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11 12: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高新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冷库(EPC)已由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怀高经〔2019〕60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和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化高新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冷库(EPC)
2.2招标编号:ZDAHHZB-20208813
2.3建设地点:怀化市高新区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395.38㎡;其中:新建1#冷库,建筑面积14333.75㎡,包括速冻库、低温冷藏库、气调库,另有机房、值班间等辅助工程;新建1#门卫,建筑面积61.63㎡,包括接待室等。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暂定 365 日历日;其中设计: 45 日历日;施工: 320日历日。
2.6质量要求:
①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②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现行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或以上。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含初步设计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评审及施工图优化),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即EPC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六个月(即2020年3月-2020年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查询方式,且无在建项目;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六个月(即2020年3月-2020年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查询方式(含密码);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六个月(即2020年3月-2020年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查询方式(含密码),且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及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建设部门相关文件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仅施工单位);
(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仅施工单位)。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并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其中施工企业还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
4.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4.3缴纳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5.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
5.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0年 9 月 11 日至2020年 9 月 15 日17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5.4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均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派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2835741。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内容
本项目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高新区创业大厦7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07451570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紫东路大汉龙城一期三栋2005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737800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