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10 16: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1012020000740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第一中学校 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9月0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数字已超出,详见附件 | |||
更正日期 | 2020年09月1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第一中学校 | ||
地址: | 市中区文星路28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89813869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0833-245627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惠 | ||
电话: | 13679624378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
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编号:5111012020000740
项目名称: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
采购人: 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目录
TOC \h \z \t "标题 1,1,标题 2,2" HYPERLINK \l _Toc13447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5
HYPERLINK \l _Toc3131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23337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HYPERLINK \l _Toc372 二、总则 12
HYPERLINK \l _Toc21934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15
HYPERLINK \l _Toc24226 四、响应文件 15
HYPERLINK \l _Toc25104 五、谈判前准备和谈判程序 20
HYPERLINK \l _Toc1212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1
HYPERLINK \l _Toc27000 七、谈判纪律要求 24
HYPERLINK \l _Toc6942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4
HYPERLINK \l _Toc21578 九、其他 25
HYPERLINK \l _Toc1327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HYPERLINK \l _Toc21402 一、谈判函(承诺函) 29
HYPERLINK \l _Toc23028 二、法定代表(负责人)人身份证明 31
HYPERLINK \l _Toc29525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2
HYPERLINK \l _Toc19029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HYPERLINK \l _Toc8863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 34
HYPERLINK \l _Toc28113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HYPERLINK \l _Toc3127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HYPERLINK \l _Toc31874 八、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7
HYPERLINK \l _Toc9949 九、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HYPERLINK \l _Toc23813 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39
HYPERLINK \l _Toc26130 十一、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的承诺 40
HYPERLINK \l _Toc9933 十二、项目要求响应及偏离情况 41
HYPERLINK \l _Toc30120 十三、项目实施要求 42
HYPERLINK \l _Toc10212 十四、应答表 43
HYPERLINK \l _Toc32505 十五、报价函 44
HYPERLINK \l _Toc4558 十六、报价明细表 45
HYPERLINK \l _Toc11461 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46
HYPERLINK \l _Toc20076 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7
HYPERLINK \l _Toc2818 十九、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8
HYPERLINK \l _Toc17681 二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8
HYPERLINK \l _Toc2593 第四章 采购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数量及商务要求 49
HYPERLINK \l _Toc22824 一、项目概述 49
HYPERLINK \l _Toc27036 二、项目清单 49
HYPERLINK \l _Toc30489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所有服务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换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质量保证金。 106
HYPERLINK \l _Toc11203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10
HYPERLINK \l _Toc26963 一、总则 110
HYPERLINK \l _Toc1315 二、评审方法 111
HYPERLINK \l _Toc16036 三、评审及谈判程序 112
HYPERLINK \l _Toc3072 四、最后报价及审查 117
HYPERLINK \l _Toc5185 五、谈判小组复核和出具评审报告 119
HYPERLINK \l _Toc20658 六、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120
HYPERLINK \l _Toc26929 七、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20
HYPERLINK \l _Toc3566 八、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21
HYPERLINK \l _Toc3579 九、确定成交人 121
HYPERLINK \l _Toc22585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22
HYPERLINK \l _Toc6848 十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22
HYPERLINK \l _Toc11803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123
HYPERLINK \l _Toc26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4
HYPERLINK \l _Toc5839 二、合同期限 124
HYPERLINK \l _Toc6873 三、项目内容与质量标准 124
HYPERLINK \l _Toc11134 四、合同总价 124
HYPERLINK \l _Toc25142 五、交货及验收 124
HYPERLINK \l _Toc1865 六、付款方式 124
HYPERLINK \l _Toc29391 3、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方式提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所有服务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换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质量金保证金。 125
HYPERLINK \l _Toc15533 七、售后服务 125
HYPERLINK \l _Toc9134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7
HYPERLINK \l _Toc8971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8
HYPERLINK \l _Toc16710 十、 违约责任 128
HYPERLINK \l _Toc9553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8
HYPERLINK \l _Toc16875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29
HYPERLINK \l _Toc17182 十三、其他 12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委托,拟对 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5111012020000740
二、项目名称: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 。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第四章):
五、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 9 月 9 日2020年至 9 月 1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报名:请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报名申请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13298515@qq.com),邮件发送后务必致电 13679624378进行确认,(单位介绍信及报名申请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待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表邮箱。
八、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9 月 16日 12:30至2020年9月16 日 13: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九、谈判时间:2020年 9 月 16日 13: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
十、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地 址:市中区文星路280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981386999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一 |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9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
二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确定成交人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
三 |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参谈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参谈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监狱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参谈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三、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财库[2020]19号文件相关规定采购。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按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文件。财库[2020]18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五、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本项目需求内容若涉及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生产产品或企业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六、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四 |
