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9 17:20

一、项目编号:FHGJ20200807

二、项目名称: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1、一标段:米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宝鸡市三秦香油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50号粮油批发市场

中标 金额 : 470,758.00元

2、二标段:面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宝鸡市宝宇粮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50号

中标 金额 : 494,722.00元

3、三标段:油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宝鸡市玉宸粮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50号

中标 金额 : 495,823.0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一标段:米

2、二标段:面

3、三标段:油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标项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一标段:米 陈赞、封涌涛、刘静、王剑哲 李建明
二标段:面 陈赞、封涌涛、刘静、王剑哲 李建明
三标段:油 陈赞、封涌涛、刘静、王剑哲 李建明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一标段:米: 7,061.00元

2、二标段:面: 7,421.00元

3、三标段:油: 7,43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米)成交单价:113.00元/袋;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标段:面)成交单价:94.00元/袋;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三标段:油)成交单价:13.09元/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凤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新建路西段

联系电话:0917-47626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校女士

电话:0917-262691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66号号国金中心B座1903室

联系方式:0917-2626918

十、附件:

招标文件(一标段:米)8.12.doc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9日

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HGJ20200807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米)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凤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HGJ20200807

三、采购人名称:凤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新建路西段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17-476266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03室

联系人:校女士

电话:0917-2626918

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一标段: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1

500000.00

为非转基因粳米,25KG/袋,符合GB1354-2009标准,等级:一级大米。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二标段: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1

500000.00

25KG/袋,符合GB1354-2009标准,等级:特制一等粉。

3

三标段: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1

500000.00

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菜籽,技术工艺为物理压榨,5L/16.3L桶,符合GB1335-2003标准,等级:三级及以上。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根据成立年份按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8-10 09:00:00至2020-8-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03室

3、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9:00-11:30,14:00-17:00。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配套口罩配合代理机构做好防护措施,未佩戴口罩者恕不接待;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http://www.ccgp-shaanxi.gov.cn/)。3、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申请。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8-31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8-31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2626918

2、开户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城南支行

4、账 号:6113 0103 3010 1410 1302 8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 容

要 求 与 说 明

1

项目名称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米)

2

标书编号

FHGJ20200807

3

招标内容

米,一批

4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根据成立年份按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凤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新建路西段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17-4762668

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03室

联系人:校女士

联系电话:0917-2626918

7

实施地点

凤县教育体育局

8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14:30之前,以投标人单位基本账号存入指定账号(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支票形式、以及个人汇款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银行转账凭证至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并将收据的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装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注:转账时需备注“FHGJ20200807+开户行名称”,以便代理机构查询)

重要提示:根据法律法规,投标保证金属于投标的一部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方能证明投标有效。请投标人考虑资金在银行之间的转账要求和时间成本,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以上账户,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上账户未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则该投标为无效。

11

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银行账号:2603 0252 1920 0279 283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金渭支行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有效期90日历天(法人授权书、投标函)

13

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以word、excel文档形式,用U盘提供,单独与报价一同封装,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与电子版保持一致,电子文档表面需标明项目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14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4:30分前

开标时间:2020年8月31日14:30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2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一概不予接受。

15

公示

评标结束后,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7

实施时间

2020-2021学年度,配送合同期限为1年。

18

资料原件

需随身携带,开标时采购人现场查验的原件:

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根据成立年份按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由代理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及银行转账凭证。

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注:资质证明文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现场不再接收任何补充资料。

以上1-9项内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9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0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

投标文件的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将拒绝)只对标段中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的投标。

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凡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现场、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因此而提出索赔或实施时间延长,采购人将不予批准。

22

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均为无效,不予受理。

联系人:校女士 联系电话:0917-2626918 邮箱:1005070072@qq.com

注:相关文件中相关内容可不再列明,不符的以此表为准。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总页若超过300页,请双面打印。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人:凤县教育体育局

2、采购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标 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4、投标人:符合本次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5、最高限价:5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及要求

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招标公告

1-2、投标人须知

1-3、合同主要条款

1-4、投标文件格式

1-5、招标内容及要求

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发布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本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3、招标文件对招标投标事宜提出明确要求和 具体说明,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对投标产生不利后果或者被废标的,其责任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4-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或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及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要求,且具有与完成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能力。

2、招标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在开标会现场需携带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由采购人现场查验)。资格审查需查验的资质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4-2 投标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公制单位。

4-3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内容编写,内容应包括:

4-3-1 对投标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

4-3-2 投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

4-3-3 投标人须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是合格的产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障制度。

4-3-4投标人为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的实施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方面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

4-3-5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招标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5、投标报价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投标总价、实施时间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5-2 投标报价是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招标文件所列货物、所有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招标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3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5-4 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6-1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且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交纳凭证及银行转账回执单,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退还。)

收取保证金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银行账号:2603 0252 1920 0279 283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金渭支行

