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9-10
一、合同编号:2020-58230
二、合同名称: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TZC2020018-Z1716
四、项目名称: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600号
联系方式:0573-89398211
供应商(乙方):桐乡市宝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振华路512号
联系方式:138573607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379794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餐饮物业服务
2.合同金额(元):379794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9.7修改版)2020年公共服务中心合同食堂.docx
桐 乡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1、 通用必备条款部分
合同(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桐乡市宝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文本;
(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
第二条 合同标的
本次采购的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叁佰柒拾玖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
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____;
(3)其他方式:
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1)项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时,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2)项处理:
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 (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 (时间)退还乙方。
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 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3、本合同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
1、本项目供货(调试)完成时间:2023 年9月30日 前。
甲方: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桐乡市宝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履行时间
2020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3797940元),其中招标价的10%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元)为员工考核奖,剩余叁佰肆拾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3401940元)为物业服务费。
由甲方每季末支付前一季度价款(物业服务费的90%按十二个季度分十二次平均支付)给乙方;物业服务费的10%留作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奖罚金,并根据考核结果由甲方每季末支付前一季度考核奖给乙方,并由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发放明细。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食堂经营场地和设备,包括厨房设备、餐桌椅、餐具、燃气、水电等及一些日常用具。乙方负责做好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如有人为损坏(设备正常使用的折损除外),按设备新旧程度照(折)价赔偿。
2.乙方提供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食堂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熟食、净菜、点心等外卖服务及周六中餐服务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就餐保障服务,刷卡消费。早餐设稀饭、包子、馒头、花卷、糕点、杂粮、面条、鸡蛋等服务;中餐需制作不少于四个荤菜、二个半荤半素菜、四个素菜(根据任务要求可另做调整);晚餐不少于三个荤菜、二个半荤半素菜、二个素菜。乙方必须科学应时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供应用餐以份菜自动结算形式。
3.四楼食堂供甲方包厢用餐服务或自助餐,根据工作要求,乙方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菜肴品种要求搭配科学、经济实惠、花色多样、变换及时,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4.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乙方必须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5.乙方在食堂区域的各项服务,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甲方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乙方按照工作要求调整工作时间,应甲方需要增加临时服务员以及其他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必须随叫随到,服从甲方管理,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6.乙方认真做好食堂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无蚊、无蝇、无尘、无异味、无脏痕迹。每日打扫,一周一次大扫除,做好厨具、餐具的每餐消毒工作。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持有身体健康证。按时做好月报表,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7.乙方需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
8.食堂工作人员就餐为工作用餐。
9.乙方应按饮食行业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各项工作,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管理服务采用《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考核(详见附件),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采用百分制,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作为考核的依据。如连续两个月考评分为8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