失信供应商管理 |
(一)重大失信行为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响应文件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查询时间为本次采购项目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止。查询网页截图应当打印存档,并作为中标确认函附件资料予以存档。 4、经查询供应商有上述重大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该供应商为成交人。 (二)其他失信行为(实质性要求) 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 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五 |
评审情况的公告 |
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六 |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一、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2% 履约保证金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以转账形式或电汇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
七 |
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代理机构按市场调节价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21000 :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该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交纳的按日支付1%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应交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日历天数×1%,逾期日历天数从本项目在结果公告之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3、参谈供应商须对此条款进行全面响应承诺,不承诺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处理 |
八 |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本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供应商没有依法进行质疑的事项,直接提起投诉的,不予受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九 |
成交通知书 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交易组织部 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
十 |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
十一 |
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30日历天。 |
十二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乐山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
十三 |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一)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成功后,采购人应当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
十四 |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
3家 |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以表述在前面的为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澄清为准。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指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计算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50%(含,计算得数采用去尾法取整)的品牌型号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5、母子公司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母公司和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回避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上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交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接到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后向供应商发送修改后的文件(邮箱错误等原因造成的无法顺利接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尽量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而影响评审的,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品牌名称、型号等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品牌名称等无法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当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八)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供应商谈判前时,必须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实质性要求);
2、谈判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投谈判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
5、终止采购的,已经收取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①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九)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除外)原则上应当左侧胶粘制作装订成一册,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A4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
5、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内含响应文件PDF格式文件一份,Word格式文件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当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电子文档应当有供应商名称标签。
(十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全部密封在1个密封袋内,如1个密封袋无法全部密封的,供应商自行分成如干密封袋;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密封袋封面格式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由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作如下处理:
①现场监督人员对开标异常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交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②所有签到供应商对异常情况记录签字确认,开标会按规定程序继续进行。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封面)项目名称、分包号应当与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致,如果只是封面文字错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十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谈判前准备和谈判程序
(一)谈判前准备
1、谈判前准备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谈判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谈判小组成员不参加谈判前准备工作;
2、谈判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调取参谈供应商在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核对报名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转账方式)缴纳供应商、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密封封面)所标注的供应商四项信息是否一致,除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未报名的情形外(未报名的供应商签到无效、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予以退还。)开标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开标情况。
4、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5、谈判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谈判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6、谈判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共同将全部响应文件送至评审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谈判小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谈判小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二)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3)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4)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第一次报价)。
(三)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放弃履行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货物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五)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成家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六)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用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八)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谈判纪律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一)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二)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本说明在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不删除):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二、供应商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表示。
