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9-10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30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2-XCJGSW2020-4
项目名称: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740000
最高限价(元):7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贰年,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餐饮经营资质,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8:3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荆广场A座15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3.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4.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 5. 质疑受理方式: (1)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号;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15168354126。 (2)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荆广场A座1207室;联系人:冯雪涛;联系方式:0571-88955386。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1号
传 真:0571-85820516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贤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20516
质疑联系人:文鹃
质疑联系方式:1508871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7室
传 真:0571-8895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121513
质疑联系人:冯雪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553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施家花园23幢联锦大厦A塔楼
传 真:0571-85463096
联系人 :彭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463096
附件信息:
发布稿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297.5K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电子招投标)
采购编号:ZJCT2-XCJGSW2020-4
采购名称: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 购 人: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HYPERLINK \l "_Toc2617395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2617395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2617395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
HYPERLINK \l "_Toc26173955" 一、总则 10
HYPERLINK \l "_Toc26173956" 二、采购文件 12
HYPERLINK \l "_Toc26173957" 三、投标文件 14
HYPERLINK \l "_Toc26173958" 四、投标 16
HYPERLINK \l "_Toc26173959" 五、开标、评标 17
HYPERLINK \l "_Toc26173960" 六、定标 20
HYPERLINK \l "_Toc26173961" 七、合同授予 22
HYPERLINK \l "_Toc26173962" 第四章 采购合同 23
HYPERLINK \l "_Toc2617396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HYPERLINK \l "_Toc26173964" 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46
HYPERLINK \l "_Toc2617396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0
HYPERLINK \l "_Toc26173966" 一、总则 50
HYPERLINK \l "_Toc26173967" 二、评标组织 50
HYPERLINK \l "_Toc26173968" 三、评标程序 50
HYPERLINK \l "_Toc26173969" 四、评标细则 50
HYPERLINK \l "_Toc26173970" 五、询 标 53
HYPERLINK \l "_Toc26173971" 六、定标办法 53
HYPERLINK \l "_Toc26173972" 七、投标人义务 5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委托,就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CT2-XCJGSW2020-4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1 |
年 |
74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有餐饮经营资质,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2. 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4.标书售价:免费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8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30日8时3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荆广场A座1515室
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前),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荆广场A座1515室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3.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4.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
5. 质疑受理方式:
(1)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号;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15168354126。
(2)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荆广场A座1207室;联系人:冯雪涛;联系方式:0571-88955386。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文鹃
联系电话:0571-85820516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磊
联系电话:15868121513
传真:0571-88955386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荆广场A座1207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彭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463096
传真:0571-85463096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施家花园23幢联锦大厦A塔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
名称 |
内容 |
1.2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文鹃 联系电话:0571-85820516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号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磊 联系电话:15868121513 传真:0571-88955386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荆广场A座1207室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1.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
1.9 |
答疑会 |
不召开 |
1.10 |
转包和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
2.4.1 |
询疑截止时间 |
2020年9月19日17时00分,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于上述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0571-88955386,同时电子版发至2570633878@qq.com。 |
3.3.3 |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
3.3.4 |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2.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3.3.5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及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如本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证金部分请忽略。 |
3.6.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内 |
4.1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a.供应商应未能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7室, 接收人:何工,电话:15868121513)。 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按“采购公告”规定 |
4.2.2 |
投标地点 |
按“采购公告”规定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采购公告”规定 |
5.2 |
开标程序 |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即2020年9月30日9 时00分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投标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 3.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2570633878@qq.com , 联系人:何工 , 电话:15868121513 ); 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5.3 |
评标程序 |
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投标须知第22.1条“无效投标的认定”。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 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 代理机构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回代理机构(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得分汇总 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5.1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服务类)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如按标准计算不足壹万元的,按壹万元计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6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是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8 |
其他 |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
9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1.2、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招标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货物和服务:是指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2)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相关书面说明,否则投标无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
