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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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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准入项目第1包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准入项目第1包中标公告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准入项目-标书终稿8.19.pdf

一、项目编号:0873-2001FW4L0293(招标文件编号:0873-2001FW4L0293)

二、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准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嘉谷禾粮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村南祥和龙锦农贸市场内粮油批发区4C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嘉谷禾粮油有限公司 大米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原材料的价格、质量、配送、售后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附质量、价格、商务有关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获得两年准入资格,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合作良好,则续签下一年合同,两年后重新招标。 食品原材料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提交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建议报告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爱民、华孟楠、俞芳、李秀娟、侯振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注: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07344600102。

未中标供应商请在本中标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同时凭保证金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联系方式:牛老师010-89733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联系方式:韩寿国、丁玲、陆炜、陈思佳010-59893125、3125、3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寿国、丁玲、陆炜、陈思佳

电 话: 010-59893125、3123、3116

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食品原材料 供应商准入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0873-2001FW4L0293 采购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3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27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4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石油 大学(北京)(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食品原 材料供应商准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 标。 一、项目编号:0873-2001FW4L0293 二、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准入项目 三、采购预算:无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 3 包: 包号 包名称 数量/单位 数量、简要技术参 数和规格描述 1 大米 一项 详见第三章 2 水产类 一项 详见第三章 3 豆制品 一项 详见第三章 (1)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 如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的投标。 (3) 每包确定的供应商入围数量:第 1 包大米入围供应商数量 1家;第 2 包水产类入围供应商数量 2家;第 3包豆制品入围供应商数量 2家。 2.招标用途:餐饮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准入 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 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4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本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原材料类商品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者三证合一),能够提供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材料 检测报告有关资质证明; 9. 大米投标人须为北京高校联合采购大会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法人或北京学 校基地直供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法人(有效期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或名录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所在名录必须与所投包的品目一致,否则 视为无效)。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要求 1.购买时间:自 2020 年 8 月 19 日 9:30 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 16:30 (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 10 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办公楼 511 室(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人民币 50 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 淀区文慧园北路 10 号,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 18 号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010- 897332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 10 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511 室(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邮政编码:10008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寿国、丁玲、陆炜、陈思佳 联系电话:010-59893125/59893123/59893116 电子邮箱:hanshouguo@china-didac.com 本项目信息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十、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1 采购人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2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2 采购预算 无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 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 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前述报告中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其开户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 无效或只适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特定某项目字样的视为无效)。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 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其中: 7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复印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无效);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在开标前六个月内 出具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其中: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供应商须 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名 单。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 供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建立、 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 标及资格条件 否 8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4.3 是否允许投标人分 包 否 4.4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否 5.1 小微企业选取标准 小微企业选取标准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三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进行划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型企业,应根据 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附件的格式 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评标时 不予价格扣除。 注: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5.2 节能环保要求 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应列入品目清单,投标文件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 按照强制采购执行。 注: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应当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4.4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 调整的投标和折扣 否 15.1 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汇款的同时递交投 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材料)。 (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 元 / 每包。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电汇、支票、汇票,或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附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格式 详见第六章附件);推荐以汇款方式递交保证金。 (5)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 帐 号:6232593799002616889(接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标书 款专用账户)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否则,因 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交 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17.2 投标文件数量 (1)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单独密封提交); (2)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单独密封提交); (3) 开标一览表正本 1 份(单独密封提交); (4) 投标保证金 1 份(单独密封提交); (5)电子文档 1 份(单独密封提交)。 电子文档要求如下:投标文件正本(须签字盖章后)需统一扫描 成一份 PDF 格式电子版文件,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 命名,文件名不得简写。