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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复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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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9 10:22

一、项目编号: ZJXL-MZKF-202007

二、项目名称: (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1898867元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杭华,徐国荣,傅志泰,叶雪娥,任小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根据计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八折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华浙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752.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康复医院

地 址:观音塘路10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439830

质疑联系人:沈开选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43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万塘路28号

传 真:0571-85024997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校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67630

质疑联系人:姚小宝

质疑联系方式:131077293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2020年08月18日 2020年09月09日




附件信息:

  • ZJXL-MZKF-202007报价.png

    381.2K

  • 最终稿zjxl-mzkf-202007保洁及食堂招标文件.doc

    284K

浙江康复医院

(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在线电子投标)

确认书号:[2020]42172号

项目名称:(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XL-MZKF-202007

采 购人:浙江康复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48637976"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86379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HYPERLINK \l "_Toc48637978"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HYPERLINK \l "_Toc48637979"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HYPERLINK \l "_Toc4863798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

HYPERLINK \l "_Toc48637981" 五、公告期限 2

HYPERLINK \l "_Toc48637982" 六、其他补充事宜 2

HYPERLINK \l "_Toc4863798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HYPERLINK \l "_Toc48637984"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4863798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

HYPERLINK \l "_Toc48637986" 1采购说明 10

HYPERLINK \l "_Toc48637987" 2招标文件 10

HYPERLINK \l "_Toc48637988" 3投标文件 11

HYPERLINK \l "_Toc48637989" 4投标文件的签章 12

HYPERLINK \l "_Toc48637990" 5投标文件的形式 12

HYPERLINK \l "_Toc48637991" 6投标文件的份数 12

HYPERLINK \l "_Toc48637992" 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2

HYPERLINK \l "_Toc48637993" 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2

HYPERLINK \l "_Toc48637994" 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2

HYPERLINK \l "_Toc48637995" 10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2

HYPERLINK \l "_Toc48637996" 11报价要求 12

HYPERLINK \l "_Toc48637997" 12投标有效期 13

HYPERLINK \l "_Toc48637998"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变更 13

HYPERLINK \l "_Toc48637999" 1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 13

HYPERLINK \l "_Toc48638000" 15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13

HYPERLINK \l "_Toc48638001" 16其他 17

HYPERLINK \l "_Toc48638002" 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和技术规范要求 19

HYPERLINK \l "_Toc48638003" 一、保洁及相关服务 19

HYPERLINK \l "_Toc48638004" 二、食堂管理及服务 22

HYPERLINK \l "_Toc48638005" 三、人员要求 24

HYPERLINK \l "_Toc48638006" 第四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26

HYPERLINK \l "_Toc48638007" 一、项目服务期 26

HYPERLINK \l "_Toc48638008" 二、服务地点 26

HYPERLINK \l "_Toc48638009" 三、付款方式 26

HYPERLINK \l "_Toc48638010" 第五章合同格式 27

HYPERLINK \l "_Toc48638011"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27

HYPERLINK \l "_Toc48638012"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 30

HYPERLINK \l "_Toc48638013" 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31

HYPERLINK \l "_Toc48638014"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31

HYPERLINK \l "_Toc48638015" 2投标文件组成 31

HYPERLINK \l "_Toc48638016" 3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32

HYPERLINK \l "_Toc48638017" 第七章评标办法 49

HYPERLINK \l "_Toc48638018" 1总则 49

HYPERLINK \l "_Toc48638019" 2评标组织 49

HYPERLINK \l "_Toc48638020" 3评标程序和内容 49

HYPERLINK \l "_Toc48638021" 4投标文件的审查 49

HYPERLINK \l "_Toc48638022" 5评标细则 51


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复医院(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的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 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L-MZKF-202007

项目名称:(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

1950000

(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网址): 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0908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3.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投标供应商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2.4提示: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在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下载,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说明

3.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3.5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或现场提交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备份投标文件字样并加盖公章。

3.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康复医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观音塘路103号

    传    真:0571-86439830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439830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43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

    传    真:0571-85024997

    项目联系人(询问):葛长英(采购文件咨询)、胡校芳(磋商响应以及后续成交办理咨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67630

    质疑联系人:姚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67630

财务咨询(发票)联系人:丁会计

联系电话:189058135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 :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    称:浙江康复医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观音塘路103号

 传    真:0571-86439830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1-86439830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

联系人:葛长英

电话:0571-87967630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分包或转包

(1)本项目不得分包。

(2)本项目不得转包。

5.?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

6.? 

