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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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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川校校区餐饮(食堂)服务商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川校校区餐饮(食堂)服务商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采购项目技术.pdf

项目概况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川校校区餐饮(食堂)服务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CH-20200911

项目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川校校区餐饮(食堂)服务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表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4日 至 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须将报名费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gcxmgl@163.com);自然人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汇款凭证、身份证扫描件(另注明:电话号码、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gcxmgl@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采购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报名人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收款单位: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成都南二环路支行;银行帐号:5116090170181501730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吕老师;联系方式:028-6171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女士;联系方式:028-85539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028-85539550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保障我院川校校区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就餐,满足来至不同地区的饮食 习惯和口味,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采购一家餐饮服务供应商,为我院川校校 区提供餐饮(食堂)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地点:川校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 5号。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成交服务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提交人民币 30 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的项目押金。采购人项目验收合格并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同意退还押金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不计息)。 2、规范化管理:要求供应服务商应具备一定的饭堂经营经验,管理标准规 范。 3、成交服务供应服务商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和厨房及就餐区域内 设施维修费用,由成交服务供应服务商自行支付。 ★4、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优胜劣汰 ①采购人定期与不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供应商有严重违 反合同和食品法相关规定的,采购方有权要求立即整改;若在期限内没有得到改 善,则要求退出经营; ②在采购人连续三个月的检查中,如发现饭菜质量降低,分量减少又不在规 定的时间内整改,则有权要求其退出经营。。 ★四、项目服务要求 供应商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成交服务供应商在经营期间须确保饮食卫生,改善就餐环境。 2、保证一日三餐供应。食堂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 化。主食:三餐不少于 2种,菜类:早餐不少于 6种,午、晚餐不少于 15 种。 3、师生用餐要相对分开,(参与供应商需要在标书里承诺为老师就餐规划 独立的区域,并在成为成交服务供应商后向采购方提供全部的规划设计装修方 案)。设立特色菜售卖窗口,满足师生对不同口味的需求。 4、根据采购方工作安排,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 早餐:06:30---09:30;午餐:11:30---13:00;晚餐 17:30---19:00。 5、成交服务供应商在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及学院校园 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承担其全部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 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学院和国家食品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成交服务供应商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 要求,承担食堂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 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不准聘用童工、两劳释放及有劣迹人员。未取得健康证 明人员进入工作岗位的,被检查发现一人次扣其押金人民币壹佰元。供应商所属 人员需住校内的,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明,未经学院许可不准留宿外人。供应商 应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经常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如果发生 伤害及其他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 度》等相关制度,并交学院备案后严格执行。 8、成交服务供应商在食堂经营中饭菜定价,应向采购人提供方案,以书面 形式报采购人批准后执行,如果因物价变化确需涨价,也应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 才能执行,但不得牟取暴利,物价下跌,采购人有权有要求调整饭菜价格。需根 据采购人要求,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制作价格牌,明码实价,自觉接受采购 人对物价的监督。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不退还押金。 9、成交服务供应商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 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供应商必须接受学院 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采购人的整改意见。 10、采购人移交给成交服务供应商的厨具及其它用具时,应出具详细载明数 量、购买时间、成色、好坏程度等情况的移交清单,并签字确认,服务期限满后 如数退还采购方。对于损坏严重的、无法修复的、使用年限不明的成交服务供应 商有权拒绝接收。 11、成交服务供应商在接收厨具及其它用具后,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 坏,立即修复。对超出使用年限无法修复的成交服务供应商应报备采购人。成交 服务供应商在拾得遗忘拿走的饭卡时,必须立即交还给采购人,严禁套支,否则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费税。餐厨垃圾按相关部门规 定处理,自行承担餐厨垃圾转运费用。 13、成交供应商在经营食堂期间对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成交供应 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14、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单独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防 爆险、餐饮场所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团队意外伤害险。(提供承诺函) (注:打★号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