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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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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本级][线下]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J2020-C0007)竞争性磋商终止公告

招标详情

[南昌市本级][线下]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J2020-C0007)竞争性磋商终止公告

[2020-09-09]

流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XYJ2020-C0007

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流标的原因:

因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应予废标情形“(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武功山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13907082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585号吉特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791-86286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娜、余启凡、徐云海

电话:0791-86286218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0.0元
附件下载:
JXYJ2020-C0007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pdf
永晋招标 第 1 页 共 50 页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 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XYJ2020-C0007 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 页 共 50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6 一、说明 ........................................................................ 9 二、磋商文件说明 ............................................................... 10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1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2 五、磋商与评审 ................................................................. 13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20 七、成交结果公告 ............................................................... 20 八、成交通知 ................................................................... 20 九、签订合同 ................................................................... 20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 21 十一、其他事项 ................................................................. 22 十二、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 ....................................................... 23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 24 第一章 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 24 第二章 磋商项目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 25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 2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7 一、磋商响应函 ................................................................. 37 二、报价一览表 ................................................................. 38 三、分项报价表 ................................................................. 39 四、磋商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 ..................................................... 40 五、磋商项目技术要求(服务需求)响应表 ......................................... 41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2 七、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43 八、资格证明文件 ............................................................... 44 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 46 十、售后服务承诺 ............................................................... 46 十一、服务方案及其他材料 ....................................................... 47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 页 共 50 页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585 号吉特大厦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9月 8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J2020-C0007 项目名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洪购 2020B000361789 干警食堂餐饮外 包服务 1 项 48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 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 页 共 50 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 清 单 》 、 《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品 目 清 单 》 的 产 品 ( 网 址 : http://www.ccgp.gov.cn/zcfg/mof/)。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 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专门面项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08月 28日至 2020年 09月 02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 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585号吉特大厦二楼 方式:现场或线上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8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 1318 号)四楼 第四竞谈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 席磋商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 9月 8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 1318 号)四楼 第四竞谈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 席磋商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 元),必须在磋商时 间之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保函须为原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时 间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 页 共 50 页 名 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武功山大道 155号 联系方式:13907082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585号吉特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791-86286216-8000(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娜、余启凡、徐云海 电 话:0791-86286218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 页 共 50 页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XYJ2020-C0007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 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专门面 项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供应商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以联合体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视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 页 共 50 页 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 元); (2)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时间之前采用支票、 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要求: ◆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时间之前转入到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 户 名: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50153017100001627 财务电话:0791-86217777 ◆采用保函形式: ? 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或南昌市辖区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及无固定期限的独 立银行保函; ? 