三、本章要求中的“原件”指加盖有公章(鲜章)的书面材料。
四、本章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正本应当为鲜章,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本章中的“斜体字”为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的说明性文字,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原则上将其删除。
六、本章的“日期”应当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次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止的日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封面袋封面和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自行编写)
一、谈判函(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为“(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为“(此处填写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此处填写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一、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我方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惩戒。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期为 日历天。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七、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八、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谈判小组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谈判小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谈判小组的评审认定。
九、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十、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十一、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十二、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十三、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成品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负责人)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 为我方参加 此处填写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采购编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的不需提供此项,制作响应文件时全部用“/”表示。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采购人名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为 独立法人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附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附件并提供):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
(采购人名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年,没有处于因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期间。
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原件,其格式自拟。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采购人名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全面了解本政府采购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以及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责任。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有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九、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采购人名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的承诺
(采购人名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项目要求响应及偏离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及其影响 |
1 |
|||
2 |
|||
3 |
|||
4 |
|||
5 |
注:供应商必须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的(二、项目清单)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偏离分正偏离(优于采购要求)和负偏离(低于采购要求)。格式参照上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项目实施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实施方案;
人员配备方案;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十四、应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谈判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1 |
||
2 |
||
3 |
||
注:
1、供应商必须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五、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1、我方愿以大写 (报价总价)元(小写¥ 元)的总价,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条件要求完成 (项目名称);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设备、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4、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低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
5、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低于成本,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6、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政府承诺函》,我方承诺《中小政府承诺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十六、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 |
||||||||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
注:1、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谈判最后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2、“报价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此处请选择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此处请选择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此处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的“(此处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此处请选择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如不是中、小、微企业则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不享受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优惠,也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
企业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不提供本申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写。
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 单位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不提供本申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写。
十九、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四章 采购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数量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
二、项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图片 |
备注 |
一层 |
|||||||
收货区/食品检测室/更衣室 |
|||||||
AA01 |
双层工作台 |
≥12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AA02 |
单门玻璃门柜 |
≥138L |
温度:0℃~10℃;容积:138L;制冷方式:风冷;输入功率:220W外壳采用全不锈钢304板材制作,内藏式铜管蒸发器,全封闭制冷系统,使用寿命长;门体全部加装弹簧铰链,自动回归设计,解放厨师双手,操作方便;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数据清晰,控温精确;采用名牌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箱体由高压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好;能耗低,是高效节能的制冷产品。 |
台 |
1 |
||
AA03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3 |
||
AA04 |
九门更衣柜 |
≥900*420*1800 |
材质为精选201不锈钢厚1.5mm;符合环保生产标准,焊接部分采用高标准熔接焊,表面平整光滑,配钢制防盗锁具。 |
台 |
5 |
||
六门更衣柜 |
≥900*500*1800 |
材质为精选201不锈钢厚1.5mm;符合环保生产标准,焊接部分采用高标准熔接焊,表面平整光滑,配钢制防盗锁具,门配舒适拉手,内安装配置承重强的不锈钢挂衣杆一根。 |
台 |
14 |
|||
AA05 |
电子称 |
300KG |
具有全段去皮、预去皮功能。外壳采用ABS塑钢材质,使用寿命长。电子显示头可调整适当的显示角度。具有双色之LED充电指示,可清楚了解充电状况。具有欠电指示、低电压延时自动关机,以保护电池。按键采用有触感之设计,采用3M胶贴,防水性高。内藏蓄电池,交、直流两用,使用方便。 |
台 |
1 |
||
AA06 |
食品快速农残检测仪 |
1、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检测通道数量:12通道,光源波长:410nm,抑制率范围:0—100%,抑制率精度:10%,检测下限: (0.05 ~5.0)mg/kg,漂移 ≤0.4%τ/30min,显示:5寸大屏幕全中文液晶显示,存储:2000个以上测试结果,接口:USB,打印:内置微型打印机,电源:16V DC /内置电池,光源:LED;检测器:硅光电池;环境温度:操作环境 5℃~35℃,保存环境0℃~50℃; |
台 |
1 |