扫描精度不得低于 300*300dpi,单个文件大 小不宜大于 300M。不得设置对电子文档打开、打印、复制的限制性措 施。电子文档以只读光盘或优盘形式提供,概不退还。 27.3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比例 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3.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 34.1 预付款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预付款保证金。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由 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转账支票、 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 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元 / 每包每家 入围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 帐 号:9550880207344600102 (与保证金账号不同) 其他 本文件中的“签字”指签字人亲笔签字或加盖签字人的人名章或 手签章。 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 10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表人授权在指定范围内可以行使法定代表人相关权利的负责人(需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或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以 本表要求为准。 11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基本要求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三章中所述技术需求的招标投标。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1.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 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 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定义 2.1“采购人”指将本项目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指执行本项目采购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 必须的配套技术和服务。 2.6“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资金来源和采购预算 3.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 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 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具体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 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 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 12 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 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 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 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 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分 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5.1 小微型企业规定 (1)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 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10%的 扣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小微企业选取标准:本项目的具体选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应按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文 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证明 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节能环保要求 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 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 13 5.3 信息安全产品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48 号)要求。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通知 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 传真、公告等方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 标人发出,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信息登记有误、传 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 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 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7.2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 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 改,该要求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联系地 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澄清或修改,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必要时答复内容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 解释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 定。 14 9.3 在投标截止期 15 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 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 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潜在投标人已收 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9.5 为使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 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 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 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 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 文件为准。 10.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合规 文件或直接认定投标所提交的该部分文件无效。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 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 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顺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 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 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12.2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该投标将被拒绝。 15 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2.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 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原件的要求。 1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3.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应与招标文件正文一致,建议行文使用宋体小四号 字。 13.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并 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 担。 13.3 投标文件装订须采用胶装方式,建议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 投标报价 1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价应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4.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件表特殊声明外,投标报价条件为项目现场完税价。 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 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期运送、安装、调 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 14.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投标。 14.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如果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 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4.5 投标人要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 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14.6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 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 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并按要求分类报价。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的一部分。 15.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31 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交纳履约保证金; 16 (4)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15.3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5.1 条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需 交纳)后 5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办理退 还手续。 15.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 被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 止时间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 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7.2 投标人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 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副本和电 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 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 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 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因投标文件 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7 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说明函)的正本单独密封提交 (密封在一个包装中或分开包装均可),并在包装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 18.3 为方便拆启和对迟到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应注明本项目指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投标的包号/品目号等,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4 为方便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的正、副本单独密封提交(密 封在一个包装中或分开包装均可),并在包装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9.2 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代理 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9.3 投标文件及其他必要材料、实物等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地 点送达。