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废标原因 | 备注 |
---|---|
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本分包废标。 |
废标原因 | 备注 |
---|---|
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本分包废标。 |
分包内容 | 折扣率或折扣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服务要求 | 其他 |
---|---|---|---|---|---|
食堂物资禽蛋、蔬菜类 | 80%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平乐中街18号1-5层 | 服务要求:禽蛋、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1、服务时间:配送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结束。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考核标准参照招标文件附件《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2、服务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 |
服务标准:禽蛋、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废标原因 | 备注 |
---|---|
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本分包废标。 |
分包内容 | 折扣率或折扣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服务要求 | 其他 |
---|---|---|---|---|---|
超市物资饮用水、饮料、糕点、副食、奶类 | 70% | 重庆今合商贸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余松路449号岳阳综合大厦1幢12-3 | 服务要求: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等,详见招标文件。 | 1、服务时间:配送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结束。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考核标准参照招标文件附件《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2、服务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 |
服务标准: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内容 | 折扣率或折扣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服务要求 | 其他 |
---|---|---|---|---|---|
超市物资日用品、日化等百货 | 80% |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广告产业园12栋c1 | 服务要求: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等,详见招标文件。 | 1、服务时间:配送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结束。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考核标准参照招标文件附件《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2、服务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 |
服务标准: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2个日历日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李广旭(组长)、黄永平、穆洪梅、周斌、黄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标准收费计算:分包四:20万元*1.5%=3000元;分包六:20万元*1.5%=3000元;分包七:20万元*1.5%=3000元。
代理服务费总计:9000.0元
七、公告期限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
采购经办人:黄莹
采购人电话:023-6859190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
联系方式:023-68591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胜仲
代理机构电话:023-67461776 1389698541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座1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莹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8591904
九、附件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20C0017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学校食堂、超市物资定点采购商家招标(分包二至分包七第二次)
招标人: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HYPERLINK \l "_Toc48640732"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HYPERLINK \l "_Toc48640733"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HYPERLINK \l "_Toc48640734" 二、资金来源 - 3 -
HYPERLINK \l "_Toc4864073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
HYPERLINK \l "_Toc48640736"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4 -
HYPERLINK \l "_Toc48640737" 五、投标保证金 - 5 -
HYPERLINK \l "_Toc48640738"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8 -
HYPERLINK \l "_Toc48640739" 七、投标有关规定 - 8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0" 八、联系方式 - 9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1" 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 10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2"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10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3" 二、采购物资配送相关要求 - 10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4" 三、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 11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5"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3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6"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验收及考核方式 - 13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7" 二、报价要求 - 15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8" 三、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 - 15 -
HYPERLINK \l "_Toc48640749"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5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0" 五、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 15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1" 六、知识产权 - 16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2"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6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3"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7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4" 一、资格审查 - 17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5" 二、评标方法 - 18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6" 三、评标标准 - 19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7" 四、无效投标条款 - 37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8" 五、废标条款 - 37 -
HYPERLINK \l "_Toc48640759"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38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0" 一、投标人 - 38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1" 二、招标文件 - 38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2" 三、投标文件 - 38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3" 四、开标 - 40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4" 五、评标 - 41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5" 六、定标 - 41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6" 七、中标通知书 - 41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7"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41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8"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43 -
