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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校、北京市政法老干部党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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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大兴校区食堂二、三层外包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09-08
[磋商]大兴校区食堂二、三层外包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BZC2020_090202_302-JH009-XM001(2)

采购项目名称:大兴校区食堂二、三层外包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2.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BJYM20FW06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010-89269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室

联系方式:王菲菲、刘凯南、于淼、邢园园,010-63268382-8013/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菲菲、刘凯南、于淼、邢园园

电 话: 010-63268382-8013/8005

磋商文件打印版---大兴校区食堂二、三层外包项目(二次).pdf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大兴校区食堂二、三层外包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JYM20FW061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一、说明 ............................................................................................................................................. 4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6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1 五、磋商 ........................................................................................................................................... 12 六、授予合同 ................................................................................................................................... 15 七、其他 ........................................................................................................................................... 1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18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 23 一、二层采购需求 ........................................................................................................................... 23 二、三层采购要求 ........................................................................................................................... 23 三、人员要求 ................................................................................................................................... 25 四、服务要求 ................................................................................................................................... 25 五、验收标准 ................................................................................................................................... 26 第五章 评分标准 ............................................................................................................................ 32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37 附件 1 应答函 ................................................................................................................................... 38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 40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 41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2 附件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44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 45 附件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 56 附件 8 供应商类似业绩表(格式) ................................................................................................... 57 附件 9 评分项目响应情况、相关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对应情况说明 ........................................ 58 附件 10 技术条款应答表 ................................................................................................................. 59 附件 11 本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表 ................................................................................................. 60 附件 12 磋商保证金保函(格式) ................................................................................................. 62 附件 13 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格式) ......................................................................................... 63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日期:2020年 8月 25 日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大兴校区食堂二、三层外包 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编号:BJYM20FW061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项目预算:170万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 4. 采购内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大兴校区 2020-2021年度食堂二、三层外包服务。 5. 采购用途:自用 6. 采购项目的属性:服务 7. 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 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185号); 2 2)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号); 4)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124号); 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6)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 7)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 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10.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0 年 9 月 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 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 2)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15A13室。 3) 磋商文件售价:200 元/本(现场办理,现金购买,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4) 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检查合格后, 方可领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须供应商代表本人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1)被授权代表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1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 年 9 月 8 日 09:30(北京时间)。 1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 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 号楼 15A13 第二会议室。 13.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请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响应 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 3 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4.