液、并在规 定的时间内使用。 ②坚持洗消工序;即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消毒温度达 到标准。 ③消毒后的备用餐、茶、酒具要有专柜储存、整洁有序,无杂物,无油垢。 ④洗碗机要保持干净,热力洗消用气达到规定的温度,洗碗池专用,用后洗刷干净, 无残渣,桌面、地面清洁污物。 ⑤废弃物专用容器盛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⑥西餐用的刀、叉、勺以及玻璃杯等洗刷间清洗后,要用消毒的专用擦布擦拭,达到 光亮无水痕。 (5)餐厅全体人员卫生标准 ①全体工作人员要学习、熟读《食品安全法》,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注意仪表,上岗前穿好工作服,戴上工作帽,要整齐干净。 ③工作前及便后要洗手,但不准在餐具容器中洗手,不用屉布棉被套檫手。 ④不得在操作间内洗衣服,不允许在餐厅内洗与餐饮无关的任何物品。操作间和售饭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5 - 通道不准吸烟,不乱摸异物。 ⑤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要遵守公德。 ⑥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⑦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 (6)切配间、面点间、热菜间工作要求: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 卫生规范》的要求 (7)其他工作要求 ①及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饭菜食品。 ② 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遵纪守法,服从监管。 ③ 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应迅速研究,及时处理。 ④ 开餐期间饭菜须始终保持品种齐全,质量不降低,温度适宜。 ⑤ 开餐时间: 早餐 7:30——8:50 中餐 12:00——13:00 晚餐 18:00——18:40 8.食品加工、销售卫生“五四”制 (1)承包方必须做到供货渠道合法有效,承包方所进货的供货单位必须有国家颁发的 供货资质,采购人有权对承包方使用过期、变质原材料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和法律追究权 利。 (2)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人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 变质的原料;服务人员不提供卖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 品)。 (3)成品(食物)实行四隔离和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 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4)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涤、二消毒、三冲洗、四消毒柜消毒。 (5)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6)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 换工作服。 (7)五专: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6 - *1、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 (2)具备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型为单 位食堂/职工食堂)。 2、相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上岗证,全部从业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 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必须建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本磋商文件中各包建议配备的服务人数为最低人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人 员不得少于该人数并应保证投入服务人员的满勤。采购人将在合同履行期内对成交供应商 服务人员的到岗率进行检查,每少一名服务人员将扣除该名人员的人工费,并按照合同追 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4)成交供应商应承诺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 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服务人员投保的社会保险险种、金额, 不得低于国家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5)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规定,详见合 同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 3、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 (1)原材料采购要求 供应商成交后须遵守以下有关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要求: ①对于采购人指定类别的食品原材料 ,成交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指定的供应单位采购, 或由采购人直接采购后提供给成交供应商,具体定点采购原材料的品目、数量、质量等要 求由采购人在《餐饮服务合同》另行约定。 ②对于采购人未指定定点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从具备资质的正规供 应单位自行采购。 (2)原材料采购的账款结算要求 ①采购人依据成交供应商支付的食品原材料采购成本,按月与成交供应商结算伙食经 费。 ②成交供应商从采购人指定供应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费用,采购人凭进货凭证、发 票等单据据实结算原材料采购款; ③由采购人直接采购并提供给成交供应商的原材料,其采购款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7 - 确认后从当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原材料总采购款中如数扣除。 ④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要求购进的食品原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并不予 结算相应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对供应商的利润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不从供应商的自助餐伙食经费中营取利润。 (4)对供应商的账务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建立独立完善的财务账目,原料采购单据、出入 库单据要真实完整,并分别设立库管岗与财务岗,库管岗对材料数量、出入库情况进行管 理。财务岗要对材料的单价、数量、总金额进行管理。同一人不能兼任此两岗位。 (5)对供应商的审计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对伙食经费、出入库原始单据、原料 采购单据、供应商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审计或委托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包括且不限于成交 商总公司的相关账目。 (6)对菜品种类及数量的要求 上述磋商文件中的菜品种类(类型)及数量要求均为参考内容,采购人有权根据各办 公区就餐实际情况及四季时令状况对部分需求进行调整,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同成交供应商 在合同中约定。 四、履行时间及地点 *(1)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书面要求的进场服务时间为准,服务期 12 个月。前 3个月为试用期。 *(2)履约地点: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配套食堂。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 年服务期金额,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 的情况下,采购人可视服务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 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五、承包方式与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包干制。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灶具、厨具、餐具。承包方按照采购 人的采购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提供食品制作,并负责餐厅服务辖区的卫生保洁,餐具、 厨具、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以及维护保养,以及厨余垃圾的处理,油烟机、烟道的日常清 洗、维护工作。并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进行账款结算。 采购人提供的餐厨设施和机械设备因承包方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的购置费、维修费, 磋商文件 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餐饮服务 - 28 - 以及日杂费(洗涤灵、搞卫生工具、餐巾纸等),在服务期间应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餐饮服务经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利润、各类税费;日常清洁消毒用品 (去污粉、洗涤灵、消毒液等)、餐桌用品消毒、油烟机的日常维护清洗(不包括专业清 理)、地毯清洁、日常清洁工具(墩布、扫把、抹布等);每年两次灭蟑、防鼠用品、厨 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不包括清理);餐巾纸、纸杯、各类办公用品。 有关经费说明: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人员的住宿。 3、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服务费由采购人按季支付,在每季末 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5%;无特殊约定,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2)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有违反本磋商文件或服务合同的规定的违约情形,成交 供应商将按双方服务合同中有关违约金的相关规定,从当季度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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