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28-GXHC(招标文件编号:LZZC2020-C3-020028-GXHC)
二、项目名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亿铭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柳州市柳东路220号工博红街8号楼东面103号第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34.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亿铭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 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 详见采购文件 | 1年(每年按10个月计),拟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蒙向荣(组长)、陈吉强、蓝 皎(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类)标准和财库[2018]2号文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1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28-GXHC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亿铭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柳东路220号工博红街8号楼东面103号第三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元整(¥344,000.00)(教职工86人,每月符合考勤要求的教职工学校补贴午餐费为 400元/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每年按10个月计),拟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蒙向荣(组长)、陈吉强、蓝 皎(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类)标准和财库[2018]2号文规定向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壹佰陆拾元整(¥5,1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地址:广西柳州市高新南路1号之二
联系人:蓝 皎 联系电话:0772-261081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9楼906室
电话/传真:0772-2127188/0772-212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 斌 电 话:0772-2127188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地址:广西柳州市高新南路1号之二
联系方式:联系人:蓝 皎,联系电话:0772-2610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九楼906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梁 斌, 电话/传真:0772-2127188/0772-212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 斌
电 话: 0772-2127188/0772-2127288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28-GXHC
采购人: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42414303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2414303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42414303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2
HYPERLINK \l "_Toc424143036"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4
HYPERLINK \l "_Toc42414303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9
HYPERLINK \l "_Toc424143038" 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九楼906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28-GXHC
采购计划文号:CZZC2020-C3-00380-001
项目名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元整(¥344,000.00)
采购需求: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拟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7日止,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九楼906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民主支行,账号:552070100100040756;(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地址:广西柳州市高新南路1号之二
联系人:蓝 皎 联系电话:0772-2610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九楼906室
联系人:梁 斌 电话/传真:0772-2127188/0772-212728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209475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 斌
电话:0772-2127188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28-GXHC |
2 |
3.1 |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3 |
7.1 |
磋商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4 |
8.1 |
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内。 |
5 |
9.1 |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供应商须按规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
6 |
10.2 |
响应文件组成: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
7 |
11.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 |
14.1 |
磋商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 |
18.1 |
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类)标准和财库[2018]2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承担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商务、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2供应商须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全部责任与义务。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个部分组成。
5.6.1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5.6.1.1价格部分
▲注:以下第(1)、(2)、(3)、(4)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磋商无效。
(1)磋商书(按第四章附件一格式填写);
(2)保证金证明(按第四章附件二格式填写);
(3)报价表(按第四章附件三格式填写);
(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四章附件四格式填写)。
5.6.1.2商务部分
(一)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2)、(3)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否则其磋商无效。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按第四章附件五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按第四章附件六格式填写);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第四章附件七格式填写);
(5)供应商2020年6月、7月、8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2020年6月、7月、8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7)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商务文件。
(二)资信证明文件,以下各项若有请提供,同时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截标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由磋商小组进行核查,如不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证明材料(截标前提供保险合同书和发票原件,由磋商小组进行核查,如不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4)供应商具有食品检验化验室有检验能力的证明(截标前提供检验设备发票原件和化验室相片,由磋商小组进行核查,如不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5)供应商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学校餐饮服务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截标时间前提供合同原件进行核查,如不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6)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格式自拟)。
5.6.1.3技术部分
▲注:以下第(1)、(2)、(3)、(4)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技术部分不得分。
(1)响应表(按第四章附件八格式填写);
(2)项目实施方案(按第四章附件九格式填写);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按第四章附件十格式填写);
(4)服务承诺书(按第四章附件十一格式填写);
(5)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格式自拟)。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服务需求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7.3供应商应就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全部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7.4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响应文件有效期
8.1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8.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长有效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其它内容。
8.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9.1 001分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00);002分标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003分标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00);供应商须按规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9.2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非现金方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民主支行,账号:552070100100040756。
