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0-D-243)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CZB-2020-D-243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莉珍,张会刚,陈思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5368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依照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联系方式:022-65305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联系方式:022-6627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晓佳 电 话:022-66276789 十、附件 采购文件: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docx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 |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CZB-2020-D-243)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0.8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4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4
二、项目内容 4
三、项目预算 4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
五、 实质性要求 5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5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6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6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6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6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7
十三、公告期限 7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8
一、商务要求 8
二 、技术要求 10
三、磋商步骤 10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1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6
项目需求书 20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5
一、总则 25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25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26
四、询问与质疑 28
五、其他说明事项 29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32
合同特殊条款 34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5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35
投标文件总目录 36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37
响应书 38
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4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2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43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44
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 46
政府 采购 政策情况表 47
小微企业声明函 4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9
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 5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2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53
报价书 54
报价一览表 55
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 56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0-D-243
二、项目内容
食材配送服务 1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04.9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 实质性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无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15-9:3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 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30。
3. 磋商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路晓佳
2.联系方式:022-66276789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科长 022-6530562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路晓佳 022-66276789
4.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天津银行杭州道支行
行号:313110040696
账号:106901201080908348
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0年8月28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1)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单项产品结算价格必须低于市场零售价,不得超过当日大型农贸市场批发价的18~20%(参考滨海新区金元宝农贸批发市场价格)。
(2)每月结束或每项任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送货物明细单和正规的发票到采购方处审核,审核之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须交纳保证金20000元,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应当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办妥收款人银行的磋商保证金到帐确认手续。磋商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磋商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磋商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
收款人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杭州道支行
行号:313110040696
帐号:106901201080908348
咨询电话:022-66276789(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磋商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注册地汇出,并注明用途、投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在磋商前持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地址: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内),凭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参加投标。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 磋商结束后,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凭退款单位开具的企业往来专用收据,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对磋商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超出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
②对参加政府采购磋商项目的投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该项目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及违约磋商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3. 退付磋商保证金均采用非现金方式。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与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
三、磋商步骤
(一)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的或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认定为重大偏离的做无效标处理。
(三)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小组意见。磋商小组意见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小组意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小组意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小组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小组意见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小组意见。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小组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客观分(33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实施的类似的服务案例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 (2)投标人服务的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1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1)、(2)均须提供,未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
10分 |
2 |
原材料采购 渠道溯源 |
提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购渠道溯源(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类,水产类、大米、面粉及食用油等),采购原材料须为经过检验或检疫的合格产品。 每提供一项采购渠道证明得2分,最高12分;所提供渠道证明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采购渠道证明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与供货商签订的有效期内的供货协议。 ②供货商营业执照。 ③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检验、检测报告(肉禽类提供检疫合格证)。 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④项才被视为有效采购渠道。 |
12分 |
3 |
配送人员评价 |
(1)数量评价 拟派配送人员数量为4人及以上的:3分; 拟派配送人员数量为2—3人的:2分; 拟派配送人员数量不足2人的:1分。 投标单位须提供拟派配送人员在本单位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2)证书评价 拟派配送人员须均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份证书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4分。 |
7分 |
4 |
配送车辆评价 |
投标人具备配送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如非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车型、车牌照号及车辆租赁的服务内容; ②与自有或租赁车辆对应的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行驶证复印件; ③车辆照片,要求照片清晰度高,车辆牌照号清晰可见。 如非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证明材料。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证明资料。自有车辆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齐全得4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 |
4分 |
第三部分主观分(57分) |
分值 |
||
1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人员岗位分配合理:8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人员岗位分配较为合理:5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性一般,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一般:2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性较差,人员配备较差:0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配备情况,包括该项目所设岗位和人数,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 |
8分 |
2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服务方案评价 |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方案考虑基本周全,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2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有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差,操作性较差:0分; |