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 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代表及有 关工作人员参加。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 签字。 投标截止时间后, 分包有 3 家(含)以上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进入公 开招标程序。 投标截止时间后,分包只有 2 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学校规定,执 行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综合评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 应商。 投标截止时间后,分包只有 1 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学校规定,执 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综合评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 商。 18 22.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 件、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将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 随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3.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 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24.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4.2 符合性检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 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文件第 25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2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9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号条款的(如有);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存在 24.3 条款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6.投标的澄清 26.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如果投标人出现同类问题,评标 委员会应当给予投标人均等的澄清机会。 26.2 评标委员会应当给投标人以足够合理的时间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 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3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 其放弃该项权利。 27.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7.1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 细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 标条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7.2 除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 资质、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 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27.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若投 标人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 20 与评审。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8.评标过程要求 28.1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 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 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确定中标 30.确定中标供应商 30.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并标明 排列顺序。 30.2 采购人应确定每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入围中标供应商,并由 买方与其签订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 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 可与下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项目招标。 30.3 采购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条规定推荐中标供应商。 31.中标通知 3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 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 作日。 31.2 中标通知书对买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 后,买方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买方签订中标合同。 3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买方签订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2.3 买方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21 下,中标供应商可与买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履约保证金 33.1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天内,按买方可以 接受的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10%(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34.预付款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4.1 为避免和减少中标供应商的行为给买方带来的损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 合同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预付款保证金格式 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在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质疑的提出 36.1 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6.2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 36.3 供应商的质疑如存在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供应商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36.4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6.5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 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的质疑 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36.6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 号。 36.7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36.8 质疑函范本如下: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22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37.质疑函的接收和处理 37.1本项目质疑函的接收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 构联系方式。 37.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招标基本要求 一、招标内容: 包 号 名 称 1 大米 2 水产类 3 豆制品 二、价格要求 本次招标,每个标段原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分别提供第一个周 期(15天)的原材料供货报价(一个周期内的供货价格为固定的一个价格),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询价小组经市场调研后,提供一份询价报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定价小组结合三份价格表综合对比,确定第 一个周期(15天)的原材料固定供货价格。后续定价周期均为 15 天,遇节假日 则适当延后,学校寒暑假期间另行安排。 三、资格中标供应商数量 入围供应商为综合评分排序靠前的投标人。每包确定的供应商入围数量为 第 1包大米入围供应商量 1家;第 2包水产类入围供应商 2家;第 3包豆制品 入围供应商数量 2 家。 四、对中标人的要求 1.中标供应原材料的价格、质量、配送、售后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附质 量、价格、商务有关标准和要求,同时履行投标承诺,不得中标后转包,不得中 标后降低原材料质量和配送服务; 24 2.合同履行期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将定期及不定期核查 中标人履约情况。如发现中标人存在质量、价格、材质等弄虚作假,中标后转包, 配送不及时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 饮服务公司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条款采取警告、处罚乃至终止合同等措 施。口头警告无效、拒不整改的,启动供应商退出机制,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餐饮服务公司会议确认,将发出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通知书。按该 类供应商评标时排名高低顺序依次替补,确定新的供应商。被取消供货资格的供 应商将列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供应商黑名单,5年内不再接受 其投标; 3.当市场物价波动较大时,经招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会议讨 论通过后,可在供应商中选择某一时期具有质优价廉优势的供应商进行批量采 购; 4.首次报价有效期截止后,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采购价 格评定制度规定,确定下一周期供货价格。各项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相应 时期同类商品市场批发价格 五、合同期限 中标人获得两年准入资格,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合作 良好,则续签下一年合同,两年后重新招标。 六、其他事项 1.签订购销合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个日历日 内,与中标人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期内,各种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相应时 期同类商品市场批发价格。 2.