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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九中学(宜春外国语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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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第九中学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第九中学 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项目
2020-09-07 18:36:49.0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第九中学 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项目发布时间:2020-09-07 1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第九中学

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和硕YCZB2020-009)的采购公告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第九中学的委托,就其宜春市第九中学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活动,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第九中学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和硕YCZB2020-009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最低限价

(人民币)

1

宜春市第九中学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项目

4年

(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0.00万元/年

1.项目简介:宜春市第九中学学校食堂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共三层,至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共有教师约300人左右,临时聘用人员若干;学生约5000人左右。为提高食堂餐饮特色服务,采购人提供风味档口场所,配备相关的设备设施,采取公开性招标方式,招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且符合条件的管理团队,提供优质的特色服务。

2.服务期限:四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如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未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予以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中途终止合同,由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3.经营方式 :采购人将所属风味档口的场地和设备设施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经营者应以为全校师生提供特色餐饮服务为根本,以福利性、服务性的宗旨。保证风味档口的口味、特色、品质及安全,每月接受学校定期督查考评。由经营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服务、包降耗、包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包一切风险因素,经营者独立承担在服务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和经济责任。

5、定标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8.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或者所经营管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10.近三年投标人经营期间没有任何违反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不良记录;(提供法人亲笔签署的承诺函原件);

11.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借壳经营和挂靠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及事项:自2020年9月8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可在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验后归还)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报名地点: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春市钓台路887号)

4.报名资料费:300元,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0000元;须于2020年9月16日17:00点前以基本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明月北路支行

账 号:200727211849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如实响应。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监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20年9月18日09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是采购人为了确保中标人履行合同,以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而设置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学校、师生及他人造成损失的违约金、赔偿款、考核扣款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在合同终止、财产移交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回。(该费用在合同签订前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5.现场勘查:本项目投标人请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服务内容、实施环境等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等情况,在成本核算和项目实施方案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现场勘查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行考察期间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春市钓台路887号)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七、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八、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九、联系方式(勘查、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第九中学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13576536576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红13970564773

联系地址:宜春市钓台路887号

电子邮箱:1105833837@qq.com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jytyj.yichun.gov.cn/)

十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