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9 18:09

一、项目编号:SXGL-ZFCG-2020-062

二、项目名称: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铜川金福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鸿基路秦岭小区南门

成交 金额 : 1,182,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报价明细.doc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高耀斌、张亚萍 王永利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经办

联系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联系电话:0919-41853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兆麟

电话:09192182986

传真:09192182986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三楼

联系方式:09192182986

十、附件:

磋商文件.doc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9日

封 面

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SXGL-ZFCG-2020-062)

采购单位: 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盖章)

代理机构: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时 间: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 21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六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48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L-ZFCG-2020-062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联系人: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经办

电话:0919-41853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三楼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919-218298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1项

项目概况: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126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拟派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和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一期);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08月27日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2日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3楼313室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14时30分

2、磋商地点:铜川市寓园宾馆六楼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20年09月08日14时30分

4、开标地点:铜川市寓园宾馆六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9-2182986

2、开户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王益区支行

4、账 号:260201082920010215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采购单位: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单位:满足本次磋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供应商制作的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经采购单位确认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拟派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和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

2、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一期);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期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方便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均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的购买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5、磋商的处理依据

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6、解释权归属

本次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要求

1、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内容为: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磋商无效;开标、阅标、磋商、成交、签订合同均以包为单位进行。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拟派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和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

以上(1)-(8)条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各供应商应请将上述必备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与响应文件分开单独封装,封面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并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磋商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过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资质文件。复印件附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必须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磋商报价

(1)磋商总报价=(每月服务费+每月管理费用+每月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维保费用)×服务期限。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上,标明项目报价、其它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响应报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5)合同价格: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某一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6)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7)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磋商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5、磋商保证金

(1)各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截止前(以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本项目磋商保证金。

(2)本次磋商活动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磋商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本次磋商活动顺利进行而对供应商的约束。)

(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4)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若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可按以下方式汇入: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存入以下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王益区支行

帐 号:2602010829200102156

特别说明: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时须备注“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转账后,供应商须在2020年9月8日12:00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逾期不办理)。磋商时将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密封在资格证明文件标袋中,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5)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磋商活动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回到供应商的账户。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在换取磋商保证金专用收据时递交。磋商活动结束之后退还担保机构保函原件。

(6)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或所缴纳磋商保证金不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处理。其磋商将被拒绝。

(7)退还磋商保证金:

1)所有未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无息);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持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汇款凭证(复印件盖章)及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

(8)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收据丢失的,除退款申请书外还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及法人章的丢失情况说明,注明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a、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的;
b、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c、供应商在该项目磋商期间擅自退出磋商活动的;
d、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e、供应商自行放弃中标资格的;
f、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g、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h、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i、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未能按规定期限施工的;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须依据磋商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装订。

(3)响应文件份数,本次磋商需提交响应文件共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签章”指签字并盖章;

(5)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响应文件封装: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正本及电子版单独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注明“正本”;两个副本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中,注明“副本”。标袋接缝处及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

(4)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

(4)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注: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数量、装订方式、密封等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六.磋商、澄清、成交

1、磋商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磋商大会;

(2)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教学设备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所有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D、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唱价前,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价过程中采购代

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价格记录,并存档备案;

(4)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B、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成员评审结果为准;

G、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H、分项报价表中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5)唱价后,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响应文件的初审

(1)初审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文件中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合格性、完整性、有效性),具体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标准

有效性审查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应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按要求提交二次或多次报价,每轮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磋商小组认为低于成本价的报价

完整性审查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性审查

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要求实质性条款全部响应,不能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服务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

磋商有效期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

对通过审查的,被认为其投标文件完整、合格,投标有效,可进入下阶段的评标。

(3)供应商及响应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的;

B、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C、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名称与购买磋商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D、必备资质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E、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签署盖章,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F、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G、提供虚假资质、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H、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I、供应商前期参与了本次项目方案设计的;

J、在政府采购或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

K、磋商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L、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与要求不符的;

M、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N、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

O、供应商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3、澄清

(1)磋商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上述步骤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作为磋商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磋商参考。澄清时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磋商报价、交货期、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磋商价格及实质内容。

4、评审方法及内容

(1)采用综合评分法: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方法。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评审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写出磋商评审报告。

(3)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

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政策性扣减方式:

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情况:

2.1.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6%”进行扣减;