HYPERLINK \l "_Toc48640769" 十、交易服务费 - 43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0" 十一、签订合同 - 44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1"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44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2"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45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3" 一、合同主要条款 - 45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4"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48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5"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 50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6" 一、经济文件 - 52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7" 二、技术服务文件 - 53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8" 三、商务文件 - 55 -
HYPERLINK \l "_Toc48640779" 四、其他 - 59 -
HYPERLINK \l "_Toc48640780" 五、资格文件 - 64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的委托,对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学校食堂、超市物资定点采购商家招标(分包二至分包七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时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备注 |
2 |
食堂物资鲜肉类(含猪、牛、羊、禽及肚、心、板筋、杂等) |
60 |
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结束 |
1.2 |
1 |
1.本项目各分包预算金额为预估值,实际结算金额以竞标人报价折扣和实际实施数量执行,提供货物的最高折扣基准价为当地主要超市或农贸市场售卖价格平均值。2.涉及的标的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的供应商提供。 |
3 |
食堂物资冷冻类(冻肉、鸡、鸭等;速冻副食,包括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 |
20 |
0.4 |
1 |
||
4 |
食堂物资禽蛋、蔬菜类 |
20 |
0.4 |
1 |
||
5 |
食堂物资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等 |
15 |
0.3 |
1 |
||
6 |
超市物资饮用水、饮料、糕点、副食、奶类 |
20 |
0.4 |
1 |
||
7 |
超市物资日用品、日化等百货 |
20 |
0.4 |
1 |
备注:
1.分包2至分包7所有投标人均可参与竞争,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中标人。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优先中标顺序。
2.如果多个分包综合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均为同一投标人,则该投标人成为其优先选择拟中标分包的中标候选人,退出的分包投标人将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分包中标候选人,由该分包综合得分排序下一位的投标人依序替补。
3.分包1成交供应商重庆五洲世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成为分包2至分包7的中标人。
二、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约2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重庆市学校后勤物资供货企业准入证》(准入供货范围:学校;准入供货品种须涵盖所投分包的内容);(此项要求分包四、分包七投标人除外)
3.投标人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此项要求分包七投标人除外)
4.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①投标人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②投标人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并提供被授权机构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且被授权机构的营业范围能承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8月18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5日17:0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097860773@qq.com(邮箱、截止时间按邮箱显示邮件达到时间为准)或投标人手持《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座140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报名。
4. 招标文件购买及费用缴纳方式:招标文件费均在开标时间前于投标现场现金缴纳。
5. 各投标人须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报名,且于开标时间前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投标资格。
6.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6.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6.2 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北京时间14: 00
(七)开标时间:2020年9月8日北京时间14: 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查询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
2.供应商应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注:各分包保证金账号不一致),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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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学校食堂、超市物资定点采购商家招标(分包二至分包七第二次) 项目号:20C0017 项目编号:5001132020081803020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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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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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2 |
账号 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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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50050100414100000286009346 |
||||
账号 2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3740 |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3850469 |
||||
账号 4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3653000015) |
|||
账 号 |
39410188000747323032995 |
||||
账号 5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行号:302653042296) |
|||
账 号 |
3111230002473580556 |
||||
03 |
账号 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 |
||
账 号 |
50050100414100000286009343 |
||||
账号 2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3737 |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3850162 |
||||
账号 4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3653000015) |
|||
账 号 |
39410188000747323032992 |
||||
账号 5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行号:302653042296) |
|||
账 号 |
3111230002473580553 |
||||
04 |
账号 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 |
||
账 号 |
50050100414100000286009344 |
||||
04 |
账号 2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3738 |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3850261 |
||||
账号 4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3653000015) |
|||
账 号 |
39410188000747323032993 |
||||
账号 5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行号:302653042296) |
|||
账 号 |
3111230002473580554 |
||||
05 |
账号 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 |
||
账 号 |
50050100414100000286009345 |
||||
账号 2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3739 |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3850360 |
||||
账号 4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3653000015) |
|||
账 号 |
39410188000747323032994 |
||||
账号 5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行号:302653042296) |
|||
账 号 |
3111230002473580555 |
||||
06 |
账号 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 |
||
账 号 |
50050100414100000286009348 |
||||
