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文件(肉菜).docx
2020-09-0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学员食堂猪肉、蔬菜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昭通市 | 公告时间 | 2020-09-0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08-17 | 中标日期 | 2020-09-09 |
中标供应商 | 昭通市昭阳区宏沐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
总中标金额 | ¥149.19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78682464 | ||
采购单位 | 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通市昭阳区绿荫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087066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昭通市昭阳区恒嘉凤凰国际A座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78682464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GH2020050
二、项目名称: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学员食堂猪肉、蔬菜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昭通市昭阳区宏沐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社区11组
中标金额(万元):149.1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学员食堂猪肉、蔬菜采购 |
品牌:无 |
规格型号:经检验检疫合格,无有害残留 |
数量:15600公斤 |
单价:55.7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广文、赵庆书、郭美、黄先敏、杨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相关协议收取
金额:2.0411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绿荫村
联系方式:13608706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恒嘉凤凰国际A座6楼
联系方式:13278682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
电 话:13278682464
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学员食堂猪肉、蔬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编号: YNGH2020050
代理机构: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学员食堂猪肉、蔬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学员食堂猪肉、蔬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GH2020050
项目名称: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学员食堂猪肉、蔬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7,200.00元
最高限价:¥1,507,2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功能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1 |
猪肉(净肉) |
15,600 |
公斤 |
经检验检疫合格,无有害残留 |
873,600.00 |
2 |
蔬菜 |
105,600 |
公斤 |
633,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相关法规,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08 月 18 日至 2020年 08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E栋5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E栋5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绿荫村
联系方式: 13608706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E栋501号
联系方式:13278682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鹏
电 话: 1327868246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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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名 称: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绿荫村 联系方式:13608706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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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代理机构 |
名 称: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E栋501号 联系方式:13278682464 项目联系人:陈鹏 电 话:13278682464 |
|
1.1.4 |
项目名称 |
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学员食堂猪肉、蔬菜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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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实施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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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政府采购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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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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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招标内容 |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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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交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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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质量要求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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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相关法规,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注册证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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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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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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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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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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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书、补疑等(若有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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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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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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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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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的方式交纳,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单位名称: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昭阳支行 帐 号:53001636136051004072 保证金提交后,需绑定投标人 注:投标人以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上账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依据为投标人银行转款凭据或网页打印或到收款单位开据保证金收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投标人在获取竞标邀请函后,无正当理由擅自退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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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具有投标人银行转款凭据或网页打印或到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据的收据。)或银行有效担保且数量与投标文件规定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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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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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2.投标文件除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要求签字盖章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有效签字; 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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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不需要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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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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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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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现场递交数字证书(CA)地点 |
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E栋5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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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E栋5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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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随机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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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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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中标候选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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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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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电子招标投标 |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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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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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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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所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即“招标人”、“投标人”即“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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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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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招标代理交易及相关费用 |
1.招标代理活动相关费用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金额及方式支付。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六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限、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采购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交易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答疑,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
本招标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包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技术规范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其他附件(电子版)。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内容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问。
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具有约束力。
2.3.2投标人自行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部分、技术商务部分组成。
3.1.2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
3.1.3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4.1项至第3.4.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交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