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该担保机构须为南昌市辖区内信用等 级 AA 级及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响应文件中提供担保机构营业执照、 专业评级机构信用等级认定证书复印件)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 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函复印件,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磋商有效期; ? 保函原件在磋商时间之前递交到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时不予接受, 视为未提交; ? 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在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 证佐证,原件须在磋商时间之前递交到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时不予接 受,视为未提交。 注: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 5 磋商有效期:自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九十个日历 日。 6 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详见第一部分“磋 商邀请”;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8 页 共 50 页 (2)磋商地点:详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份、副本 2份,磋商响应文件正、副 本均须装订成册,连同响应文件正本及所有副本装在文件袋中加以密封。 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 7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 的,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 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 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 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 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 应商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国办发[2007]51号) 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 规定。本次采购中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有节能产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9 页 共 50 页 品认证证书且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中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 该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品目清单为准; (5)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 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本次采购中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 采购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符合《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附件《环境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该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品目 清单为准; 注:供应商同属以上优惠类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6)中小企业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信 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南昌市政府采购 网-政府公开-业务指南(网 址 http://www.ncszfcg.gov.cn/index2018.cfm)”。 8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磋商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性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预算金额*1.5%。在领取代理服务费 发票时提供一份采购合同。 10 本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 本采购代理机构享有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0 页 共 50 页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采 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即“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且具备 承担本次磋商项目的能力。 3. 合格的服务 3.1. 供应商应提交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3.2. 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4. 磋商费用的承担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 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说明 5. 磋商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 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 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磋商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制 响应文件。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1 页 共 50 页 7.2.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构成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7.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的文件统一使用 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 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 准。 7.4.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响应文件应包括: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8.2. 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9. 响应文件格式 9.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相关材料。 9.2. 供应商不得将同一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10. 报价 10.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一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所报价格不 得超过第一部分中的预算金额,否则其响应无效。 10.2. 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0.3. 磋商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 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1.3.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磋商保证金 12.1. 磋商保证金提交金额、时间、形式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落选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 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2.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 退还。 1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2 页 共 50 页 ⑵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⑷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⑸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 ⑹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有效期:自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九十个日历 日,磋商有效期不足的,视为无效响应。 13.2. 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并且以磋 商保证金进行担保。 13.3.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 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 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才有效。 14.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报资料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 15.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文件 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采购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在封贴处密封 签字或盖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并注明 “在磋商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2. 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6. 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6.1. 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5 分钟开始接收响应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3 页 共 50 页 文件,并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16.2.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递交首次磋 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指定的地点。 