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CG202009014
项目名称: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调味品、冷冻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方式: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441389513@qq.com)。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5.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CA驱动和申领流程及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请登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看守所
地 址:瑞安市龙头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907700
质疑联系人:贾英才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906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南方大厦五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东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807765、13868893722
质疑联系人:吴智洋
质疑联系方式:0577-66807765、137577633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7570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附件信息:
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采购文件-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doc
634.3K
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
采 购 文 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 目 编 号: |
ZJJSCG202009014 |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
瑞安市看守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二〇年九月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总 则 8
(三)采购文件说明 9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六)开标与评审 14
(七)授予合同 18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19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附件一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32
附件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33
附件三-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
附件三-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
附件四 投标函 36
附件五 少量偏离表 37
附件六 投标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情况一览表 38
附件七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39
附件八 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 40
附件九 产品参数 41
附件十 开标一览表 42
附件十一 报价明细表 43
附件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44
附件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5
附件十四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46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7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CG202009014
项目名称: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 |
1 |
900000 |
项 |
包括调味品、冷冻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9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方式: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441389513@qq.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投标说明: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CA驱动和申领流程及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请登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看守所
地 址:瑞安市龙头村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907700
质疑联系人:贾英才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906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南方大厦五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东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807765、13868893722
质疑联系人:吴智洋
质疑联系方式:0577-66807765、137577633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757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瑞安市看守所调味品及冷冻食品采购 |
2 |
项目编号 |
ZJJSCG202009014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4 |
采购人 |
名称:瑞安市看守所 地址:瑞安市龙头村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77-58907700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南方大厦五楼 项目负责人:潘东祥 电话:0577-66807765、13868893722 |
6 |
招标内容 |
包括调味品、冷冻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7 |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 下列要求: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0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11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12 |
投标语言 |
中文 |
13 |
投标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 |
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bfbs)。 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加密并递交。 注:如供应商多次发送邮件,以最近时间收到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 |
14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 |
1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上传。 |
16 |
投标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
17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 |
18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 以银行支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等形式向瑞安市看守所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
19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 |
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9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
2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9日9:00止(北京时间) |
21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 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441389513@qq.com)。 (3)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肆份。 |
22 |
开标时间 开标地址 |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9日9:00正 (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
23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24 |
开标程序 |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41389513@qq.com; 评标委员会先对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后,再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
25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
26 |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均扣除6%;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7 |
环境标志产品 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节能产品政策 不适用: 食品类采购 □ 适用 |
28 |
诚信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 |
29 |
解释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
30 |
合同管理 |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交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邮箱 441389513@qq.com。 |
(二)总 则
说明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定义及解释
采购人:瑞安市看守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
投标供应商(投标人):投标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合格的投标人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各投标人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保密与披露事项
投标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投标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
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投标委托
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构成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 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
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本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
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按采购公告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以书面、传真或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等类似的形式通知已领取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时会将标前会的通知(包括时间和地点)发给所有投标供应商。
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或将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等类似的形式通知已领取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www.raztb.com/TPFront/)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公告等类似的形式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供应商。
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说明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资格审查文件
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见第五部分附件一)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供应商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如有)。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见第五部分附件二)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组织机构在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商务技术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第五部分附件三-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见第五部分附件三-2)
投标函; (见第五部分附件四)
供应商简介;
少量偏离表(技术与商务部分的偏离须分别填写,均放在此处,如不填写将视为对磋商文件要求无偏差) (见第五部分附件五)
投标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情况一览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六)
本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七)
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八)
产品参数; (见第五部分附件九)
车辆保证措施;
供货保障措施;
紧急配送措施;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三、报价文件
开标一览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十)
报价明细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十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投标时适用); (见第五部分附件十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适用)(见第五部分附件十三)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时适用);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十四)
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或未关联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相关内容,将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审,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人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
《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文中带“▲”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书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不利的判断和分析。
投标报价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购买货物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一切费用,费用包括送达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只有一次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拒绝前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供应商准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类别。投标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441389513@qq.com)。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知识产权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串通行为认定
投标供应商或招标采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采购单位协助投标供应商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
招标采购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供应商中标或轮流中标的;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出现以下情形,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采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投标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六)开标与评审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开标程序
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41389513@qq.com;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审查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若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评估及比较等。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评分环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进入后续评审阶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评标委员会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按对每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审报告。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评标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工作程序
评审: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等。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投标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不是固定价的;
投标报价超100%的;
投标报价出现多个不同折扣(%)报价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制作在一起的或“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的投标价格信息的;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未按规定提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的;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主要技术要求不满足要求或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若投标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指采购文件的(二)总则 第4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适用于货物类采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以下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及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以政采云投标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供应商。
若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中注明。核心产品的数量确定为多个时,所有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牌才视为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电子形式在线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形式在线提交(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接着对商务技术合格的投标报价予以审查,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合计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得分相加)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得分高者),其余为中标备选供应商;或一个中标候选人(得分高者)并出具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以政采云投标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www.raztb.com/TPFront/)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如果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部分或全部投标高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如果第一候选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第二候选供应商。如果第二候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质疑与投诉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或申请获取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 质疑受理机构: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66807765
2) 投诉受理机构: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投诉地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七)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投标供应商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供应商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书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除赔偿采购人损失外,采购代理机构即可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另选其它投标供应商中标。
代理服务费
36.1 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以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90万元)为计费基数,本次代理服务费按13000元整包干收取。该费用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请报价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为采购人所需调味品、冷冻食品配送,配送服务期1年。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以合理的服务流程和服务人数、优良的产品质量、优惠的价格制定详细的配送服务方案前来投标,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人:瑞安市看守所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基准单价(元) |
包装规格 |
推荐品牌 |
调味品类 |
||||||
1 |
味精 |
GB/T 20903-2007 调味品分类 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
包 |
16.5 |
(1000克*10包) |
快鹿、莲花、太太乐 |
2 |
调和油 |
瓶 |
59 |
(5L*4瓶) |
金龙鱼、鲁花、西王 |
|
3 |
味极鲜酱油 |
瓶 |
18.9 |
(1.9L*6瓶) |
味事达、海天、中澜 |
|
4 |
袋装酱油 |
包 |
1.77 |
(350ML*30包) |
恒顺、海天、湖羊 |
|
5 |
老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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