|||
AA07 |
脚踏式单星盆水池 |
500*450*95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盆采用1.2mm,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脚踏式水龙头。 |
台 |
1 |
||
粗加工间 |
|||||||
AB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AB02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1 |
||
AB03 |
双层工作台 |
≥13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AB04 |
电热水器 |
80L |
1、加热方式:双管加热,加热功率(w):3000/3000W ,额定压力(mpa):0.75 2、加热温度(℃):30-75,内胆材质:蓝钻内胆,加热体材质:奥氏体310S不锈钢 |
台 |
1 |
||
副食库 |
|||||||
AC01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7 |
||
AC02 |
平板推车 |
≥600*9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支撑板1.2mm厚;主管采用38*1.2mm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两万向),连优质轴承。 |
台 |
1 |
||
切配区 |
|||||||
AD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6 |
||
AD02 |
绞切肉机 |
550*450*650 |
1、功率:≥1.1KW;电压:220V或380V。2、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切肉绞馅功能于一体,切面组织新鲜,适用于肉类切片、切丝、绞馅、灌肠。3、生产效率:400kg/h(片)、200kg/h(丝)、200kg/h(绞肉)、180kg/h(灌肠);4、必须全不锈钢材质。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
台 |
1 |
||
AD03 |
多功能切菜机 |
≥1300*700*1140 |
整机采用不锈钢及铝合金制作,变频器为台安变频器。主要用途和要求:将根茎类蔬菜:马铃薯、红萝卜、白萝卜、黄瓜、洋葱、茄子等以及叶菜类蔬菜:芹菜、大白菜、高丽菜、菠菜等蔬果类切成丁、片、丝条状。产量:300-1000KG/小时电源: 220V 单相。 |
台 |
1 |
||
AD04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2 |
||
热厨区 |
|||||||
AE01 |
拼台 |
现场尺寸与炉具外观一致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1.0mm不锈钢,背板采用1.0不锈钢,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
台 |
5 |
||
AE02 |
单头大锅灶 (核心产品) |
>1000*1100*800 |
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面板1.5mm厚,围板1.2mm厚;结构: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石棉布;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带冷却水功能。性能:每个火眼配静音型低转速风机1台,高效节能配件:不锈钢摇摆水龙头1支,锅径:Φ800mm炒菜灶热效率≥46%. 燃烧噪声≤85dB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大锅灶)出具的1级能效检测报告。(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台 |
6 |
||
AE03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L*1300*1000 |
整机全部采用304#1.5mm不锈钢板制作。不低于6000m³/h; 2、对油烟气体进行洗涤、碰撞、化学反应、吸收、冷凝、过滤等工艺处理,净化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雾、气味等有害物质; 3、额定风量下净化效率不低于95%,出口浓度需小于0.8mg/m³,噪音需低于60分贝。 4、处理风量≥6000M3/H风量符合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5、照明:单台设备具备不少于两个独立的防暴LED照明灯,节能省电:单台设备应具备单独开关机,用一台开一台,油烟净化一体机。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MA标识的检测报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
米 |
9.5 |
||
AE04 |
双头炒灶连双尾撑 |
≥2000*1150*800 |
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面板1.5mm厚,围板1.2mm厚;结构: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石棉布;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带冷却水功能。性能:每个火眼配静音型低转速风机1台,高效节能配件:不锈钢摇摆水龙头1支规格:双头小炒灶2000*1150*800锅径:Φ400mm炒菜灶热效率≥46%. 燃烧噪声≤85dB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中餐炒灶)1级能效检测报告(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
台 |
1 |
||
AE05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5 |
||
蒸煮区 |
|||||||
AF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AF02 |
燃气双平头炉 |
≥1200*700*55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1.2mm;侧板采用1.0mm,炉堂采用A3黑铁板,炉体骨架采用L40*40角钢;可连续调节火力大小 |
台 |
2 |
||
AF03 |
电气两用蒸饭柜 |
24盘 |
1、柜体外壳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整体发泡; 2、水箱内胆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整体可拆卸; 3、炉头为节能炉头,配备全自数控燃烧机; 4、具有自动进水功能,意外熄火自动关气保护等功能;5、立柱采用约φ51*1.2mm不锈钢圆形重力调节脚;附件:配备12个馒头盘及24个蒸饭盘。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电气两用蒸饭车质量检测报告(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及工业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
台 |
3 |
||
AF04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L*1300*1000 |
1、整机全部采用304#1.5mm不锈钢板制作。不低于6000m³/h; 2、对油烟气体进行洗涤、碰撞、化学反应、吸收、冷凝、过滤等工艺处理,净化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雾、气味等有害物质; 3、额定风量下净化效率不低于95%,出口浓度需小于0.8mg/m³,噪音需低于60分贝。 4、处理风量≥6000M3/H风量符合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5、照明:单台设备具备不少于两个独立的防暴LED照明灯,节能省电:单台设备应具备单独开关机,用一台开一台,油烟净化一体机。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MA标识的检测报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
米 |
8 |
||
AF05 |
可倾式汤锅 |
≥300L |
可倾式夹层锅,采用优质厚1.2mm不锈钢支架及锅体;内胆采用优质不锈钢厚5mm、外胆采用优质不锈钢3mm厚焊接; 蒸汽压力0.3Mpa,带泄压保护装置容积:300L;耗气量:48000cal/h;采用燃气为能源,安装使用方便;不锈钢结构,外观豪华,坚固耐用;锅体可倾,进料卸料方便;从背面集中排出废气,作业舒适安全;独特燃烧器,燃烧充分,热效率高;适用于餐饮、食堂、食品加工、调味品、医药等行业。 |
台 |
2 |
||
AF06 |
灶台灭火系统 |
与灶具配套 |
1、灭火剂容量:24L,喷嘴最大数量:26个,感温片最大数量:15只 2、主要配件:驱动瓶、药剂罐、水流控制阀、感温装置、控制箱厨房专用灭火剂及释放机构 3、厨房专用灭火剂:油脂类专用灭火剂,无毒,无污染,无腐蚀性; 4、灭火装置控制箱内采用纯机械式自动启动无需任何电源即可工作,(箱内不能使用电磁阀,避免因电路故障造成装置无法运转的可能性) 5、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全部使用SUS304不锈钢管,全部使用螺纹连接,可永久使用,无需更换。不得使用卡压的连接方式(避免因长时间高温高热的工作环境产生管路变形、泄漏等情况产生) 6、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SUS304的不锈钢管,3分管壁厚度不低于1.5mm;4分管壁厚度不低于2.0mm。不锈钢弯头为SUS304材质。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灭火剂2017年及以后第三方带CMA及CNAS标识合格检验报告。 |
套 |
1 |
||
AF07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3 |
||
面点间 |
|||||||
AG01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1 |
||
AG02 |
四门雪柜 |
≥1215*750*1930 |
1、容积整机全部采用优质加厚不锈钢制作;食品级内胆材质,拉伸底板无死角设计,便于更换清洁;1.功率:≤500W;电压:220V;制冷方式:直冷;4.工作状态:冷藏|冷冻;冷藏温度范围:-5℃~+8℃;冷冻温度范围:-15℃~-6℃; 2、产品符合GB 4706.1-2005、SB/T 10424-2007国标要求。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检验报告。 |
台 |
2 |
||
AG03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AG04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2 |
||
AG05 |
玻璃门展示柜 |
850L |
温度:0℃~10℃;容积:850L;箱体尺寸:1110*520*1400;食品层架数:4;制冷方式:风冷;输入功率:220W外壳采用全不锈钢304板材制作,内藏式铜管蒸发器,全封闭制冷系统,使用寿命长;门体全部加装弹簧铰链,自动回归设计,解放厨师双手,操作方便;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数据清晰,控温精确;采用名牌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箱体由高压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好;能耗低,是高效节能的制冷产品。 |
台 |
1 |
||
主食库 |
|||||||
AH01 |
主食架 |
≥1200*500*25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立管采用38*38*1.0mm不锈钢方管;主管及横管采用38*25*1.0mm不锈钢矩管,横管间距不大于10CM。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
台 |
30 |
||
AH02 |
平板推车 |
≥600*9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支撑板1.2mm厚;主管采用38*1.2mm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两万向),连优质轴承。 |
台 |
1 |
||
洗碗间 |
|||||||
AI01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1 |
||
AI02 |
双门消毒柜 |
≥640L |
1、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容积:≥640L;功率:≥2200W;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不锈钢制作;双门双室,独立控制;内置8个可拆卸餐盘层架,结实耐用;2、远红外线加热至120度以上高温消毒。最高温度可达149℃,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3、其它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CQC12-448100/448123-2009的有关规定。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权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权威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报告。 |