16.3. 供应商在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 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17. 迟交的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有权拒收。 五、磋商与评审 18. 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磋商小组。 19. 磋商原则 19.1. 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9.2. 评审过程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9.3. 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 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将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 明情况。 20. 磋商及资料的澄清 20.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3.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做的各种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4 页 共 50 页 有约束力。 21. 磋商程序 21.1. 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⑴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 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供应商是否 具备磋商响应资格。 ⑵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⑴ 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⑵ 未提交分项报价表; ⑶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⑷ 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⑸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项目要求; ⑹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 式“资格证明文件” ); ⑺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未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⑻ 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 ⑼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⑽ 有磋商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响应的因素; 21.3.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⑴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⑵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 为准;⑶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1.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⑴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 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5 页 共 50 页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 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 ⑵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没有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作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作了实质性修改,但没 有提高要求;最终(或下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最终(或 本轮)报价无效,以上轮报价为准作为评审依据。 ⑶ 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 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⑸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 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取其平均值。 ⑹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以及技术指标都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抽签后的 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抽签细则,磋商现场制定)。 21.5. 评审标准 (一)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6 页 共 50 页 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 供 应 商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 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本项目采购落实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 府采购政策,但不专门面项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评审依据: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否则响应无效。 3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4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分项报价表,否 则响应无效。 5 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响应无效。 6 其他要求 无磋商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响应的因素,否则 响应无效。 (二)评分细则 价格评分(总分:10分) 序 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7 页 共 50 页 1 报价得分 (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 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计算 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评分(总分:55分) 序 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技术符合性评 审(40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项目技术要求(服务需求)”得基本 分 4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磋商项目技术要求 (服务需求)响应表”。 2 服务方案 (5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经营提出管理综合方案,包括经营理念、 营销目标、日常经营、员工培训、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环 境卫生、服务质量标准、消防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软硬件 设施设备改进建议等。 方案中包含以上九项内容的得 5 分,缺少一至三项得 3 分, 缺少三项或以上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方案。 3 服务能力 (10分) 1、供应商能够配置瘦肉精检测仪的得 1分;配置蔬菜快检设 备的得 1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原件。 2、拟派厨师具备三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2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 商为持证人缴纳的近 1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3、拟派人员中,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公共营养师证书、 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的,具备其中任意一个可得 1分(可一 人多证),本项最高得 5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 商为持证人缴纳的最近连续 1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复印件。 4、拟派人员中,具备消防工程师证的,每提供一位可得 1分,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8 页 共 50 页 本项最高得 1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 商为持证人缴纳的近 1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商务评分(总分:35分) 序 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商务符合性评 审(26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项目商务要求”得基本分 26分,任意 一项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响应表”。 2 服务能力 (9分) 供应商自 2018年 1月 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 3个食堂经营项 目的得基本分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合同得 1 分,最 高得 9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复 印件。 22. 成交原则 22.1.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1 条的结果,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 商。 22.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⑴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⑵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⑶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 应商不足 3家的。 23.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3.1. 磋商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 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 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 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24.