2.甲方每月组织一次对乙方食堂烹饪、卫生、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采用《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详见附件)。如连续两个月满意度测评在8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当季合同期考核奖罚金。
4.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5.乙方在食堂有从事对外经营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当季度物业服务费(含考核奖罚金)10%的违约金,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6.因乙方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五、对乙方食堂工作人员考核,满分100分,得分与奖金挂钩。员工考核奖为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元)分三十六个月平均支付,对乙方食堂工作人员每月进行考核。该笔费用由甲方提供考核结果,双方确认后由乙方直接发放给员工(乙方须每月提供发放明细)。考核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中《机关食堂员工每月工作考核细则》。
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桐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件《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盖章后生效,期满自动作废。
附件:
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为机关干部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提高用餐满意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主要内容
机关食堂考核主要有团队考核、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含员工考核和管理人员考核)两部分。各项考核按月进行。其中,团队考核对象为公司,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对象为员工个人。
二、考核方法
(一)团队考核
月度考核得分=餐饮服务保障考核分*50%+满意度调查得分*50%,即50%由机关事务中心相关责任科室进行评价,50%由各用餐单位代表或全员进行评价并取平均值,每扣1分计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1、餐饮服务保障考核
由甲方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考核细则共十大类;组织管理(15分)、菜品与服务(15分)、经济指标(10分)、仓储管理(6分)、食品安全与卫生(18分)、环境卫生(11分)、精细化操作管理(10分)、消防与安全生产(10分)和餐厅形象(5分)等九大类为扣分计分项目,总分100分;服务提升(不超过10分)为加分计分项目;累计扣分或加分不超过大类的分值。内容详见附件1《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
2、满意度调查
由甲方每月定期组织用餐单位评价,采用抽样调查和全员调查的方式,内容包括:工作餐评价(25分)、桌餐评价(30分)、卫生评价(25分)、服务评价(20分)四类扣分计分项目,满分100分。详见附件2《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
3、团队考核结果影响乙方考核奖励费用计提:团队考核分低于70分,不计提考核奖;考核分70至80分,计提考核奖80%,考核分81至85分,计提考核奖85%,考核分86至90分,计提考核奖90%,考核分91至95分,计提考核奖95%,考核分96分以上,满额计提考核奖;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服务团队进行调整。
(二)、员工考核
考核细则包含考勤纪律、个人行为规范、工作标准、服务提升四大类,考核基础分100分,加分和扣分可重复并累积。内容详见附件3《机关食堂员工每月工作考核细则》,工作标准参照附件4《机关食堂员工工作质量标准》。
(三)管理人员考核
为鼓励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和个人素养,推动食堂整体服务水平提升,按月奖励为食堂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奖励系数为1.2,人员范围为食堂主厨、食堂主管。
奖惩金额(元)=奖金基数*岗位奖励系数
三、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表:1.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
2. 《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
3. 《机关食堂员工每月工作考核细则》
4.《机关食堂工作质量标准》
5.《机关食堂员工月度考核汇总表》
附表1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评分 内容 |
评分内容及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一) 组织 管理 15分 |
团队合作:员工团结,互相协作;能及时、良好地进行内部沟通;共同完成保障任务,提升技能与理念,提升个人素养。 |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
3 |
||
员工职业技能:上岗前应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重要岗位需具备相应证书。 |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
1 |
|||
员工健康:每年体检,健康证及时更新、上墙。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工作纪律:员工遵守工作纪律;不擅自脱岗,在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按规定上班和值班;按规定请假,主要管理人员请假超过2天需经甲方批准。 |
每处不符扣2分 |
5 |
|||
仪容仪表:着装、发型整洁;佩戴工号牌、工帽、口罩、手套等;不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等。 |
每处不符扣1分 |
3 |
|||
文明礼貌:使用礼貌用语;不大声喧哗、不随意搭讪,不挑衅、取笑或辱骂就餐者,避免与就餐者发生口角。 |
每处不符扣1分 |
2 |
|||
(二) 菜品 与 服务 15分 |
工作餐菜品数量:不低于甲方要求;样式及时更新,一个月内保持10%品种不重样、1个面点新品种。 |
每处不符扣1分 |
2 |
||
工作餐菜品质量:新鲜、可口;无发黄、焦糊、不符合营养的搭配等现象。 |
每处不符扣1分 |
2 |
|||
桌餐菜品质量:符合“色香味形”的基本要求,搭配合理;按要求及时、有序出餐,满足用餐需求。 |
每处不符扣1分 |
2 |
|||
桌餐菜品研发:每月研发新菜式并记录;每月应有2个客餐新菜式扣分不累计。 |
每处不符扣1分 |
2 |
|||