2.1.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8%”进行扣减;

2.1.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10%”进行扣减。

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2.2.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2%”进行扣减;

2.2.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

2.2.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

评标内容

评分原则、标准

得分

价格部分

磋商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并计算。

计算方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计算得分;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满分10分

商务响应

1、响应文件对商务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计3分,其中服务质量及付款方式两项优于磋商文件的,经横向比较后,每个单独加1分,最多加2分;

满分 5分

2017年至今以后完成的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以此类推,最多得5分。

(以合同原件为准,未能提供者不得分,响应文件附合同复印件。)

满分

5分

服务运营管理制度与方案

1、服务方案:

提供餐厅运营服务方案、为保障服务质量制定的各项运营方案管理制度,并将印台区本地特色餐饮融入此次服务方案当中,措施得力的计10-20分;措施一般的,计1-9分;

2、菜品方案:

对比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菜品的多样性、营养性、荤素搭配(早餐、中餐、晚餐)进行综合评审,分档次计分,优得8-15分;良得1-7分;

3、服务规范:

针对本项目的操作规程、服务规范标准控制,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等,进行综合评审,分档次计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0-2分;

4、原材料保障:

供应商需提供行政职能部门出具的自2020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七大原材料检验合格质检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猪肉、鱼类、家禽类),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应急方案:

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全面、具体、可实施性进行评审,酌情打分,计0-8分;

6、人员配备:

提拟派项目人员,除厨师长外,每提供1份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加2分,满分不超8分;

7、餐厨卫生保障:

提供的卫生考核制度、餐具的消毒、采购制度、食材、原材料保管制度等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6-8分,良3-5分,一般0-2分。

满分74分

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承诺

在食堂管理运营期间作出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及承诺,且有保障措施的,服务体系健全得0-6分。

满分

6分

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评审标准,并根据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量化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出成交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写出评审结论报告,送采购人审定。

5、合理范围的确定

为合理控制本项目价格,并保证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双方利益,凡供应商的所报价格在采购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126万元)以下范围内属于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报价将按无效对待,其余指标不再评审。如发现供应商所报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各供应商的所报总价与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进行对比,如偏离平均值15%即认定为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则按无效报价对待,其余指标不再评审。

6、成交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结果报告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磋商结果报告后,按照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单位“成交复函”后,二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内,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单位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单位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八.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按照如下计价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结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如下:

设备(服务)成交价

100万元以下

1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采购代理费

1.5%

1.1%

0.8%

0.5%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设备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3000-1000)万元×0.5%=1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10=19.9万元

九.其它事项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通知中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内容及金额:即乙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及其成交总金额。

二、服务地点: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四、结算单位:

服务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就餐人次、满意度测评、绩效考核据实结算,次月支付餐饮公司承包费。每月和年终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情况进行补贴,全年不超过126万元。

乙方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做好项目服务管理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如安排不当、人员不能到位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违例按合同内要求给予经济处罚,并在当月服务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对工作表现差的员工提出更换(包括项目内各级管理员和员工),乙方须于7天内调换人员。经理必须服从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乙方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即礼貌礼节等相关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

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人员素质、年龄结构、人员比例、流失率是否符合要求)。

配合协作:工作响应(在服务职责范围内对甲方所整改问题及要求的响应要速度时效、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临时增加服务力量能力。

十、乙方承担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所有费用。乙方的上岗人员自行负责食宿问题。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

十三、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要求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十六、其它(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全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合同仅供参考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铜川市印台区区级机关餐厅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

外包服务年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服务地点

铜川市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四、服务费用

费用含税价为:每月10.5万元,全年126万元。期中:劳务服务费每月7万元,全年84万元;管理费每月1万元(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支付),全年12万元;原材料、设备维保及低值易耗品等费用每月2.5万元,全年30万元。(以招标价为准)

五、质量保证

供应商必须保证所采购的食材安全,进货渠道正规(开始运营后,成交方必须提供所采购食材渠道正规的有效的索凭索证,产品生产合格证,以供采购人随时检验)。原材料(米、面、油、干菜等)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次充好,降低标准。

六、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甲方一日三餐600人次左右的就餐需求。(早餐:约260人;午餐:约240人;晚餐:约100人)

2、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一日三餐的就餐需求,每周不重样。

其中:

早餐(7:30-8:30)提供:二样主食、四道主菜(一荤三素)、二道小菜、二种稀饭,鸡蛋;

午餐(12:00-13:00)提供:六道主菜荤素搭配(两荤四素)、二样主食、二道小吃、一个汤品、一种水果;

晚餐(18:00-19:00)提供四道主菜荤素搭配(两荤两素)、三样主食、二道小吃、二种稀饭。

每周制定菜单,须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方可执行,菜单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周末节假日须安排值班人员,如有重要接待任务,需全员上班。

3、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按照规范实施严格的流程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供应商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供应商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操作间、餐厅、库房、等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清洁及安全排查,每周一次大扫除,及时做好安全整改,日常做好灭蝇灭鼠防疫工作,确保食品存储安全。

5、供应商负责食堂燃气、消防、水电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因违反相关部门要求而遭到处罚,由于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供应商负责出具正规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发票。餐厅工作人员一律凭《健康证》上岗,每半年统一体检一次,并在甲方处备案,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必须保证在合同期内食品安全率100%。

7、供应商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个项规章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技能等培训,使其符合上岗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8、供应商负责及时处理厨房和餐厅的残渣剩饭,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由供应商按照现行垃圾分类自行清理,餐厅废水、废气、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

9、供应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坚持“定额供餐、明码标价、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合理配餐、体现地方特色和风味,按照菜品成本价收取费用。

10、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对餐厅的管理、卫生、食品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满意度必须达到90%以上。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人员配备,足额配齐各级厨师、技工、保洁工和普通员工,人数要求不低于18人。经理1人,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3人,切配2人,凉菜1人,服务员洗碗工8人,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餐饮服务标准及规范。

2、供应商人员在对采购人服务期间,因公、非因公发生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伤、残、病、亡的,由供应商自行负全责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应遵循安全生产服务合同约定。

3、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协助采购人对先有餐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备案、并做好现有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供应商人员须爱惜厨灶、厨具、餐具和各种设施设备,认真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维修实行责任制,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维修(自然耗损除外),凡因违规使用或保养不及时等人为因素造成厨灶、厨具、餐具及其他设设施备故障或损坏的,由供应商承担支付费用。凡故意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采购人有权视情做出相应处罚。

4、餐厅低值易耗品在500元以下的由供应商自行购买,500元以上的申报采购人,批准之后由采购人购买。餐具损耗率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协商确定(损耗率一般为每月按3‰),供应商在使用餐具当中,餐具损耗超出比例后,要对采购人进行书面说面,并作出赔偿。

5、供应商须做到依法用工,及时足额支付餐厅外包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并独立承担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对所承包区的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等工作。

7、供应商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救预案和紧急事故处置预案并报采购人留存备案。

八、已具备的服务工作条件

1、采购人免费提供供餐场地、制作场地、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及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承担水、电、天然气合理使用费用及正常维修费用,供应商应节约水电和燃气费用,做到良好内控管理记录。

2、采购人提供运营服务中厨房、餐厅内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器具、器皿等(以物品移交清单为主),为供应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对资产明细清单进行核查,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供应商负责管理使用,原则上不再增添设备。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应将代为管理使用的采购人资产完好交回,否则供应商应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修理费或赔偿费(自然折旧损耗除外)。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磋商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3、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印章后,按规定装订成册。

(封皮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注:目录自行编制,目录编制页码。

一、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

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面技术、服务保障。

2、如若成交,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共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标书(U盘) 份。

4、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5、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6、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

7、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8、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9、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磋商报价表(格式)

2.1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一次磋商报价

(元)

服务期

(年)

保证金/保函

(有/无)

备注

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总报价=(每月服务费+每月管理费用+每月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维保费用)*服务期限

2、本表价格应按磋商报价填写,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仍有此表且一致。


2.2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明细

合计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按照此表格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填加。

2、“分项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相等,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政策优惠企业类型是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按实际情况填报。

4、本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三、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 称

磋商文件

技术需求

响应文件主要

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说 明

注:如有漏报、瞒报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指标等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

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

商务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注:如有漏报、瞒报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性能指标等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5-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日 期: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日) 成立。法定代表人 姓名 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所在部门: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说明:仅限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5-3、拟派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

5-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5-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和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须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在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六、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格式)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年)

合同金额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