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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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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本级][线下]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DZXZB20201022)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南昌市本级][线下]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DZXZB20201022)成交结果公告

[2020-09-09]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DZXZB20201022)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DDZXZB20201022

二、项目名称: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兵哥送菜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金鹰路153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94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所需货物的配送服务资格详见磋商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侯风均,许谷星,余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5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熊先生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320国道

联系方式:13576071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456号城投大厦3楼

联系方式:0791-83827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1-83827078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5000.0元


标段编号:DDZXZB20201022
评委姓名:侯风均,许谷星,余斌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8.26定稿干警食堂食材配送磋商文件.pdf
大地咨询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DZXZB20201022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 ? 江西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1 一、磋商邀请................................................................................................................................ 1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三、供应商须知............................................................................................................................ 6 (一)总 则............................................................................................................................................6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5 (五)磋商原则、磋商程序及磋商方法..............................................................................................16 (七)其他事项......................................................................................................................................23 四、 拟签订合同文本................................................................................................................ 24 五、项目需求.............................................................................................................................. 29 六、评审标准.............................................................................................................................. 36 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文件.................................................................................................40 七、附件...................................................................................................................................... 41 (一)磋商响应函..................................................................................................................................41 (二)首次报价表..................................................................................................................................42 (三)首次分项报价表..........................................................................................................................43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44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45 (六)供应商的资格声明......................................................................................................................46 (七)资格证明文件..............................................................................................................................47 (八)磋商响应技术文件......................................................................................................................53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54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南昌 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456 号城投大厦 3楼 306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洪购 2020B000361788 2.项目名称: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 洪购 2020B000361788 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100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4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 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否则终止服务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每天上午 9:30 分~11:30 分、下 午 14:30~16: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456 号城投大厦 3楼 306 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1318 号)四楼 第四竞谈室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1318 号)四楼 第四竞谈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购买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南昌市新建区 320 国道 联系方式:熊先生 13576071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456 号城投大厦 3楼 306 室 联系方式:0791-83827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91-83827078/13970971208 4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DZXZB20201022 2 采购人名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 系 人:熊先生 13576071382 3 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456 号城投大厦 3楼 306 室 4 磋商有效期:磋商后 90 天 5 本项目竞磋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项目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保函须为原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询价保证金。磋商保 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询价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 户: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账 号:194737602091 (注: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汇款需注明“DDZXZB20201022 项目”) 6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电子响应文件(U盘) 7 磋商因素和磋商方法:详见本磋商文件“20、磋商方法” 8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 供应商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 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争,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成交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等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2002]1980 号文计取。采购代理服务由中标单位支付。 5 12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购。 1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 小组,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查询 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不良信用记录 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 执 行 人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磋商费用 2.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 的一切费用。 