台 |
1 |
||
AI03 |
活动残渣柜 |
≥7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侧板厚度1.0mm,柜身三边围板,配2个万象轮带脚制。开400*300方形漏斗残渣孔。 |
台 |
4 |
||
AI04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2 |
||
AI05 |
电热水器 |
80L |
1、加热方式:双管加热,加热功率(w):3000/3000W ,额定压力(mpa):0.75 2、加热温度(℃):30-75,内胆材质:蓝钻内胆,加热体材质:奥氏体310S不锈钢。 |
台 |
1 |
||
售卖区 |
|||||||
AJ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3 |
||
AJ02 |
活动保温饭桶柜 |
≥7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1.0mm,侧板、门板1.0mm;配2个万象轮带脚制;内置发热管,功率:220V/3KW.配50汤桶一个。 |
台 |
6 |
||
AJ03 |
双门消毒柜 |
≥640L |
1、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容积:≥640L;功率:≥2200W;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不锈钢制作;双门双室,独立控制;内置8个可拆卸餐盘层架,结实耐用;2、远红外线加热至120度以上高温消毒。最高温度可达149℃,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3、其它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CQC12-448100/448123-2009的有关规定。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权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权威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报告。 |
台 |
4 |
||
AJ04 |
双层工作台 |
≥15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AJ05 |
五格保温售卖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1.0mm;下层板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全钢可调节子弹脚;内置发热管,功率:220V/3KW,配活动横杆,配活动冲孔板 |
台 |
6 |
|
|
AJ06 |
双层工作台 |
≥7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AJ07 |
双层工作台 |
≥59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AJ08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4 |
||
AJ09 |
脚踏式单星盆水池 |
500*450*95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盆采用1.2mm,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脚踏式水龙头 |
台 |
1 |
||
小吃间 |
|||||||
AK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AK02 |
双层工作台 |
≥15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AK03 |
五格保温售卖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1.0mm;下层板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全钢可调节子弹脚;内置发热管,功率:220V/3KW,配活动横杆,配活动冲孔板 |
台 |
1 |
||
AK04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1 |
||
二层 |
|||||||
粗加工间 |
|||||||
BA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5 |
||
BA02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4 |
||
BA03 |
电热水器 |
80L |
1、加热方式:双管加热,加热功率(w):3000/3000W ,额定压力(mpa):0.75 2、加热温度(℃):30-75,内胆材质:蓝钻内胆,加热体材质:奥氏体310S不锈钢 |
台 |
2 |
||
BA04 |
脚踏式单星盆水池 |
500*450*95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盆采用1.2mm,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脚踏式水龙头 |
台 |
2 |
||
副食库 |
|||||||
BB01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8 |
||
BB02 |
平板推车 |
≥600*9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支撑板1.2mm厚;主管采用38*1.2mm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两万向),连优质轴承 |
台 |
1 |
||
切配区 |
|||||||
BC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7 |
||
BC02 |
绞切肉机 |
550*450*650 |
1、功率:≥1.1KW;电压:220V或380V。2、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切肉绞馅功能于一体,切面组织新鲜,适用于肉类切片、切丝、绞馅、灌肠。3、生产效率:400kg/h(片)、200kg/h(丝)、200kg/h(绞肉)、180kg/h(灌肠);4.必须全不锈钢材质。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
台 |
1 |
||
BC03 |
四门雪柜 |
≥1215*750*1930 |
1、容积整机全部采用优质加厚不锈钢制作;食品级内胆材质,拉伸底板无死角设计,便于更换清洁;1.功率:≤500W;电压:220V;制冷方式:直冷;4.工作状态:冷藏|冷冻;冷藏温度范围:-5℃~+8℃;冷冻温度范围:-15℃~-6℃; 2、产品符合GB 4706.1-2005、SB/T 10424-2007国标要求。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检验报告。 |
台 |
2 |
||
BC04 |
多功能切菜机 |
≥1300*700*1140 |
整机采用不锈钢及铝合金制作,变频器为台安变频器。主要用途和要求:将根茎类蔬菜:马铃薯、红萝卜、白萝卜、黄瓜、洋葱、茄子等以及叶菜类蔬菜:芹菜、大白菜、高丽菜、菠菜等蔬果类切成丁、片、丝条状。产量:300-1000KG/小时电源: 220V 单相 |
台 |
1 |
||
BC05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1 |
||
热厨区 |
|||||||
BE01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L*1300*1000 |
整机全部采用304#1.5mm不锈钢板制作。不低于6000m³/h; 2、对油烟气体进行洗涤、碰撞、化学反应、吸收、冷凝、过滤等工艺处理,净化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雾、气味等有害物质; 3、额定风量下净化效率不低于95%,出口浓度需小于0.8mg/m³,噪音需低于60分贝。 4、处理风量≥6000M3/H风量符合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5、照明:单台设备具备不少于两个独立的防暴LED照明灯,节能省电:单台设备应具备单独开关机,用一台开一台,油烟净化一体机。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MA标识的检测报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
米 |
13 |
|
|
BE02 |
拼台 |
现场尺寸与炉具外观一致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1.0mm不锈钢,背板采用1.0不锈钢,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
台 |
6 |
|
|
BE03 |
单头大锅灶 |
》1000*1100*800 |
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面板1.5mm厚,围板1.2mm厚;结构: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石棉布;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带冷却水功能。性能:每个火眼配静音型低转速风机1台,高效节能配件:不锈钢摇摆水龙头1支,锅径:Φ800mm炒菜灶热效率≥46%. 燃烧噪声≤85dB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大锅灶)1级能效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台 |
8 |
||
BE04 |
灶台灭火系统 |
与灶具配套 |
1、灭火剂容量:24L,喷嘴最大数量:26个,感温片最大数量:15只 2、主要配件:驱动瓶、药剂罐、水流控制阀、感温装置、控制箱厨房专用灭火剂及释放机构 3、厨房专用灭火剂:油脂类专用灭火剂,无毒,无污染,无腐蚀性; 4、灭火装置控制箱内采用纯机械式自动启动无需任何电源即可工作,(箱内不能使用电磁阀,避免因电路故障造成装置无法运转的可能性) 5、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全部使用SUS304不锈钢管,全部使用螺纹连接,可永久使用,无需更换。不得使用卡压的连接方式(避免因长时间高温高热的工作环境产生管路变形、泄漏等情况产生) 6、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SUS304的不锈钢管,3分管壁厚度不低于1.5mm;4分管壁厚度不低于2.0mm。不锈钢弯头为SUS304材质。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灭火剂2017年及以后第三方带CMA及CNAS标识合格检验报告。 |
套 |
1 |
||
BE05 |
双头炒灶连双尾撑 |
≥2000*1150*800 |
材质: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面板1.5mm厚,围板1.2mm厚;结构: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石棉布;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带冷却水功能。性能:每个火眼配静音型低转速风机1台,高效节能配件:不锈钢摇摆水龙头1支规格:双头小炒灶2000*1150*800锅径:Φ400mm炒菜灶热效率≥46%. 燃烧噪声≤85dB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中餐炒灶)1级能效检测报告(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
台 |
1 |
||
BE06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4 |
||
BE07 |
双层工作台 |
≥1500*8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BE08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L*1300*1000 |
整机全部采用304#1.5mm不锈钢板制作。不低于6000m³/h; 2、对油烟气体进行洗涤、碰撞、化学反应、吸收、冷凝、过滤等工艺处理,净化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雾、气味等有害物质; 3、额定风量下净化效率不低于95%,出口浓度需小于0.8mg/m³,噪音需低于60分贝。 4、处理风量≥6000M3/H风量符合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5、照明:单台设备具备不少于两个独立的防暴LED照明灯,节能省电:单台设备应具备单独开关机,用一台开一台,油烟净化一体机。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MA标识的检测报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
米 |
6 |
||
蒸煮区 |
|||||||
BF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BF02 |
