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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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灵政采【2020】045号
项目名称: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1日
目录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14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16
第五部分 灵石县政府采购项目供需合同 19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项目概况
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楼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9月10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灵政采【2020】045号
项目名称: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8304元
采购需求:炊事服务、保洁服务、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9月 3日至2020 年 9月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楼909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9月 10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9 月10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需要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石县看守所
地 址: 新建路北410号
联 系 方式: 李先生 15935423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灵石县天石大厦西楼9楼
联系方式:0354-7618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梁女士
电 话: 0354-7618815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1.2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灵石县看守所;
2.2 “潜在报价人”指资质符合要求且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
2.3 “报价人”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2.4 “谈判组织人”指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的报价人
3.1 凡资质符合以下条件的报价人均可参加投标:
3.1.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报价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
3.1.3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
3.1.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3.1.5无违法记录声明;
3.1.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约或条件;
3.3报价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4.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4.1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涉及的技术、设计、配套软件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
4.2国产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4.3进口的货物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
4.4报价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和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谈判费用
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谈判组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构成
6.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6.2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有关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责任应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报价人,均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邮件、传真等)通知谈判组织人,谈判组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报价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谈判组织人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8.谈判文件的修改
8.1谈判组织人在谈判前任何时候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谈判组织人确认已收到或知悉修改文件。
8.3为使报价人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谈判组织人有权推迟谈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谈判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报价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报价人与谈判组织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本为准。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10.1报价人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商务部分
1.谈判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5. 无违法记录声明;
6.谈判保证金(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7.报价人资格声明;
8.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9.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10. 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11.报价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人公章;
12.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盖报价人公章;
13.投标人标书提供投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花名表、缴费凭据复印件并盖报价人公章
14.投标人提供采购需求的详细资料;
15. 谈判报价一览表;
18.分项报价表;
19.供货一览表;
2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二)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服务承诺
3.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10.2报价人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顺序统一胶粘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所有复印件都应盖报价人公章,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按照文书格式及要求(表格)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11.谈判报价
11.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应包括生产、制作(开发)、包装、运输、安装、质量保证、税金、保险、技术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11.2谈判组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谈判方案和报价。
12.谈判保证金
12.1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提交4600元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汇入磋商组织人指定帐户),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上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注明项目信息: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354-7618741收款单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开户行号:4021 7620 1194
账 号:6300 1105 2045 979 289
12.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谈判组织人和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人的过错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一旦因报价人的过错行为遭受损失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应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
12.3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2.4未成交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报价人的财务收据无息退还。
12.5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对合同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合同履行完毕凭采购人的验收合格证明及报价人的财务收据无息退还。
12.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价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
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未经谈判组织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
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13.谈判有效期
13.1 谈判有效期为谈判组织人规定的谈判之日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日止。成交人的谈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期满。