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供应商单位全称,否则其磋商无效。
9.3磋商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一律以转帐、电汇方式退还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注:磋商书提供的供应商全称、帐号、开户行务必要完整、正确;如提供电汇凭证或银行进帐单的,务必要清晰,否则因不完整、不正确、不清晰而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退付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4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盖章和递交
10.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2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右上角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编制并装订成册,电子文档一份。
10.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用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供应商须知》中规定提供原件以外的均可提供复印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0.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签名、盖章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10.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2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的任何响应文件。
七、评审程序
13.1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整个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及评审工作。
13.2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
⑴按“供应商须知”检查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及检查磋商服务项目合格性;
⑵按《采购需求》对所竞项目的技术要求响应性进行检查。
八、磋商的步骤
14.1磋商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4.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4.4.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4.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4.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4.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4.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5.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十、质疑
16.1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16.2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6.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16.4质疑人或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须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纪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质疑或投诉的书面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7)如质疑或投诉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上述要求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签订合同
17.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副本备案。以配合我公司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号文件第八条)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对无法在上述要求期限内将合同送达的成交供应商,我公司须凭成交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才能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7.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八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二、其他事项
18.1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类)标准和财库[2018]2号文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18.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5 |
500000-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十三、适用法律
19.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柳州市潭中路小学现有教职工86人,每月符合考勤要求的教职工学校补贴午餐费为 400元,现择优竞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的午餐配送分发服务。
二、项目需求须知
1.送餐地点: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2.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号之二。
3.服务对象:全校教职工
4.教职工配餐形式:供应商需免费提供给每位教职工一张就餐卡用于就餐支付(如就餐卡不慎遗失,可免费补办)。就餐卡不设置使用时间、使用期限等规定。
5.供应商需提供开办餐饮所需的各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进货渠道证明)等。
6.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驾驶员、管理员、送/发餐员等)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供应商每天需配2-3名工作人员到校协助分餐,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学校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利。
7.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接受监督,如有违规者,校方有权利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8.应商提供的主食及菜品的品种应尽可能丰富,保证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卫生需求,不得出售过期、不合格的食品或用其作为原料加工成食品,并有相关购买货源凭证。
9.就餐餐费按照每月实际人数、发生就餐次数结算餐费。
10.供应商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
三、制餐食材要求及餐具要求。
1.制餐所用食材必须定点采购。
2.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餐饮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3.制餐所用的食用油必须“三证”齐全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必须是鲜肉。
4.配餐服务商具有符合食药监规定专用配送餐车。
5.餐具必须是具有有效资质的消毒中心提供的不锈钢餐盒。
四、制餐要求
1.制餐食材必须清洗干净。以适宜教职工食用。
2.蔬菜清洗前必须浸泡30分钟,严禁使用有残余农药存留的蔬菜。
3.制餐以荤素搭配合理为宜,必须把食品煮熟、煮透。
4.供应商必须按预公示的菜谱制餐,若有调整提前与采购方主管领导沟通协调。
五、送餐要求
就餐形式为按食谱配送就餐。
(一)送餐及分餐
1.每天按规定时间送餐,送餐时间:北京时间11:10前送达,分餐时间北京时间11:25~12:30
2.每天送餐量必须足够供应预定的教职工用餐,且保证教职工用餐安全。(就餐总人数现86人,具体人数按采购单位提前或者当天提供的数据为准)
3.实行分餐制。每天分餐的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且别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分餐人员应统一着装,分餐人员的衣着及个人卫生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范要求。
六、其他要求
1.有每天的购物台账。
2.有蔬菜残余用药检测及浸泡记录。
3.按规定做好每天的食品留样、销毁,并做相关记录。
4.有送餐验收记录。
5.有送餐车清洗、消毒杀菌、保洁记录。
6.工作人员晨检记录。
7.建立每日餐后回访记录表。
8.要求提前公示2周菜谱。适合教职工的营养需求,价格合理,花式品种要求经常变换。
9.定期对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备注:以上记录供应商必需如实记录并存档,以便采购单位核实。
七、服务期限:1年(每年按10个月计),拟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不可缺):
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
(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一
磋 商 书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LZZC2020-C3-020028-GXHC 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 (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 报价表;
2. 资格证明文件;
3. 项目实施方案;
4.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5.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附件二
保证金证明(格式)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说明:
1、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出票人、汇款人须填写供应商单位名称,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2、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明被视为无效或磋商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若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在规定递交的时间内没有收到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则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附件三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名称: 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LZZC2020-C3-020028-GXHC
项目名称 |
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
磋商总报价 |
现有教职工86人,每月符合考勤要求的教职工学校补贴午餐费为 400元/人,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元整(¥344,000.00)。 |
服务期限 |