3、合格的供应商 3.1 详见磋商邀请中“合格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2 联合体参加磋商 3.2.1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3.2.2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 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 (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3.2.3 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 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 磋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7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供应商须知 四、项目需求 五、合同条款 六、合同格式 第二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七、附件 1、磋商响应函 2、首次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8、磋商响应货物技术文件 9、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10、中小企业相关证明 11、其他材料 注:中小企业相关证明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供应商和所供产品制造商 8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不符 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 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变更 6.1 如需变更磋商时间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 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7.1 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8、竞争性磋商响应编制的注意事项 8.1 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 和规范等要求。 8.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响应函、首次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等 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8.3 竞争性磋商响应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序号或顺序编制,按规定格式填 写竞争性磋商响应,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8.4 供应商应以无线胶装的形式按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构成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9 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8.5 竞争性磋商响应分为正、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8.6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7 竞争性磋商响应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 8.8 竞争性磋商响应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 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9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竞争性磋商 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 真实性,或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9、报价 9.1 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 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9.2 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 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9.3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 报价中。 9.4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 变化因素而变动。 9.5 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同时又被磋商时所接受,其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9.6 小、微企业参加磋商 9.6.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0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9.6.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9.6.3 中小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 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9.6.4 中小企业参加磋商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 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 具有效的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9.7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9.7.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9.7.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9.8.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11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9.8.2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9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磋商 9.9.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9.9.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9.9.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zcfg/mof/)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9.9.4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范围的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12 9.9.5 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 或网页截图,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9.9.6 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9.9.7 磋商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1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 策 9.10.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9.10.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10.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9.10.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 联合体参加磋商)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10、证明供应商合格资格的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资格的证明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条附 件中“资格证明文件”)。 13 11、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按照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 格性以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样本和资料) 等,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货物或服务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所投货物或服务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 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3)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 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 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1.2 本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 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等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时可提 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12、磋商保证金 12.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 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 在磋商时,对于未按第 12.1 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代理机构 将视其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2.3 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2.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4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 90 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将被视 为非响应性磋商响应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13.2 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 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 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三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电子响应文件(U盘),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磋商响应文件的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热敏纸无效)。依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由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并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 证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则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印签。 14.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14.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15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响应文件(U盘)分别装订成册, 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供应商等内容。 15.2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并装入文件 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均可)。 15.3 文件袋(箱)均应: (1)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并于袋口密封签章。 (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递送; (3)注明 “请勿于磋商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5.4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代理机构 有权拒收。 1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6.1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邀请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磋商地 点,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6.2 代理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 日期。