发生下列情况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有权立即取消中 标人供货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组织的投 标。 (1)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骗取中标; 25 (2)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或拒绝按中标价格供货; (3)中标后转包的; (4)合同期内无法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要求报价,影 响原材料供应的; (5)供应原材料达不到投标时价格标准,验货不合格,退货补货不及时, 服务不到位,后果严重影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正常工作且收到 三次书面警告通知书的; (6)合同协议期内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 3.中标供应商清退和替补 (1)如中标供应商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 服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条款采取警告、处罚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口头警告无效、 拒不整改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将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书面 警告通知书一式两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和中标供应商各执一 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启动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经会议讨论 议决,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2)根据该类供应商评标时排名高低顺序,依次替补,确定新的供应商, 实行优胜劣汰,保证供货质量和服务水平; (3)形成书面情况汇报,上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4.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结账一次,结账期为每月 10 日。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送货单开 具发票,甲方将出库单整理后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 支票或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七、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能够接受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餐饮服务公司所制定的货品规格 (提供承诺涵并加盖公章)。 26 第二部分 原材料采购量及质量要求 第 1包: 大米 产 品 包 装 颜 色 配送周期 每月需求量预计 (50 斤/袋) 大米 预包装 正常 不定期 600 第 2包: 水产类 产 品 包 装 颜 色 配送周期 每月需求量预计 (斤) 水产类 散装/预包装 正常 不定期 3000 第 3包: 豆制品 产 品 包 装 颜色 配送周期 每月需求量预计 (斤) 豆制品 散装/预包装 新鲜正常 不定期 3000 ★供应商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 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提交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 告或建议报告复印件。 (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27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 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取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入围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 分值分配表如下: 第 1包 评分方法 (大米) 评标指 标 分值 评标内容 投标人 管理服 务能力 (10 分) 0-5 投标人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投标人工作场所安全卫生、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得 5 分; 投标人工作场所卫生条件一般,管理水平一般,管理制度一般,得 3 分; 投标人工作场所卫生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得 0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5 投标人的原材料来源、库房情况、车辆保障情况: 投标人原材料来源安全合理,库房管理规范,车辆保障合理,得 5 分; 投标人原材料来源正规,库房管理一般,车辆保障一般,得 2 分; 投标人原材料来源不正规,库房管理不规范,车辆保障不到位,得 0 分; 服务方 案(75 分) 0-10 供货渠道评分: 投标人需提供供货渠道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品牌、与厂家 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基地、供货仓库、供货厂家所在地等相关内 容,由评标委员会从供货渠道稳定性、正规性、信誉度、供货产品 品牌信誉度、知名度、等各方面进行评分。 供货渠道稳定、正规,信誉度高,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高,知名度 好,得 10 分; 供货渠道较为稳定、较正规,信誉度较高,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较 高,知名度较好,得 7 分; 供货渠道一般,信誉度一般,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一般,知名度一 28 般,得 4 分; 供货渠道较差,信誉度较差,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较差,知名度较 差,得 2 分; 无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0-10 投标人提供的价格控制方案、承诺; 投标人价格控制方案合理,并出具了相关承诺保证,得 10 分; 投标人价格控制方案一般,并出具了相关承诺保证,得 6 分; 投标人价格控制方案较差,并出具了相关承诺保证,得 2 分; 投标人价格控制方案不合理,未出具相关承诺保证或保证不合理, 得 0 分; 0-5 投标人对原材料价格的承诺: 投标人对原材料价格的承诺书,不得高于相应时期同类商品市场批 发价格得 5分; 投标人未提供原材料价格承诺书,得 0分; 0-5 投标人对原材料质量的承诺: 投标人对原材料质量的承诺书,得 5分; 投标人未提供原材料质量承诺书,得 0分; 0-10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配送方案等服务要求: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及配送方案安排合理,科学,有保障,得 10分;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及配送方案安排一般,得 6分;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及配送方案安排较差,得 2分;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及配送方案安排不合理、不科学,得 0分 0-10 突发状况应急处置的承诺和方案: 投标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方案合理、承诺保证全面,得 10分; 投标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方案一般、承诺保证一般,得 6分; 投标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方案一般、承诺保证较差,得 2分; 投标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方案较差或未提供,承诺保证较差或未提 供,得 0分; 0-10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保证、服务效率及售后服务的理念、举措等进 行综合比较。 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完善合理,得 10分; 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较完善合理,得 7分; 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得 5分 只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其中某一项,得 3分 未提供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或内容不完善,合理性差,得 0 分。 29 0-10 服务团队。 对服务人员数量、人员素质、服务效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 合比较。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多、人员素质高、服务效率高、配置方案合理的, 得 10分;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较多、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效率较高、配置方案 较合理的,得 7分;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满足基本需求、人员素质一般、服务效率一般、 配置方案一般的,得 5分;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较少或人员素质较差或服务效率较低或配置方案 不合理或未提供得 0分。 0-5 库房情况: 具有独立的原材料存储库房(提供营业面积租用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明、现场环境照片)。 库房面积≥1000平米、交通便利、环境整洁的,得 5分; 库房面积≥500平米,< 1000 平米,视交通便利情况,环境整洁状 况,2-3分; 库房面积<500平米,得 1分; 未提供库房证明材料的。0分。 业绩 (10 分) 0-10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尾页、金 额、详细内容和甲乙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得 2 分,最多得 10分。 用户反 馈(5 分) 0-5 用户反馈: 提供近 3年合作用户对同类项目的满意度意见书,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5分。(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合计 100分 第 2、3包评分方法(第 2 包 水产类,第 3包 豆制品) 评标指 标 分值 评标内容 投标人 管理服 务能力 (10 分) 0-5 投标人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投标人工作场所安全卫生、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得 5 分; 投标人工作场所卫生条件一般,管理水平一般,管理制度一般,得 3 分; 投标人工作场所卫生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得 0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0 0-5 投标人的原材料来源、库房情况、车辆保障情况: 投标人原材料来源安全合理,库房管理规范,车辆保障合理,得 5 分; 投标人原材料来源正规,库房管理一般,车辆保障一般,得 2 分; 投标人原材料来源不正规,库房管理不规范,车辆保障不到位,得 0 分; 服务方 案(70 分) 0-10 供货渠道评分: 投标人需提供供货渠道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品牌、与厂家 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基地、供货仓库、供货厂家所在地等相关内 容,由评标委员会从供货渠道稳定性、正规性、信誉度、供货产品 品牌信誉度、知名度、等各方面进行评分。 