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投标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投标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投标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投标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
5)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保证金由主办人提供,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须由主办人盖章及其全权代表签署。
1.4、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答疑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10、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1.11、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2、其他
1.12.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1.12.2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2.3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4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1.12.7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 采购公告
2.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1.4第四章 合同格式
2.1.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6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1.7第七章 评标办法
2.1.8补充文件(如有)
2.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采购文件的异议
2.3.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
2.3.2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3.3异议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异议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4异议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3.5异议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6异议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书原件。
2.4、采购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询疑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询疑截止时间后的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2.4.2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4.4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
2.4.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6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2.4.7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采购文件的修改
2.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
2.5.2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5.3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
2.5.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5.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5.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5.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
2.5.8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2、投标文件组成
3.2.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采购公告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编制);
3.2.2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有);
4)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3.2.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类似项目业绩;
5)商务偏离表;
6)技术偏离表;
7)技术方案(供应商根据评标细则自行编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结合评分内容要求自行提供)。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3.3.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3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3.3.4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2)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3.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及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
3.3.6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4、投标报价
3.4.1 ▲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4.2费用须包含所有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均包含在总价之中。投标人的报价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
3.4.3 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6、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4.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a.供应商应未能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4.1.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7室, 接收人:何工,电话:15868121513)。
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2.5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但开标以后要求撤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4、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4.5、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3)以电讯、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
5.1、开标时间
按前附表要求。
5.2、开标
5.2.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5.2.2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5.2.3 开标程序
5.2.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5.2.3.2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响应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4)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5.3评标程序
5.3.1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均为无效标。
5.3.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为无效标:
(1)▲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因此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2)资格响应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
(5)未按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6)不响应采购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8)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包括投标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9)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10)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5.3.3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3.5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5.3.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5.3.7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5.3.8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30分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4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5.4.1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5.4.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八章:评标办法》。
5.5、废标
5.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5.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5.6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定标
6.1、依法确认采购结果
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签发
6.2.1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6.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6.3.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6.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6.3.3可以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6.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6.3.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6.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
七、合同授予
7.1、签订合同
7.1.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1.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7.1.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7.2、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
第四章 采购合同
