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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委党校(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干部学校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行政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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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90808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致怒江九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价供应商):

1.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等法律法规,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单位委托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怒政办发〔2017〕80号)要求,本项目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程进行电子化招投标、评审,若本地专家资源不足,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本项目谢绝其他供应商投标。

2. 采购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NJZC2020—DY03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办公家具、厨房用具等采购内容,主要涉及的采购清单如下,具体采购内容和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一)办公家具

1

礼堂座椅

375

2

单人床

304

3

电源控制面板床头柜

88

4

床垫

304

(二)厨房用具

1

开水器

1

2

微电脑开水器

1

预算总价

大写:壹佰零叁万捌仟肆佰叁拾元整 小写:¥1038430.00

说明: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报价。

2.4 合同签订要求:成交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到货、安装、验收完毕。

2.6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办公地点。

2.7 质保时限:3年质保。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产品达到节能环保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根据《政府采购法》22条、23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7条规定,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采购需求中两部分需求中,“(一)办公家具”对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详见3.5.1、3.5.2、3.5.3。对采购需求中“(二)厨房用具”供应商资格无特定要求,厨房用具产品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即可。

3.5.1 投标人响应的办公家具产品〔仅指项目清单中“(一)办公家具”〕,需通过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2 投标人响应的办公家具产品〔仅指项目清单中“(一)办公家具”〕,需通过国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5.3 投标人响应的办公家具产品〔仅指项目清单中“(一)办公家具”〕,需通过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

3.6供应商必须具有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3.7报价所投的产品(含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原装产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节能、环保标准;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的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随同采购邀请公告一并发出。

4.2 本项目采购文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免费下载,下载时间截止到截标前,请报价供应商自行把握好文件下载时间,妥善处理好文件下载与制作响应文件时间关系。

4.3 报价供应商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前,必须先完成项目报名,否则,无法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格式为.ZCZBJ。报价供应商查看文件前,请先安装相关软件。建议报价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优先选择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下载。

5.确认投标

5.1 确认要求。本项目依托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线上自主确认投标,不设现场报名或确认环节。本项目确认只接受网上确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182.246.203.127:8001/)在线确认,未确认投标者,无法下载采购文本,不得参与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相关要求详见通过原怒江报社、怒江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公告),如果潜在供应商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经办理过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使用。

5.2 确认投标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9月12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规定时间内,未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完成项目确认的,则无法参与本项目。确认投标时间同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6. 项目报价要求

6.1 项目必须进行整体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

6.2 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供应商。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均为无效投标人;

7.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为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即2020年9月15日10时30分以前(同开标时间)。

★8.现场递交投标响应相关材料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必须根据实际,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缺失,拒绝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材料现场查验后,退回报价供应商。材料不单独提供或提供不全,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开标会议。报价供应商请按下列顺应单独装订材料。

8.1报价供应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或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8.2报价供应商代表资格证明材料

8.2.1若报价供应商法人投递响应文件和相关材料的,出具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对应格式,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8.2.2若报价供应商非法人投递响应文件和相关材料的,出具①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对应格式,加盖投标单位鲜章)、②法人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对应格式,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3 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银行转账后,通过机构数字证书,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绑定后,在线打印)。

现场递交上述相关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0时00分至2020年9月15日10时30 分(同截标时间)。

9.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时30分(同截标时间)。

开标地点: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2室

开标方式: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电子化开标,请报价供应商自行携带响应文件加密数字证书,未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在开标当天过期,导致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人。

10.评标时间、地点和评标方式

评标时间:开标结束后即转入评标。

评标地点: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评标室(403—2)

评标方式: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评标系统,进行电子化评审。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专家抽取系统抽取专家和自动语音通知。

11.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流程:供应商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自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缴纳但无法绑定的,申请纠错,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受理后,自动绑定,绑定后自行打印绑定回执。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已上传到平台“学习园地”一栏,请免费自行下载最新手册)

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2020年9月13日16:00以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的退还:若项目成交,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若项目不成交,废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开户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帐 号:5300 1756 1370 5100 1648-0092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刘娟 0886—3866601