供餐持续性和及时性:掌握供餐速度,不断供;避免用餐人员长时间的等待和排队。 |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
2 |
|||
饭菜保温:售餐台保温设备提前开启,温度不低于75度;开餐前5-10分钟出餐;荤菜及时放入保温柜,设置温度不低于90度。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大餐厅服务:桌面及时补充餐巾纸、牙签等;调料台物品及时补充。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包厢服务:提前做好地面、桌面、台面等卫生;提前做好摆台和餐前各项准备;热情、及时、有序做好餐中服务;保障好客餐任务,无投诉。 |
每处不符扣2分 |
2 |
|||
服务态度:公平对待每一位用餐人;适当满足用餐个性化需求;杜绝打人情菜,少、漏刷钱现象。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三) 经济 指标 10分 |
原材料采购:以不浪费为原则,结合零散与定点的采购方式,提出合理的采购需求,适当、及时调整各类原材料的采购。 |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
3 |
||
遵守财务制度:仅限IC卡支付;经营情况日清月结,账目清晰;认真做好结算(含餐券),不产生多、错、漏刷。 |
1 |
||||
价格:按甲方要求定价方式,制定合理价格;明码售卖。 |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
1 |
|||
经营利润:以控制年度整体盈亏平衡为目标;根据经营日报,及时调整供餐。 |
2 |
||||
及时、准确报送经营情况;准确记录订餐及客餐情况,报送相关票据。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能耗:遵守节能减排规定;电灯于营业开始时全面开启,营业结束时逐步关闭;节约用水,无常流水常明灯现象 |
每处不符扣1分 |
2 |
|||
(四) 仓储 管理 6分 |
原材料验收:明确采购与管理责任制,入库应由责任人(仓管、厨师长、采购员)签字确认;如实按采购金额和数量进行入库登记;杜绝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原材料入库。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原材料储存:按不同种类,区分常温、冷藏和冷冻等储存条件,分区存放;帐卡物相一致;按仓库内标线摆放。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原材料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按需出库;制定物品领用的相关规定,如用量、用时;规范领用手续,如相关责任人签字等。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仓库报表:账目清晰、准确,如实记录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入库时间等基本信息;如实记录出库情况,实时反应生产情况;每日清点和整理,定期盘存并报备甲方。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仓库分类:按物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区分管理;仓库保持整洁卫生。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消杀用品:杀虫剂、清洗剂、消毒剂及其他有害化学制品需专人专柜专管,并做好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或接触。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五) 食品安全与 卫生18分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执法(如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原材料、成品和垃圾通道等进行隔离;不共用,避免交叉污染。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粗加工区:按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分类、分区存放和处理。要求“一摘二洗三浸泡四清五切”,抽检或普检无泥沙及异物。 |
1 |
||||
切配区:蔬菜、肉类使用不同的砧板、刀具;按标准切配。 |
1 |
||||
半成品保存(含洗切后的原材料):按品类分开储存;注明保质期;隔夜存放,需密封后冷藏;短时存放,需防尘。 |
1 |
||||
成品保存:分开储存;注明保质期;隔夜存放,需密封后冷藏;短时存放,需防尘。 |
1 |
||||
碗盘餐具清洁:洗消要求“一洗二刷三冲四消五保洁”,抽检或普检干净合格;分区清洁;按标识摆放并做防尘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
2 |
||||
再加工:半成品或成品冷藏后必须热加工。 |
1 |
||||
留样:配备留样专用容器;每样食品按要求留样,并记录,每样不少于100g,留样不少于48小时。 |
1 |
||||
用水:自制饮品用水需用经煮沸的开水或可直接饮用的水;制作食用冰的用水、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过水净化设备处理。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未经许可,外部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
2 |
|||
发生食物中出现异物、食物出品检验不合格等现象。 |
每次扣5分 |
5 |
|||
(六) 环境卫生11分 |
就餐区:就餐人员离位及时清理桌面、地面油污、汤水、杂物等;及时清理垃圾桶;闭餐2小时内完成全部清洁工作。 |
每处不符扣2分 |
2 |
||
售餐区:闭餐后、开餐前及时清理售餐台,保持干净、明亮、无油污;结算台/收银台及时清理,保持无油污、水渍,物品摆放整齐;闭餐后2小时内做完全部清洁工作;做到无苍蝇。 |
2 |
||||
包厢:餐后及时清理;客人到前检查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
2 |
||||
后厨:保持台面、货架、地面整洁干净;使用后及时清洁,台面、货架等无油污、水渍、灰尘,地面无积水、油污;排水沟每日疏通清理;闭餐后2小时内做完全部清洁工作。每周进行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
2 |
||||
收餐区:餐具分类回收摆放;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控制收餐噪音;餐具回收箱框整齐摆放,每日清洁无油污、异味。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卫生间:及时检查、打扫,保持无异味,垃圾不满溢;洗手台整洁干净、无积水。 |
1 |
||||
垃圾处理:分类;密封;定点存放;走定点通道;日产日清。 |
1 |
||||
(七) 精细化操作管理 10分 |
冷菜间:室温控制在22度以下;进入冷菜间要进行二次洗手、消毒,并更衣;冷菜制作遵守“五专原则”——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 |
每处不符扣1分 |
1 |
||
煮饭间:米袋要离地,按要求摆放,防止浸水、受潮;工具摆放有序、整洁。 |
每处不符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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