8分 |
3 |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评价 |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根据措施与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食品安全方案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8分; 食品安全方案较为全面具体、较为科学合理:5分; 食品安全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2分; 食品安全方案较差,合理性较差:0分 |
8分 |
4 |
配送及运输 服务方案评价 |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8分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较为完整,较为科学合理:5 分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一般,合理性一般:2 分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不完整,合理性较差:0 分 |
8分 |
5 |
应急预案评价 |
方案中体现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切实可行:8分; 方案中体现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5分 方案中体现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方案中体现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性较差,可行性差:0分。 |
8分 |
6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6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4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差或其他:0分 |
6分 |
7 |
服务承诺评价 |
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切实可行:6分; 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4分; 服务承诺全面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服务承诺较差或其他:0分; |
6分 |
8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差:0分 |
5分 |
合计 |
100分 |
第四部分 经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或无目录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或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9.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通知、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上予以公告。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须提交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和电子版一份,投标人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详见第三部分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1. 封面
2. 响应文件总目录
3.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4. 响应书
5. 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6.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7.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8. 业绩
9. 整体实施服务方案
10. 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
11.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12. 小微企业声明函
13.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注:投标人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为准)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1. 封面
2. 报价书
3. 报价一览表
4. 报价分项一览表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签到
磋商时投标人凭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开标地点签到,未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的递交)
签到后,投标人将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密封良好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工作人员(详见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须提交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须正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磋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步骤完成磋商文件的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四)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4.投标人所投设备为非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磋商文件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除外)。
(五)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六)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1. 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 其它经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应当上报的情况。
(七)投标人相关注意事项
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 响应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中标单位响应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正本留存,副本退回。
(八)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成交单位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类型及费率 |
||
设备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项目需求书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现有2个伙食单位需进行食材配送服务,分别为一大队和三大队。总人数约为80人,每天三餐,法定节日进行会餐。为了更好的满足指战员的用餐需求,现需要为各伙食单位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配送地址:
一大队: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1457号
三大队:天津市滨海新区南一路70号
二、服务要求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服务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采购人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2)中标单位应定期与采购人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食材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供应期内各批次的产品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4)每天配送各伙食单位所需副食品,送货日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5)合同期内,食品、农副产品等货品日常情况下每天上午9点前供货一次,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中标单位所需货品,中标单位收到供货通知后的1日内免费送货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专职消防队2个伙食单位,经验收合格签单后交付使用,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中标单位应在2个小时内予以免费更换。
(6)合同期内,当采购人若出现食品、农副产品等用品紧急需要时,中标单位要根据应急供应服务承诺来进行应急供货,紧急情况下2个小时内供货(包含夜间情况)。
(7)不得转让或分包本项目。
(8)中标单位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9)其他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三、服务标准
(1)所配送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所配送副食品必须质量完好、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员工食品安全。(配送的肉类均应提供由具有屠宰加工资质企业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该批次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2)伙食单位管理员和配送人员做好交接的记录工作,交接工作无疏漏,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
(3)配送伙食单位所需副食品的计量以送到食堂时的复秤为标准。
(4)中标单位保证每天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副食品配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并能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对所需供货商基本要求
(1)供货商需每天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需米、面、油、肉、蛋、禽、蔬菜等各类副食品(以上所有食品为非转基因食品)。
①主食类
序号 |
主食类 |
1 |
单季稻米、优质小麦粉、油 |
②肉类
序号 |
肉类 |
1 |
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等 |
③蛋类
序号 |
蛋类 |
1 |
鸡蛋、鸭蛋等 |
④奶类
序号 |
饮品类 |
1 |
早餐奶、纯牛奶、酸奶、豆浆、橙汁、芬达、雪碧、可口可乐、绿茶、冰红茶、啤酒、矿泉水等 |
⑤蔬菜类
序号 |
蔬菜类 |
1 |
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洋白菜、菠菜、包菜、油菜(一般吃的菜芯)、萝卜、菜花、生菜、菠菜、甜菜、红头菜、油麦菜、生姜、玉米、四季豆、莴苣、菊花菜、牛蒡、番茄、辣椒、青椒、尖椒、马铃薯、茄子、黄瓜、南瓜、西葫芦、冬瓜、苦瓜、佛手瓜、金针菜、韭菜、大蒜、大葱、蒜台、芹菜、香菜、胡萝卜、茴香、甘薯、芋头、莲藕、莼菜、蘑菇、金针菇等 |
⑥水果类
序号 |
水果 |
1 |
苹果、梨、香蕉、橘子、草莓、菠萝、芒果、西瓜、葡萄、猕猴桃、柳橙、哈密瓜、樱桃、火龙果、杏、李子、桃子、荔枝、龙眼、木瓜、番石榴等 |
⑦水产品
序号 |
水产品 |
1 |
鲤鱼、草鱼、鲫鱼、鲢鱼、泥鳅、鲈鱼、虾、河蟹、青蟹、螃蜞、扇贝、蚌、牡蛎、海带、紫菜等 |
(2)投标人所提供副食品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
(3)副食品选用要求:采购副食品必须与正规、有安全保证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供商品的相应证明,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每次采购的副食、果蔬、牛羊肉、大肉类、水产品、蛋、分割鸡系列产品等食材须具有国家有权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同时须每次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索票的整理。
(4)投标人在服务上必须做到日常准时供货、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及时补货,对于不满意的副食品能够及时调换,不合格副食品及时退回。
(5)投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类食材在价格上:米、面、油、肉、蛋、禽、水果类不得高于采购当日市场批发价的18%-20%,水产品类不得高于采购当日市场批发价的18%-20%。(目前以滨海新区金元宝农贸批发市场当日交易价格作为批发价格参考)
(6)投标人每次送货必须向管理人员提供当天的采购明细,并由管理人员核对明细,品种、数量、重量等并验收签字。
(7)投标人在送货运输过程中要保护好副食品,不能造成损坏和二次污染,对损坏和污染食材无条件退回,同时要爱护环境卫生,对运输中造成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卸货区干净整洁,否则追缴清理费。
(8)为保证所供副食品安全与保鲜,投标人应具有食品冷冻与冷藏库,自建或租赁的均可。
(9)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才能上岗,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并办理有效健康证。
(10)投标人必须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食品采购及配送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投标人应保证按照原食材采购配送标准按时提供服务。如果确实不能按时提供服务,则应提前三日书面告知采购人。
五、中标单位需要担负的职责
(1)所需原材料、食材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2)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同时必须配有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须保证每日对上岗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晨检(提供晨检记录),所聘用员工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