建行银行怒江分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鲍女士,0886—8887048

12.货物验收

货物验收采用官方认定的方法,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也可委托专家进行验收。

13. 项目成交资金拨付

按照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拨付成交资金。

14.发布载体

本项目采购邀请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成交公告均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发布,请贵单位注意留意相关信息发布情况,因不及时注意信息发布导致的投标风险,请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15.平台使用费

根据十届州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怒公管局发〔2019〕13号)要求,本项目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开标环节,在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前,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向贵公司代表(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收取500元平台使用费,不缴纳平台使用费,不解密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人。

平台使用费发票提供流程和退费要求详见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发布的相关文件、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告的牌匾。

16.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掌握和了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相关问题线索的,欢迎报价供应商举报。

怒江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0886—3636557

怒江州纪监委 12388

怒江州财政局: 0886—3622743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86—3898455

17.应用培训有电子投标应用培训需求的,请提前报名,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适时组织进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应用培训。

联系人:王兰萍,联系电话:0886-3866605

18.技术支持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驻场人员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卢文东

联系电话:0886-3636561

办理证书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人:肖金蔓

联系电话:0886—3898525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清英,0886-3628934

采购单位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气象路31号

采购代理机构: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王兰萍

联系电话(兼传真):0886—3866605

地 址: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楼421室

邮政编码:673200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9月7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采购项目(新增)20200907.doc2020-09-07 14:46:25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

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JZC2020—DY03

项目名称: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

采购人:州委党校

采购代理机构: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4

1.采购条件 4

2.采购项目概况 4

3.合格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4

4.采购文件的获取 5

5.确认投标 5

6.项目报价要求 6

7.响应文件的递交 6

8.现场递交投标响应相关材料要求 6

9.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方式 6

10.评标时间、地点和评标方式 7

11.投标保证金 7

12.货物验收 7

13.项目成交资金拨付 7

14.发布载体 7

15.平台使用费 7

16.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8

17.应用培训 8

18.技术支持 8

19.联系方式 8

第二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10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1.项目概况 11

2.资金来源 11

3.采购范围及交货期 11

4.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11

5.报价费用 11

6.采购文件的组成 11

7.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11

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

9.响应文件构成 12

10.报价和报价货币 12

11.有效期 13

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3

13.保证金 13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1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3

16.开标 14

17.评审 14

18.评审过程的保密 14

19.项目终止 14

20.成交人的确定 14

21.成交通知书 14

22.签订合同 15

23.履约保证金 15

24.质疑和投诉 15

25.采购代理服务费 15

第三章 合同书 16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格式一:开标一览表 26

格式二:报价承诺函 27

格式三:资格证明文件 28

HYPERLINK \l _Toc23196_WPSOffice_Level1 格式四:符合性证明材料 34

格式五: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 36

格式六: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 39

格式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41

格式八:分项报价表 42

格式九:质疑函 4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4

第六章 评审 48

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48

1.评审方法 49

2.初步评审标准 49

3.评审程序 49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怒江九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价供应商):

1.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等法律法规,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单位委托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怒政办发〔2017〕80号)要求,本项目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程进行电子化招投标、评审,若本地专家资源不足,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本项目谢绝其他供应商投标。

2. 采购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NJZC2020—DY03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办公家具、厨房用具等采购内容,主要涉及的采购清单如下,具体采购内容和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

礼堂座椅

375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一)办公家具

2

单人床

304

3

电源控制面板床头柜

88

4

床垫

304

(二)厨房用具

1

开水器

1

2

微电脑开水器

1

预算总价

大写:壹佰零叁万捌仟肆佰叁拾元整 小写:?1038430.00

说明: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报价。

2.4 合同签订要求:成交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到货、安装、验收完毕。

2.6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办公地点。

2.7 质保时限:3年质保。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产品达到节能环保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根据《政府采购法》22条、23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7条规定,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采购需求中两部分需求中,“(一)办公家具”对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详见3.5.1、3.5.2、3.5.3。对采购需求中“(二)厨房用具”供应商资格无特定要求,厨房用具产品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即可。

3.5.1 投标人响应的办公家具产品仅指项目清单中“(一)办公家具”,需通过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2 投标人响应的办公家具产品〔仅指项目清单中“(一)办公家具”〕,需通过国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5.3 投标人响应的办公家具产品〔仅指项目清单中“(一)办公家具”〕,需通过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