在上述情况下,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在竞争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 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 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 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 16 文件。 17.2 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 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7.3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且在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4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 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原则、磋商程序及磋商方法 18、磋商原则 18.1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 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18.2 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判断 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 内容时除外。 18.3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 代理机构、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一经发现都将导致取消其 响应资格。 18.4 磋商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19、磋商程序 19.1 响应供应商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 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磋商地点。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 19.2 响应文件的审查 17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 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查询到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 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 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并附身份证明。 19.3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磋商内容。在有效性审 查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磋商响应书; (2)未提交报价表; (3)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磋商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的。 (7)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8)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9)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的; 18 (1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19.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 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 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19.6 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 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 19 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 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 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 以上轮报价为准作为评审依据。 (5)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0、磋商方法 20.1 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办法” ) 20.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0.3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4 评审中,算术计算错误或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将按以 下方法更正: (1)如果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报价表中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20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 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20.5 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1)除按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 不得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 效处理。 20.6.终止磋商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 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0.7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 按节能环保产品金额占最终报价比例(简称“比例”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 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优劣、“比例” 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推荐。 (六)授予合同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 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 21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1.2 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 磋商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1.3 采购人对所有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及文件有权进行查询。 21.4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成交结果公告 22.1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将在江西省级财政厅指定的政府 采 购 信 息 发 布 媒 体 上 进 行 公 告 (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公告期为 1个工作日。 22.2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22.3.质疑 22.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2.3.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3.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 22.3.4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 22.3.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 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对不在采 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的磋商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凭证。 23、成交通知书 23.1 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 未成交的供应商。 23.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代理机构将不对成交和未成交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规定的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2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 23 的损失。 24.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规定执行,被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按本须知“第 24.7 条”规定执行。 24.4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 磋商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24.5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 24.6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4.7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24.1 条” 规定的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 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25、代理服务费 25.1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大地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 交决定并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财政部门。 26、解释权 26.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27、未尽事宜 27.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4 四、拟签订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相关事宜友好协商订立本 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的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第二条 合同标的质量 2.1 乙方所供应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卫生法》等规定,并且为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能确保按甲方要求的品牌、 数量、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及时供货且供应的有关货物必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商品流入。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商品的折扣率(即响应折扣率)为: 。 3.2 合同价=基准价*响应折扣率。此合同为商品单价,货款以实际供货商品数量 乘以对应商品中标单价结算。 3.3 价格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配送费、食品安全检验费、食品安全责 任风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3.4 合同期内折扣率不变。 25 3.5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货物需求的权力。 第四条 配送要求 4.1 菜谱方案:配送前一天下午 16:00 时前,由甲方提供货物详细清单,乙方按 照清单组织采购与配送。 4.2 按“每日配送”方式。每天上午 7:30 时前将当天货物保质保量送到甲方指 定地点。 4.3 配送运输应用冷藏车运输,保鲜防止污染。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食品运输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 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 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 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 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 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 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第五条 货物验收 5.1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送到采购指定地点验收,没验收的货物,采购人一律不予 以付款。