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应答 24.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9 页 共 50 页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4.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4.3. 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 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 明; 24.4. 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 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4.5.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4.7.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8.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 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9. 中小企业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信贷融 资。信贷 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南昌市政府采购网-政府公 开-业务指南(网 址 http://www.ncszfcg.gov.cn/index2018.cfm)”。 25. 节能环保产品 25.1. 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 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 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参与磋商。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0 页 共 50 页 25.2. 采购人购买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对于供应商选择《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参与磋商的, 予以优先采购。 25.3.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25.4. 供应商选择“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参与磋商的,应当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6.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综合评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告 27. 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将成交结果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网 址 :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网 址 : 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发布。 八、成交通知 28. 成交通知 28.1. 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 重要依据。 28.2. 所有的供应商可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查看相关 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8.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的原因和磋商有关文 件。 九、签订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 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29.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1 页 共 50 页 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开展政府 采购活动。 29.3.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 合同的依据。 29.4. 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 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 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供应商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 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磋商的 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 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 29.5. 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 有关情况报财政部门,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上 交同级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开通报。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30. 询问 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或有疑问的,均应以书面形式的《询问函》将需澄清事项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三天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方 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 以统一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 容以书面形式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此类答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 31. 质疑、投诉注意事项 31.1. 接收质疑方式 31.1.1 供应商如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 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 31.1.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质审部 联系电话:0791-86286217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2 页 共 50 页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585号吉特大厦二楼 31.1.3 质疑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格式可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1.2.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 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3.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 商共同提出。 32. 质疑 3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或者逾期提交的文本认定为无效文本。 32.2.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它有关供应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 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此类答 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不涉及商业秘密。 32.3. 具体相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规定执行。 33. 投诉 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质疑答复函之日起或答复期满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及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34. 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3 页 共 50 页 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适用法律 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相关规定。 36.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本 采购代理机构享有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十二、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 37. 信用中国网站 在首页中输入供应商名称,点击搜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供应商名称。 38. 中国政府采购网 38.1.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中找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入 口,点击进入。 38.2. 在页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进行查询。 39. 说明 39.1. 由于上述两个网站信息更新会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例如供应商企业更名, 在信息更新前,供应商新企业名称未同步至系统中,但原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存 在的情况。供应商则需查询原企业名称,并将工商部门对企业更名的相关证明 材料一同附于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予以认可,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9.2. 如因网站系统问题,导致一部分企业信息未被收录(目前已知部分事业法 人未收录)造成搜索后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的,资格审查会视同该企业 在该网站不存在不良记录。 39.3. 若因上述网站因改版或其他变化造成的查询界面与示例不一致,以实际查 询到的内容为准,旨在证明供应商是否存在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情形。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4 页 共 50 页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一章 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1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无节假日)。 