燃气双平头炉 |
≥1200*700*55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1.2mm;侧板采用1.0mm,炉堂采用A3黑铁板,炉体骨架采用L40*40角钢;可连续调节火力大小 |
台 |
1 |
||
BF03 |
可倾式汤锅 |
≥300L |
可倾式夹层锅,采用优质厚1.2mm不锈钢支架及锅体;内胆采用优质不锈钢厚5mm、外胆采用优质不锈钢3mm厚焊接; 蒸汽压力0.3Mpa,带泄压保护装置容积:300L;耗气量:48000cal/h;采用燃气为能源,安装使用方便;不锈钢结构,外观豪华,坚固耐用;锅体可倾,进料卸料方便;从背面集中排出废气,作业舒适安全;独特燃烧器,燃烧充分,热效率高;适用于餐饮、食堂、食品加工、调味品、医药等行业。 |
台 |
1 |
||
BF04 |
电气两用蒸饭柜 |
24盘 |
1、柜体外壳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整体发泡;2、水箱内胆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整体可拆卸;3、炉头为节能炉头,配备全自数控燃烧机;4、具有自动进水功能,意外熄火自动关气保护等功能;5、立柱采用约φ51*1.2mm不锈钢圆形重力调节脚;附件:配备12个馒头盘及24个蒸饭盘。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电气两用蒸饭车质量检测报告(提供有资质的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及工业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
台 |
3 |
||
BF05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BF06 |
玻璃门展示柜 |
850L |
温度:0℃~10℃;容积:850L;箱体尺寸:1110*520*1400;食品层架数:4;制冷方式:风冷;输入功率:220W外壳采用全不锈钢304板材制作,内藏式铜管蒸发器,全封闭制冷系统,使用寿命长;门体全部加装弹簧铰链,自动回归设计,解放厨师双手,操作方便;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数据清晰,控温精确;采用名牌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箱体由高压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好;能耗低,是高效节能的制冷产品。 |
台 |
1 |
||
主食库 |
|||||||
BG01 |
主食架 |
≥1200*500*25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立管采用38*38*1.0mm不锈钢方管;主管及横管采用38*25*1.0mm不锈钢矩管,横管间距不大于10CM。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
台 |
12 |
||
BG02 |
平板推车 |
≥600*9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支撑板1.2mm厚;主管采用38*1.2mm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两万向),连优质轴承 |
台 |
1 |
||
洗碗间 |
|||||||
BH01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1 |
||
BH02 |
双门消毒柜 |
≥640L |
1、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容积:≥640L;功率:≥2200W;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不锈钢制作;双门双室,独立控制;内置8个可拆卸餐盘层架,结实耐用;2、远红外线加热至120度以上高温消毒。最高温度可达149℃,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同时提供:权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权威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3、其它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CQC12-448100/448123-2009的有关规定。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权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权威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报告。 |
台 |
1 |
||
BH03 |
活动残渣柜 |
≥7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侧板厚度1.0mm,柜身三边围板,配2个万象轮带脚制。开400*300方形漏斗残渣孔。 |
台 |
4 |
||
BH04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2 |
||
BH05 |
电热水器 |
80L |
1、加热方式:双管加热,加热功率(w):3000/3000W ,额定压力(mpa):0.75 2、加热温度(℃):30-75,内胆材质:蓝钻内胆,加热体材质:奥氏体310S不锈钢 |
台 |
1 |
||
面点间 |
|||||||
BI01 |
四门雪柜 |
≥1215*750*1930 |
1、容积整机全部采用优质加厚不锈钢制作;食品级内胆材质,拉伸底板无死角设计,便于更换清洁;1.功率:≤500W;电压:220V;制冷方式:直冷;4.工作状态:冷藏|冷冻;冷藏温度范围:-5℃~+8℃;冷冻温度范围:-15℃~-6℃; 2、产品符合GB 4706.1-2005、SB/T 10424-2007国标要求。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检验报告。 |
台 |
2 |
||
BI02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 |
台 |
1 |
||
BI03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BI04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2 |
||
售卖区 |
|||||||
BJ01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BJ02 |
活动保温饭桶柜 |
≥7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1.0mm,侧板、门板1.0mm;配2个万象轮带脚制;内置发热管,功率:220V/3KW.配50汤桶一个。 |
台 |
6 |
||
BJ03 |
双门消毒柜 |
≥640L |
1、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容积:≥640L;功率:≥2200W;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不锈钢制作;双门双室,独立控制;内置8个可拆卸餐盘层架,结实耐用;2、远红外线加热至120度以上高温消毒。最高温度可达149℃,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3、其它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CQC12-448100/448123-2009的有关规定。 备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权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权威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报告。 |
台 |
5 |
||
BJ04 |
脚踏式单星盆水池 |
500*450*95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盆采用1.2mm,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脚踏式水龙头 |
台 |
1 |
||
BJ05 |
双层工作台 |
≥15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BJ06 |
五格保温售卖台 |
≥18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1.0mm;下层板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全钢可调节子弹脚;内置发热管,功率:220V/3KW,配活动横杆,配活动冲孔板 |
台 |
8 |
||
BJ07 |
双层工作台 |
≥7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BJ08 |
双层工作台 |
≥59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2 |
||
BJ09 |
双层工作台 |
≥12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下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1.0mm的不锈钢板。边角需到圆角,两侧立柱需加斜拉横管。 |
台 |
1 |
||
BJ10 |
紫外线杀菌灯 |
30W |
电压:220v材质:玻璃防护等级:ip20 |
盏 |
4 |
||
抽排/杂件 |
|||||||
ZJ01 |
排烟管 |
定做 |
材料采用1.0mm厚优质镀锌板;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配40*40角钢法兰连接盘;(含横风管、排烟管、变径、弯头、三通等管所有管道)吊件、链接件等须做防腐处理。 |
平方 |
300 |
||
ZJ02 |
防火阀 |
与排烟管配套 |
1、漏风量低,气密性能好.2、电动开启消耗电流小.3、防腐性能强,使用寿命长。4、执行机构驱动灵活。反馈、联锁信号准确。 |
个 |
5 |
||
ZJ03 |
收餐车 |
≥600*9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1.0mm,连接管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静音型配万象轮金属轴承。 |
台 |
10 |
||
ZJ04 |
反边铁锅 |
直径800 |
材质:熟铁制造 |
口 |
14 |
||
ZJ05 |
炒锅 |
2尺2 |
材质:熟铁制造 |
口 |
8 |
||
ZJ06 |
份数盘 |
1/1 |
选用食品级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厚度为0.6mm; |
个 |
100 |
||
ZJ07 |
不锈钢蒸笼 |
直径610 |
食品级不锈钢,配12层蒸格,1个底板,2个蒸盖。 |
套 |
1 |
||
ZJ08 |
不锈钢汤桶 |
60cm |
食品级304不锈钢,厚度为1.0mm; |
个 |
20 |
||
ZJ09 |
不锈钢汤桶 |
50cm |
食品级304不锈钢,厚度为1.0mm; |
个 |
30 |
||
ZJ10 |
不锈钢汤桶 |
30cm |
食品级304不锈钢,厚度为1.0mm; |
个 |
20 |
||
ZJ11 |
塑料垃圾桶 |
55.5cm*50.5cm*74.5cm |
容量:80L |
个 |
10 |
||
ZJ12 |
保鲜盒 |
40cm*26cm*12cm |
食品级PPD保鲜盒,颜色:白色 |
个 |
50 |
||
ZJ13 |
保鲜盒 |
29cm*19cm*10cm |
食品级PPD保鲜盒,颜色:白色 |
个 |
50 |
||
ZJ14 |
砧板 |
Φ400mm*100mm |
外形尺寸:φ400*100mm;材质:生态食品级塑料材质,每套红、蓝、绿、白各4个。 |
套 |
20 |
||
ZJ15 |
不锈钢漏盆 |
70cm |
选用食品级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厚度为1.0mm; |
个 |
50 |
||
ZJ16 |
留样盒 |
8.8cm*8.5cm*5.5cm |
玻璃加盖密封 |
个 |
150 |
||
ZJ17 |
刀架 |
标准 |
食品级304不锈钢 |
把 |
5 |
||
面点间设备 |
|||||||
MD01 |
压面机 |
25~30kg/h |
额定电压 : ~220V |
台 |
1 |
||
MD02 |
搅拌机 |
20L |
料桶容积 : 20L |
台 |
2 |
||
MD03 |
和面机 |
25KG |
1、电压:220V-380V/0.8-2.5KW |
台 |
1 |
||
MD04 |
包子馒头机 |
≥3280*1500*1420 |
1.电压:220v, 2.功率:3.3KW 3.规格:包子20-150g/个,馒头:10-250g/个, 4.产量:包子1000-2800个/H,馒头2000-7200个/H |
台 |
1 |
||
MD05 |
发酵柜 |
26盘 |
功率/电压:2.8KW/220V |
台 |
3 |
||
PR01 |
单星水池 |
≥1000*700*8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盆采用1.2mm,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40下水器、配单水高弯全铜芯优质水龙头。(二食堂) |
套 |
6 |
||
PR02 |
四层层架 |
≥1200*500*1500 |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层板、加强筋厚度1.2mm,立柱采用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全钢子弹脚。(二食堂) |