账号 2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3742 |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3850667 |
||||
账号 4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3653000015) |
|||
账 号 |
39410188000747323032997 |
||||
06 |
账号 5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行号:302653042296) |
||
账 号 |
3111230002473580558 |
||||
07 |
账号 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 |
||
账 号 |
50050100414100000286009347 |
||||
账号 2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3741 |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3850568 |
||||
账号 4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3653000015) |
|||
账 号 |
39410188000747323032996 |
||||
账号 5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行号:302653042296) |
|||
账 号 |
3111230002473580557 |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代理机构提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提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
联系人:黄莹
电 话:023-68591904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胜仲
电 话:023-67461776 1389698541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座1403
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时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备注 |
2 |
食堂物资鲜肉类(含猪、牛、羊、禽及肚、心、板筋、杂等) |
60 |
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结束 |
1.2 |
1 |
本项目各分包预算金额为预估值,实际结算金额以竞标人报价折扣和实际实施数量执行,提供货物的最高折扣基准价为当地主要超市或农贸市场售卖价格平均值。 2.涉及的标的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的供应商提供。 |
3 |
食堂物资冷冻类(冻肉、鸡、鸭等;速冻副食,包括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 |
20 |
0.4 |
1 |
||
4 |
食堂物资禽蛋、蔬菜类 |
20 |
0.4 |
1 |
||
5 |
食堂物资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等 |
15 |
0.3 |
1 |
||
6 |
超市物资饮用水、饮料、糕点、副食、奶类 |
20 |
0.4 |
1 |
||
7 |
超市物资日用品、日化等百货 |
20 |
0.4 |
1 |
二、采购物资配送相关要求
(一)物资清单
分包二:鲜肉类(含猪、牛、羊、禽及肚、心、板筋、杂等)
分包三:冷冻类(冻肉、鸡、鸭等;速冻副食,包括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
分包四:禽蛋、蔬菜类
分包五: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等
分包六:饮用水、饮料、糕点、副食、奶类
分包七:日用品、日化等百货
(二)物资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安全无害;
(2)米、面、油等必须符合该类别对应的“GB”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鲜、冻肉类、禽类及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禽蛋、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三)货物质量
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
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经当地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方可销售给食堂。
三、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为招标人配送物资,分包一至分包四按照每天3餐食材配送,分包五至分包七按照招标人实时要求配送,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分类存放,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结束。招标人每月(采购单位假期除外)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二)投标人配备采购人员1名,采购车1辆(配备空调),实行专人专车采购,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招标人相关规定,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具有健康证,并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三)特殊工作任务时,投标人承担餐厨人员和物资转运工作,安排专人专车驻守招标人指定位置,接通知后方可撤离。
(四)投标人免费代购招标人所需的相关餐饮物资。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货源组织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能力向采购单位食堂提供和保障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
(六)投标人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5000人2天膳食标准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
(七)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八)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注:根据中标折扣和采购量据实结算。配送物资以招标人指定的当地卖场(招标人所在就近地区内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大型超市或市场的实时挂牌价平均值为定价基础,进行折扣填报,询价周期为每月一次。(若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为90%(9折),若询价的不同超市的即时价格平均价为10元/斤或件,则招标人与供应商实际签订合同的供货结算价格为9元/斤或件)。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验收及考核方式
(一)服务时间
配送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结束。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考核标准参照招标文件附件《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食堂物资配送时间要求:
具体起止时间按招标人要求为准,每天实时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6:30分前到达食堂,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确保招标人食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超市物资配送时间要求:
食品: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非食品: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2个日历日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超时配送到点,招标人将视情况予以扣款,并计入考核情况,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二)服务配送地点
招标人指定。
(三)验收标准
1、供应商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
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
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4、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5、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6、冻品类:无杂质、异味。
7、糕点类:新鲜、无杂质、无霉变、无异味等。
8、超市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
9、交货时物资质保期(有效期)不得低于三分之二。
(四)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招标人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或招标人上架超市。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招标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6、上述5点验收方式中表述的相关问题,所有分包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当月不能出现超过3次(包括三次),若连续两月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
(五)考核要求
1、每月按照考核结果支付采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月实际支付金额=每月实际采购额-考核扣除金额。
2、中标人对扣款项目应立即着手整改,整改完毕由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不予扣款,验收不合格的,当月按照该扣款金额进行扣减采购费用,屡教不改的,该扣款事项加倍扣款。
3、中标人工作不负责或达不到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月扣款金额合计超过5000元,当月采购费用暂不支付,次月扣款合计未超过5000元,与次月采购费用一并支付;两月扣款金额均超过5000元,两月采购费用暂不支付,第三月扣款金额未超过5000元的,与第三月采购费用一并支付;连续三个月扣款金额均超过5000元,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相应月份的采购费用,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
3.1、食堂当日急需的肉、鱼、蛋、禽类和蔬菜类食材供货,在双方约定的送货时间未送达的,以迟到500元/30分钟为一个单位计算,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以此累计。
3.2、供货商配送的生鲜食材(包括糕点类)出现质量问题,如食材腐烂、变质、有异味、虫蛀等,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500元。