供货渠道稳定、正规,信誉度高,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高,知名度 好,得 10 分; 供货渠道较为稳定、较正规,信誉度较高,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较 高,知名度较好,得 7 分; 供货渠道一般,信誉度一般,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一般,知名度一 般,得 4 分; 供货渠道较差,信誉度较差,供货产品品牌信誉度较差,知名度较 差,得 2 分; 无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0-10 投标人提供的价格控制方案、承诺; 投标人价格控制方案合理,并出具了相关承诺保证,得 10 分; 投标人价格控制方案一般,并出具了相关承诺保证,得 6 分; 投标人价格控制方案较差,并出具了相关承诺保证,得 2 分; 投标人价格控制方案不合理,未出具相关承诺保证或保证不合理, 得 0 分; 0-5 投标人对原材料价格的承诺: 投标人对原材料价格的承诺书,不得高于相应时期同类商品市场批 发价格得 5分; 投标人未提供原材料价格承诺书,得 0分; 0-5 投标人对原材料质量的承诺: 投标人对原材料质量的承诺书,得 5分; 投标人未提供原材料质量承诺书,得 0分; 0-10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配送方案等服务要求: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及配送方案安排合理,科学,有保障,得 10分;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及配送方案安排一般,得 6分;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及配送方案安排较差,得 2分; 投标人关于送货时间及配送方案安排不合理、不科学,得 0分 31 0-10 突发状况应急处置的承诺和方案: 投标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方案合理、承诺保证全面,得 10分; 投标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方案一般、承诺保证一般,得 6分; 投标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方案一般、承诺保证较差,得 2分; 投标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方案较差或未提供,承诺保证较差或未提 供,得 0分; 0-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保证、服务效率及售后服务的理念、举措等进 行综合比较。 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完善合理,得 5分; 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较完善合理,得 3分; 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得 2分 只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其中某一项,得 1分 未提供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或内容不完善,合理性差,得 0 分。 0-10 服务团队。 对服务人员数量、人员素质、服务效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 合比较。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多、人员素质高、服务效率高、配置方案合理的, 得 10分;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较多、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效率较高、配置方案 较合理的,得 7分;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满足基本需求、人员素质一般、服务效率一般、 配置方案一般的,得 5分; 服务团队人员数量较少或人员素质较差或服务效率较低或配置方案 不合理或未提供得 0分。 库房情 况(10 分) 0-5 库房情况: 具有独立的原材料存储库房(提供营业面积租用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明、现场环境照片)。 库房面积≥1000平米、交通便利、环境整洁的,得 5分; 库房面积≥500平米,< 1000 平米,视交通便利情况,环境整洁状 况,2-3分; 库房面积<500平米,得 1分; 未提供库房证明材料的。0分。 0-5 库房到学校距离情况:鉴于水产类和豆制品的特殊性,需要当日新 鲜货品,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方便及时退换货,不影响学校当日食 堂供餐使用。 32 库房到学校距离≤5公里,得 5分; 库房到学校距离>5公里,≤10公里,得 3分; 库房到学校距离 >10公里,≤15公里,得 2分; 库房到学校距离 >15公里,≤20公里,得 1分; 库房到学校距离 >20公里或未提供库房与学校距离证明材料的。0 分。 注:要求投标人提供库房所在地与学校百度地图距离截图并加盖公 章。 业绩 (10 分) 0-10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尾页、金 额、详细内容和甲乙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得 2 分,最多得 10分。 用户反 馈(5 分) 0-5 用户反馈: 提供近 3年合作用户对同类项目的满意度意见书,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5分。(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合计 100分 33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合同 甲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乙方: 二零二零年 月 3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采购合同 合同资料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甲方 甲方(买方): 乙方 乙方(卖方): 合同标的 简要描述: 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 付款方式 服务投入运行时间 服务投入运行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地点: 其他约定事项: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标准 履约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 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预付款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 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保证金。 其他 3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北京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2018年 月 日 甲方(受 委托)与乙方就(填写项目名称)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本合同下列术语解释: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 卖方的价格。 1.3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人(含最终用户)。 1.4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二、合同内容及期限 2.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填写项目名称)。 2.1 服务项目要求:(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下达方式、数量/质量要求、完 成方式、特殊需求等) (1) ; (2) ; (3) 。 2.2 提供服务地点: 。 3.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 3.1合同生效自___2020__年_8_ 月 1 日至___2020___年__7_ 月 31 日止。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合作良好,则续签下一年合同,最 多续签两次。 三、合同价格 4.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元)。(此 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5.服务支出包括: 。 四、支付和结算方式 36 6.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7.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8.甲方每月结账一次,结账期为每月 10日。 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送货单开具发票,甲方将出库单整理后向甲方财务 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支票或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于 在《定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 时 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 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 以电子表格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 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 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 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价格确定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提供第一个周期(15天)的原材料供货报价(一个周期 内的供货价格为固定的一个价格),餐饮服务公司询价小组经市场调研后,提供 一份询价报告,餐饮服务公司定价小组结合三份价格表综合对比,确定第一个周 期(15天)的原材料固定供货价格。后续定价周期均为 15天,遇节假日则适当 延后,学校寒暑假期间另行安排。 八: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原材料,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 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原材料,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 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 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相关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7 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 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 与甲方要求一致。 九: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 检执[2007]644 号通知范围的 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 QS标识。包 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 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十: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 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 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 小时。 十一: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 发生腐败、串味、变色、变质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 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 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 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 地。 十二: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 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38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 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 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做退 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 甲方场所;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据情节轻重处 2000-10000 元罚款,出 现两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 依据; 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 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 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 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 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 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 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 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 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 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的义务。 十三:货款结算办法 甲方每月结账一次,结账期为每月 10 日。 