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校采购教职工2020年中秋节教职工福利花生油项目,现发布询价文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主要内容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数量(桶) | 单价(元) | 总价(元) |
5S压榨一级花生油 | 山东鲁花 | 5L/桶 | 约1500桶(最终以工会提供的数据为准) |
预算价为150元/桶,为最高限价;
投标单位需送样品,所送样品均不退还;
所供产品生产日期要求在二分之一保质期内。
所投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等级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同类产品的标准。如经专业人员认定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同意退货。
二、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包括人员情况)及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公司信誉情况证明材料;
三、投标供货事项及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验收前保管、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
四、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同时评标小组对企业资质、业绩、性能价格比、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排名及中标单位。
五、合同订立
中标方在中标公布3个工作日内与学校商讨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六、付款
商品送到校方指定地点,经校方对合约食品验收合格后签收,凭供货商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校方于一周内先付总金额90%的货款,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2个月后若无违约情况发生,则支付所剩10%货款。若票据户名、开户行、账号与供货单位不一致,校方不予付款。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必须严格按我校规定的送货日期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违约,我校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
2.供货商必须讲诚信,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缺,否则我校有权解除合同,退回或更换所有产品,并要求供货商赔偿不低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八、投标及开标时间
请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9:00前将投标物品样品、样品检测报告、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产品质量承诺书、业绩及售后承诺等有关资料一式叁份,密封盖章,送至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扬州市职业大学行政楼101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有关原件备查,超时将不予接收。
九、联系人及电话
国资处:宋老师0514-87697823 工会:嵇老师13952551239
扬州市职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