3.6供应商必须具有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3.7报价所投的产品(含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原装产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节能、环保标准;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的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随同采购邀请公告一并发出。

4.2 本项目采购文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免费下载,下载时间截止到截标前,请报价供应商自行把握好文件下载时间,妥善处理好文件下载与制作响应文件时间关系。

4.3 报价供应商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前,必须先完成项目报名,否则,无法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格式为.ZCZBJ。报价供应商查看文件前,请先安装相关软件。建议报价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优先选择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下载。

5.确认投标

5.1 确认要求。本项目依托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线上自主确认投标,不设现场报名或确认环节。本项目确认只接受网上确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182.246.203.127:8001/)在线确认,未确认投标者,无法下载采购文本,不得参与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相关要求详见通过原怒江报社、怒江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公告),如果潜在供应商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经办理过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使用。

5.2 确认投标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9月12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规定时间内,未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完成项目确认的,则无法参与本项目。确认投标时间同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6. 项目报价要求

6.1 项目必须进行整体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

6.2 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供应商。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均为无效投标人;

7.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为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即2020年9月15日10时30分以前(同开标时间)。

★8.现场递交投标响应相关材料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必须根据实际,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缺失,拒绝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材料现场查验后,退回报价供应商。材料不单独提供或提供不全,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开标会议。报价供应商请按下列顺应单独装订材料。

8.1报价供应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或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8.2报价供应商代表资格证明材料

8.2.1若报价供应商法人投递响应文件和相关材料的,出具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对应格式,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8.2.2若报价供应商非法人投递响应文件和相关材料的,出具①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对应格式,加盖投标单位鲜章)、②法人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对应格式,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3 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银行转账后,通过机构数字证书,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绑定后,在线打印)。

现场递交上述相关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0时00分至2020年9月15日10时30 分(同截标时间)。

9.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时30分(同截标时间)。

开标地点: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2室

开标方式: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电子化开标,请报价供应商自行携带响应文件加密数字证书,未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在开标当天过期,导致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人。

10.评标时间、地点和评标方式

评标时间:开标结束后即转入评标。

评标地点: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评标室(403—2)

评标方式: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评标系统,进行电子化评审。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专家抽取系统抽取专家和自动语音通知。

11.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流程:供应商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自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缴纳但无法绑定的,申请纠错,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受理后,自动绑定,绑定后自行打印绑定回执。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已上传到平台“学习园地”一栏,请免费自行下载最新手册)

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2020年9月13日16:00以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的退还:若项目成交,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若项目不成交,废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开户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帐 号:5300 1756 1370 5100 1648-0092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刘娟 0886—3866601

建行银行怒江分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鲍女士,0886—8887048

12.货物验收

货物验收采用官方认定的方法,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也可委托专家进行验收。

13. 项目成交资金拨付

按照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拨付成交资金。

14.发布载体

本项目采购邀请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成交公告均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发布,请贵单位注意留意相关信息发布情况,因不及时注意信息发布导致的投标风险,请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15.平台使用费

根据十届州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怒公管局发〔2019〕13号)要求,本项目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开标环节,在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前,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向贵公司代表(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收取500元平台使用费,不缴纳平台使用费,不解密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人。

平台使用费发票提供流程和退费要求详见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发布的相关文件、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告的牌匾。

16.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掌握和了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相关问题线索的,欢迎报价供应商举报。

怒江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0886—3636557

怒江州纪监委 12388

怒江州财政局: 0886—3622743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86—3898455

17.应用培训

有电子投标应用培训需求的,请提前报名,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适时组织进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应用培训。

联系人:王兰萍,联系电话:0886-3866605

18.技术支持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驻场人员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卢文东

联系电话:0886-3636561

办理证书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人:肖金蔓

联系电话:0886—3898525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清英,0886-3628934

采购单位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气象路31号

采购代理机构: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王兰萍

联系电话(兼传真):0886—3866605

地 址: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楼421室

邮政编码:673200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9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2

采购人

州委党校

采购代理机构

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项目名称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JZC2020—DY03

2

项目预算

?1038430.00元

3.1

供货范围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验收完毕

4.2

报价供应商特定条件★

见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3.5要求

7.3

采购文件澄清联系方式

澄清联系人:王兰萍

电话:0886—3866605

11.1

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

12.4

响应文件份数

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投递1份电子响应文件。

13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情况:

开户名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号:5300 1756 1370 5100 1648-0092

1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5日10时30分(同开标时间)

15.2

递交响应文件和相关材料地点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22室

15.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23

履约保证金金额

是否缴纳及其缴纳额度双方自行约定

25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总 则

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次货物采购进行采购采购。

1.2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货物需求”所列货物。项目预算金额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范围及交货期

3.1 本项目供货范围: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服务期: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供应商

4.1 参加采购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参加采购的报价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报价费用

无论是否成交,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同时,必须通过微信扫码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标准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公告。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采购邀请公告

第二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评审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7.1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其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在规定时间内,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默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7.2 若项目需补遗或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发布补遗和澄清。

7.3 采购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并将变更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发布。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 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报价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

8.3 采购文件中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构成

报价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构成要求一一对应提供。

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扫码件。

格式一:开标一览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格式二:报价承诺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提供的格式填写;

格式三:资格证明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三”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格式四:符合性证明材料: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四”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格式五: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五”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格式六: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格式七: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七”提供的格式填写;

格式八:分项报价表: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八”提供的格式填写;

格式九:质疑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九”提供的格式填写。

报价和报价货币

10.1 报价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10.2 报价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3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材料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市场价格的变化、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报价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10.4 要求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0.5 报价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采购小组认为报价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小组可以取消该报价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有效期

11.1 在“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价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2.1 必须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一对应提供;

12.2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12.3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响应。

保证金

13.1 保证金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3.2办理银行转账时,请务必注明该项保证金所对应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便核查。

13.3若项目未采购成功,废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好保证金;若项目采购成功,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扫描件上传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响应文件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182.246.203.127:8001/)进行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报价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

注:建议报价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果上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请抓紧修改并重新上传,上传后,又重复此前的操作,确保投标文件完好。

14.2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15.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5.1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

15.2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锁和相关材料提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5.3 报价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标

16.开标

16.1 开标会议由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持,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价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等相关法定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开标方式根据采购邀请公告规定要求执行。

16.2开标会议现场书面征求回避意见。

、评审

17.评审

17.1 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评标系统进行电子化评审,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专家抽取系统抽取专家和自动语音通知。

17.2 评审由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禁止以专家身份参与项目评审。本地专家资源不足的,进行远程异地评审。

17.3 评审原则

在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基础上,整体报价不超过预算,则为成交供应商

17.4 评审

采购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8.评审过程的保密

采购后,直到授予报价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报价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报价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19.项目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成交结果

20.成交人的确定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0.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目确认成交候选人资格。

21.成交通知书

21.1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签订合同

22.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2.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报价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否缴纳,及其缴纳额度由双方自行约定。

、其他事项

24.质疑和投诉

24.1报价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按格式七提出质疑,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必须同时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提出。

受理质疑部门: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电话:0886—3866605

24.2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3)质疑对象;

(4)联系电话和地址;

(5)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署名。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4.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行业监管部门(州财政局投诉)。

25.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不收钱成交服务费。

第三章 合同书

供货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通用条

甲方依据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家具(新增)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与乙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包括本合同提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有文件;

(2) “合同总金额”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价款;

(3) “货物”系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的设备、软件、配件、安装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 “技术服务”系指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测、技术支持、软件升级、维护、保养、备品备件更换、补发货、退换货、质量保证期外的维护、技术支持及其他;

(5)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甲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

(6) “工作日”系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日历天数,“日”是指日历天数;

(7) “交货”系指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对货物进行的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

(8) “质量保证期”系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技术服务的期限。

2.合同的组成

2.1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其更正(或补充)文件;

(3)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协议。

2.2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说明。如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2.1 条第(1)款至(6)款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对于第(7)款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存在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协议为准。

3. 合同标的

3.1具体内容见专用条款。

4.交货时间、地点

4.1具体内容见专用条款。

5. 合同总金额

5.1具体内容见专用条款;

5.2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其他相关服务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所有伴随的其他服务价格);合同总金额也是甲方依据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价款;

5.3除上述金额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付款条件

6.1验收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提供齐相关材料,并按成交价向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支付货款。

