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编号:WZDZCG-20200901Z
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外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采购文件为准)
通过综合评审,选取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1家,负责诚远大厦及南站食堂肉、禽蛋、蔬菜、水产等食材配送。合同期限1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
采购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00万元整,具体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 供应商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提供承诺文件,详见附件五)。
4.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 投标单位介绍信。
2.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采购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开标时间前止(逾期将不再发售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09:30(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09:30(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29165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0577-88875907
传 真:0577-85551235
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577-88831460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账户汇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账号:766000120198886888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其他类)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9月16日下午17 :00前将建议函(附件格式)密封后送至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0577-85551235)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定稿)采购文件: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doc
温州市国有企业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WZDZCG-20200901Z
项目名称: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3616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其他类)的采购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8732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18401 一、 说明 6
HYPERLINK \l _Toc21939 二、 采购文件 6
HYPERLINK \l _Toc30031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HYPERLINK \l _Toc1022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HYPERLINK \l _Toc21915 五、 开标和评标 10
HYPERLINK \l _Toc20000 六、 授予合同 12
HYPERLINK \l _Toc10612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5
第三部分 附件 20
HYPERLINK \l _Toc4637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7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31
注:采购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其他类)的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WZDZCG-20200901Z
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外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采购文件为准)
通过综合评审,选取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1家,负责诚远大厦及南站食堂肉、禽蛋、蔬菜、水产等食材配送。合同期限1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
采购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00万元整,具体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 供应商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提供承诺文件,详见附件五)。
4.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 投标单位介绍信。
2.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采购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开标时间前止(逾期将不再发售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09:30(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09:30(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29165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0577-88875907
传 真:0577-85551235
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577-88831460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账户汇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账号:766000120198886888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其他类)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9月16日下午17 :00前将建议函(附件格式)密封后送至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0577-85551235)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29165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0577-88875907 传 真:0577-85551235 |
3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 项目编号:WZDZCG-20200901Z |
4 |
采购内容 |
通过综合评审,选取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1家,负责诚远大厦及南站食堂肉、禽蛋、蔬菜、水产等食材配送。合同期限1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 采购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00万元整,具体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5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供应商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提供承诺文件,详见附件五);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7 |
现场考察 |
□组织 不组织 |
8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不召开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9月29日9:30分整 |
11 |
现场陈述 |
□允许 不允许 |
12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3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账户汇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账号:766000120198886888 |
16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
17 |
包装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18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09:30 投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会议室) |
19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会议室) |
20 |
开评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开启技术资信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资信标评审开启商务(报价)标商务(报价)评审提交评标报告 |
2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
22 |
原 件 |
提交(根据评分要求提交) □不提交 |
23 |
注意事项 |
1)本采购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4)采购文件售价:采购代理公司将收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编制费500元/份 |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本次采购是参考《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国有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投标供应商
3.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 供应商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提供承诺文件,详见附件五)。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现场勘察及投标费用
5.1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供应商进行察勘现场和召开标前会。
5.2 为了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除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4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采购文件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使采购单位收到,采购单位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采购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采购单位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
3.2 投标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供应商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的构成
3.1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报价)标两部分构成:
(1)技术资信标
1)投标函 (附件一)
2)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三)
3)资格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四)
b. ▲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五)
5)根据本项目技术资信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6)类似项目配送业绩 (附件六)
7)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2)商务(报价)标
开标一览表 (附件二)
3.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技术资信标与商务标分别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指在供货价的基础上所报的下浮率(投标控制下浮率为0%,低于0%的投标下浮率做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下浮率。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账户汇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账号:766000120198886888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并与买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后并合同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中标供应商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供应商有违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六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投标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投标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未购买采购文件;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评标
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投标文件。开标前首先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当场拆封。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及合格投标供应商条款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技术资信标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轮的评审。
▲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中技术资信标出现投标报价的;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3.4 开启商务标
开商务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宣布对各投标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等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检查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标”,宣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宣读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
开商务标时,采购人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3.5 “商务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
3.6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7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8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3.9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3.10 投标的评定
评标委员会除考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竞争有利性外,同时还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投标供应商资质。
应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等。
投标供应商在从事类似项目的有关业绩。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偏离情况。
投标供应商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包括安排参与项目的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经验及人数是否符合标书要求。
投标供应商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
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的合理性。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5.1 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5.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该项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第一)。
6. 确定中标供应商
6.1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6.2 如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认因中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 采购单位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 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
9.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授予合同
最终审查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中标合同授予该中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审查。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审查仍未通过,此次采购失败,应重新组织采购。
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予以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恶意质疑、投诉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应按延期天数每日 2000 元的标准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买方提交人民币五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结束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买方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电汇。
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帐号:7150 0012 0190 0107 01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参考样本,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修改部分条款,但不得变更本次采购实质性要求.)