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 联 系 电 话:顾老师,010-89269567 15.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15A13室 联 系 电 话:010-63268382-8013/8005 邮 箱:bjymxmgl@163.com 16.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王菲菲、刘凯南、于淼、邢园园 联系电话:010-63268382-8013/8005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 25 日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2本项目预算:170 万元,供应商就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预算金额,否则将视为无 效响应。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采购人”是指采购人 或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相关单位及其代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合格的供应商”系指符合下列资格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1符合本项目《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竞 争性磋商; 2.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3.4供应商必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 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磋商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5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 无效响应处理。 注:上述“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将于磋商现场查询并打印。 2.3.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2.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2.3.6.1允许两个(含)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响应,如 果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响应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响应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 力。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2)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响应的全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并承担磋商及履约 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 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 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供应商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 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响应将被拒绝; (4)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 对联 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4“星号条款”指注有“★”标志的条款,星号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的条款,对其中任意一项的偏离或不符合或缺失即按无效响应处理。星号条款的下 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以上单 数。 4.合格的服务 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 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服务。 5.磋商费用 6 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明确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 标准等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第五章评分标准; 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澄清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收到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澄清要求视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 8.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 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回函确认。 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使用的语言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 7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本须知第 14条规定编制的商务部分; (2)按照本须知第 15条规定编制的技术部分。 11.报价 11.1 本项目报价分两次进行: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按照第六章附件 2和附件 3的格式提供初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提供最后报价。 11.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需服务内容及与所有采购需求相关发生的所有税费的总价。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完成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 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非实质 性的缺漏将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且总价不变,供应商将免费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 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供应商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1.4 供应商应在报价要求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包括但 不限于下述内容: (1)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的相关费用; (2)项目涉及的服务人员等人工费; (3)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费用(如有); (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 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价格中。 11.5不公开唱价: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对各供应商的报价不进行公开唱价。 12.价格 12.1价格均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13.报价货币 13.1本项目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4.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文件 14.1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未提供 8 完整有效的下述标注“★”号的文件,将在被视为无效响应: (1)★应答函(格式见附件 1);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4);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7)★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 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 标人无法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0)★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凭证(按 月纳税)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 (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单位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1)★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 并能显示出社保资金种类;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磋商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填写供应商资 格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 盖供应商公章); 9 (1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的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交其他证明其综合实力的文件(如有): (13)《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资质、认证、奖项等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7); (15)供应商类似业绩表(格式见附件 8,需附有效证明文件); (1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5.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文件 1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 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证明货物及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 纸和数据,它包括(不限于): (1)评分项目响应情况、相关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对应情况说明:评分标准中如要 求承诺函、截图等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索引到响应文件对应页码的准确索引。