投标文件的组成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7.? 

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

9.? 

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允许以邮寄形式,提供邮寄信息。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签收时间为准)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2.?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允许以邮寄形式,提供邮寄信息。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签收时间为准)、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姚小宝收,0571-87967630)。

13.? 

投标保证金

14.?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遇周末及国定假日顺延)逾期支付银行同档利息。

15.?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按照浙府法发【2014】10号文《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明确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函》进行认定。

6)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6.?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根据计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八折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华浙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

18.? 

通知书发放

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在招标公告的相同媒体发布,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后主动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落标人领取未中标通知书。

19.? 

质疑

质疑: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起算日期: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否则,被质疑人不予接受。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将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20.?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人:姚工

电话:0571-87967630

传真:0571-85024997

邮箱:zjxl87967630@126.com

地址:杭州西湖区万塘路28号

21.?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2.?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23.? 

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符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24.? 

合同签订

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签订完合同。

25.?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采购说明

1.1采购法律依据

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定义

(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四)“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五)“招标人”或“采购人”系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指实质性响应内容,“”指重要指标。

(七)“废标”系指整个招标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得再继续,应予废标,即便确定了中标人,中标也无效;

(八)“无效标”系指指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委初审认定为无效,将失去参加被评审的资格,在该次投标活动中,该投标人失去中标的可能。

1.2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3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3.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3.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逾期不再受理)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对必要问题予以答复(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逾期不再受理。

2.2.2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告知所有按规定成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2.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

2.2.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视为已收到。

2.4.6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4.7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格、商务资料和技术参数、资料,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项目给予实质性答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招标人有权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种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3.3.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3.3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3.3.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3.3.5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人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6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3.3.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3.8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2项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签章

4.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中有关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5投标文件的形式

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份数

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7.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8.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9.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9.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0.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11报价要求

11.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人员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保险、体检、工作服、食宿(若甲方供餐按10元/位/日,按月结算给甲方,食堂工作人员餐饭由甲方提供不向中标方收费)、劳保用品、投标人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所投标项规定的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采购代理服务费均包含在总价之中,耗材及设备由甲方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费用。

11.2 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详见投标文件附件格式。

11.3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11.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2.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变更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

1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由投标人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修正报价,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5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15.1开标

15.1.1开标形式

15.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15.1.2开标程序

15.1.2.1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15.1.2.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5.1.2.3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5.1.2.4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15.1.2.5开启投标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核实。

15.1.2.6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15.1.2.7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资信及技术汇总得分情况。

15.1.2.8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供应商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5.1.2.9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15.2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或评审过程中参加标项投标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按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15.3审查内容

15.3.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

15.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5.3.1.2资格审查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准。

15.3.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5.3.2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5.4评标

15.4.1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受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15.4.2 评标组织

15.4.2.1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4.2.2 评标委员会在成员之中(除采购人代表)可推荐一名组长,主持评审工作,集各成员意见,使整个评审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15.4.3 评审纪律

15.4.3.1整个开标、评审过程由监督人全过程监督。整个评审项目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

15.4.3.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如属于实质性负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和撤回。

15.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5.5评审顺序

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组长—符合性审查—资信部分评审打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公布技术、资信汇总得分—开启报价—报价文件审核—评审报告—宣布评审结果。

15.6评审报告

15.6.1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15.6.2评标委员会将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提交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审报告。

15.6.3各评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15.7开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录像。

15.8评审过程保密

15.8.1评审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15.8.2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9中标条件

15.9.1通过资格审查的。

15.9.2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15.9.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15.9.4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人,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保证。

15.10定标办法

15.10.1定标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应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1)排名第一的候选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2)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

15.10.2招标人在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当在确定前向财政部门报告说明。

15.10.3定标且公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5.10.4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15.10.5中标单位放弃中标的,须赔偿专家评审费、代理机构场地费、资料费、通讯费、人工费等不低于成交金额2%。

15.11落标解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15.12中标公告

5.12.1 根据评审报告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中标人。

5.12.2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5.13签订合同

15.13.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5.1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15.13.3拒签合同的责任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14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16其他

16.1合同履约考核

采购人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或验收,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投标文件有关承诺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视情况罚没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上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16.2质疑

16.2.1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上述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6.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6.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6.2.4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16.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6.3投诉