3 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采购人对供应商当月的服务考核合格后, 于次月 15日前向供应商支付。 4 报价方式 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 人工工资、赔偿款、材料费、垃圾外运费、税金、利润、员 工保险、机械费、检测费、员工意外伤亡赔偿、服装费、福 利、管理费和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5 服务承诺 1.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供应商负责。如因 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 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供应商必须按规定遵守餐饮加工的各项操作流程,不得使 用一次性碗筷,必须提供经过严格消毒的就餐碗筷,承担全 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如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采购人有 权根据事故性质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扣除违约金。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 不承担任何费用。 4.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让,如发现转让他人,即视为供应 商自行毁约,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其承包资格,双方在 3 天 内办清一切手续和清点食堂一切设备财产,同时扣除供应商 的履约保证金。 5.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若供应 商人员违约,必须接受采购人的处理。 6.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供应商对采 购人提出的问题和员工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7.供应商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 卫生、安全标准。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5 页 共 50 页 第二章 磋商项目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就餐人数: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中餐 180人左右,晚餐 85人左右。 星期六至星期日:早、中餐 85人左右。 少量公务接待用餐。 特殊情况下用餐人数出现超过 15人的增加或减少由双方协商处理。 2、服务人员需求:食堂工作人员 7人,身体健康并持合法、有效的“健康 证”。 2.1、厨师一人,年龄 45岁以下,具有中式烹调师四级(或以上)厨师资格 人员不少于 1人。 2.2、面点师一人,年龄 45岁以下,具有中式面点师初级(或以上)资格人 员不少于 1人。 2.2、勤杂工(前台、洗菜切菜、出菜、清洁等)五人,年龄 55岁以下。 2.3、其余食堂人员年龄 50岁以下。包厢服务员要求具有一定餐饮服务经 验。 二、服务需求 1、负责食堂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整个后厨工作,具体包括食堂厨务人员的 配置安排、原材料的选用、菜肴的营养搭配与制作、公务接待用餐的菜单定制及 烹制,做好成本核算、就餐环境的卫生、优化服务等工作。 2、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必须 做好卫生防护工作(如佩戴口罩等),并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负责厨房范围的环境、设备、用具的卫生管理,工作台面、灶面及餐桌面、配菜 窗面,保持清洁;协助采购人严把原材料进口质量安全关,确保油品、辅料、菜 肴等的安全、新鲜和卫生,做到蔬菜、荤菜全部上架,净菜不直接落地;荤菜放 进冰箱,并定点整齐摆放;原材料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冰柜定期清理、除 霜、清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3、必须按时按量给与采购人每天工作用餐,每周菜谱提前一周交付采购人 核定,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公务接待用餐针对性的定制。 4、在采购方人员用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高温消毒工作,食堂内部、 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水池、下水道;经常清理灶台 及炊事用品,杜绝污垢。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6 页 共 50 页 5、做好日常消蚊、蝇、鼠害的工作。 6、做好离岗后善后工作,关好水、电、燃气、门、窗等,杜绝事故隐患。 7、后厨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未经采购人许 可,严禁在食堂意外的区域活动。 8、后厨工作人员应保证采购人食堂设施得到合理使用和维护。 9、对后厨人员进行相关厨房用电、用水、用火等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安全 操作,避免发生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供应商负责。 10、采购人如有公务接待用餐安排,应尽量提前告知供应商,以便尽早做好 原材料下单及配餐准备工作。所须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 费用。 1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人日常工作进行监督,采购人认为不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管理的后厨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在 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若供应商拒 绝更换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当月应收款项的 30%作为违约金。 12、供应商须保证所做菜品口味适中,菜品色泽味方面能满足大众口味,否 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整或更换厨师,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 人要求。 三、食堂计划方案 早餐安排: 1、点心 4款(含蒸、炸、煎、烤等)。 2、小菜 3款(含咸菜 1款、其他 2款)。 3、粗粮 1款(红薯、玉米、芋头)。 4、鸡蛋 1款。 5、稀饭 1款。 6、主食一款。 中晚餐安排: 1、热菜 5款(主荤 2款、花荤 2款、蔬菜 1款)。 2、主食 2款(白米饭、五谷杂粮饭)。 3、汤 1款(荤汤及素汤随机搭配)。 四、考核评价 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季度综合考核形式,入驻后第一月为试运行不进行考 核,从第二月开始考核。满分为 100分,达 90分以上(含 90分)为合格,如考 核分值在 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全面限期整改,如限期未整改到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7 页 共 50 页 位,采购人有权没收供应商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0.02%。如考核分值在 60分以下, 采购人有权没收供应商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0.03%,直至单方终止合同。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 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发生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认定为当月不合格。 2、发生严重食物中毒,除按《食品卫生法》执行外,解除或终止外包合同。 食堂管理工作季度考评表 项 目 检查具体内容 分 值 评分标准 得 分 卫 生 情 况 30 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着 装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 修指甲,工作时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并 挂牌上岗。 7 每发生 1次不合规定的 扣 1分 工作时间加工或出售食品时不吸烟,不能 用手直接接触食品或餐具内壁,配餐人员 须戴口罩或一次性手套 6 每发生 1次不合规定的 扣 1分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 保持清洁。每天做好食品留样。 6 无消毒作业 1次扣 1分, 不定期作业扣 1分,食品 未留样扣 1分。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 杂物、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 餐厅地面及桌椅整洁、整齐 6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项扣 1分 餐厅、厨房间无蜘蛛网,采取有效措施消 杀苍蝇、老鼠。 5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项扣 1分 服 务 质 量 25 服务人员主动热情,态度端正和蔼,语言 文明礼貌,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6 引起投诉,每发生一次扣 1分 食品加工要精心调配,做到卫生、口味适 中。 6 多数员工不满意,被集体 投诉 1次扣 1分 保证按时开饭,满足供给,运行餐按时将 所定饭菜送达或准备就绪。 7 延迟 30分钟,扣 1分; 延迟 1小时,扣 2分 做好的饭菜应与每周的食谱相吻合。 6 与预定不符合,而又未事 先做说明的扣 1分 膳 食 质 量 食物品种丰富,早、中餐自助餐不得少于 规定的品种数量。 7 低于配餐标准的,每发现 一次扣 1分 饭菜量是否充足,员工是否能吃饱。 5 发现份量明显不足,一次 扣 1分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8 页 共 50 页 25 菜品色泽味方面能满足大众口味,每道菜 色香味俱全。 7 发现菜品味道差,1次扣 1分 无生、冷、变质菜品 6 发现 1次扣 1分 食 堂 管 理 20 各岗位应建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 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 1 次扣 1分 建立严格安全规定,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 进入食堂的加工间及原料间 7 不按食堂安全工作规定 执行 1次扣 2分,发现非 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厨房 一次扣 1分 对所聘厨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 人员在业务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管理 6 无审核无登记的 1次扣 1 分,对所聘人员管理不力 的 1次扣 1分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9 页 共 50 页 《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违约细则》 一、采购、验收环节 1、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2、不得加工、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及“三无”产品,违者 扣除 500元—2000元违约金。 