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9
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度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南通市小海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度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踊跃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度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码:JSZRNTZB2020012
三、项目预算:39.6万元。
2020年度南通市小海中学工会会员中秋、春节、其他假日等慰问品提货券。每张提货券实付金额设置:600元(具体人数以发放时期学校工会实际会员人数为准)。
四、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期限为一年,相应节假日前一个月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提供相应成交面值的提货券。
五、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大型或连锁商超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采购文件所指大型商超是指在崇川区、开发区有经营场所、且营业面积不少于1000m2的商场或超市;连锁商超是指在崇川区、开发区有不少于3个门店的连锁零售商场或超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其他事项:
1、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2、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各磋商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前,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教育局网 或南通市小海中学官网”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4时00分;地点:南通市小海中学求实楼底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免收。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电话:15962756653
采购单位
单位:南通市小海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862829975
南通市小海中学
2020年9月9日
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度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码:JSZRNTZB2020012
(资格后审)
采 购 人:南通市小海中学
二○二○年九月九日
目 录
TOC \o "1 - 1" \h \z \u"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需求 8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9
第五章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4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15
第七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17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 19
尊敬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以下称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根据南通市小海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度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踊跃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度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码:JSZRNTZB2020012
三、项目预算:39.6万元。
2020年度南通市小海中学工会会员中秋、春节、其他假日等慰问品提货券。每张提货券实付金额设置:600元(具体人数以发放时期学校工会实际会员人数为准)。
四、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期限为一年,相应节假日前一个月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提供相应成交面值的提货券。
五、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其他事项:
1、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2、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各磋商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前,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教育局网 或南通市小海中学官网”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4时00分;地点:南通市小海中学求实楼底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免收。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15962756653
采购单位
单位:南通市小海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86282997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采购程序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开始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教育局网 或南通市小海中学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 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除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响应磋商的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2、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3、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需求的全部采购内容计算单价和总价。
4、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列出的需求填报价格。每次固定提货券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在项目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5、磋商报价还应包含相关辅助材料费、税费、售后服务与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还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7、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固定消费券)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8、供应商磋商报价时所报“提货券面值金额”,是指投标供应商按学校实际支付金额(600元)可以对应提供的、按供应商门店零售价(有会员价的商品享受会员价)计算的商品的合计金额。“提货券面值金额”报价低于相对应“提货券学校实际支付金额(600元)”的,为无效磋商报价。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类等除外);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需修补错漏处,须经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上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技术文件、③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提交。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密封袋封面上明确标注采购项目名称、对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文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任何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9月21日14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地点:南通市小海中学求实楼底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免收;
2、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仅限现金的形式,并带至磋商现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代采购人。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③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成交人在投标响应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对于在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由磋商小组评定。评定为正当理由的,可以退还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
八、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每次提货券有效期结束后,凭收到的提货券数量与采购单位进行结算(按照实付金额600元),经双方确认后,开具正式发票,结清已完成的消费券。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2、最终的结算方式,以提货券单张学校实际支付价格(600元)乘以成交供应商实际收到的提货券数量。
九、投标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磋商文件费300元,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无论成交与否不予退还。评审费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件执行(按实支付),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磋商响应报价内。评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3、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竞磋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60%收取,有采购人支付。
十、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需求服务内容:
1、2020年度南通市小海中学工会会员中秋、春节、其他假日等慰问品提货券。每张提货券实付金额设置:600元(具体人数以发放时期学校工会实际会员人数为准)。
2、每次结算以成交供应商实际收到的提货劵为结算依据。
3、甲方工会会员凭乙方提货券,在相应的节假日时间范围及提货券有效期内,赴乙方卖场购买卖场内除高档烟酒等贵重物品外的任意商品(如购买的是会员价商品,则必须享受会员价),每张提货券一次性使用完,不找零,不兑现,如实际购买金额超出提货券面值,超出金额由购买人自行支付补齐。
4、提货券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为相应节日的前一个月,总有效期不得少于60天。
5、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教职工直接联系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
6、付款支付:成交供应商每次提货券有效期结束后,凭收到的提货券数量与采购单位进行结算(按照实付金额600元),经双方确认后,开具正式发票,结清已完成的消费券。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7、最终的结算方式,以提货券单张学校实际支付价格(600元)乘以成交供应商实际收到的提货券数量。