16.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6.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6.3.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6.3.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6.3.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和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内容:采购人位于杭州市江干区观音塘路103号整个院区(含沿街房屋及屋顶)保洁及绿化、洗衣、氧气房、报刊发放、病区协助护理、全力配合院方做好疫情防控消杀等服务;食堂管理及服务。

一、保洁及相关服务

(一)保洁标准

1.公共区域

1.1楼道、楼梯

(1)地面无污物、纸屑、痰迹,保持洁净。

(2)墙面无灰尘、污痕、画迹、划痕、蛛网。

(3)玻璃清洁光亮。

(4)楼梯扶手无灰尘、污迹。

1.2洗手间

(1)坐便器、便池无遗留物。

(2)墙面、壁面、门面无污迹、画痕、蛛网。

(3)地面无痰迹、遗留物、烟蒂、纸屑等污浊物。

(4)镜面无水迹污痕,保持光洁。

(5)房间通风,无明显异味。

(6)便纸无外溢、沉积。

1.3外围区域

(1)标牌、旗杆、旗座、指示牌、宣传牌清洁无尘土、污迹。

(2)地面清洁,无杂物、纸屑、烟蒂、落叶、痰迹。

(3)各种车辆停放、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停乱放。

(4)绿地整洁,无杂草、无沉积和堆放杂物。

(5)建筑物外墙清洁。

1.4职工宿舍

(1)走廊墙地面:天花板无蛛网、灰尘、水印、脱皮、掉皮。墙面整洁美观,无灰尘、蛛网和墙纸脱落现象。地面无杂物、死角,平整美观舒适。灯具光洁明亮,无灰尘。门窗无印迹、灰尘,开启自如,

(2)卫生间:按1.2标准

(3)阳台:地面清洁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

2.诊室、医护办公室、护士台及挂号收费等窗口、值班室

(1)各种物品包括办公桌椅、沙发座凳、各类箱柜、壁挂、装饰品、饮水用具等摆放整齐、美观、大方,无碍观瞻;易动物品如座椅,使用人离开时,应插入办公桌下或紧贴办公桌摆放整齐;其他可移动物品在使用人使用完毕后应按原位置摆放整齐。

(2)各类物品保持无灰尘、污渍,室内不留卫生死角。

(3)室内空气流通,无烟味或其他异味。

(4)墙壁清洁,无灰尘、蛛网。

(5)窗户、窗台等台面无杂物。

(6)地面无纸屑、碎物、污迹、无尘土。

(7)房间门内外面、把手、标牌等始终保持洁净,无污迹油渍,无灰尘。

(8)办公桌面清洁光泽,无灰尘、污物、污渍,抽屉物品应码放井然有序。

3.会议室、接待室、休息厅

(1)桌面、台面、墙面、地面、镜面、椅面、玻璃、桌椅等无灰尘、污迹、茶渍、蛛网。

(2)装饰物品保持清洁,无灰尘。

(3)沙发靠垫不褶皱、破损,整齐洁净。

(4)茶具、烟具无茶渍水迹。

(5)沙发、桌椅、茶几、花架、装饰物等各类物品摆放固定、整齐、美观、大方、无碍观瞻。

4.食堂餐厅、厨房

(1)餐厅、包厢明亮、整洁,天花板、地板平整,无污渍、蛛网等。

(2)地面、台面无污物、积水、油渍,保持光洁。

(3)各种灶具、衡具、用具、器皿分类码放,始终保持清洁,无污染、遗留物品。

(4)原料和成品坚持生、熟分开。

(5)各种物品、食品存放固定、整齐。

(6)操作间内无蚊蝇、通风、不沉积油烟。

5.检查、治疗室

(1)墙地面卫生:天花板无蛛网、灰尘、水印、脱皮、掉皮。墙面、墙饰、壁画整洁美观,无灰尘、蛛网和墙纸脱落现象。地面无杂物、死角,平整美观舒适。灯具光洁明亮,无灰尘。门窗无印迹、灰尘,开启自如,窗帘无破旧、脏迹。

(2)办公桌面应经常保持清洁光泽,台面无杂物,无灰尘、污物、污渍,抽屉物品应码放井然有序。

(3)设备、器材表面光洁无污渍,可移动设备在每次使用完毕后应按原位置摆放整齐。

(4)各类与上班无关的私人物品放在诊、治室不外放、外挂、外露。特殊区域、设备按行业标准执行。

(5)房间门内外面、把手、标牌等始终保持洁净,无污迹油渍,无灰尘。

6.库房、设备间卫生:

(1)各类设备清洁光泽,无尘土、油泥油渍、污迹。

(2)各类物品、产品分类堆放、整齐排列、标识清楚。

(3)地面、台面、镜面、墙面、门、窗户、玻璃保持洁净、光泽。

(4)室内经常通风,不污浊、潮湿,无潮气异味。

(5)特殊产品存放地、器材等,按照技术要求、品种要求、行业卫生标准执行。

7.及时收集各处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送至垃圾暂存间;按规定与垃圾处理方交接各类垃圾,并定时做好垃圾暂存间清洁、消毒工作。

(二)绿化标准

1.植物成活率在95%以上。

2.植物枯枝败叶及时修剪清理。

3.植物表面无严重积尘。

4.植物布局合理、美观。

5.植物下方没有杂草、垃圾。

6.植物枯死及时补种。

(三)洗衣房、氧气房、报刊发放及病区护理协助等服务内容

1.洗衣房的日常管理和保洁,除外送洗涤的所有病床用品、工作服装的洗涤和发放管理,外送洗涤收纳、交接管理;

2.氧气房汇流排氧气瓶及时更换,日常巡查和保洁;

3.全院报刊杂志发放;

4.病区协助护理人员有关工作;

5.协助顶岗门卫有关工作;

6.儿童康复病区孤残儿童保育相关工作(24小时日常起居照料、协助护理);

(四)部分区域保洁工作要求

1.公共区域

(1)会议室: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保洁1次;

(2)走廊、过道、楼梯:每天上班前保洁1次;

(3)洗手间: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上班中各保洁1次;

(4)大院地面:每天上班前全面保洁1次;

(5)绿化:每天巡查1次,及时修剪并清除杂草、废弃物;

(6)屋顶各排水管道口:每星期巡查1次,雨天及时巡查并疏通。

2.诊室、治疗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保洁1次。平日清扫主要是地面卫生和台面卫生,一个月要清扫一次墙面和玻璃卫生。室内各器材、设备每日擦拭一次,保持表面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3.病区

3.1病室

(1)墙地面:天花板无蛛网、灰尘、水印、脱皮、掉皮。墙面、墙饰、壁画整洁美观,无灰尘、蛛网和墙纸脱落现象。地面无杂物、死角,平整美观舒适。灯具光洁明亮,无灰尘。门窗无印迹、灰尘,开启自如,窗帘无破旧、脏迹。

(2)家具卫生:桌面、椅子、床头、壁柜、电视、床头柜等表面光滑,无灰尘、污渍。玻璃制品光亮无水印和其他痕迹。电镀制品表面光洁无污渍。镜子、画框明亮,无灰尘,无脱落。

(3)棉织品卫生:根据各病区需求对床单、枕套按规定换洗、消毒,无毛发、污渍,有舒适感。棉被、枕头定期翻晒,表面干净、柔软、无污渍和毛发。

(4)病房采用湿式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中午巡视一次,保持病室墙边角落无污垢污渍,地面干燥清洁。

3.2卫生间

(1)墙地面卫生:天花板光洁、明亮,无蛛网、灰尘、印迹、水印,墙面平整光洁,无灰尘、水印。地面干净、光亮,无废纸、杂物、烟头、积水,无卫生死角。室内无虫害发生。

(2)马桶、浴缸卫生:马桶及时清洗、定期消毒,表面光洁,无水渍、印迹,无异味,四壁无污渍,卫生纸、卫生袋摆放合理,淋浴间内外壁无污迹、水印、皂迹和毛发,水龙头、喷头表面光洁明亮,使用方便。

(3)洗盥台卫生:洗盥台、面盆、水龙头、横镜表面光洁,无水迹、污渍、皂迹和头发。台面干净明亮,物品摆放整齐。

3.3病区其他区域

(1)病区走廊、过道楼梯每日上班前清扫一次,下午巡视一次,保持畅通,墙面地面保持清洁。

(2)护士台每日上班前清扫一次,下午巡视一次,保持工作台面、地面清洁。

(3)拖把:不同区域标识明确,专室专用,用后清洗消毒晾干。

(4)洗手间:每天用消毒水刷洗、拖地,用洁厕灵刷洗便槽。

(5)玻璃窗:每周擦洗一次。

(五)管理方积极配合中心及卫生部门监督检查,确保达到卫生部门要求。

二、食堂管理及服务

合理组织人员及时完成食堂供应服务任务,主要如下。

(一)时间方面

(1)职工餐厅按时对内开放供餐(早餐:7:30——8:30,中餐:11:20——12:20,晚餐5:00——6:00)。

(2)按时到病房订餐(下午3:30——4:00订第二天的病号餐)。

(3)按时为患者和其他订餐人员送餐(早餐:7:00——8:00,中餐:11:00——12:00,晚餐:5:00——6:00)