由于 供应商索引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格式见附件 9)。 (2)技术条款应答表: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书进行逐条 点对点应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 的采购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采购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 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格式见附件 10)。 (3)本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表:所有人员需单独提供人员简历附在该表后,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同时,需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如有)在简历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格 式见附件 11)。 (4)项目实施方案(其中供应商需说明如何保障项目实施进度、质量、流程及所配 备的人员情况、承诺等)。 (5)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各种表格及其它内容。 (6)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文件。 (7)供应商需自行编写或提供的文件。 16.磋商保证金 16.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 10 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条的规定 不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6.2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34,000.00 元整。 16.3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见附件 12、13)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转账支付的,可直接汇 入以下银行账户(请注明 XX项目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全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亭支行 账 号:11 0926 7352 10702 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汇款证明(请在背面注明报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项 目编号)与“报价一览表”一同提交。 16.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如发现由于供应商原因无法 入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从而导致拒绝其参加磋商。 16.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 部予以退还。 16.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须知第 35条规 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报价有效期 17.1报价应自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响 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拒绝参加磋商。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 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并密封提交一份电子文档(响应文件 11 格式为 PDF 扫描件,U盘形式,不予退还),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 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 才有效。 18.4响应文件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供应商公章,其他印章如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均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密封袋(或箱)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 章,在密封袋(或箱)面上标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和 “于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9.2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于密封袋内,并在该密封袋上标明“磋商保证金” 字样。 19.3供应商应将电子文档 U盘(响应文件格式为 PDF扫描件,应保证能正常打开并使用) 单独密封于密封袋内,并在该密封袋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 19.4《响应文件》应由专人送达,供应商应按 19.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第 一章磋商邀请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2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所有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都必须以下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 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8条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适当延长首 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 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 当拒收。 12 2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后,可以主动修改或撤回其首次《响应文件》,但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报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擅 自撤回其首次《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6.7条的规定不予 退还。在磋商过程中,由于磋商不能达成一致导致的供应商退出磋商的情况下,磋 商保证金将按规定退还。 五、磋商 23. 接收首次《响应文件》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统一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 件》,并作递交记录,供应商的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24.《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符合性审核: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供应商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商务审核:审核《响应文件》是否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有效签署;报价有效期 是否合格;磋商保证金是否足额;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服务期、合同条款有无 偏离等。 24.3技术审核:对《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逐项进行审核。 24.4初审时,资格证明文件缺漏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不再进入后续磋商程序。 25. 磋商内容 25.1磋商小组将初审情况汇总后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内容进行书 面回答和承诺。 25.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并由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3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 13 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 2.3条要求的; (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 14.1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未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 (6)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7)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装订、签署、盖章的; (7)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9)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 (10)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1)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2)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 25.4通过《响应文件》评审的供应商被视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进入磋商环节。 26. 最后报价及承诺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及书面承诺。 26.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及书面 承诺,最后报价及书面承诺的每一页都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 署,密封递交。最后报价及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3最后报价仅允许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总报价进行调整,最后报价高于或低 于首次报价的比例,即为按该比例调整供应商的分项报价。 27.《响应文件》的评价 27.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连同书面承诺将和首次《响应文件》一起构成最终的《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将依据最终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 14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8.2评审标准:评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 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第五章评 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总分 100分。 