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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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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LACGZX-H2020-068-1

二、项目名称: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伍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56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食堂厨房设备

品牌:见附件1

规格型号:见附件1

数量:见附件1

单价:见附件1

五、评审专家名单:范文广、陈先才、徐茂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四楼,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地 址: 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中路406号

联系方式: 0564--338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院大厦5楼

联系方式: 0564--5150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

电 话: 0564-51509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附件1;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pdf
  • [LACGZX-F2020-068-1]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LAZ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附件1: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pdf
153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 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LACGZX-H2020-068)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小 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9 月 9 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