验收完毕后,双方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 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2 验收内容包括:品牌、产地、数量、质量、价格等。 5.3 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验收 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产品不符合条款规定的相关质 量要求,甲方可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5.4 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甲方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 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乙方造成 26 的货物数量短缺、外观破损等,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 换货,换货的商品仍出现上述问题要求再次更换商品的,第一次应按换货商品总价 款的 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二次应按换货商品总价款的 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出现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甲方可终止 与乙方的合作。 5.5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货物的,每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六向甲 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日,甲方可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要求乙方按未及 时提供货物总价款的 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 补足。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按月结算,乙方需在次月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和结算清单等。 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货款。 6.2 乙方需每日提供清单报价,以基准价×折扣率(%)的单价作为结算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交货时间和地点以本合同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除非有对方代表的书面确 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货物在合同中所规定的交付时间和地点。在货物交付甲 方前,乙方有义务主动提供该货物的生产、检验、运输等详细进展情况,也有义务 接受甲方的随时询问。如果乙方交付货物时弄错交付地点,则乙方应该负责将货物 交付到本合同所规定的正确地点,且货物转移到正确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对甲 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 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交货 3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 按未及时提供货物总价款的 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 方应当补足。 7.2 经收货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且未如约更换 的,或在质保期内经双方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且在原厂家更换范畴的而未如约更换的, 27 更换后发现物品数量或质量仍有问题,视为乙方未交货,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 之日确定为乙方实际交货日,同时按照逾期交货处理;第一次更换后发现物品数量 或质量仍有问题,应按换货商品总价款的 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二次更换后应 按换货商品总价款的 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 补足。出现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上述 违约责任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3 因乙方提供采购物品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权利保证 乙方提供的采购物品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保证甲方 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 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 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已 实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 当补足。 第九条 售后服务 9.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货物质保承诺并加盖公章,如果甲方有 偶退、换货需求,乙方应及时响应。 9.2 乙方须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并每周提供 7*24 小时售后服务热 线,售后热线电话: ;在接到甲方通知退换货服务随时响应。若 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在当天到达现场予以解决。 9.3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品安全商业险或责任险 保险单据。 9.4 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转包、分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否则终止服务合同。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任何 28 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 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否则,保密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因违反保密义 务导致的损失 万元。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 面形式记录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无法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应当向甲方住所地法 院起诉解决。 11.2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 1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一 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书并作为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地: 住所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签约时间:年月日 29 五、项目需求 (一)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食堂货物的配送种类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1、大米;2、面粉;3、面条、 4、牛奶;5、食用油;6、肉及肉制品;7、农副产品(调味品);8、冻货;9、蔬 菜;10、豆制品;11、水果;12、鸡蛋等其他食堂相关用品。 2、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所需货物的配送 服务资格。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货物、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 变或停供,配送全年无休。 (二)货物要求 1、时令蔬菜 (1)要求从种植基地采购新鲜的时令蔬菜,蔬菜可溯源到种植人。 (2)时令蔬菜要求“三无”(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 败) ; (3)时令蔬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干菜 (1)要求从定点的干菜批发商采购, 食品可溯源到批发人。 (2)干菜要求“三无”(无过期、无霉变、无腐败) ; (3)干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荤菜 (1)要求从定点的宰杀(或批发商)点采购,食品可溯源到宰杀(或批发商) 点; (2)猪肉定点屠宰点采购,宰杀日期不超过 8个小时,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 30 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及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 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不发粘;无异味等。严禁供应注水、注胶、 病猪、死猪、老母猪肉。 (3)牛、鸡、鸭肉的宰杀日期不超过 8个小时,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 点;有光泽;无异味等。严禁供应注水、注胶、病和死牛(或鸡、或鸭)。 (4)鱼是鲜活宰杀,每批次须鲜、活配送,必须到采购人食堂现场验收合格后 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宰杀,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臭味等。严禁供应死鱼。 (5)蛋(生鸡、 鸭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 害产品,30 枚包装成一板,质保期 1个月及以上。 (6)肉、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其他货物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货物。 (2)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无破损与残缺。 (三) 食品加工要求 1、蔬菜 (1)每批次蔬菜应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每批次都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 (2)择去枯叶,去掉泥沙、杂物和不能食用部分,分类打包分发配送。 2、肉(猪、牛、羊、鸡、鸭等生鲜肉品) (1)兽药残留检测; (2)工作台及刀具进行消毒清洗; (3)择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4)部位切割好之后分成块; (四) 配送 1、菜谱方案:配送前一天下午 16:00 时前,由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成交供应 31 商按照清单组织采购与配送。 2、按“每日配送”方式。每天上午 7:30 时前将当天货物保质保量送到采购人 指定地点。 3、配送运输应用冷藏车运输,保鲜防止污染。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食品运输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 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 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 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 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 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 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五) 价格确定 1、 价格确定方式 (1)货物价格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按月定价。单价不得超过基准价(当 月南昌市内 3家大型超市零售价的平均价)。货物价格内容包含成交供应商的货物 成本、配送费、食品安全检验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可能发 生的费用。 (2)折扣率:折扣率=结算单价/基准价×100%。(本次招标采用折扣率报价方 式) (3)采购人每月随机抽选南昌市内 3家大型超市零售价进行采价,以其均价作 为基准价进行比价; (4)采购人有权随时核对货物价格,如果价格高于基准价,采购人有权扣除当 月货物费用的 10%作为违约金,超过 3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 食品交接 32 1、交接查验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货物 的装卸并放置采购人指定位置。成交供应商每次配送货物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该 货物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采购人验收与接收, 验收时一看货物质量合格证件;二看货物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货物的质量和数 量是否与约定相符,“三看”查验合格后接收货物。 