13.2 在特殊情况下,谈判组织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报价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报价人可以拒绝谈判组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谈判保证金将不被没收。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报价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书面谈判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文件规格幅面(A4)。
14.2书面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书面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4.3 除报价人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书面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谈判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等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5.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报价人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袋密封;
15.2密封袋表面应注明:
(1)谈判项目名称及“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启封”的字样;
(2)报价人的名称。
15.3如果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谈判组织人对误交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组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5.4谈判组织人对谈判响应文件在邮递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6.谈判截止日期
16.1谈判组织人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迟于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
16.2谈判人组织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报价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谈判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组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18.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报价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谈判组织人。
18.2报价人的修改通知书,应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
18.3 在谈判截止期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任何实质性修改。
18.4 报价人要求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向谈判组织人递交撤文申请书,并经谈判组织人同意方可成立。
18.5在谈判截止期至谈判组织人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报价人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谈判
19.谈判
19.1谈判组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报价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9.2谈判开始前将当众检验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组织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谈判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三人以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组成,并独立开展谈判工作。
21.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
21.1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是指对谈判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谈判保证金等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符合性审查是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相应审查。
21.1.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进行二次报价。
21.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谈判组织人和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3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
21.4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21.5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报价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1.6谈判小组独立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谈判和比较。
22.谈判的澄清
22.1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人有权要求报价人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22.2报价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答疑和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有悖谈判文件的内容。
22.3报价人在谈判过程中应报项目总价,初次(文件)报价与最后报价均应低于项目预算。最后报价经谈判确认为成交价后,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报价人应将该报价转化为合同价格,并调整其分项报价和综合单价。
23.谈判仪程
1.审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一次报价;
2.资质性审查;
3.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
4.报价人进行陈述和澄清;
5. 谈判及确认相关内容后进行二次报价;
6.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成交人。
24.谈判内容
1.谈判报价
2.服务内容
3.供货期限
4.服务承诺
25.成交人确定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5.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6.谈判过程的保密
26.1谈判及会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谈判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报价人或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2 报价人试图影响谈判结果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都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
27.成交人公示
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灵石县政府采购网公示。
28.成交通知书
28.1 确定成交人后,由谈判组织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报价人成交后一律不得外包或转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9.谈判采购方式的变更
若谈判出现响应报价人不足三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六、授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1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补充和依据。
30.2 如果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谈判组织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排名下一个报价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0.3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有实质性修改。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一. 评审项目及评审主体
1.评审项目
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2.资格性审查
2.1评审内容:资格性审查是指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逐一评审。经评审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2.2资格性审查由本项目组建的谈判小组独立完成。
3. 符合性审查
3.1符合性审查是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相应审查。
3.2符合性审查由本项目组建的谈判小组独立完成。
二.评审内容及标准
4. 资格性审查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特殊资质要求:按公告特殊资格要求提供。 |
2 |
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财务状况报告。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3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4 |
良好的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记录 |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5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
6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
5.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论 |
1 |
法定代表人资格 |
有效 |
合格与否 |
2 |
授权代理人资格 |
有效 |
合格与否 |
3 |
报价低于预算 |
满足要求 |
合格与否 |
4 |
供货期\质保期 |
满足要求 |
合格与否 |
5 |
谈判文件中以 “”标明的要求或条件 |
满足要求 |
合格与否 |
6 |
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性要求 |
满足要求 |
合格与否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炊事服务:全年无休,保障约350人一日三餐,每餐需分餐、送餐;保障仓库、厨房区域卫生,炊具、餐具及时清洗、消毒,物品放置井然有序。
保洁服务:全年无休,负责监区、办公区两区域功能用房、公共区域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梯级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监区、办公区室外无纸屑及杂物,定时修剪、浇灌绿化植物。
维修服务:负责水电暖以及门、窗、玻璃、大小便池、洗手池、拖把池、水管、水龙头、冲水阀、排气扇等维修,健立健全维修档案。对于出现的故障及时处理。
二、服务期限:12个月。
三、服务地点:灵石县看守所
四、采购预算:458304元