7. 履约保证金

7.1履约保证金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8.质量保证

8.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并且保证其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相符。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和准确的,且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 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8.3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8.4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8.5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8.6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按照本合同以及在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澄清文件中所作的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8.7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没有按照本合同以及在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所作的服务承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仍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行使其他权利;甲方有权利向州财政局、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投诉。

8.8 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

9.包装及标记

9.1 乙方应提供货物送达合同规定的项目现场所需要的原厂包装,以防货物在运输中损坏,并提供原厂包装证明;

9.2 乙方应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在各包装箱上标明通用规范的运输标记或标志等相关信息;

9.3 每个箱子侧面应清楚标明交货地点的全称;装箱单应清楚注明每个站点总箱数(如果分站点交货);乙方应对包装箱内每件辅件进行标签,标明“备件”或“工具”及具体名称,并注明合同号、箱号及安装站。甲方有权不接收未按上述规定包装的合同货物、技术文件;

9.4 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维修指南及服务手册、产品产地证明书、质量保证书和系统操作说明书等应清晰、正确、完整,并应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0.运输及交货

10.1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及运输保险事宜,支付交货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搬运费等费用;

10.2乙方派专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将所供合同中全部货物运至甲方要求的最终目的地;

10.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将货物及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文件送达项目现场;

10.4乙方应随同货物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标明货物内容的明细单以及合同要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由制造商签发)、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等。

11.货物的验收

11.1货物运抵本合同确定的交货地点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负责合同货物的上门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和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调试及验收条件和性能指标要求,若货物的验收结果满足本合同的所有要求,则甲方签署《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并加盖公章;

11.2如果合同货物中的任何部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通过验收,乙方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能够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验收合格并不解除货物内因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生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2.技术、服务和培训

12.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提供服务;

12.2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培训要求高于采购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为准。

13.知识产权

13.1乙方保证甲方拥有货物中包含的软件(含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的永久使用权,各方确认甲方没有获得对于上述软件的所有权,但乙方依据本合同,为甲方使用系统专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13.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本合同条款的规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而失效。

14.不可抗力

14.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遭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4.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0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 6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4.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4.4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影响停止或消除后 10 天内将不可抗力事故已停止的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5.税费

1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6. 破产终止合同

16.1当乙方破产或无供货(或提供服务)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且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7.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7.3除合同本身以外,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乙方应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上述资料包括副本退还给甲方;

18.保密条款

18.1任何一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相对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漏上述秘密,由此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8.2不论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18.3甲乙双方在提出相关争议,以及在争议协商处理、仲裁或诉讼、投诉中,均有权在必要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地以口头或书面引述、以及以其它合理方式利用本合同的整体及或任何部分条款内容。上述行为不应当被视为泄露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也不应当被认为违约。

19.权利的保留

19.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9.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双方同意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9.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20.转让

20.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主导语言和通知

21.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以外文书写的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如果两种文本的含义发生冲突,双方同意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信联络地并经对方签收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传真机并经对方确认视为送达。

22.违约责任

22.1违约责任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23.索赔

23.1从合同签订到质量保证期结束,除了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赔偿之外,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3.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退货。乙方应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降低货物价格。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4)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如乙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则由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或由甲方自行购置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其他品牌商品,相关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23.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索赔要求。

24.争议的解决

2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方式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依法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4.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因争议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5.法律适用

25.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5.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26.合同的终止

26.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进一步履行已没有必要时;

(3)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出解除的,在责任方赔偿损失后本合同终止。

26.2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部分类似的设备或软件,并自行安排安装调试,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设备或软件以及安装调试所超出的费用,并且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合同生效

27.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开始生效。


专用条

3.合同标的

3.1 本合同标的为所需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货物名称

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

合计

大写: 小写:

4.交货时间、地点

4.1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日历天数内。

4.2 交货地点: 。

5.合同总金额

5.1 根据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5.2售后服务年限:

采购单位(盖章): 成交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收货时间: 交货时间: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2

承诺供货时间

3

供货地点

4

其他承诺事项

备注:项目要求 1.项目总预算:?1038430.00元;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到货、安装、验收完毕;3.供货地点:采购人办公地点;4.其他承诺事项报价供应商结合实际填写,有其他承诺事项则填写,无其他承诺事项就不用填。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