2、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货物须向采购人留样封存,每批次提供的货物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 48 小时以上。留样数量由采购人决定。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原料不定期进 行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食品责任方承担。 3、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货物开具四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 单价、小计、合计、目测食品描述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 4、发生下列情形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将视情况给予没收成交供应商履约质量 安全保证金,取消供应资格等处罚。 (1) 掺假、掺杂、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未出示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或质量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3) 超过保质期限的; (4) 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注:以上所有要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单位需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向采购单位支付 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无任何质量或服务问题无息退还。 33 4、运输及保管、保险 (1)供应商负责根据各品目不同的交货地点,将货物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 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等; (2)各种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3)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验收完毕; (5)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 员人身意外保险。 5、服务质量考核和退出机制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展开为期三个月的服务质量评价,平均 月评分低于 60 分的,除扣罚货款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扣罚合同履 约保证金的全部资金。 (2)三个月考评结束后,在配送服务期限内,每半年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评价一 次,评分低于 60 分的,除扣罚货款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扣罚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全部资金。 具体考评细则如下表 备注: (1)累计扣分达到 20 分(含 20 分)的,扣减当月货款的 10%,累计扣分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分值 评价内容 1 交货期 15 每延误 1批次扣 2分。 2 产品质量 30 每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能在 30 分钟内及时调换合 格的,扣 2分,超过 30 分钟扣 5分。 3 服务质量 25 成交供应商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能力、临时性特 殊需求 配合程度等:每出现 1 次不满意的扣 2 分, 3 次扣 4 分,以此类推。 4 产品供货价 格 30 如发生供货价高于基准价价格的情况,每次扣 5分。 合 计 100 34 40 分(含 40 分)的,扣减当月货款 20%,四项中任意一项分值被扣完,采购人有权 终止合同。 (2)配送数量:配送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6、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供应商需在次月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和结算清 单等。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货款。 (2)供应商需每日提供清单报价,以基准单价×折扣率(%)的单价作为结算价。 7、货物验收 (1)所供货物必须送到采购指定地点验收,没验收的货物,采购人一律不予以 付款。验收完毕后,双方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 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2)验收内容包括:品牌、产地、数量、质量、价格等。 (3)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验 收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产品不符合条款规定 的相关质量要求,采购人可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合作。 (4)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采购人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 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使用不合适的材料、成交 供应商造成的货物数量短缺、外观破损等,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 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换货,换货的商品仍出现上述问题要求再次更换商品的,第一 次应按换货商品总价款的 2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第二次应按换货商品总价款的 3 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补足。出现两 次及以上质量问题,采购人可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合作。 (5)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供货物的,每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 分之六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日,采购人可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合 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按未及时提供货物总价款的 3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 35 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补足。 8、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货物质保承诺并加盖公章,如 果业主有偶退、换货需求,供应商应及时响应。 (2)成交供应商须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并提供 24 小时售后服务 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退换货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 须在当天到达现场予以解决。 (3)成交供应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品安全商业险 或责任险保险单据。 (4)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转包、分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否则终止服务合同。 注:以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6 六、评审标准 一、价格评分(总分 10 分)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最终报价 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 商文件要求且最低投报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基准折扣率/响应折扣率*1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技术评分(总分 60 分)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基本技术 要求 20 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五、项目需求中的(一)至 (六)点”要求的得 20 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作为佐证。 产品质量 保障方案 4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全年产品质 量保障方案: (1)方案内容全面详细,保障措施可行性高,有优秀的服务 保障的得 3-4 分; (2)方案内容较全面详细,保障措施可行性较高,有合理的 服务保障的得 2分; (3)方案内容一般,保障措施基本可行,服务保障合理性一 般的得 1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方案,否则不得分。 产品配送 工作组织 方案 4分 为保障配送服务顺利实施,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产品 配送工作组织方案: (1)方案针对性强,内容详细完整,项目人员配置合理,服 务质量监控流程详细,可行性高的得 3-4 分; (2)方案针对性较强,内容较详细完整,项目人员配置较合 理,服务质量监控流程较详细,可行性较高的得 2分; (3)方案针对性弱,内容一般,项目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 服务质量监控流程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 1分; 37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方案,否则不得分。 应急预案 方案 4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非典、甲流等情 况下配送提供相应的应急预备方案: (1)方案内容全面详细,保障措施可行性高,有优秀的服务 保障的得 3-4 分; (2)方案内容较全面详细,保障措施可行性较高,有合理的 服务保障的得 2分; (3)方案内容一般,保障措施基本可行,服务保障合理性一 般的得 1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应急预案方案,否则不得分。 经营场地 3 供应商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面积达到 1000 平方米的得 1 分;营 业场所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的得2分;营业场所面积达到2500 平方米的得 3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产 权证复印件、经营场地照片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现 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监控设施 2 供应商经营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的得 2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监控安装协议复印件和经营场地监 控照片至少 4张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否则不得分。 拟派本项 目人员 3分 拟派本项目配送人员具有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的,每提供一个 得 1分;最高得 3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办理的健康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配送能力 4分 供应商需最少有 2辆冷藏车的得 2分,每增加 1辆冷藏车加 1 分,最多加 2分,总计 4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38 安全保证 体系 10 分 1.为保障食品质量及安全,供应商能提供检测机构合作协议及 检测报告的得 2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与 CMA 或 CNAS 资质认证的第三方 检测机构合作合同复印件和提供 CMA 或 CNAS 检测机构出具的 开标前一年内蔬菜、水产、肉类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种类不 全不得分)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2. 为保障食品质量及安全,供应商提供自有的蔬菜农药检测 仪、食品留样柜、培养箱、显微镜的得 3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原色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检测设备不全不得分)。 3.