五、付款方式:经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
六、服务要求:
(一)、炊事服务:
炊事服务范围:足量保障约350人一日三餐
工作时间:
早餐:早晨6:00起床进入伙房—7:00做好早餐—7:30分餐完毕—8:00送餐完毕—9:00整理伙房完毕。;
中餐:10:00送开水准备午餐—11:30做好午餐—12:00分餐完毕—12:30送餐完毕—13:30整理伙房完毕。
晚餐:16:00送开水准备晚餐餐—17:30做好晚餐—18:00分餐完毕—18:30送餐完毕—19:30整理伙房完毕。
全年无休。
C、厨房卫生、炊具、餐具及时清洗,消毒;物品放置井然有序。
D、标准:严格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保证饭菜干净、卫生,饭菜要做热、做熟,杜绝霉烂变质,浪费粮食、勤俭节约且需每餐留样于留样柜内。为了保证在押人员每餐能吃上热饭,营养均衡,避免出现分餐不均,要求炊事员在厨房将食物进行分餐,边做边分餐边送餐。
E、食材送至所内,炊事员负责认真核对核实食材种类及分量,核对清楚后签字确认。
F、每星期日整理库房1次,每月1号将厨房、库房大清扫。
G、服从看守所的管理,遵守看守所的规章制度;保障看守所正常运转。若出现违反看守所规定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需及时更换人员。
F、食材、食堂日常的低值易耗品等维修重置费用由看守所负责。
(二)保洁服务:
1、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全年无休。
2、保洁服务范围:
A、每天将办公区、功能用房、监区通道、监室走廊及监区院内等公共区域打扫、拖洗干净,每天清洁数次视清洁情况而定,;
B、定期修剪整理院内花草树木,定期浇水、保持绿化花草整洁美观。
3、保洁作业标准:
地面、梯级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玻璃明亮洁净,各种设施外表(如标识牌、意见箱等)清洁干净,无积尘、污痕;
监区院内与监区外看守所办公区室外无纸屑及杂物;
服从看守所的管理,遵守看守所的规章制度,保障看守所正常运转。若出现违反看守所规定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需及时更换人员。
4、保洁用品费用由看守所负责。
维修服务
1、主要负责公用区域设施维修:水电暖以及门、窗、玻璃、大小便池、洗手池、拖把池、水管、水龙头、冲水阀、排气扇等,健立健全维修档案。
2、服从看守所的管理,遵守看守所的规章制度,保障看守所正常运转。若出现违反看守所规定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需及时更换人员。
3、维修维护费用由看守所负责。
(四)中标方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为所有从事服务人员购置统一工作服,为从事服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所有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缴纳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负责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事故。
七、招标服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或性能描述 |
服务时间 |
总价 |
备注 |
1 |
后勤服务 |
炊事服务 保洁服务 维修服务 |
12个月 |
||
合计(大写):元整 ¥: |
备注:1、预算价为458304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第五部分 灵石县政府采购项目供需合同
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供需合同
采购单位:灵石县看守所 (以下称“甲方”)
服务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竞争性谈判采购,本着平等、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甲方愿将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供需合同委托乙方,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
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供需合同
合同价款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或性能描述 |
服 务 时 间 |
总价 |
备注 |
1 |
后勤服务 |
炊事服务 保洁服务 维修服务 |
12个月 |
||
合计(大写):元整 ¥: |
三、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灵政采【2020】045号的谈判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2)有关澄清文件、服务要求;
(3)投标承诺;
(4)服务承诺;
(5)中标通知书;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四、服务期限:12个月
五、付款方式:经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
六、双方职责
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2、甲方应为乙方协调有关后勤服务中的相关事项。
3、甲方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因此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当遇有重大变更事项,甲方有权召集乙方协商处理有关事宜。
5、对乙方进行动态管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的。
2、乙方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若时间延误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保证甲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4、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完成后,由甲方出具手续,退还乙方账户。
7、乙方不得随意分包或转包业务。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甲、乙双方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除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外,并处罚一定的违约金。
3、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仲裁机构申诉。
八、其它条款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事宜结束后自行失效。
九、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并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单位: (公章) 服务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 商务部分
1、谈判响应函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关于“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灵政采【2020】045号”谈判文件,我单位已认真研究,决定响应如下:
1.我们愿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谈判开始之时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如我方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3.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我们将同意贵方没收谈判保证金。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没收谈判保证金。
5.签订合同后,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报价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谈判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灵政采【2020】045号 ”的谈判事宜。签署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我 (姓名)系 (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灵政采【2020】045号 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此次谈判结束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2.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4、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 “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灵政采【2020】045号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报价人资格声明(格式)
1.企业概况
(1)报价人名称:
(2)地 址: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职工总人数:
(6)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2、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情况介绍;
3、货物运输工具、其它服务设施;
4.报价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6、谈判报价一览表(格式)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灵石县看守所后勤服务项目灵政采【2020】045号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愿意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报价人名称:
项目名称编号 |
|
谈判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备注 |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报价人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或性能描述 |
服 务 时 间 |
总价 |
备注 |
1 |
后勤服务 |
炊事服务 保洁服务 维修服务 |
12个月 |
||
合计(大写):元整 ¥: |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 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报价人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或性能描述 |
服 务 时 间 |
总价 |
备注 |
1 |
后勤服务 |
炊事服务 保洁服务 维修服务 |
12个月 |
||
合计(大写):元整 ¥: |
说明:“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性能优于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负偏离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性能低于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服务承诺(格式)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报价人名称:
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服务响应时限;
详细的服务方案(人员配置、食品质量安全、应急措施、管理制度等);
4.本地办事处或服务机构情况;
5.延伸服务计划;
6.其他说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