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09月10日10点00分到 2020年09月15日20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21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磋商时间:2020年09月21日 16点30分
3、磋商地点:八、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奎屯市团结东街29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八、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奎屯市团结东街2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医院
地址: 第七师一三一团医院
联系方式: 0992-3283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
地址: 奎屯市传输局家属楼飞鸿里19棟133号
联系方式: 0992-333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玲玲
电话: 0992-333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