28.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4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除政府购买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 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 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9.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接触 29.1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前提下,磋商小组遵照评审办法,公平、公正地 对待所有供应商。 29.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 果的活动。 29.3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4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15 六、授予合同 30.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力 30.1 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 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 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 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 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1.2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磋商小组推荐的综合得分最高且通过合同授予前审查的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2.评审结果的公告 32.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及磋商文件。 32.2 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33.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 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4.成交通知书 34.1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纸质版《成交通知书》。 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签订合同 35.1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及其书面承诺和最后报价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16 36.服务费 36.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执行服务采购相应费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 务费。 36.2 成交服务费缴纳方式:现金、电汇 36.3成交服务费缴纳信息:(此账户不可缴纳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全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 :建行北蜂窝路支行 账 号 :1105 0137 7500 0000 0037 37. 履约验收 37.1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供验收 需要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37.2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 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 考资料一并存档。 七、其他 38. 质疑与接收 3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根据《政府 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38.2 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并及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确认送达。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17 38.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提交方式:现场、书面提交 联系部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电话:010-63268382转 8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15A13 室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部分食堂承包经营权合同书 (大兴校区食堂二、三层) 甲方: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乙方: 19 合 同 正 文 甲 方: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大兴校区食堂二楼风味档口和三层教工餐厅, 以丰富菜肴品种,提高伙食质量,更好地服务师生。为使委托经营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 益,双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主要内容: 1.项目地点:甲方大兴校区食堂二层和三层 2.经营内容:风味档口和教工餐厅 3.乙方须保证其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全部工 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有效资质文件,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将上述资质文件悬挂 张贴于食堂二层和三层适当的位置 ,并保证在甲方监督管理下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4.合同期限(即承包经营期限)为 2020年 9 月 10日起,至 2021年 7月 20日止。 5.乙方合同期间出现违纪或损坏甲方物品等情况,根据甲方制定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 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 1)予以处罚。 6.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不得有 欠款、欠薪等行为,违反规定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 见附件 1)予以处罚。乙方应自行缴纳各项税款,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行负责,甲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 7. 乙方经营中所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费用按照实际用量自行负担。 8.除上述第 7条约定外,承包经营期限内,大兴校区食堂二层风味档口和三层教工餐厅的其 他一切成本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食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9. 在大兴校区食堂二层风味档口,因学生就餐时间相对集中,食堂容易出现就餐拥挤现象, 乙方须通过每日推出部分限价菜品(“基本伙”菜价标准)的形式,实现分流就餐人员的目的。 10. 在三层教工餐厅,乙方按照自助餐形式向甲方提供教工餐饮服务。早餐按照每人每餐 1 元,午餐按照每人每餐 2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就餐人员刷卡)。早餐标准:主食 6-8种,粥 2种, 汤 1种,小吃 2种。午餐标准:主食 6-8种(包含面食、粗粮),纯肉菜 2种(牛肉、羊肉、鱼 20 虾类每天不少于其中 1种),半荤半素菜 4种,素菜 2种(时令菜、绿叶菜),凉菜 2种,汤类 2 种,酸奶或水果 1 种。供餐时应注意满足回族等少数民族的用餐习惯,确保每周主要菜品不重 复,且为应季菜品,不得提供任何转基因食品或含转基因食品成品的制成品。甲方按照教职工实 际刷卡人数,以每日 50 元/人(早餐 15 元/人,午餐 35 元/人)的标准给予乙方补贴,按月给乙 方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费用结算时扣除水、电、天然气费(按实 际使用量计算)。 11.乙方应保证在餐饮烹饪中均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如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出 现使用转基因食用油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合同承包期内发生的设备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13.针对用餐人员密集、食品卫生、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问题,乙方应提供对应的 应急保证预案。该预案保证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基础设施和设备,如餐厅、厨房、灶具、水电气、售饭系统、采购供应系 统等(以交接清单为准),如有损坏,更换、置新或维修维护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 后,乙方自有设备由乙方处置,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施和设备,乙方按交接清单完好交给甲方, 乙方须确保归还的设施、设备具备良好的使用性能,双方签字认可。 2.甲方对乙方执行甲方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饭菜卫生和质量、服务水平、卫生环境进行检 查监督后,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完善,乙方的经营必须满足师生用餐需要,保证 学院的正常运行。 3.甲方有权按照学院规定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通过北京高校后勤采配服务网进行采购,价格以北京高校后勤采配服务网价格为 准。特殊材料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购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和明细复 印件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出售食品的成本核算单,接受甲方对售价监控,保证售出食品价格符 合市教委后勤部门和学院的规定要求,低于同级别的社会餐饮销售价格。 3.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所需岗位设置、人员招聘。