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ZB2020016(2)
二、项目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园新食堂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浙江师范大学燃气热水器(幼儿园) | 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幼儿园食堂A级标准和5S管理要求 | 不限 | 套 | 987200.00元 | 金华市欧宝厨业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村洞溪工业区一幢二幢 | 91330702569362575R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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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浙江师范大学燃气热水器(幼儿园) | 厨房设备 | 见合同 | 一批 | 987200 | 见合同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军,郑汝兰,金向阳,杜志金,庄周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586867
质疑联系人:浙江师范大学
质疑联系方式:18358591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83040
质疑联系人:浙江师范大学
质疑联系方式:183585912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