3、严格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二、储存环节 1、储存场所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储存场所、设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 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及个人生活用品,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2、食品原料(袋装大米、面粉、白糖及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 均在 10cm以上,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品,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2、辅料架、半成品、成品柜分层存放: 成品上面不能存放有半成品和生食, 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3、托盘:能明显区分生、熟、半成品容器并分类使用,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 金。 4、物料筐:荤、素分开,净菜、毛菜分开,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5、挡鼠板:主、辅料仓库门口必须安装挡鼠板且高度大于等于 60 厘米,违 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6、调味料容器;应保持清洁,下班后加盖存放,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3、散装食品必须盛装于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张贴标示,违者扣除 100元违 约金。 4、冷藏、冷冻贮存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严格分开,成品容器不许叠放, 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5、放入冰箱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得无外包装袋,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盛放, 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0 页 共 50 页 6、冰柜必须要有明显生、熟标示,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7、过夜菜品未进入冰柜的 扣除 200——500元违约金。 8、在操作间或冰柜发现变质、过期食品的(含餐辅料)扣除 200—500 元违 约金。 9、冰柜内部干净,无血水,无结冰,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11、所有生食原料必须使用材质统一的整理箱(独立最小包装的摆放整齐即 可);成品及半成品使用材质、颜色统一的保鲜盒或不锈钢容器,并加盖或保鲜膜 密封,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12、实行食堂整体统一清洗消毒,风味档口不得自行洗消,违者扣除 100—200 元违约金。 三、加工、消毒环节 1、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2、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且有明显的标识,同时 必须张贴标识辨别图,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3、蔬菜必须浸泡且浸泡时间不得低于 30 分钟,同时必须做好浸泡记录,违 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4、不得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违者扣除 200—500元违约金。 5、成品与半成品要放在保洁防蝇罩内,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6、垃圾桶必须加盖,并且每日必须清理,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7、餐具必须严格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8、消毒后的餐具没有放入保洁柜中的,扣除 100元违约金。 9、消毒后的餐具发现有菜渍、油污的,扣除 100元违约金。 10、发现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的,扣除 200元违约金。 11、营业结束后,必须将工具、用具、炉灶上下、地面清扫干净,处理好剩 余饭菜,违者每项扣除 100元违约金。 12、实行食堂整体统一清洗消毒,风味档口不得自行洗消,违者扣除 100—200 元违约金。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1 页 共 50 页 13、禁售自制豆浆,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14、加工设备、工器具干净整洁,无油污、残渣,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15、所有原材料离地摆放整齐,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16、使用统一的调味钵的并有标记标识,瓶装的酱油、醋、番茄酱、沙拉酱 除外,但不能使用饮料瓶,下班后必须密封或加盖,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17、地面卫生干净、无垃圾杂物,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18、下水道必须有盖,干净且无异味,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19、烟罩表面干净整洁,无油污,禁用保鲜膜、纸皮等物品覆盖,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20、整理箱、清洁用具、调味钵统一摆放,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21、菜筐干净整洁,无污垢,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22、蒸饭间整洁卫生,地面无积水,墙面无污物,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23、浸泡消毒记录齐全,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四、出菜环节 1、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上岗,员 工无披发、长指甲、佩戴饰物、不可穿拖鞋、不可涂指甲油在窗口售卖必须戴口 罩、手套,违者一项一次违约金 100元。 2、严禁收取现金及用代金卷,违者除没收所收现金外,扣除 200元违约金。 3、所有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与采购方人员发生任何争执,违者扣除 200 —500元违约金。 4、未经批准严禁加工销售凉菜,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5、每天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48 小时 150 克,并且做好留样记录,违者扣 除 100-500元违约金。 6、不得加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产品(无生产厂家、厂址,无生产日期, 无保质期)和外购食品(如:油条、水饺、馄饨等),违者扣除 200—500元违约 金。 7、不得使用“高危”食品(如四季豆、鲜扁豆、鲜蚕豆、野蘑菇、毒蘑菇、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2 页 共 50 页 发芽绿皮土豆、鲜黄花菜、青西红柿)以及浸泡过夜的黑木耳,违者每项扣除 500 元违约金。 8、添加剂使用合法合规,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9、半成品、熟食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装,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10、所有半成品、熟食必须离地摆放,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11、所有用具、餐具必须离地存放,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12、场地、设施、器具干净整洁、摆放整齐,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13、蔬菜、蛋类菜品不得过夜二次出菜,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14、员工穿防滑鞋、规范穿戴衣帽工装、围裙统一(加盟除外),干净、无 油污、损(各风味档口必须统一),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15、食堂内不可使用海盐,违者扣除 500-1000元违约金。 24、早餐包子、馒头的重量合规,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25、搅面机,笼屉垫布要每日清洗,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26、油炸过的油不可过夜使用,违者扣除 200-500元违约金。 27、不允许在操作间及售卖间抽烟(地上烟头纳入违约范围),违者扣除 100 元违约金。 28、员工晨检表必须实时记录,违者扣除 200元违约金 五、综合项目 1、炉灶及排烟设置设备必须确保无火灾隐患(不得有严重油污),除日常清 洁外确保至少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违者扣除 200—500元违约金。 2、会议不得迟到、未经允许缺席,违者扣除 100元违约金。 3、必须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和检查,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检查的扣除 1000 —2000元违约金。情况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建议取消经营资格。 4、供应商须对菜品进行留样,由采购方不定期至食堂抽取样品带回快检室检 测,对不配合样品抽取的扣除 200-500 元违约金;对检测不达标的扣除 200-1000 元违约金。 5、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后厨及备餐间,不得佩戴耳机听音乐玩手机,违者扣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3 页 共 50 页 除 100—200元违约金。 6、后厨及备餐间出现猫、狗等动物的,扣除 100—200元违约金。 7、员工未取得健康证上岗的,扣除每人 200元违约金。 8、建立完善的外来人员来访制度,后厨通道必须设置门禁系统,违者扣除 100 —200元违约金。 9、食堂内功率超过 3千瓦(含)以上的电器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违者扣 除 100元违约金。 10、食堂内线路无乱接、乱搭,线头不裸露,三相电明线长度超过 2 米必须 有绝缘套管保护;电源控制开关单机单设,严禁多台设备共用一个开关或用距离 较远的闸刀控制,违者每项扣除 100元违约金。 11、食堂内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灭火盖,违者扣除 200-500元违约金。 12、煤气软管连接不得超过 1.5 米,超过 2 米距离的管道,必须进行管道硬 化(或使用金属钢丝软管),一炉头一阀门控制,不得使用软管三通接头分支, 并且年检未过期,违者扣除 100—200元违约金。 对于屡次违规、整改措施不到位,以及态度恶劣的企业将从严、从重进行处 理。本细则适用范围为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自服务起始之日起执行。