所聘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北京 市居住证、健康证、身份证、职业资质证明、特殊时期的健康证明等),证件复印件交由甲方统 一管理,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1 4.乙方所用人员必须符合甲方相关规定,违反甲方校规校纪及相关管理要求、造成不良影响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解聘或者更换,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应与其所聘用人员签订劳 动合同,办理各类保险。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害责任以及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 财产损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遵守甲方财务相关管理规定,在经营过程中严格使用甲方提供的售饭系统收费, 未经甲方允许禁止现金售卖,违反规定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 行)予以处罚。 6.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承包期满合同终止时,乙方自备用品自行处理,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同时乙方还负有 保证交接过渡期平稳进行善意交付的义务。 7.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把确保饮食安全,不发生食物中毒 或变质为第一要务,全力做好餐饮保障工作。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发生食物变质事件达到 2次的 或中毒事件 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仍需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 况考核办法》(试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乙方负责人应承担相关责任,情节严重 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进行刑事报案。 8.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开餐时间按时为甲方人员提供就餐,甲方若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 方。 9.乙方已经知晓、同意遵守并严格执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 行)。 10.乙方在餐后应认真清洗食具并进行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 理。保证日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保证日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11. 乙方应保证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12.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转包或委托第三方经营,若乙方擅自转包或委托第三方 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 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的履行或终止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如因有重大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 22 因素或出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中否定性指标时,致使合 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到期日前及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不得影响甲方的 正常工作安排。乙方违反本项义务,逾期办理交接并撤离的,须向甲方按每逾期一日支付 2000 元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 六、本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七、本合同一式 5份。其中正本 2份,甲、乙双方各执 1份;副本 3份,甲方执 2份、乙方 执 1份。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终止。 附件 1《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23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一、二层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甲方大兴校区食堂二层 2.经营内容:风味档口 3.供应商须保证其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 许可证、现场全部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有效操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有效资质文件,且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将上述资质文件悬挂张贴于食堂二层适当的位置,并保证在采购人监督 管理下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4.合同期限(即承包经营期限)为 2020年 9 月 10日起,至 2021年 7月 20日止。 5.根据供应商合同期间出现违约、采购人制定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 办法》(试行)(参见附件 1)中出现的处罚情况和物品损坏情况,据实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 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 1)予以处罚。 6.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开展任何活 动,不得有欠款、欠薪等行为,违反规定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 (试行)(参见附件 1)予以处罚。供应商应自行缴纳各项税款,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 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经营中所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费用按照实际用量自行负担。 8.除上述第 7条约定外,承包经营期限内,食堂二层风味档口的其他一切成本均有供应商承 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食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9.因学生就餐时间相对集中,食堂容易出现就餐拥挤现象,供应商须通过每日推出部分限价 菜品(“基本伙”菜价标准)的形式,实现分流就餐人员的目的。 10.供应商应保证在餐饮烹饪中均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如在承包经营期限内采购人发现供 应商出现使用转基因食用油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合同承包期内发生的设备维修费,由供应商承担。 12.场地范围:本层餐厅总面积约为 2446㎡,其中厨房面积约为 626 ㎡。餐厅可容纳约 1000 人。 13.成交供应商须每月向采购人支付 1万元的食堂管理费,每年共支付 10个月。 二、三层采购要求 1.项目地点:甲方大兴校区食堂三层 24 2.经营内容:教工餐厅 3.供应商须保证其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 许可证、现场全部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有效操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有效资质文件,且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将上述资质文件悬挂张贴于食堂三层适当的位置 ,并保证在采购人 监督管理下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4.合同期限(即承包经营期限)为 2020年 9 月 10日起,至 2021年 7月 20日止。 5.根据供应商合同期间出现违约、采购人制定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 办法》(试行)(参见附件 1)中出现的处罚情况和物品损坏情况,据实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 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 1)予以处罚。 6.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不得 有欠款、欠薪等行为,违反规定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 (参见附件 1)予以处罚。供应商应自行缴纳各项税款,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行负责, 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按照自助餐形式向采购人提供教工餐饮服务: 早餐标准:主食 6-8 种,粥 2种,汤 1种,小吃 2种。 午餐标准:主食 6-8 种(包含面食、粗粮),纯肉菜 2种(牛肉、羊肉、鱼虾类每天不少于 其中 1种),半荤半素菜 4种,素菜 2种(时令菜、绿叶菜),凉菜 2种,汤类 2种,酸奶或水 果 1种。 应注意满足回族等少数民族的用餐习惯,确保每周主要菜品不重复,且为应季菜品,不得提 供任何转基因食品或含转基因食品成品的制成品。 供应商必须通过北京高校后勤采配服务网进行食材采购,价格以北京高校后勤采配服务网价 格为准。供应商应对选定的食材供应商向采购人进行报备,批准后才可以允许采购食材,同时要 向采购人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和明细复印件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 8.供应商经营中所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费用按照实际用量自行负担。 9.供应商负担除上述第 8条约定外,承包经营期限内,教工餐厅的其他一切成本均由供应商 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食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0.供应商应保证在餐饮烹饪中均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如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发现供应 商出现使用转基因食用油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合同承包期内发生的设备维修费,由供应商承担。 25 三、人员要求 1.厨师须具有相应的专业上岗证。餐厅所有人员必须提交符合餐饮从业人员要求的健康证明。 2.所有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3.厨师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 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4.