联 系 人:校女士 联系电话:0917-2626918

6-2 投标人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或者未按规定时限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的权利。

6-3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银行转帐支票,电汇、银行即期票现金。

6-4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5 保证金的退还

6-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6 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及时办理退还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7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并予以通报:

6-7-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7-2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7-3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擅自退出投标活动的;

6-7-4 投标人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投标的。

7、 投标文件有效期

7-1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天。

7-2 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书面要求。投标人书面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人资格、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人也可书面拒绝延长有效期(在规定时限内无应答的视为拒绝),其投标人资格则自动丧失,但保证金退还。

8、投标文件格式及签署

8-1、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纸质正本1份,副本3份并各自胶装成册,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凡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书写,按序逐页编制页码,标注“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总页若超过300页,请双面打印。

8-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同时指定页面的落款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

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标袋、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标袋,开标一览表及电子U盘密封在一个标袋,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信封上标明标书编号、投标项目,投标人全称(公章)、“正本”、“副本”或“开标一览表及电子U盘”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1-2 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资料用单独的信封包装,在信封上标明标书编号、投标项目,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人资质证件”等内容。

1-3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标书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递交

2-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办理签收手续。

2-2 递交、接收手续完毕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调换和退回。

2-3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出任何修改。

2-6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7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五、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织开标大会的形式公开开标。

2、开标大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参加大会的人员和代表,应在会议开始之前进行签到。招标整个过程接受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3、大会主要议程

3-1 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开标大会开始;

3-2 由采购人对各投标单位的身份及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的单位,按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得启封;

3-3 由投标人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人、监督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对检查出的不符合密封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得启封。

3-4 公开唱标。

3-4-1 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正/副本》,由唱标人宣布投标报价表内容,无异议后主持人按开标的顺序,逐一提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监督人及采购人签字确认。

3-4-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3 对未唱出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4-4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对唱标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

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

5、开标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六、评标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委员会

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2-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2-2-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3 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4 本项目确定采用的具体评标方法详见《评标方法》章节的规定。

3、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决议。

4、评标保密工作

4-1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全体与会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泄露给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违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5、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审查:

5-1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对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不得启封。

6、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6-1 投标人的合格性。

6-1-1 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6-1-2 投标文件有关各项要求签字、盖章处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人签字、盖章。

6-1-3 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1-4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2 商务条款的响应,主要是检查付款方式、交付地点与实施时间、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

6-3 技术指标响应,主要是检查所提供货物以及技术指标的响应性。

注:对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6-4 经过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6-4-1 投标人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6-4-2 投标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签字,授权书有效期不足的;

6-4-3 必备资质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6-4-4 投标人未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及银行转账凭证的;

6-4-5 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的、或不响应采购内容的;

6-4-6 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响应实施时间、交货地点;

6-4-7、投标产品提供虚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6-4-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4-9、未尽事宜遵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评标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评标参考。询标澄清时投标人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投标报价、实施时间、主要技术参数、产品配置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8、比较与评价

8-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8-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8-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的汇总结果为准;

8-1-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1-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1-6 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8-1-7 投标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

8-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9、评标程序

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10、重新招标或者变更招标方式

10-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相关原则处理。

1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次招标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序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如果中标候选人全部放弃中标时,重新依法组织招标。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处通报全市,取消放弃中标者进入招标市场的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

评标要素一览表

评分权重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技术部分

质量保证(20分)

1、投标产品来源渠道正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厂授权等,根据证明资料的完整性,产品的性能优劣程度,优得5-3分,一般得0-2分。

2、提供所投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品种、等级、加工精度、加工工艺、水分、气味等)所对应的质量指标、营养成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原料的原产地、质量等级、商标持有人等详细信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确保学生食堂安全;按其响应程度优得7-10分,一般得0-6分。

3、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获得省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称号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放心粮油示范店”称号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货方案

(10分)

1、有具体的配送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供货计划及进度保障,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各种突发情况(疫情影响无接触配送及消杀情况、市场供求变化、天气、车辆故障等)的应急预案,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按期交货,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将产品运送至指定位置。按其响应程度优得5-3分,一般得0-2分。

2、供应商应确保产品能够按时、保质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有固定的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的经营场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配送车辆(提供车辆情况,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名称、车辆年限、车辆概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按其响应程度优得5-3分,一般得0-2分。

人员配备(10分)

1、有健全的人员配备计划,整个项目的实施人员组织机构,人员安排有具体方案,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优得5-3分,一般得0-2分。

2、配送服务人员健康状态良好,提供拟投入人员健康证,提供总负责人简介表及配送服务团队人员明细表。按其响应程度优得5-3分,一般得0-2分。

仓储情况(5分)

投标人提供仓储情况,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

仓库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地址选择合理,周围无污染,卫生整洁,符合国家要求及食品储存要求,内部布局科学合理,无阴凉潮湿及周边无污染源,有利于食品存放,提供仓库彩色图片、平面图,按其响应程度优得5-3分,一般得0-2分。