采购方: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
经双方协商,就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食材及相关食材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采购内容
采购方向供应商采购食堂用肉、蛋、面、蔬菜、海鲜、菌类等食材。
二、供货价格及相关要求
(一)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调查依据价格(市场调查参照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询价以及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最近之日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中“温州市定点监测点农贸市场价格信息”的松台农贸市场价格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
(二)供货价格如高于市场调查依据价格,须在供货前向采购方作出书面合理解释。采购方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进行调整。市场调查参照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询价以及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最近之日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中“温州市定点监测点农贸市场价格信息”的松台农贸市场价格。(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
(三)采购方将不定期对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进行现场询价调查。如供应商供货价格高于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价格的,以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价格为供货价;如供货价格出现三次明显高于市场调查依据价格的情况,而供应商没有在供货前作出书面合解释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四)成交价为供货价下浮 %。
三、交货
(一)双方均指定专人作为采购任务联络人,该人员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应通过书面进行告知。
(二)供应商指派专人进行送货,该人员必须身心健康,并持有健康证(送采购方备案)如需更换,应通过书面进行告知。
(三)采购方在每天14点前将第二天的采购订单通过微信群发给供应商(特殊情况电话通知)。采购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达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四)供应商按双方约定的时间(6:00)按时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采购方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注明送货日期、食品名称、当日市场价、当日实际优惠价及实际金额,并加盖公章。
(五)运输、搬运及其他费用由供应商自负。
(六)如遇临时采购任务,供应商对采购方提出的配送需求须无条件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配送指令2小时内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
四、验货
(一)供应商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根据食材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食材进行检查验收(详见附件1)。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做好进货登记,当场索证索票,做好记录。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低劣、变质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当天有不新鲜或不合格的食材、不足量,供应商应在接到电话或信息后2小时内更换或补足,超过2小时实行退货,按该食材时价实行双倍赔偿。
(三)采购方在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供应商直接损失。
五、结算方式
(一)采购方以转账方式付款。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按月结清上月所有款项。
(二)经双方核对准确后,以供货价下浮 %开具票据,在次月20日前结账付清货款。
(三)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缓结账时间,但要确保日清月结。
六、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方可以拒签合同。若今后食材采购量增加,履约保证金将根据采购总额做相应的上升。
七、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供货,绝不供应以下食材:
(一)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
(七)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八)超过食材保质期限的。
八、违约责任
(一)采购方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并以供应商当天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从结账款中扣除;第二次发现有类似行为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的,提出终止合同,取消定点供应资格,并罚没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在采购方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方将终止合同,取消定点供应资格,并罚没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
2、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中任一条款。
3、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退换货或提供其他服务。
4、供应商没有按中标下浮率或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5、供应商违反其他其在招标时承诺的条件。
(二)未经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采购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三)如果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单方面毁约,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方所需食材总价的100%进行赔偿;如果采购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供应商可提前7日书面通知采购方终止协议书。
(四)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请求当地有关部门仲裁。
九、合同期限及其他事宜
(一)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二)本合同经采购方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四)如有未尽事宜,不在本合同之内,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采购方(盖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人: 法定代表(委托)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
账 号:390978210328
开户名称: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主要食材清单、质量要求及退货依据
(仅列举主要食材)
名称 |
质量要求 |
退货依据 |
|
肉类 |
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事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腊味等异味;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
色泽异常,肌肉红色不均匀,五光泽;外表泥污、有血污,肉边不整齐、有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有点状、事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具有臭味、腊味等异味;指压后凹陷不能恢复原状。 |
|
蛋类 |
蛋壳完整、清洁、无光泽,有轻微的生石灰味,碰撞声音清脆、摇动无声,无异常颜色,蛋黄完整,呈圆形、凸起,带有韧性,蛋清浓厚、稀稠分明。 |
蛋壳有裂纹、破碎、发暗,不够清洁、有污物,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碰撞发出哑声,摇动有流动感,呈现血环,蛋黄扩大、扁平,蛋壳内壁有蛋黄粘连痕迹,蛋清与蛋黄相混杂。 |
|
鱼类 |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与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
体表色暗淡,无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