供应商餐厅服务人员应体貌端正、口吃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5.采购人负责提供服务人员宿舍。 四、服务要求 1.食材质量和厨房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 2.供应商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有完善的服务标准,并能够保证按标准落实。 3.除全荤菜外,第二餐不得重复利用。 4.食材要求足额采购,采购源均需上报采购人并经采购批准。 5.每天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专业检测,如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及时向供货商提出整改要求, 多次供货不合格,及时更换供货商,如采购人发现农药残留多次超标,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或 解除合同。 6.杂品采购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位,确保服务质量。 7.供应商负责对供货食材进行点货验收,质量把关,采购人有权对供货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查: 1) 肉类:猪肉、牛羊肉、禽类检验合格,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 度。 2) 蔬菜瓜果:应外观无损坏,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 鲜度。 3) 冷冻类、蛋类及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4) 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示完整、感官无异常,有 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 如发生食品中毒或食品安全问题,经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过于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8.供应商全面负责采购人食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消防演练和设备使用培训。 9.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发生意外(伤、亡),或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 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采购人对不适合岗位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26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工作,接受采购人按《北京政 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 1)定期考核,如连续排名最低, 则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解除合同。 27 附件 1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 京政院综发〔2019〕1号 为了加强对各承包公司的监管和考核评价,促使各承包公司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断提升服 务质量,逐步实现“创新服务、周到服务、精细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学院与承包公司合作的重要依据。 一、组织机构 1.成立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 组长:学院分管领导 常务副组长: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副组长:综合服务中心 副主任 评委:各业务主管 2.设立特邀评委,由学院工会、学生处、教务处、社会法律系、应用法律系、信息技术系、 经贸法律系、安全防范系、基础部、安全稳定处负责同志共 10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与学院签订承包合同的各承包公司。 三、考核内容 (一)否定性指标 由于承包方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发生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事件, 给学院造成损失和影响(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工资、故意损害学院利益等), 学院有权决定终止承包关系。 (二)考核性指标(100分) 1.安全稳定方面(每一项 4分,计 20分) (1)管理不善、处置不力,发生事故或次生事故的; (2)违反学院安全稳定相关规定要求的; (3)破坏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的; (4)公私不分、把学院公共财物窃为己有、做私活的; 28 (5)对问题敷衍了事,隐瞒不报的; 2.协调配合方面(每一项 4分,计 20分) (6)承包方负责人不坐班且外出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 (7)违反吃请、送礼、用工等廉洁规定,发生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问题的; (8)编造传播虚假不良信息,损害学院形象、声誉的; (9)收到“两书”,不按时限立行立改的; (10)不服从指挥,与业务主管不沟通、不配合的; 3.服务态度方面(每一项 4分,计 20分) (11)着装不规范、言行不文明、服务态度简单粗暴的; (12)工作时间扎堆聊天、品茶打牌,岗上喝酒或酒后上岗的; (13)公司内部管理松懈,无考勤记录、上岗许可、安全生产等制度规定的; (14)虚报冒领、存在失实或欺诈行为的; (15)所辖区域无定置管理、混乱无序的; 4.服务质量方面(每一项 4分,计 20分) (16)服务电话无人值守、接报之后传递迟缓,存在到场慢、处置慢等问题的; (17)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不符合行业规范的; (18)强调客观原因,推诿扯皮、拖延怠工的; (19)无人员、无工具、无措施、无预案,不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 (20)因服务质量或节能减排问题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5.特邀评委评价(20 分) 由代表全院师生的特邀评委从上述四个方面对各承包公司的服务状况进行评价打分。 (三)《消除隐患通知书》和《问题整改通知书》的使用 (1)存在问题隐患,经查属实的,应该对承包方及时下发《消除隐患通知书》。 接到《消除隐患通知书》的承包方,应该立即消除隐患并以《消除隐患报告书》形式报 告结果。 被下达《消除隐患通知书》的承包方,一次性从季度总分中扣除 10 分,并视情节罚款 2000 元---10000元。 (2)由于承包方违反国家法律、学院规定和行业规范,存在发生各类严重问题的可能 或已经发生的,应该对承包方及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 29 接到《问题整改通知书》的承包方,应该立即制定方案、明确措施,限期整改问题,整改结 果以《问题整改报告书》报告,由考评小组对整改效果进行考核验收。 被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的承包方,一次性从季度总分中扣除 20 分,并视问题危害程度 罚款 5000元—20000元。 上述罚款从承包合同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四、考核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季度对各承包公司考核一次,年中公布一次半年考评 结果,年终进行汇总总结。 每季度的前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一季度的考评。 每次考评分值为 100 分,其中考评小组评价分值为 80分,特邀评委评价分值为 20分。 考评小组和特邀评委评价前,由各项目业务主管对承包方表现做综合陈述,对历次检查和抽 查情况简要报告,对扣罚原由如实说明,在此基础上,由考评成员对各承包方服务状况进行打分。 考核等级按分数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6—89 分);“合格”(60—75 分);“不合格”(59分以下)。 一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年内两个季度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下一承包期 承包资格。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消除隐患通知书》 2.《问题整改通知书》 30 1.《消除隐患通知书》 31 2.《问题整改通知书》 32 第五章 评分标准 1. 总则 磋商小组将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打分。响应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 会将汇总各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合计,每名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是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 其进行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 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磋商会场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磋商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磋商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 (7)维护磋商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磋商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 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 门报告; (9)处理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事项。 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并履行下列职责 (1)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每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的评价、 打分并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33 4.评分细则 评审条款 评分标准 分 值 价格部分 (1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注: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0 商务 部分 (10分) 企业 经验 (6分) 近三年(2017 年 7 月至今)的与本项目类似案例,每有一项得 2 分, 最高得 6 分。注:以上业绩证明均以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合同复印件为 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复 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 响应文 件编制 (2分) 响应文件装订良好、双面打印、响应文件目录页码对应准确、打印清 晰,每出现一个问题扣 0.5 分,扣完为止。 