台 |
8 |
备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AE02大单大锅灶;
2.清单所列技术指标仅用于描述标的功能、性能指标,如与特定品牌、型号相匹配不代表指向特定产品,投标人可自行选用相当或更优的产品应标。
三、其它要求
1、质量要求
(1)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满足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如有不符合要求或者虚假响应的,除不支付货款外,还将对供应商采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追究违约责任。
(2)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节能环保要求。
(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有关质量认证标准。
(4)所投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建设施工要求
(1)供应商负责新购厨房设备安装、调试,达到采购人的设计要求。并包含系统安装中所有的配件、附件、管材、线材并负责安装到位。所有的线道和管道必须牢固美观,走线时破坏的地面、墙面必须恢复原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设计施工图,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照图施工,要求整体横平竖直,美观整洁;
(3)现场具体情况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查勘,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安装过程中所需辅材(如管线、接头等)包含在招标预算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产品检测要求
(1)为保证投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在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需经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抽查检验的,投标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招标文件参数要求进行检测,如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按虚假应标处理。
(2)投标产品检测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提供该条款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项目工期、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
1、项目工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签订、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初验。
2、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货款。
(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方式提交。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所有服务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换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质量保证金。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内,供应商每年须派技术人员免费上门对设备、进行一次以上维护保养、检测。
(2)售后服务:0.5 小时内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2 小时内排除故障;若在 2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必须在 4 小时内提供和原机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件相同或经采购人认可的相近档次备机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件(含确定故障时间)。若需对坏件更换或送修,须在 2 个日日历天内负责解决,并将好件安装到采购人使用现场。
(3)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为采购人培训 2 名维护、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设备。
(4)质保期结束,享受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只收材料成本费)。在设施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保证所供货物能更换到原件配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安装调试。
(6)本项目招标价包含生产制造、运输、搬运、安装、调试、检测、税金、安装所需辅材、利润及售后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中标后价格不作调整。
(7)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增值服务。
(8)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2、质保期及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壹年(产品生产厂家质保期或法律法规质保期大于1 年的按要求计算),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
3、验收
(1)供应商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送到安装地点时,须通知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人员和资产管理员到场依据合同清单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实施安装,如所供货物与合同清单不一致的,采购人将采取退货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
(3)供应商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整改,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初验申请后同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 20 个日历天);试用期间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此顺延视为供应商逾期交货,按照违约责任处理,试用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6)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整改,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8)如货物经供应商 2 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9)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报告。
(10)其余相关事项应严格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要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要求。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采购方式:拟采用竞争性谈判
评审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七、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及PDT行业标准进行项目的履约验收:
1、成立验收小组;
2、验收标准:
3、验收;
八、其他需要的事项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谈判小组成员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⑤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需求论证或者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前期咨询工作的;
(五)供应商认为谈判小组成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或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情形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应当回避的被申请人应当回避;
(六)谈判小组在评审本次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之前,应由谈判小组民主推选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谈判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谈判记录和评审报告等。谈判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且不得影响和干涉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
(七)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九)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经产品折扣、总价折扣、修正等评审计算后的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报价(经产品折扣、总价折扣、修正等评审计算后的价格)相同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并列。
三、评审及谈判程序
(一)停止评审
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程序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的;
(2)竞争性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二)资格性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及通过标准
序号 |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相关证明材料 |
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能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
原件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为非企业的提供承诺函原件;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承诺函原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声明;供应商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承诺函或声明。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声明;供应商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承诺函或声明。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7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8 |
法人委托书 |
按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 |
原件 |
9 |
是否是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10 |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承诺函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或声明须逐一分别提供,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
3、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4、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资格性评审结果。