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送货单开具发票,甲方将出库单整理后向甲方财务部门结 39 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支票或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十四: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 行义务和责任。 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 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 10%。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万 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十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6.1.1 根据需要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下达工作任务。 16.1.2 根据项目要求,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16.1.3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 16.1.4 ? 1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6.2.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16.2.2应依法独立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于其他机构。 16.2.3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完成相关工作。 16.2.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16.2.5... 十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7.1 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属: 甲 方 。 17.2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配套的货物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 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十八、不可抗力 40 18.1 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 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 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18.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 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 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 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 18.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 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 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18.4 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 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九、保密条款 19.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 负有保密义务。 19.2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 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同 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供应商 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 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供应商 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9.3 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 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 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 信息之日止。 二十、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20.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 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0.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 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20.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 20.4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 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1 二十一、合同的终止 2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21.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1.2 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1.3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1.4 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 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二十二、权利的保留 2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 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 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 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2.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 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 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 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 和精神。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23.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 23.2 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3 由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 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3.4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 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 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 23.5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 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二十四、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24.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4.2 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乙方自签订补 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 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42 24.3 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 生效。 二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26.1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 效力。 26.2 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 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 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 26.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43 开户银行及帐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一:主要技术要求 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4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 须提交。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目录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 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 担。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单独胶装成册,并单独密封包装, 不与投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一同胶装、密封。 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 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45 目录 (标注★号的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一、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胶装成册,单独密封,不与其他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装订在一起) 二、商务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投标函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原厂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需求中产品的要求进行提供) 5.投标人业绩清单(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10.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11.投标承诺书 三、技术文件 12.技术规格偏离表 13.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1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1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46 一、资格证明文件 (请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胶装成册,单独密 封,不与其他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装订在一起) 目录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须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供应商名单(不存在的此项写“无”) 7、 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8、 具有原材料类商品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能够提供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材料检测报告有关资质证明; 9、 大米投标人须为北京高校联合采购大会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法人 或北京学校基地直供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法人(有效期内),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名录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所在名录必须与所投包的品目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7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48 2.