2 资质 证书 (2分) 提供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得 2 分; 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的,不得分。 2 技术 部分 (80分) 管理 制度 (5分) 供应商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服务标准完善,得 5分; 供应商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较健全、服务标准较完善,得 3分; 供应商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一般、服务标准一般,得 1分; 供应商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较差或无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得 0 分。 5 34 规划 设计 (5分) 风味档口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完整、充分考虑就餐人群年龄口味定位准 确、环境布置干净整洁、服务流程内容明确,得 5 分; 风味档口规划设计方案内容较完整、考虑就餐人群年龄口味定位准确、 环境布置较干净整洁、服务流程内容较明确,得 3 分; 风味档口规划设计方案内容不充分有欠缺、就餐人群年龄口味定位模 糊、环境布置干净整洁、服务流程内容一般,得 1 分; 风味档口无规划设计方案或规划设计方案较差,得 0分。 5 餐标 标准 (20分) 餐标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科学合理、优于采购需求中自助餐餐标, 得 20 分; 餐标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自助餐餐 标,得 15分; 餐标荤素搭配、营养较均衡、较科学、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中自助餐餐 标,得 10分; 餐标荤素较合理、营养欠均衡、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自助餐餐标, 得 5 分; 餐标荤素搭配较差、无营养、不满足采购需求中自助餐餐标,得 0分。 20 人员 配备 (10分) 1、厨师资格: 厨师具有有效的厨师资格证得 2分; 厨师工作经验丰富,每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3分; 2、人员配备: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合理、经验丰富、分工明确,得 5分;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较合理、经验较丰富、分工较明确,得 3分;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般有欠缺、经验欠缺、分工模糊,得 1分; 人员配备较差、不满足采购需求,得 0分。 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健康证,否则不得分。 以上打分项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0 35 食品 质量 控制 (15分) 1.原材料控制方案: 方案内容全面、实用性强得 5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实用性较强得 3分; 方案内容有欠缺、实用性一般得 1分; 方案较差或无方案,得 0分。 2.食材配送: 食材配送供应链完善、配送方案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得 5分; 食材配送供应链较完善、配送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 3分; 食材配送供应链一般、配送方案内容有欠缺、针对性较弱,得 1分; 未提供食材配送供应链或配送方案,得 0分。 3.采购来源: 通过北京高校后勤采配服务网进行食材采购,价格以北京高校后勤采 配服务网价格为准。应对选定的食材供应商向采购人进行报备,批准 后才可以允许采购食材,同时要向采购人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和明细 复印件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供应商提供满足此项要求的承诺,得 5 分; 未提供承诺的,得 0分。 15 应急 保障 方案 (10分) 针对临时接待、用餐人员密集、食品卫生问题等突发性问题,提供应 急保证方案: 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得 10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 7分; 方案内容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3 分; 方案较差或未提供方案,得 0分。 10 设备 维护 方案 (5分) 对采购人提供现有设备的运行维护方案、节水节能措施: 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 5分; 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得 3分; 方案有欠缺、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1分; 方案较差或未提供方案,得 0分。 5 36 服务 保障 (10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全面、可行,具有针对性,得 10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较全面、可行性较强,针对性较强, 得 7 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有欠缺、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 得 3 分; 服务保障及承诺较差或未提供,得 0分。 10 注:1.本项目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以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只有同时满足“①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两个条件的供应商,方可享受如下小微企业 优惠政策。 对于独立供应商: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若全部或部分投标产品(货物、工程或服务)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则评 审价=供应商报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100%-/)+供应商报价中的非“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否则评审价=供应商报价。 只有当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仅指全部投标产品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小 型或微型企业条件,并且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 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该产品方可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评审时享受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审时其价 格不予扣减。 2.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对于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且提供声明函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37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出格式附件的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统 一格式填写,确保内容完整,不得自行删减内容;未给出格式附件的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格式 如下: 38 附件 1 应答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所发(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 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1) 报价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要求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技术响应文件 (7) 我单位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元 (8) 其他: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即(文字表述)。 2.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报价有效期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天。 5. 如果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首次《响应文件》, 或成交后不签约,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全额没收。 6.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3.2、2.3.3条规定,我方声明: ?我方声明,与我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与我方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 况的其他供应商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相互关系 ?我方声明,若我方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39 测等服务,则不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7.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磋商应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 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全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40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名称 报价方式 磋商总价 (人民币元) 合同期限 磋商保证金 (有/无) 备注 包含全部服务 内容的含税价 小写金额: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磋商保证金一同密封单独提交(应满足竞争性磋 商文件封装要求,同时在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中仍应提交本表); 41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报价说明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 磋商总价: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即 (小写金额) 元)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人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根据项目情况填写表格内容,表格栏目不得空白。 