|
海鲜类 |
新鲜、整洁,无变质、变味,没有使用任何防腐剂进行后期处理,鲜杀食材为当日宰杀,宰杀时间不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不超过冷冻期限的1/2。 |
不新鲜整洁,有变质、变味,使用防腐剂等进行后期处理,鲜杀食材不是当日宰杀,宰杀时间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超过冷冻期限的1/2。 |
|
干货类 |
无变质腐败、油脂酸败等现象,不得使用防腐、保鲜类的食品添加剂,食材应干净无异味,包装类食材应做到包装干净整洁、无破损,保质期不得超过1/2。 |
有变质腐败、油脂酸败等现象,使用防腐、保鲜类的食品添加剂,食材不干净有异味,包装类食材包装不干净整洁、有破损,保质期超过1/2。 |
|
蔬 菜 类 |
叶菜 |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 |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表面损伤、不完整,形态大小与采购方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
|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
不新鲜,表面损伤、不完整,发霉,虫害过多。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
|
菌类 |
外观新鲜、干爽,菌盖或菌柄光洁无明显可见的白毛(菇体萌发出的菌丝),有食用菌特有的清香,无酸、馊、霉等异味,没有泡水,用手捏菇体不出水,没有使用荧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 |
不新鲜干爽,有明显可见白毛,有酸、馊、霉等异味,有泡水、用手捏菇体出水,使用荧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 |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投 标 函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
(一)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二)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不提供此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下浮率 |
服务期限 |
1 |
% |
1年 |
说明:1、投标报价是指在配送月份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所报的下浮率(投标控制下浮率为0%,低于0%的投标下浮率做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下浮率。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
2、投标下浮率举例说明:当日市场价格为100元,供货价格为90元,则投标下浮率为10%。
▲ 3、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目号 |
采购文件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说明 |
|
技 术 规 格 |
|||||
商 务 条 款 |
|||||
注:
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具体内容不得复制粘贴,所投服内容必须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
(二)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附件五
供应商承诺书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 (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文件要求,我方郑重承诺:
一、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如发现我方因自身原因违反采购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贵方有权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我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二、我方保证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我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向贵方食堂提供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等食材配送服务,且不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我方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
五、我方保证坚决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廉政建设的条款。不向贵方采购人员和用户送钱送礼,不做任何违法行为。
如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字之日起至合同执行结束前有效。
承诺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本承诺书格式不得修改,不提交本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类似项目配送业绩
项目名称 |
金额 |
使用单位全称 |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
合同签订时间 |
注:
1、投标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食堂配送业绩,时间跨度须在1年及以上(学校业绩为连续两个学期)(提供供货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核查。)。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食材配送定点供应商,现邀请有潜在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欢迎满足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参加。
通过综合评审,选取食堂配送定点供应商1家,负责诚远大厦及南站食堂肉、禽蛋、蔬菜、水产等食材配送。合同期限1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1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
二、配送相关事项
1、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调查依据价格(市场调查参照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询价以及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最近之日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中“温州市定点监测点农贸市场价格信息”的松台农贸市场价格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
2、供货价格如高于市场调查依据价格,须在供货前向采购方作出书面合理解释。采购方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进行调整。市场调查参照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询价以及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最近之日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中“温州市定点监测点农贸市场价格信息”的松台农贸市场价格。(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
3、采购方将不定期对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进行现场询价调查。如供应商供货价格高于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价格的,以松台农贸市场上午9时同类食材随机摊位价格为供货价;如供货价格出现三次明显高于市场调查依据价格的情况,而供应商没有在供货前作出书面合解释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双方均指定专人作为采购任务联络人,该人员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应通过书面进行告知。
5、供应商指派专人进行送货,该人员必须身心健康,并持有健康证(送采购方备案);如需更换,应通过书面进行告知。
6、采购方在每天14点前将第二天的采购订单通过微信群发给供应商(特殊情况电话通知)。采购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达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7、供应商按双方约定的时间(6:00)按时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采购方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注明送货日期、食品名称、当日市场价、当日实际优惠价及实际金额,并加盖公章。
8、如遇临时采购任务,供应商对采购方提出的配送需求须无条件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配送指令2小时内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