供应商同时具有2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及2名公共营养师的得 3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和磋商截止日前六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原色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4.为保证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供应商:获得 ISO22000 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0.5 分;获得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0.5 分;获得 ISO14001 环境 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0.5 分;获得 GB/T28001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0.5 分,总计 2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原色 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企业实力 6分 1、为保证蔬菜的供应,确保蔬菜的品质,供应商自有无公害 农产品产地达到 1000 亩及以上的,得 1分;自有无公害农产 品产地达到 2500 亩及以上的,得 2分;自有无公害农产品产 地达到 5000 亩及以上的得 4分。(本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计算得分。) 39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及产地不同角度的照片两张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现场提供 原件查验得分。 2、供应商具有稳定可靠猪产品来源,具有定点购货方签订了 稳定的供货协议,并具有猪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的得 2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供货协议及肉类检测报告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三、商务评分(总分 30 分)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基本商务 要求 12 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五、项目需求”中的商务 要求的得 12 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商务响应/偏离表作为佐证。 类似业绩 6分 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 订的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6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食品安全 责任险 7分 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总保额累计≧1000 万元的得 7 分;年总保额累计≧600 万元的得 5分;年总保额累计≥400 万元的得 3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企业荣誉 5分 供应商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得 5分;获得市级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得 3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 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得分。 40 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DZXZB20201022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41 七、附件 (一)磋商响应函 致: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或磋商公告,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供应商 (磋商单位全称),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报价为 折扣率。 (2)我们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 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及服务要求,并交付买方验收。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 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 权利。 (4)我们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供应 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 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与本磋商有关的信息请寄: 供应商: (公章)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2 (二)首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折扣率% 服务地点 服务期 (日历天)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注:1、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 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节能、环保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标明该产品在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页码,并提供复印件或截图,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 环保产品的不需提供)。 3、折扣率公式:折扣率=结算单价/基准价×100%。(本次招标采用折扣率报价 方式)。 43 (三)首次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折扣率% 备注 合计(大写): 备注:以上的报价均要包括相关所有费用。本表格的合计报价必须和首次报价一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技术规 格 响应文件的技术规 格 响应/偏离 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5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6 (六)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我们 (供应商全称)愿意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进行磋商响应。并在此声明,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材料、证 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如果发现此类文件材料、证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 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7 (七)资格证明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 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磋商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或 在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详见格式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 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 明 ;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 录, 48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详见格式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转包、分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否则终止服务合同。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保证金 注: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 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9 7-1 法定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定人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 合法代理人,参加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 )的磋商响应、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活动,其可以本公司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磋商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0 7-2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按磋商文件有关规定,于 2020 年 月 日 以 (转账、电汇或其他)方式向指定的账户一次性缴纳磋商保证金 元整。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磋商保证金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51 7-3.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格式供参考) 致: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单位)在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52 7-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供参考) 致: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53 (八)磋商响应技术文件 磋商响应人认为需要说明或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如果有)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54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 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 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 务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企业生产能 力(销售)情 况 同类业绩 单 位 概 况 员工总数 人 生产(销售)人数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企业财务 状 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供应商在购买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采购方式 2、磋商费用 3、合格的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变更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8、竞争性磋商响应编制的注意事项 9、报价 10、证明供应商合格资格的文件 11、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2、磋商保证金 13、磋商有效期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磋商原则、磋商程序及磋商方法 18、磋商原则 19、磋商程序 20、磋商方法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成交结果公告 23、成交通知书 24、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25、代理服务费 26、解释权 27、未尽事宜 四、拟签订合同文本 五、项目需求 六、评审标准 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文件 七、附件 (一)磋商响应函 (二)首次报价表 (三)首次分项报价表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六)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七)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定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7-2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7-3.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八)磋商响应技术文件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