2.除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的项目,其他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需设备和服务)报价不得 为零,本项目不接受赠送形式的服务报价。 3.分项报价表中须根据实际磋商情况填写具体的名称、内容,表中给出各项仅作为填写规则 的说明,仅供参考。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42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 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 附件 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人名章或手签章: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4 附件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 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注:本表应包括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商务条款。 45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 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凭证(按月纳税)或提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 公章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按月缴纳) 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缴 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社保资金种类;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磋商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填写供应商资格声明,加盖供应 商公章);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的证明材料。 46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47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8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9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说明: ①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②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③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④ 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9 4、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凭证(按月纳税)或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 位公章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0 5、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按月缴 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 (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社保资金种类;依法不需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1 6、磋商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 说明: ①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 ② 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 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磋商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 响应处理。 ⑤ 上述“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将于磋商现场查询并打印。 52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填写供应商资格声明,加盖供 应商公章) 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 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人 生产工人人 工程技术人员人 员工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工 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企业财务状况 年份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7 2018 2019 主要设备 状况 主要设备 名称 型号 数量 设备状况 53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54 9、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 型、小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5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的证明材料 56 附件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7 附件 8 供应商类似业绩表(格式) 签约时间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最终用户 最终用户 联系方式 案例内容 简介 备注 注:须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58 附件 9 评分项目响应情况、相关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对应情况说明 序号 评审条款 评分标准 方案响应情况相关说明 相关内容所在响 应文件中的页码 59 附件 10 技术条款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指标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 指标要求 响应方案技 术应答 偏离 说明 相关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在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注:供应商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逐条进行应答,并说明是“响应”或“偏离”。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服务的具体参数值,不提供具体参数值的视为 不满足。 60 附件 11 本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表 姓名 联系方式 本项目中拟 任岗位 职称 执业资格 从业年限 专业、工作经验 简介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列表说明,项目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需 按上表列出项目组成员名单、简历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1 附表 11-1 人员简历 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本项目拟任职 单位任职时间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年份 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每名人员须单独列表详细说明,附相关证明文件,项目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 意不得更换。 62 附件 12 磋商保证金保函(格式) 致: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号磋商保证金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就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项目)项下磋商的磋商保证金保函。 _______(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 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即相当于本包预 算金额的 2%,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 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 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 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 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 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63 附件 13 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 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交 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 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 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 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 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 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 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64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 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 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 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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