3.3、动物肉类无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500元。
3.4、外包装不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不齐全清晰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500元。
3.5、招标人对供货商食材不定期进行送检,产品不合格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1000元。
3.6、发生经第三方具备国家资质机构确认的因食材质量导致的人员中毒事件,除必须承担其相应的医疗费用外,直接扣除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双方合约关系。
本服务考核细则,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协商调整,但调整后的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考核细则(特殊情形除外)。
备注:考核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商品价、食材二次加工(宰杀鸡、鸭、鹅、鱼、肉末、肉馅等)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人工费、税费等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三、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
(一)根据中标人承诺折扣价,食材价格由招标人根据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定价条款确定,每月询定价1次。每次询价至少应在招标人所在就近地区内不低于三家以上不同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以不同超市、市场时价的平均价为基价(某物资,若三家不同的大型超市、市场的时价分别为7元、6元、5元,则取三家超市、市场的平均价6元为该物资的基价;若该物资仅两家超市、市场有售,则取两家超市、市场的平均价为基价,若只有1家超市、市场有售,则以该超市、市场时价为基价)。
(二)中标人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进行询价复核。若按照核价原则进行复核后,投标人所供商品价格仍然高于核算价格,并不能作出调价,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
(三)个别在超市、市场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在合同中商定,酌情处理。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招标人作退货处理。
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招标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招标人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以不影响正常工作。
3、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情,中标人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五、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招标人据实结算,结算及付款方式如下:
(一)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招标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
(二)供应商向招标人开具发票;
(三)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10日前开具发票、向招标人申请付款;
(四)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十天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当月采购资金;
(五)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中标分包预估金额10%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顺利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六)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六、知识产权
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人签订合同后,所有供货物资产品送货前须将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材质说明、样品及质检报告等资料提交到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供货,若投标人提供物资货品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
(二)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超市物资需要增加新品种物资时,中标人应先将新品种的品牌、规格型号、材质说明、样品及质检报告等资料提交到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上架销售。
(三)项目其他要求合同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2020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注:
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分包2至分包7所有投标人均可参与竞争,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中标人。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优先中标顺序。
如果多个分包综合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均为同一投标人,则该投标人成为其优先选择拟中标分包的中标候选人,退出的分包投标人将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分包中标候选人,由该分包综合得分排序下一位的投标人依序替补。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分包二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部分(40%) |
40分 |
有效的投标折扣中的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折扣,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折扣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价格权重×100。 |
1、以招标人所在就近地区内(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实时价格平均值为定价基础,进行折扣报价。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技术部分 (25%) |
25分 |
扣分条款: 服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要求的,整个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评审。 |
技术服务方案(25分) (一)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车辆配备(14分) 1.管理组织机构(3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评分,满足招标人要求得3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2.人员配置方式(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备人员数量进行评分。配备送货人员、财务人员、分拣人员数量为3名的得2分;项目配备送货人员、财务人员、分拣人员数量为5名的得3分,项目配备送货人员、财务人员、分拣人员数量为8名及以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此小项按高层级得分,不重复得分。备注:提供人员名单、2020年6月或7月份或8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员工工资表复印件。 3.车辆配置方式(6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配备的采购车辆数量或功能进行评分。 配备车辆机动数量大于等于3辆的得2分,配备车辆机动数量大于等于6辆的得3分,配备车辆机动数量大于等于8辆的得5分,配备车辆机动数量大于等于10辆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此小项按高层级得分,不重复得分。 备注: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车辆照片、购置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和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照片、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为出租人且投标人必须为车辆第一承租人。 (二)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5分) 1.日常物资保障方案,根据优劣评分: 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2.投标人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5000人2天膳食标准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应急保障方案根据优劣评分: 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3.建立员工日常管理、教育等制度,根据优劣评分: 完全契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4.工作岗位合作措施(包含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餐饮食堂保障人员相互间配合、协作方案): 完全契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5.提供项目服务考核细则(包含:报务态度、送货质量、数量、品种、报价诚信等)根据优劣评分: 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三)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6分) 1.有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优劣评分: 完全契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得3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2.有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根据优劣评分: 完全契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得3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35%) |
9分 |