售后服务

(10分)

满足采购人的配送要求,承诺响应时间,对实施时间内所提供产品食品安全、质量等方面具有详细的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根据服务措施完善、明确、可行性。按其售后的响应程度优得5-3分,一般得0-2分。

针对运输途中产生的破损、胀袋等补救措施和承诺;根据补救措施和承诺内容完善、可行性计0-3分。

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健全,在宝鸡市内得2分,宝鸡市外得0分,并提供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类似业绩 (5分)

近两年(2018年7月至今)类似业绩,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分5分。(以合同原件为准)。

注:1.各种计算数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赋分超过分值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的,则该成员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

3.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2) 服务方案;3) 售后服务条款;4) 投标人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5) 优惠条件;6)其他。

5、本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12、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过程和结果写出评标报告。

七、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是否发生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则提交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5、如果前款审查通过,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6、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7、公示期满后,招标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八、合同

1、 采购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中标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对合同进行见证。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序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如果中标候选人全部放弃中标时,重新依法组织招标,放弃中标者将失去投标保证金。

九、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评委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4)符合小型、微型和监狱企业条件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网页公告及相关证书等),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计分。 

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

1-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询问内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但最晚不得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校女士 联系电话:0917-2626918 邮箱:1005070072@qq.com

通信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03室

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超过法定期限或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5)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又提出其他质疑事项的,或质疑答复后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有关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是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条款(范本)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或委托书);

3.相关服务建议书;

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 (? )。

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供应商提供产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四、结算方式

(1)由采购人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日前对完账,7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如遇节假日按期顺延。按中标人的供货数量*中标单价为实际支付金额,按量据实结算。

五、实施时间

2020-2021学年度,配送合同期限为1年。

六、质保期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七、双方承诺

1. 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货物。

2. 采购人向供应商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货物款项。

七、内容及要求

即交付的产品、服务内容、数量与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产品、服务内容相一致。(附产品清单及报价明细)

八、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运输:

(1)乙方负责所有产品的运输,确保采购产品安全、完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运杂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产品供应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

(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货所有采购货物在运输、搬运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为甲方免费更换。

十、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货物必须是原品牌制造厂制造的最新工艺、生产的最新产品;

(2)所供货物必须是经过办理正常手续的全新产品;

(3)所供货物是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注册、准许市场销售的合法产品;

(4)货物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包装要求

①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②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十一、技术资料要求:

1.产品合格证;

2.制造厂的检验、测试报告、设备(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验收时须一并提供;

3.产品验收标准;

4.其它技术资料;

5.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十二、验收:

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其内容包括确认产品的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对其产品技术指标、性能参数是否达到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进行逐项检查。

1.所验产品的指标、性能参数通过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或在使用中发现采购人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

2.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在招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产品技术性能,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3.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

5.验收依据:

a)合同文本;

b)投标文件及澄清函、招标文件;

c)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d)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品名、数量、规格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

十五、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同意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除本合同约定,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未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或供应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十八、履约保证金

1、各包入围供货商的在签订供货合同前,需缴纳标段预算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作为供货商履行协议及食品安全的担保,如有违约,合同终止。

2、供货商为采购人食堂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产品,切实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货商承担。采购人亦可从货款和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严重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采购人有权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3、投标人如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采购人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在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除违约金 ,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不能及时退、换货;

⑨不经双方协商,供货向采购人提供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

⑩供货在市场行情降价的情况下,不及时通知采购人调整产品价格;投标人供货价明显超过超市挂牌价或市场价的,除按照采购人询价价格进行结算外,将视情节轻重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4、供货协议终结后30个工作日之内,投标人持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退还余款(不计利息)。

十九、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十: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监管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采购人: (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FHGJ20200807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米)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函

第二部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承诺书

      第四部分:技术部分

第五部分:其他响应部分

第六部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函

凤县教育体育局:

我单位收到凤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米),编号:FHGJ20200807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及技术服务,并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方的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

5、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和定标结果。

7、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若我方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8、有关于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人全称(印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1投标报价总表

投标人: RMB 元

总报价小写金额(元)

总报价大写金额:

投标单价小写金额(元/袋)

投标单价大写金额:

实施时间:

报价声明: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投 标 人

被授权人

签署日期

(企业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投标人除按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正、副本外,为便于唱标,还须提供本投标报价一览表(2.1投标报价总表原件),并进行单独封装密封,开标大会签到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本表报价大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投标总报价包括所有一切费用)。

2.2投标报价分项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RMB 元

1

2

3

4

5

6

7

8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及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5000.00

合 计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结算方式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质保期

质量保证

验收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2.4采购内容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及要求

响应情况

1

2

3

4

5

6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第三部分 投标人承诺书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承诺:

1、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2、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3、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

(采购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详细注册地址) 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 ,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 ,现有员工数量为 ,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条款。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作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FHGJ20200807)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

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非联合体声明

(格式自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