9、每月度配送任务完成后,采购方对供应商实行考核评分,次月10日之前出具考核成绩,若供应商累计出现三次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配送供应资格,罚没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10、配送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配送产品须符合配送产品质量基本要求的验收标准,不满足配送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的,将按下款违约处理,并按采购方要求补货到位,如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秩序,视情节严重,采购方有权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扣罚相应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1、违约责任
采购方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并以供应商当天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从结账款中扣除;第二次发现有类似行为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的,提出终止合同,取消定点供应资格,并罚没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在采购方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方将终止合同,取消定点供应资格,并罚没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
(2)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中任一条款。
(3)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退换货或提供其他服务。
(4)供应商没有按中标下浮率或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5)供应商违反其他其在招标时承诺的条件。
未经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采购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如果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单方面毁约,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方所需食材总价的100%进行赔偿;如果采购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供应商可提前7日书面通知采购方终止协议书。
四、配送质量基本要求
1、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2、豆制品、辅料、半成品必须具有“SC”编码;
3、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4、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
5、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6、具体配送产品品质要求详见“五、对配送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
五、对配送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仅列举主要产品)
名称 |
质量要求 |
退货依据 |
|
肉类 |
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事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腊味等异味;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
色泽异常,肌肉红色不均匀,五光泽;外表泥污、有血污,肉边不整齐、有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有点状、事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具有臭味、腊味等异味;指压后凹陷不能恢复原状。 |
|
蛋类 |
蛋壳完整、清洁、无光泽,有轻微的生石灰味,碰撞声音清脆、摇动无声,无异常颜色,蛋黄完整,呈圆形、凸起,带有韧性,蛋清浓厚、稀稠分明。 |
蛋壳有裂纹、破碎、发暗,不够清洁、有污物,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碰撞发出哑声,摇动有流动感,呈现血环,蛋黄扩大、扁平,蛋壳内壁有蛋黄粘连痕迹,蛋清与蛋黄相混杂。 |
|
鱼类 |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与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
体表色暗淡,无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
|
海鲜类 |
新鲜、整洁,无变质、变味,没有使用任何防腐剂进行后期处理,鲜杀食材为当日宰杀,宰杀时间不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不超过冷冻期限的1/2。 |
不新鲜整洁,有变质、变味,使用防腐剂等进行后期处理,鲜杀食材不是当日宰杀,宰杀时间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超过冷冻期限的1/2。 |
|
干货类 |
无变质腐败、油脂酸败等现象,不得使用防腐、保鲜类的食品添加剂,食材应干净无异味,包装类食材应做到包装干净整洁、无破损,保质期不得超过1/2。 |
有变质腐败、油脂酸败等现象,使用防腐、保鲜类的食品添加剂,食材不干净有异味,包装类食材包装不干净整洁、有破损,保质期超过1/2。 |
|
蔬 菜 类 |
叶菜 |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 |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表面损伤、不完整,形态大小与采购方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
|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
不新鲜,表面损伤、不完整,发霉,虫害过多。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
|
菌类 |
外观新鲜、干爽,菌盖或菌柄光洁无明显可见的白毛(菇体萌发出的菌丝),有食用菌特有的清香,无酸、馊、霉等异味,没有泡水,用手捏菇体不出水,没有使用荧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 |
不新鲜干爽,有明显可见白毛,有酸、馊、霉等异味,有泡水、用手捏菇体出水,使用荧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 |
六、动态考核机制
每月度配送任务完成后,采购方对供应商实行考核评分,次月10日之前出具考核成绩,若供应商累计出现三次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配送供应资格,罚没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本动态考核细则为暂定内容,采购方有权根据配送具体情况修改及添加考核条款。
动态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标分标准 |
基本分 |
考核情况 |
扣分情况 |
1 |
货源组织 |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
10 |
||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
5 |
||||
2 |
质量保障 |
包装产品有SC编码 |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
5 |
||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
5 |
||||
指定品牌食品采购情况 |
不属指定品牌的每次扣1分 |
5 |
||||
自购食品的质量情况 |
质量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如发生质量不符情况未能及时调换影响食堂正常运作的,每次扣5分 |
10 |
||||
按要求数量配送 |
出现一次缺斤少两情况每次扣1分 |
5 |
||||
3 |
配送服务 |
按时、按需求到位 |
不按时到位每次扣2分 |
10 |
||
售后跟踪情况 |
优:不扣分,良:扣1分,一般:扣3分,差:扣5分 |
5 |
||||
配送人员及车辆配置情况 |
优:不扣分,良:扣1分,一般:扣3分,差:扣5分 |
5 |
||||
配送车辆及用具需保持清洁,每天清洗,无异味 |
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 |
5 |
||||
应急配送到位情况 |
不按要求到位每次扣5分 |
5 |
||||
4 |
价格执行 |
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情况 |
优:不扣分,良:扣5分,一般:扣10分,差:扣15分 |
15 |
||
5 |
财务对账及时 |
财会人员及时对帐 |
不及时每次扣0.5分 |
5 |
||
6 |
业主评价 |
服务满意度测评 |
优:不扣分,良:扣2分,一般:扣3分,差:扣5分 |
5 |
||
总分 |
本考核表初始总分100分,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为合格。以每月度考核最终扣分结果为准 |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
一、总 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