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江苏师范大学
2020年中秋等三大节日职工慰问品提货券
(项目编号:2020F25081)
磋
商
文
件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项目名称 |
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中秋等三大节日职工慰问品提货券 |
||
项目地点 |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
||
项目承办单位 |
工会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内容 |
2020年中秋、国庆、教师节职工慰问品提货券采购及相关服务 |
||
付款方式 |
成交人交付全部货物并开具发票后,支付货款的90%;其余货款在2020年10月底支付,以提货券总数为据予以结账。 |
||
磋商响应文件 份数 |
一套正本五套副本 |
||
磋商保证金 |
不收取保证金。 |
||
标书费 |
标书费600元,缴费时间、方式见磋商公告。 |
||
投标文件递交 |
见磋商公告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个日历日内有效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备注 |
二、总则
根据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和徐州总工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拟对我校2020年中秋、国庆、教师节职工慰问品提货券及其服务进行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数量及要求:中秋、国庆职工慰问品提货券,共2450份左右,所购食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所有质量标准,资金为工会专项经费,以职工节日提货券总数为据予以结账。
2.采购内容:中秋、国庆、教师节职工慰问品提货券。
3.到货时间:提货券在2020年9月25日前送到工会办公室。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食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若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投标人无条件为采购人(职工)退货或换货,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2)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提货券(可多次使用),用于购买投标人店里包括但不局限于米、面、油及食品等,价格按店里对外挂牌销售价,享受投标人所有优惠活动待遇,不得提价或变相涨价。
二、资格要求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品质优良,口碑好,价格合理,方便提货。
2.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经营。
3.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能够遵守我国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5.投标人近五年无发生食品安全等相关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提供声明函)。确保食品安全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相关规定。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产品要求:
(1)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慰问品提货劵,用于购买投标人店里货品,价格按店里对外挂牌销售价,享受投标人所有优惠活动待遇,不得提价或变相涨价。
(2)投标人提供的提货劵因故不能兑现或出现质量与服务的问题,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费用,直到全部扣完为止。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货物的价格、税费、运输等费用。成交人需将提货券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送至指定地点。
3.投标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工商、物价、税收、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让成交人资格,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在本校和其他单位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的可能影响采购人公正招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
7.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投标费用。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存在二次报价环节。报价时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报价。
五、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资质要求。
(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评标专家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计算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询标,但投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2.废标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为废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单位行贿。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
(4)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作出响应。
(5)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
(6)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
3.评定成交候选单位:
招标办组织评标专家小组评标,监察部门监督,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认真评议后确定成交候选人,对投标人未的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满分100分)
项目 |
评审指标 |
评分依据 |
价格 (40分)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采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优惠力度最大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40 |
商务 (35分) |
企业实力(30分) |
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规模、实力,社会的知名度、认知度、采购的便利性等综合打分。优等的28--30分,良等的25--27分,一般的20--24分,其他的19分以下。 |
业绩与信誉(5分) |
近三年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定职工节日慰问品(或提货券)有效购销合同5份,每份1分,最高得5分。 |
|
技术 (25分) |
提货范围及产品种类 (20分) |
根据投标人的提货范围、产品种类及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优等的18--20分,良等的14--17分,一般的12--13分,其他的12分以下。 |
答辩(5分) |
综合考虑投标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优等的5分,良等的4分,一般的3分,其他的3分以下。 |
六、投标人承诺对如下内容已完全理解
1.成交人由本校评标小组综合评分确定。
2.最高/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3.投标人保证中标后按磋商文件明确指定的要求执行。
4.投标人对本磋商文件其他内容均充分理解,并承诺一经中标即严格执行,认同本磋商文件及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函(见附件一)
2.投标报价表。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和质量认证体系、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等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类似业绩。
6.投标人资信等级证书、管理体系认证书。
7.售后服务管理方案。
8.承诺函: 承诺投标人无发生食品安全等相关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承诺食品安全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相关规定,出现任何问题由企业全权负责。
9.公司简介、规模等基本情况。
10.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和承诺的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签字。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必须修改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投标文件的投递
1.投标响应文件应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投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和投标人公章,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包封的粘缝全都用封签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恕不再接受投标人投递投标文件。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服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到江苏师范大学工会签订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江苏师范大学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合同标的: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及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苏工办〔2015〕15号)精神,甲方向乙方采购教职工中秋、国庆、教师节日慰问品提货券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