本项目合同将根据招投标结果签订。以下为合同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无异议,则视作认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得再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有优于该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则随投标文件的约定修改本合同主要条款。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第四食堂,施家花园23号。
2.就餐人数:承担210人左右每餐的就餐任务。
3.食堂主要设备配置由中标单位到时自己清点。
4.由采购人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所以本食堂明确规定乙方不能收现金,不能用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收费,只能由采购人规定的方式收费。
二、供餐时间
1.食堂:一日三餐,休息时间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有特殊保障情况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安排。
2.各餐的供餐时间:早餐就餐时间为:07:45-8:50,中餐就餐时间为:11:45-12:45。晚餐就餐时间为:17:30-18:30(夏令季节延迟15分钟)。
3.乙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营业时间经营,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营业。
三、供餐形式
(1)工作用餐。采用快餐供应方式,为入驻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第四食堂的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的服务保障。
(2)接待用餐。为入驻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第四食堂有关单位公务接待用餐提供服务保障。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外,承包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四、服务范围
食堂一日三餐。
五、服务要求
(一)原材料釆购
甲方负责所有食材的采购,乙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配合采购人规范各种食品的索证、验收、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以及存放、加工、出售、储存、留样等各个环节管理,食品储存、加工必须责任到人,切实明确职责。物资仓库由甲方管理,食堂从仓库专人领取后对主要食品(如米、面、油、肉类、豆制品、鸡蛋等)要专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菜品供应标准
1、丰富菜肴品种,不断推陈出新,根据甲方需求适时轮换厨师,每月须推出1-2个创新菜。菜肴精致可口,适合干部职工口味。
2、早餐品种不得少于10种;中餐菜肴品种不得少于10种;晚餐菜肴品种不得少于6种。此外,早、晚两餐要求供应6种以上不同种类面食,晚餐供应6种以上不同种类小炒。同时供应卤味外卖服务。
(三)菜价核定
每餐菜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明码售卖。
(四)人员配备
1. 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并承担全部管理责任;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服务人数10人:负责人1人、厨师1人、前台1人、面点1人、服务员1人、切配2人、洗菜洗碗3人。发现缺员应及时补足。需要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女50岁以下,男60岁以下。工资标准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员工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员工相关保险(养老、社保 等费用)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乙方有义务对所聘员工在思想、业务、安全、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教育、关爱和管理。乙方自行承担与员工因劳务纠纷所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所聘员工必须证件齐全(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并报采购人相关部门登记备案。
4.员工聘用合同的签订、终止、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乙方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但乙方聘用食堂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严禁使用黑工、童工、不能用有不良记录的人。
5.乙方服务人员的岗位应满足本协议服务需求标准进行配置。
6.乙方员工体检结果或者其他伤病诊断证明表明其不适宜从事餐饮工作的,乙方应重新安排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7.乙方的员工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上岗,遵守礼仪及职业道德要求。
8.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职能管理部门的管理。乙方所有工作人员未经允许,只限在甲方规定的活动区域出入。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将有权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及追究责任。
(五)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制定每周菜单,制定的下周菜单提前两天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并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菜单进行修改。
2.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和甲方认可的厨房操作流程,进行饭菜及其副食品的制作,确保饭菜和副食品的数量和质量,按合同的约定及时供应各餐。
3.对供应的饭菜和副食品进行取样,样品必须在冷藏箱内保存48小时以上进行留样(所有品种均留样)
4.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饭菜的新鲜和卫生。
5.严格按照相关卫生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搞好服务场所的清洁卫生,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理餐厨垃圾,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乙方必须规范餐具消毒,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做好各种餐具的清洗、消毒、保管。做好服务范围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门前三包,制定防鼠、防蝇、防毒、灭蟬螂等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人。
7. 乙方必须注意用电安全,食堂一切用电设备安全及消防安全按釆购人规定执行。厨房及餐厅内配电箱、开关、插座及灭火器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检査维护,不得随意移动。用电设备等更换需报食堂管理部门,由釆购人派专人监督维修。
8.乙方要配合采购人,教育员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育人的意识,主动为采购人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服务工作要文明礼貌、服务用语要规范。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的服务礼仪,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上岗。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 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专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9.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险、金(所需费用要求应包含在总报价中)。乙方自行负责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所涉及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及工伤、疾病、意外伤亡事故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 乙方在管理食堂中如有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发生,乙方要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11.乙方在服务期间,如发生食物中毒、员工伤残、劳动纠纷等事故,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诊断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人身损害赔偿费等)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乙方应做好节能降耗、科学合理使用原材料、避免浪费现象发生。严禁将食堂原料、物品、器具带离食堂,如有发现,将追究责任,并双倍赔偿。
13. 乙方要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乙方应杜绝员工在各种原材料配送中的索贿受贿、故意刁难等行为,如有索贿、受贿行为,将按受贿金额的五倍金额、如乙方员工有偷盗食堂财产行为、偷盗食堂财产两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4.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按照食堂操作规程办事。如卫生部门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处罚责任。
15.在服务期内,食堂内所需的餐具及消耗品包括清洁用品、面巾纸、一次性餐盒筷子等均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6.在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或增加菜品品种的合理要求。
17.乙方的员工服饰、工作鞋帽等职工个人消耗品、劳保用品由乙方承担。
(六)设施管理
1.乙方验收甲方的一切设施设备,并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必须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食堂房屋、锅灶、蒸台、冰箱、保洁柜、消毒柜、蒸饭箱、保温售台等大件不锈钢炊具及餐桌椅、食堂内水电设施等等统一交给乙方使用及保管,在交接时造册清点验收,返还时有损失要赔偿。
2.在服务期内,服务场所内一切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均由乙方负责(不包括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服务期满时,乙方应确保所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提供厨房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并确保所提供的设施和功能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设备及设施等可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调整使用。在服务期内乙方有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
5.增添一般设施,乙方书面报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不提供员工住宿。
(七)服务资质
乙方应保证其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满足本协议服务需求的资质证件在服务内持续合法有效,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备案。若在服务期间,乙方资质证件失效的,应当在失效前及时补办并向甲方提交复印件备案;如逾期未办理,甲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利用现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八)其他
1.甲方参加市级、省级活动、比赛,乙方须提供配餐服务,物料由甲方提供,人员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根据甲方餐厅当天实际使用量备足菜品。
六、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为二年,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满意的可选择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一年,续签合同金额不变。服务期内若因政府拆迁或其他因素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断的则以实际服务期为准,结算以招标价格为标准。
