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测仪系统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09FW20200117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测仪系统,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需到实地测量,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包括: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测仪、连接管道、固定器托架等必要的辅材;安装完毕后负责调试正常,并对采购方食堂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所安装设备必须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大数据平台联网,并负责机器日后的清洗及维护,现场图片详见附件4。 施工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九号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 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采购预算:2.5万元。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年9月9日14:00至2020年9月16日14:00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或图片压缩包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nmcqcg@163.com”: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 注: 1、以上资料递交应在竞价结束之后递交,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竞价期间竞价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竞价人在竞价前期和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递交以上材料时,如内容为多页,须加盖公章的骑缝章。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20年9月9日14:00至2020年9月16日15:00 报价要求: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5000元,限价均包含税金等过程中所有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最低价为无效报价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
采购方式 | 网上询价采购(一次报价模式) |
采购组织安排 |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ejy365.com/eweb/register),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2、交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无需上传报价单。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3、竞价阶段: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4、递交资料阶段:供应商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递交。 5、公示阶段: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6、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1个工作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通知书。 |
报价保证金 | 1. 缴纳金额:2000元; 2.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14:30; 3. 资金查询:http://www.ejy365.com/ejy/showinfo_new/moreinfo_zjcx.aspx 4. 退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服务费 | 依据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收费标准(服务类),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计算服务费,待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报名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定并履行完毕,双方无争议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支付价款。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商已交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存在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3.供应商注意覆盖涉及商业秘密及资料应注明规避责任风险的说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2、易交易(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杨艳 邮 箱 号:nmcqcg@163.com 联系电话:18586095937 技术支持:0471-3473040/0471-3473016
采购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科发 联系方式:17704808477 |
附 件 | 附件2.平台操作指南.docx |
现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