财务状况报告 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报告中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其开户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或只适用于 本项目以外的特定某项目字样的视为无效)。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 件。 49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致: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50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无效);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或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其中: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2 6.供应商须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负责人或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名单 (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在本附件中写“无”)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53 7.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声明 致: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4 8. 具有原材料类商品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能够提供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原材料检测报告有关资质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55 9. 大米投标人须为北京高校联合采购大会合格供 应商名录内法人或北京学校基地直供平台合格供 应商名录内法人(有效期内),需提供中标通知 书复印件或名录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所 在名录必须与所投包的品目一致,否则视为无 效)。 投标人(盖公章): 56 二、商务文件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填写投标人地址)的(填写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填写投 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填写项目 名称)(填写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57 附件 2: 投标函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项目名称)、(填写项目编号)、(填写包号)招 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承诺如下: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 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和 投标文件电子版 1 份等。 4.提供单独密封的投标保证金 1 份。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 /汇款/或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形式)。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 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 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折扣率保证供货。 12.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 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58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附件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注:1、投标人如对包括工期、质保期、合同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商务条款全部无偏离,请填 写“全部无偏离”;如不列出,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0 附件 4: 原厂商授权书(如适用) 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 作为设在(填写生产制造厂商地址)的制造(填写投标货物名称和型号)的 (生产制造厂商名称)在此授权(填写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 货物就(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继的合同谈判和签署 合同。 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 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厂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1 附件 5: 投标人业绩清单(附合同复印件) 近三年国内同类业绩,提供清单(表格自制)列明:项目单位、项目内容、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并后附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主要部分的 内容,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与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真实性的合同,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 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2.如供应商成立日期不足三年,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之日的同类项 目业绩; 3.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不提供复印件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计分。 62 附件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注册地 成立和注册日期 注册资金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员人数 北京常驻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基本帐户开户银行 名称 近三年 营业额 年度: 年度: 年度: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3 附件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64 附件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5 附件 9: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__ 1.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以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担保函方式支 付。 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不予退 还保证金。 (1)我方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 (2)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 天内,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 同。 3.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4.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 (1)开票单位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6 附件 10: 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如以支票、汇款或汇票、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则不需再提供 此函) 编号: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填写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填写项目名称)(以 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编号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 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 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即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 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 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 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 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67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 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 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 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 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 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68 附件 11 投标承诺书 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我方郑重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不实的 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业绩证明材料中提供的甲方联系方式可供 贵方随时查证合同的真实性。如果我方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 投标文件无效,同时将自愿不再参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采购活动,并承担 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9 附件 12: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包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内容 与数值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内容 与数值 偏差说明 (有无偏离 /是否满足) 注: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 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2.在“偏差说明”一栏,投标内容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填写“无偏离或 满足”,投标内容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填写“负偏离或不满足”,投标内容 如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应填写“正偏离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70 附件 13: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71 附件 14: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请自行编写,不限于以下内容) 14-1 服务方案详细描述 14-2 原材料库房照片、图片及证明材料(含库房面积、储存设施条 件等信息) 14-3 实施人员组织规划及参与人员简介 14-4 验收标准 72 附件 15: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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