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4 页 共 50 页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本供货合同。甲乙双 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 当事人 甲方(买方): (采购人) 乙方(卖方): (供应商) 第二条 合同金额(即成交金额) 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交 通费、通讯费、保险费、各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 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登记号: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第三条 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详见“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条 付款方式 详见“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 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江西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 续履行。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 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 担违约责任。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5 页 共 50 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 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 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若有违背,乙 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税费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其它 1.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询价文件和询价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 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 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 务。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两份,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 司各执一份。 5.本合同共计页 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签约履约规则: (1)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至乙方完成服务前,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遇法定不 可抗力事件外,双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2)由于法定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 承担违约责任,也无需赔偿对方损失,但是应立即将上述事件书面通知对方,并 在此后的一周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6 页 共 50 页 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7 页 共 50 页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响应函 致:(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 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 的要求提供报价。 2.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成交 供应商磋商有效期延至合同履行终止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 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 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 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 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8 页 共 50 页 二、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元) 首次磋商报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 备注 首次磋商报价 (大写) 注:1.报价表中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并应简明扼要。 2.供应商认为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3.若报价的大、小写金额不同,与大写金额为准。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9页,共 50页 三、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服务项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 合计:(大写) ¥:(小写) 注:1.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表单项汇总为准。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分项报价合计应等于“报价一览表”中的首次磋商报价。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 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0页,共 50页 四、磋商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条款号 采购要求 供应商响应 说明 注:1.“供应商响应”一览中应对应“磋商项目商务要求”条款号具体说明响应 情况。 2.“说明”一览中应写明满足采购要求或者有负偏离情况。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1页,共 50页 五、磋商项目技术要求(服务需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 号: 条款号 采购要求 供应商响应 说明 注:1.“供应商响应”一览中应对应“磋商项目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中具体 说明响应情况。 2.“说明”一览中应写明满足采购要求或者有负偏离情况。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2页,共 50页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姓名) ,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授权 同志,为我 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项目 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 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响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3页,共 50页 七、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为响应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磋商邀请书,本签 字人愿参与磋商,提供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全部服务,并证明响应文件中所提 交的所有材料和所述事项均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4页,共 50页 八、资格证明文件 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 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中国公民); 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完全有经济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 承担虚假应标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JXYJ2020-C0007 ,采购活动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 够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响 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我公司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响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接受处罚) ⑸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5页,共 50页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⑺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6页,共 50页 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十、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项目商务要求”自行编制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7页,共 50页 十一、服务方案及其他材料 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服务方案,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格式自定):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8页,共 50页 其他材料: (1)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址/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银行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 注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9页,共 50页 (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交付日期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永晋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0页,共 50页 (3) 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证明材料 (3-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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