(4)按时回收送餐餐具(早餐:9:00——9:30,中餐:12:30——13:00,晚餐:6:30——7:00)

(5)按时供应客饭和接待用餐(具体供餐时间按通知)。

(6)按时完成手术等其他临时、应急订餐及疫情期间的分餐按院感要求(具体供餐时间按通知)。

(二)安全方面

(1)负责管理好食堂水、电、天然气的管线和开关,严格按使用规定操作炉灶、冰箱等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2)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自身的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教育训练,确保加工、烹饪、清洁等操作安全。

(3)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自行消除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4)根据天气预报及时开关门、窗。

(三)卫生方面

(1)个人卫生:食堂工作人员须按行业管理规范要求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能上岗,上班时间禁止饮酒、抽烟,工作服装穿戴整齐,仪容仪表整洁,勤剪指甲、头发干净整齐。

(2)环境卫生:厨房、点心间地面、墙面干净、无积水、无积垢;灶台、冰箱、墩头、货架干净光亮、无积尘;吸风罩干净无积油;蒸箱(清洁换水)、锅、厨刀等烹饪器具使用后清洗擦拭干净、无污渍;一次性快餐盘、筷子等餐具每餐消毒,定点存放,做好防尘;仓库地面、墙面、货架、食品和原料外包装干净、无积尘;餐具和蔬菜清洗间地面干净、无积水,墙面无积尘、无污渍,水池在使用后应及时清洁、无污渍,桶、盆等器具定点存放、整齐有序;供应间、餐厅、包厢地面、墙面干净、无积水、无积渍,桌面清洁、摆放整齐、无杂物。

(3)食品卫生:食品原料、调味品堆放整齐,分类清楚,标识清晰。半成品、成品分开有序存放,做好防尘、防蚊蝇、防腐败变质工作。

(4)操作卫生:食堂人员在清洗米、菜和餐具时应认真清洗,确保干净;切配和烹饪过程中应做好个人卫生控制,不得直接品尝;服务人员在打饭打菜前应洗手、戴好口罩,手不得直接接触饭菜。

(四)质量方面

(1)原料质量:负责协助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把好米、油、调味品、荤素菜的进货关,禁止使用过期、农药残留、变质或“三无”原料。

(2)烹饪质量:确保饭菜熟透、不夹生;米饭松软口可、菜色香味形较佳、咸淡适中;满足残障儿童、老年病人便于咀嚼、吞咽等特殊需求;病号餐严格遵照医嘱;客饭、订餐等按照要求烹饪。

(五)服务方面

(1)菜谱制订:职工中餐、晚餐菜谱每周编排一次,早餐品种不少于10种,中餐品种不少于两荤三素,晚餐品种不少于一荤两素,标准由采购人确定,每周五中午前报采购人管理人员审核确定后张贴在餐厅指定位置;早餐、病号餐、陪客餐、客饭菜谱协助采购人管理员制定,及时将订餐、窗口服务听取的建议反馈给采购人管理员。

(2)窗口服务:每天(包括双休日、节假日)按时提供早、中、晚餐供应及刷卡结算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动作麻利,操作准确。按规定标准刷卡。禁止向病人及陪同家属供餐,提醒劝导职工将用完餐后的餐具放置指定地点,提醒劝导就餐人员排队就餐、文明用餐。耐心妥善处理职工、病人及家属的投诉建议,不得发生呵斥、争吵、打骂等行为。

(3)订餐、送餐服务:订餐、送餐时应衣着整洁、正确佩带工作标牌,态度热情、语言亲切、举止文明。认真记录订餐需求,正确填写订餐单并按规定收取费用。认真听取病区护士长、病人和陪护人员的意见建议,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向采购人食堂管理员报告。

(4)客饭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客饭预订要求及时提供烹饪及送餐、包厢服务。

(5)其他服务: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食堂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六)管理方面