1.通过有效的ISO9000认证(质量保证体系)得2分。 2.通过有效的ISO18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2分。 3.通过有效的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得2分。 4.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3分。 |
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2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无有效劳动人事投诉或无仲裁不良记录;在为招标人服务期间公司内部所出现的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行为与招标人无关,不得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上述承诺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
||
3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提供食堂物资类配送至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且配送服务对象单位人数在5000人以上,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人数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分 |
投标人有种养殖基地得2分,没有不得分。 |
自有提供土地权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土地权证。 |
||
2分 |
投标人有肉类屠宰基地得2分,没有不得分。 |
自有提供土地权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土地权证。 |
||
1分 |
投标人有冻库得1分,没有不得分。 |
自有提供土地权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土地权证。 |
||
1分 |
投标人有独立的分拣场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1. 自有提供土地权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土地权证2.提供分拣场地照片(彩色影印件)。 |
||
1分 |
投标人自有食材检测设备得1分,不具有检测设备不得分。 |
提供设备清单以及购买设备时发票以证实为自有。 |
||
6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职工具备食品检验员资格证的,有一名得1分,最多得6分。 |
提供食品检验员资格证复印件及2020年6月份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
||
8分 |
1、投标人建有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或体系得1分; 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相关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基地直供平台证书得1分; 4、投标人具有省(直辖市)级以上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证书的得2分,市(直辖市区)级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证书的得1分。 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企业购买食品安全保险,赔偿额度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得3分,赔偿额度300万元(含300万元)—800万元(不含800万元)的得1分,赔偿额度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分包三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部分(40%) |
40分 |
有效的投标折扣中的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折扣,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折扣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价格权重×100。 |
1、以招标人所在就近地区内(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实时价格平均值为定价基础,进行折扣报价。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技术部分 (25%) |
25分 |
扣分条款: 服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要求的,整个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评审。 |
技术服务方案(25分) (一)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车辆配备(14分) 1.管理组织机构(3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评分,满足招标人要求得3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2.人员配置方式(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备人员数量进行评分。项目配备财务人员、分拣人员、采购人员数量为3名的,得2分;项目配备财务人员、分拣人员、采购人员总数量在5人及以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此小项按高层级得分,不重复得分。备注:提供人员名单、2020年6月或7月份或8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员工工资表复印件。 3.车辆配置方式(6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配备的采购车辆数量或功能进行评分。 (1)配备车辆机动数量为3辆及以上且均为投标人自有的得3分,为投标人租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配备均为空调车且其中至少一辆车为冷冻运输车的,得3分。无冷冻车不得分。 备注: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车辆照片、购置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和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照片、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为出租人且投标人必须为车辆第一承租人。 (二)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5分) 1.日常物资保障方案,根据优劣评分: 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2.投标人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5000人2天膳食标准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应急保障方案根据优劣评分: 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3.建立员工日常管理、教育等制度,根据优劣评分: 完全契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4.工作岗位合作措施(包含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餐饮食堂保障人员相互间配合、协作方案): 完全契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5.提供项目服务考核细则(包含:报务态度、送货质量、数量、品种、报价诚信等)根据优劣评分: 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三)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6分) 1.有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优劣评分: 完全契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得3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2.有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根据优劣评分: 完全契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得3分,低于招标人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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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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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部分 (35%) |
9分 |
1.通过有效的ISO9000认证(质量保证体系)得2分。 2.通过有效的ISO18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2分。 3.通过有效的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得2分。 4.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3分。 |
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无有效劳动人事投诉或无仲裁不良记录;在为招标人服务期间公司内部所出现的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行为与招标人无关,不得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上述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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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提供食堂物资类配送至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且配送服务对象单位人数在5000人以上,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人数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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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投标人有冻库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
自有提供土地权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土地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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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投标人有食材检测设备得3分,不具有检测设备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