8、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现场报价在货物(服务)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标准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各供应商的现场第一轮报价不得低于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书面报价且下一轮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7、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
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提供原件备查;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低于学校实际支付金额;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五、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1)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
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设分值区间内评审打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依据 |
1 |
服务响应能力 |
30 |
对供应商的地理位置、营业面积、经营品种、卖场环境、配套设施(停车场等)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优秀得22-30分,良好得12-22分,一般0-12分。 |
2 |
服务方案 |
15 |
有为南通市小海中学工会会员量身定做的服务方案(含送货上门等服务措施)。供应商需列明拟响应本项目的商超门店的详细信息资料。横向比较,优秀10-15分,良好5-10分,合格5分以下。 |
3 |
销售业绩 |
5 |
提供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2)价格分:(50分)
价格标评标基准分为5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投标总价)最高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50×100%。
根据上述评分标准,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由供应商代表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仅3家,选取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超过4家(含4家),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磋商小组在磋商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磋商结果,采购人将视情况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进一步核实,核实结束后,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教育局网 和南通市小海中学官网”上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4)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第一成交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5)采购人将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采购人的安排,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若出现少于三家供应商进行磋商需要的或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采购。
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5.供应商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或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一律无效。
第五章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采购人和成交人应相互配合,按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
五、成交人履约到位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六、采购人、成交人不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履约中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七、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项目合同价款。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南通市小海中学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合同标的:根据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 [2018]13 号)精神,体现甲方对其工会会员的关心和慰问,甲方向乙方采购能够购买生活必须品的提货券。
二、采购数量:约为 张。以乙方实际收到的提货券张数为结算依据。
三、合同金额:每张提货券面额(元旦(春节)/端午(五一)/中秋(国庆))(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合同实付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四、质量要求:乙方保证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工会会员凭乙方提货券,在相应的节假日时间范围及提货券有效期内,赴乙方卖场购买卖场内除高档烟酒等贵重物品外的任意商品(如购买的是会员价商品,则必须享受会员价),每张提货券一次性使用完,不找零,不兑现,如实际购买金额超出提货券面值,超出金额由购买人自行支付补齐。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成交供应商每次提货券有效期结束后,凭收到的提货券数量与采购单位进行结算(按照实付金额600元),经双方确认后,开具正式发票,结清已完成的消费券。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2、最终的结算方式,以提货券单张学校实际支付价格(600元)乘以成交供应商实际收到的提货券数量。
七、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无特殊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终止合同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属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认同甲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苏省南通第中学 |
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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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
委托代理人: |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第七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格式请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中第一点第1项的约定提出疑问;质疑提出的有效时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授权人送达采购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
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做出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见第八章),磋商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如需);
4、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参见第八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第八章);
8、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根据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中涉及的事项提供相应材料;
2、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为方便磋商评审,请供应商按磋商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三、价格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2、报价总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A、资格审查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南通市小海中学:
我公司认真对照磋商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参加磋商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公司响应之前3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没有受处罚的响应人,要填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此表不能空白。
时 间 |
受处理的原因 (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 |
备 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
南通市小海中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注:提供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南通市小海中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法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执业人员没有受到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B、价格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南通市小海中学:
依据贵单位组织的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高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法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二、磋商响应报价总表(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付款方式 |
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度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
大写: 小写: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 |
竞磋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
(2)磋商总报价应包括:相关辅助材料费、税费、售后服务与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还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三、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首次)
项目名称:
序号 |
发放时间 |
提货券学校实际支付金额(元/张) |
提货券面值金额 (元/张) |
备注 |
1 |
中秋、春节等 |
600.00 |
||
总价: |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注:
1、如计算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实际使用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2、未提供报价明细表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磋商报价时所报“提货券面值金额”,是指投标供应商按学校实际支付金额可以对应提供的、按供应商门店零售价(有会员价的商品享受会员价)计算的商品的合计金额。“提货券面值金额”报价低于相对应“提货券学校实际支付金额”的,为无效磋商报价。
4、最终报价将在磋商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首次)。
5、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