1年(每年按10个月计),拟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磋商报价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的各种费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磋商总报价不得更改,否则投标无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 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一、2019年销售(营业)收入 元;
二、2019年企业在职员工 人;
三、2019年基本财务状况:
年初数 |
期末数 |
|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四、2019年缴纳税收情况:
税种名称 |
所属时间 |
实缴金额 |
征收机关名称 |
五、2019年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名称 |
所属时间 |
实缴金额 |
征收机关名称 |
1、养老保险 |
|||
2、医疗保险 |
|||
3、失业保险 |
|||
4、工伤保险 |
|||
5、生育保险 |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本人)参加贵公司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公司(本人)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本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响应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1 |
项目概况 |
|||
2 |
项目需求须知 |
|||
3 |
制餐食材要求及餐具要求 |
|||
4 |
制餐要求 |
|||
5 |
送餐要求 |
|||
6 |
其他要求 |
|||
7 |
服务期限 |
|||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项目实施方案
由供应商按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项目概述或方案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备注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二
服务承诺书
第1条对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全部予以响应。
第2条 (由供应商按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或在中标、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予以处罚。)
备注:以上为服务承诺格式,第1条为供应商必须列明,其余条款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一列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单编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1购买服务的范围: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采购。
2购买服务的时间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服务管理方式:甲方监督,乙方自主管理。
四、具体相关内容:
1.乙方为甲方教职工提供午餐服务。
2.甲方现有教职工86人,每月符合考勤要求的教职工学校补贴午餐费为 400元/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元整(¥344,000.00)。
五、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分餐和就餐场所,及部分必备设施设备。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饭菜质量、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采纳合理化意见或建议。甲方有权每年组织现有教职工对午餐服务综合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改进。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善各种相关证照,确保管理条例的实施。
4.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午餐工作,以确保整体服务的正常进行。
5.甲方帮助协调地方政府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关系。
6. 合同期满后,在甲方满意情况下,甲方可以优先考虑与乙方签订购买后勤服务采购。
7.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甲方需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好柳州市潭中路小学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管理工作,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必须对所有饭菜制品施行48小时留样制度。
3.乙方服务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有效健康证件后方可上岗工作。
4.乙方必须严格监督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购进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
5. 乙方要科学定制食谱,合理搭配,确保营养,热情服务。
6. 乙方要保证正常的饮食服务,不得误餐、断餐。有特殊情况时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7. 在乙方的管理过程中,如乙方管理不当,发生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或者人员伤亡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赔偿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甲方愿意协助乙方共同做好善后和解释工作。
8.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需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因其它意外情况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协议不能执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联合验收 |
|||||
序号 |
名 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与合同约定 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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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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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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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
||||||
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采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4份(采购单位1份、供应商1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
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 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对供应商的磋商实施方案、服务方案、信誉、业绩等四个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法: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实施方案分…………………………………………………………………………………… 57分
(1)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方案分(满分12分)
一档(0~4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二档(4.1~8分):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较为健全。
三档(8.1~12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2)食品种类分(满分15分)
一档(0~5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二档(5.1~10分):食品种类品种丰富,营养搭配较合理。
三档(10.1~15分):食品种类品种非常丰富,营养搭配非常合理。
(3)食材安全措施(满分15分)
一档(0~5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简单。
二档(5.1~10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较清晰;
三档(10.1~15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
(4)配送方案分(满分15分)
一档(0~5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一般。
二档(5.1~10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良好;
三档(10.1~15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优秀;
2、服务方案分…………………………………………………………………………………… 15分
一档(0~5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车辆数量、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一般。
二档(5.1~10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车辆数量、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良好。
三档(10.1~15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车辆数量、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优秀。
3、信誉分……………………………………………………………………………………………14分
(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4分。
(截标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由磋商小组进行核查,如不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1分。
(3)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证明材料,保额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保额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1000万元以下的,得2分;保额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得4分;满分4分。(截标前提供保险合同书和发票原件,由磋商小组进行核查,如不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4)供应商具有食品检验化验室有检验能力的,得5分。(截标前提供检验设备发票原件和化验室相片,由磋商小组进行核查,如不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4、业绩分…………………………………………………………………………………………… 14分
供应商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学校餐饮服务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的,每项2分,满分14分。(截标时间前提供中标合同原件进行核查,如不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三)总得分= 1 + 2 + 3 + 4 。
三、评标标准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