(1)负责食堂物资和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器具完好,承担故意损坏、缺失赔偿责任。

(2)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食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食堂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堂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的劳动人事纪律。应确保食堂满意度测评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负责分配食堂人员工资等费用,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承担用工风险,维护采购人利益。

(4)按时参加采购人召开的膳管会等与食堂相关的会议,及时提出食堂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改进建议,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5)积极配合卫生等管理部门、采购人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堂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7)协助采购人完成与食堂相关的工作任务。

(8)负责食堂能耗管理和原料的管理,做好节能减耗工作,杜绝浪费,确保成本控制在采购人目标范围内(收支平衡),并做好相关工作台账。

三、人员要求

(一)总人数不少于24人,以确保工作质量

1、现场管理员:1人,负责与采购人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管理在采购人处服务的保洁和食堂工作人员。

2、保洁及相关服务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院、门诊、沿街房、职工宿舍、洗衣及氧气房服务等公共区域3人,康复一区4人(保育2人),康复二区2人,康复三区2人,康复四区2人,ICU(五病区)1人。其中康复一区保育员夜间须照料儿童(住在采购人处)

3、食堂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厨师2人,面点师1人,勤杂工(含订送餐)5人。

(二)如达不到上述人数,采购人按照缺员人数和天数扣除服务费,扣除标准为人均费用的3倍。

(三)投标人应强化工作人员队伍管理,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确保服务质量达到要求,确保人员相对稳定。

(四)如采购人拓展保洁或食堂服务项目而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投标人应及时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考核

采购人按照其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对投标人派驻的工作人员按月进行考核,并在支付费用时扣除。例如:

1、工作人员一般性履职尽责不到位、违反制度纪律:50——200元/次;

2、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制度纪律、造成不良后果:300元/次;

3、管理员未能与采购人保持正常沟通联系、未履职尽责:500元——1000元/次。

4、投标人应控制采购人食堂收支基本平衡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合同到期如投标人不继续服务,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做好人员和工作衔接(工资待遇按投标价支付),确保稳定过渡。

(二)合同期内,如采购人对食堂区域(包括厨房、餐厅等)进行维修改造,投标人应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采购人目前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工作安排情况(供投标人参考)。

(四)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伤责任。

(五)工作人员不许兼职做私活。

1、保洁人员:15名

人员名单

负责区域

一病区二楼及一楼旋转楼梯卫生;一楼西及5楼卫

一病区福利院小孩的饮食起居、生活照料。福利院小孩的治疗的接送与协助管理

二病区一楼东及七楼卫生

二楼东卫生

三病区卫生

四病区四楼、三楼东、卫生

门诊大厅(含医生办公室)、洗衣房、氧气方、楼梯、大院等

行政楼层、报刊分发、电梯、外围卫生、绿化、集体宿舍、门诊沿街房屋、主楼六楼、ICU等

2、管理人员及食堂:9名

厨师2名、勤杂工5名、面点师1名、管理人员:

第四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

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一)费用包含:人员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保险(医疗、体检)、公积金、工作服、食宿(若甲方供餐按10元/位/日,按月结算给甲方,食堂工作人员餐饭由甲方提供不向中标方收费)、劳保用品、投标人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所投标项规定的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采购代理服务费均包含在总价之中,耗材及设备由甲方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费用。

(二)如采购人拓展服务项目而增加保洁或食堂人员的,费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平均用人成本增加(即总中标金额中人工费用1/24,人员减员费用相应减少)。

(三)如因投标人(包括其工作人员)未全面履行义务,导致采购人损失的(如食物中毒、院感事件、采购人及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投标人应全额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费由投标人限期支付或由采购人在付费时扣除。

(四)先服务后付款,次月的20号之前支付上月相关费用。最后一次款项待下一个服务单位工作有效衔接后支付。

四、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

合同金额的5%,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支付给采购人。投标人未全面履行合同的,按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章合同格式

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为指引性文件。在合同签订时,招标人有权合理修改本合同条款。若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要求的内容相一致,同时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在评标答疑时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中标通知书等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城东院区)保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规范要求”中的约定。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5.1乙方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遇周末及国定假日顺延)逾期支付银行同档利息。

六、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 (选用)

7.1服务质量保证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8.1履行时间:

8.2履行方式:

8.3履行地点:

九、款项支付

9.1付款方式:

十、税费

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1.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1.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扣费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解除合同。

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1.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

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3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