资格审查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资格评审报告前,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复核人员应当根据情况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重新评审出具审查报告的,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审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
5、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资格性审查结果,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6、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结果公告)。
(三)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审查项目 |
通过条件 |
1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2 |
响应文件签署、密封、盖章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组成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4 |
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有效期等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5 |
响应文件报价 |
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在合理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6 |
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或经过谈判后满足实质性要求。 |
7 |
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8 |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2、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结束后,通过技术服务部分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四)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签到的顺序依次进行。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须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四、最后报价及审查
(一)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不少于3家(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二)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三)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最后报价可以为现场报价。现场报价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组织、监督人员监督供应商自行现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给谈判小组。最后报价表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否则无效。
最后报价只填报《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不再填报分项报价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分项报价组成价格以该供应商填报的《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价格与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的总价进行比例计算,同比例执行。
(六)报价评审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及通过条件 |
1 |
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2 |
最后报价是否高于采购预算或高于采购最高限价 |
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否则不予通过。 |
3 |
最后报价是否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
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不予通过。 |
4 |
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
谈判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要求的通过审查,否则,不予通过。 |
五、谈判小组复核和出具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推荐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
2、价格扣除: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政府采购政策第(六)款规定。供应商所报产品享受价格折扣的同时又有享受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的,先进行产品的价格折扣,再进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供应商同时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种及以上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最后报价总价的10%进行扣计。
3、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4、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框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5、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六、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谈判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价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
七、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4、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倾向性意见
八、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一)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二)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原因。
九、确定成交人
(一)原则:本项目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二)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
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采购活动中参加竞争性谈判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的请托。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X)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二、合同期限
三、项目内容与质量标准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货款。
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方式提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所有服务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换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质量金保证金。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售后服务内容包含:
1、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内,供应商每年须派技术人员免费上门对设备、进行一次以上维护保养、检测。
(2)售后服务:0.5 小时内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2 小时内排除故障;若在 2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必须在 4 小时内提供和原机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件相同或经采购人认可的相近档次备机乐山旧食堂厨房设备件(含确定故障时间)。若需对坏件更换或送修,须在 2 个日日历天内负责解决,并将好件安装到采购人使用现场。
(3)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为采购人培训 2 名维护、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设备。
(4)质保期结束,享受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只收材料成本费)。在设施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保证所供货物能更换到原件配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安装调试。
(6)本项目招标价包含生产制造、运输、搬运、安装、调试、检测、税金、安装所需辅材、利润及售后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中标后价格不作调整。
(7)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增值服务。
(8)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2、质保期及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壹年(产品生产厂家质保期或法律法规质保期大于1 年的按要求计算),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
3、验收
(1)供应商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送到安装地点时,须通知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人员和资产管理员到场依据合同清单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实施安装,如所供货物与合同清单不一致的,采购人将采取退货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
(3)供应商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整改,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初验申请后同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 20 个日历天);试用期间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此顺延视为供应商逾期交货,按照违约责任处理,试用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6)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整改,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8)如货物经供应商 2 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9)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报告。
(10)其余相关事项应严格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要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要求。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三份,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