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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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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眉山市集中办公区周转房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眉山市集中办公区周转房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10 15:59

项目概况 四川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眉山市集中办公区周转房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一单元写字楼8楼8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4012020000944
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眉山市集中办公区周转房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4150000.00
最高限价 第一包:猪肉、牛肉、水产品: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两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眉山市中心城市郊区(尚义、永寿、太和、松江等)市场平均价格为准,最高下浮0%;第二包:家禽和兔肉: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两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眉山市中心城市郊区(尚义、永寿、太和、松江等)市场平均价格为准,最高下浮0%;第三包:蔬菜和水果: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两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圣丰农产品市场配送点4家商贩平均价格为准,最高下浮0%;第四包:粮油、调味品和干杂: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两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城区综合市场(眉东大市场、新区大市场)最低价格为准,最高下浮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供应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即采购人可根据中标单位的第一年的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的合同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3)监狱企业政策。(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6)民营经济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9月11日到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一单元写字楼8楼803号
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2网络报名: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致电028-38200254咨询,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投标人/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将已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扫描发送至 543509724 @qq.com。
售价: 1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186号5幢1单元11层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38169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186号5幢1单元11层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38200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先生
    电话: 028-38200254

    招标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招标项目技术、商 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名称:眉山市集中办公区周转房食堂食材采购 二、服务内容: 第 1包:新鲜猪肉类、牛肉类、水产品类; 第 2包:家禽和兔肉类; 第 3包:蔬菜类、水果类; 第 4包:粮油、调味品、干杂类。 每个包以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两个包。 三、供应食材价格确定原则 (一)肉、鱼、禽类:供应商应在当月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提供下一个 月采购需求的报价清单。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两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 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眉山市中心城市郊区(尚义、永寿、太和、松江等)市 场平均价格为准,供货价格=基准价×(1-优惠率),当月询价后市场价格升降超 过基准价 10%重新询价定价,价格波动在 10%及以内不作调整。 (二)蔬菜类、水果类:供应商应在当月根据甲方的采购需求,提供下一个 月采购需求的报价清单。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两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 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圣丰农产品市场配送点 4家商贩平均价格为准,供货价 格=基准价×(1-优惠率),当月询价后市场价格升降超过基准价 10%重新询价定 价,价格波动在 10%及以内不作调整。 (三)粮油、干鲜、调料类:供应商应在当月根据甲方的采购需求,提供下 一个月采购需求的报价清单。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两次市场询价,以此作 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城区综合市场(眉东大市场、新区大市场)最低价 格为准,供货价格=基准价×(1-优惠率),当月询价后市场价格升降超过基准价 10%重新询价定价,价格波动在 10%及以内不作调整。 四、供应要求 (一)质量要求: 1、猪、牛、羊肉类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猪、羊)或淡黄色(牛);外表微干或有 刚干膜,无泥泞、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分分割,无多余脂 肪及血管;具有新鲜肉类正常气味;肉体上盖有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印章。 2、禽类及水产品、兔肉、牛肉类 鸡肉: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 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针对采购 人不同的烹饪具体要求提供不同类型(凉拌、红烧、干煸等)鸡肉品种。 鸭肉、鹅肉:眼球饱满或平坦,表皮光滑,新鲜肥嫩,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具有鸭、鹅的正常气味。 水产品: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 鳞片鳍条完好。针对采购人不同的烹饪具体要求提供不同大小及种类的品种,并 且要求做好除鳞、去鳃、去内脏、切片等基本工作。 其他肉类:其他肉类切面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 湿润,不粘手,气味正常。 肉类:需要出具“肉品品质合格证”、“禽类动物检验合格证”和运输车辆的 “消毒证” 3、蔬菜、水果类 所供货物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中农药最大限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 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 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 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 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 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 菜要结球适度。 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 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 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 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 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 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水生菜类:藕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 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 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 水果类:西瓜、苹果、梨、香蕉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 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须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 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4、干杂、调味品、粮油类 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 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带 金属包装的食品。其中: 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 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 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 霉斑白膜。 豆瓣: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 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 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 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大豆: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 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 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 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 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 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 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 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 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 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 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 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 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 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 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 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粮食类:米粒饱满,豆粒完整,洁净有光泽,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 现象。 食用油类:包装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标签信息正确,剩余保质期在规定 范围内,产品外观色泽正常,具有该种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口感好,澄清透明, 无任何沉淀物。 (二)包装、标识要求:经确认的品牌和包装,内外包装应完整卫生,无受 潮,无破漏,真空包装无漏气/膨胀情况,内包装物应无破损,货品形状完好无 损。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 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 全隐患的材质。 预包装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生产许 可证编号(许可商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有质量等级 也需标示。 (三)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 注意通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四)货物溯源要求:1、蔬菜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蔬菜的来源必须清晰, 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2、食品 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生产厂家或受地方政府 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3、保质期:国内商品:保质期在 2个月以上,收货日期 距保质期仍有 2/3 或以上,保质期 2个月以下,收货日期距保质期仍有 1/2 或以 上。 五、配送与支付要求 (一)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予采购人存档。每 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送货单),提供后需由采购人确定。 (三)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 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供应。 (五)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 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 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中选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供 货安排,因供应商质量、服务、考核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 同后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进行项目所需物资采购,若仍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依 此类推,最终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后采购人重新组织项目供应商的采购。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 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七、供货计量及付款 中选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验收单、国家正 式发票等财务结算所需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采购方财务收到申请并审核无误后 至少 20 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付款时间)。 八、包装标准及包装费用负担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 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九、售后服务要求 1、商品货物均为含税价格,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专用发票; 2、采购人出现紧急供货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的及时电话响应,1小时 内到达采购人处并解决货品需要; 3、采购人对于临时性的散货或少量需要,中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需求无条 件的及时供货。 4、中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货物验收标准及质量考核办法,3次考核未 达标采取自动退出机制,中选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供货安排,因供应商质量、服 务、考核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中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货物质量标准进行供货,若经国家行政部门查实因 原材料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 赔偿。 6、供应期限:供应期限为 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即采购 人可根据中标单位的第一年的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的合同是否续签)。 招标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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