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国甜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多功能切菜机2台(变卖)的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国甜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多功能切菜机2台(变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国甜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多功能切菜机2台(变卖)的公告
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obj/114882.shtml
2020-09-10 20:49:21.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国甜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多功能切菜机2台(变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变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0年9月28日10时至2020年11月27日10时(延时或低于60天成交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本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公开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国甜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多功能切菜机2台

该标的物为重庆国甜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多功能切菜机2台,标的物购置于2018年7月1日,目前能正常使用,机器设备外观成色较好,操作按键完整灵活,加工区域正常,机器设备表面和接口、转动等运动部件有轻微磨损,无明显锈蚀,设备状况良好。

注:变卖标的物的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的搬运、存放、拆卸及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

评估价:8700元,变卖保留价:7851元,保证金:826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变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变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023-68720133 、18580995118(杨老师)、13883400780(严老师,贷款咨询电话)预约。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户名为: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物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变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竞买人应当具备特别提示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公告及特别提示等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并决定参与竞价的,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变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经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确认。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五、特别提醒:

1、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变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 0132 3700 0000 008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该期间不计利息。

3、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4、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变卖有限公司安排,咨询电话:023-68720133 、18580995118(杨老师)、13883400780(严老师,贷款咨询电话)。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6、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变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市天力变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68720133 、18580995118(杨老师)、13883400780(严老师,贷款咨询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023-79251219、023-79251216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相关附件
执行依据.pdf
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