七、服务费用
本合同服务费: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期内年餐务委外服务费由人工费用和管理费用组成。年度餐务委外服务费中甲方预留5万元作为满意度考核奖励经费,于年服务期末根据综合考评分值发放,综合考评分达到70分,奖励30000元;70分以上,90分以下,每增加一分增加1000元;90分以上(含),奖励50000元,70分以下,不奖励(考核奖惩细则另行制订)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
2.提供食堂场地、设施、餐具、用具等基本设施,并承担设施的正常维修费用。
3.提供水、电、燃气、蒸汽
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乙方要求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不服从甲方管理,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出现严重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且给甲方书面通知整改一个月内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
(2)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且给甲方书面通知整改个月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3)出现食物安全问题,造成10人以上(含)出现消化系统不良症状,且经国家相关卫生部门核实确认食物安全事件的。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食堂(包厢)餐饮服务,包括人员派驻,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食品卫生保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
2.乙方不得在经营场地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业务活动。
3.乙方应严格要求其员工在食堂餐厅内拾得的任何物品都应归还失主。
九、安全生产
(一)甲方应确保提供给乙方的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布局设计、水电燃气等安装和设计符合相关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操作安全。并承担因未能有效履行此条款而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责任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操作,采取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未能有效履行此条款而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责任。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法规,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十、费用结算
按比例每月支付,当月费用下月支付。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从业人员费用和管理费,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向甲方收取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职能,给乙方餐饮服务工作带来不利因素,所造成后果由甲方担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饭菜及副食品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有关的医疗费用及相应赔偿及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因管理和操作不当造成人为的消防安全事故,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否则违约论处。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文件封面
(用于投标文件封面)
采购名称:
采购编号: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投 标 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A.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B.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D.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良好的商业信誉:
出具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格式参考)(下表二选一)。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声明,在购买本采购文件后,经查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本公司是 (未 )(下划线处,根据查询情况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查询日期: 注:需附网页截图 |
或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声明,在购买本采购文件后,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本公司是 (未 )(下划线处,根据查询情况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查询日期: 注:需附网页截图 |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
A.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B.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C.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内容根据项目情况由投标人自定)
特别说明: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须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A.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B.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出具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1.6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公告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编制)
二、报价文件部分
2.1投标函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11、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便于处理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请务必注明以下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2.2开标一览表
采购名称: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内容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 |
备注 |
1 |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
投标报价(合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注:1.“报价方式”以一次报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3小微企业资格证明、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的 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提供的是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除提供自身小微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商小微企业资格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小微企业资格证明材料中认定情形为“中小企业”等无法界定投标人或其代理品牌制造商具体企业类型的均为无效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 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我以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签署本项目相关投标文件并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承认全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3.2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 项目 采购文件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服务类)计取采购代理费,(如按标准计算不壹万元的,按壹万元计取) ,由我公司全额支付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在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贵公司缴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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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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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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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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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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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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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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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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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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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情况 |
资质名称 |
颁发部门 |
资质等级 |
颁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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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有无不良记录或因招投标违规涉及司法诉讼情况 |
有(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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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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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竞争力 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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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后面应附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类证书的清晰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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