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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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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HYZB-2020-423

二、项目名称: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HYZB-2020-423 460000 新疆新特新实业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91650109745381285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1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权建国(采购人代表)、车燕华、王东、丁成立、赵春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 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联系方式:0991-411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联系方式:1356591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

电 话:13565911520

2020年07月08日 2020年09月09日 460000 /


附件信息:

  •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doc

    0.1 KB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人:新疆师范大学

联 系 人:董振方

联系电话:0991-4112288

代理机构(盖章):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

电话:13565911520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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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HYZB-2020-423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1

480000

详见招标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打印页)(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07-09至2020-07-15上午:10:30-14:00 下午:15:00-19: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下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20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7-20 11: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7-20 11:00:00 

九、磋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1356591152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师范大学 

联系人:董振方 

联系电话:0991-4112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79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目录

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供应商

4.供应商资格

5.磋商费用

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7.磋商文件澄清

8.磋商文件的修改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10.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3.磋商响应报价

14.磋商响应货币

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6.磋商响应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9.磋商保证金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磋商程序

23.磋商

24.磋商过程

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6.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30.成交通知书

31.签订合同

32.代理服务费

G. 磋商失败条件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人名称:新疆师范大学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室

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606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电汇

账户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支行

账号:107083025521

开户行行号:104881006151

(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XXX项目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递交(需凭回执换取收据);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5

磋商响应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6

磋商响应语言:中文

7

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8

项目预算:480000元

9

磋商响应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10

交货日期:20日内

11

质保期:最低2年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1

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打印页)(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

磋商响应文件:一套正本,2套副本(每个包的投标文件分别递交)

13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11:00 时(北京时间)

14

磋商日期:2020年07月20日11: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室 

15

公示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16

磋商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电汇。

磋商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

17

开标查验

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以上均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以上不满足要求,证件原件不全或无相关主管部门证明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关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仅代表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并不能代表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时要求其提供的全部资格证件的合格。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以上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由监督组成员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9

招标代理费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80)号文件计取。(不含税)

备注

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评审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正本留存,副本退回。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只退回副本一套。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 “买方”系指新疆师范大学;

2.3 “磋商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4 “成交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 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

4.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

4.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4.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7)所投设备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费用

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B 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包括:

磋商邀请;

供应商须知;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

范本格式。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澄清

7.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

7.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

10.磋商语言

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开标一览表;

(4) 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复印件);

(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②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

③ 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

(6) 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

(7) 有关投标产品的验收标准等;

(8) 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9) 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10) 商务条款偏离表;

(11) 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

(12)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

(13) 质量保证书;

(14)安装实施计划;

(15)安全保证措施;

(16) 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说明:此项目为资格后审: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果缺项则视为对磋商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所有资质及评标所需的资料证明不接受二次提供。

11.2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3.磋商报价

13.1供应商应按附表格式提供分项报价表,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分项报价,招标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3.2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磋商报价。

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3.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3.3.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3.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3.3.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磋商货币

14.1人民币报价。

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15.7所投设备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15.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

16 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

(1) 货物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 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维护清单包括价格及供货来源信息;

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评标采购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磋商的有效期

17.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磋商响应文件须打印。

18.2 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章。

18.3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19.磋商保证金

19.1供应商按照前附表要求磋商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

19.2 本次招标接受电汇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9.3.1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磋商无效。

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9.5.2.1按规定签订合同;

19.5.2.2按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9.5.2.3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D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

20.2 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招标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磋商单位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五号餐厅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0.3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

2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

21.2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

21.3 出现第8.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2.2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E 磋商程序

23.磋商

23.1磋商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需要)。

审查项目:提供“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项内要求的资质文件及磋商文件所涉及到的其他资料。确认其是否已具备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初步审查通过的,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的进一步资格详细审查。

资格审核表

序号

审查内容和标准

是否合格

合格

不合格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即三证合一)复印件;

2

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涵盖此内容的厂商或代理商;

3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4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在要求盖章之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

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再次重申: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

23.2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23.3 磋商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3.4 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监督人查验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23.5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

23.6 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

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3.7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23.8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23.9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

23.9.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设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

23.9.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

23.9.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23.9.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4.磋商过程

24.1 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24.2 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3 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4.5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认为需要澄清的供应商(不是每一个)进行答疑,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5.2 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

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

26.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

26.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40%,商务因素、技术因素占70%。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二、评标标准

评分

项目

评审项目

权重

内容

价格因素

价格

4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满分30分

评分标准(权重60%)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值

评分内容及标准

1

货物质量

20分

分为四个评价等级:a.优于招标文件要求20-15分;b.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10分;c.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细微偏离9-5分;d.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较大偏离的4分以下。

2

技术方案

20分

技术方案应重点突出,充分体现招标要求,完全满足并相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20-12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1-6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0分

3

设备材质、工艺

20分

性能、结构、材质等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程度,完全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得20-11分;基本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得11-5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0分

4

人员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

24分

质保期限满足要求的,每增加一年得4分,得满8分为止;

综合比较培训、质保内容和售后服务等,较优的得6分;

备品备件品种数量是否齐全,价格是否合理,较优的得10分

5

近3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

6分

每提供1份近3年内(2016年1月至今)的同类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的得2分,满分6分。(注: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评委才予以计分)

6

质量体系认证

6分

附质量体系人证证书得6分,没有质量体系人证证书得0分

7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4分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完全符合要求得4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分

100×0.6

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6.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7.1 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

27.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

F 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8.2 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3 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0.成交通知书

30.1 成交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 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2. 签订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2.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进行局部增加或减少;并按照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量予以结算。

3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33.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成交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

34.1.1 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规定的标准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

G磋商失败条件

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8.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三部分 服务要求和设备参数

一、有关说明

1、下列技术指标描述中,凡有品牌描述或指向某品牌的指标描述均为参考指标。

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标注为“进口”的产品可采购国产或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内产品。

3、产品授权书及原厂服务承诺书原件在合同签订环节向采购人提供,报价环节不用提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报价方须具备该产品CCC认证证书复印件,供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或合同验收时审查(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

5、同一品牌的主要货物只能由一家供应商来投。

二、基本要求

报价方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料:

1、所投产品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2、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出具的机构信用代码复印件。

3、售后服务体系资料。报价方应有能力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方面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报价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新疆本地必须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编号

设备名称

参数

尺寸

数量

单位

备注

第一包:餐厅设备 A热灶操作间

A01

双头大锅灶

304#不锈钢,炉面采用1.5㎜不锈钢板,炉身炉背采用 1.2 ㎜不锈钢板,炉体主架采用 40*40*4mm 角铁焊接,刷防腐漆;内膛为特级2.0mm厚钢板配耐火砖;配环保节能燃烧器。配优质铜气擎,炉灶后挡板上方装置万向水龙头,自动上水装置、大锅灶边角的下水口直径为38mm。炉角采用50mm无缝镀烙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式子弹脚,配550W铝壳中压风机。

2200*1150*800

5

第一包

A02

炉拼台

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板1.2mm厚,,通脚3.8*3.8mm不锈钢方管,拉衬管3.0*3.0mm不锈钢方管,壁实厚为1.2mm,不锈钢加强筋,配实心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400*1250*1250

3

第一包

A04

双头双尾小炒灶

304#不锈钢,炉面采用1.5㎜不锈钢板,炉身炉背采用 1.2 ㎜不锈钢板,炉体主架采用 40*40*4mm 角铁焊接,刷防腐漆;内膛为特级2.0mm厚钢板配耐火砖;配环保节能燃烧器。配优质铜气擎,炉灶后挡板上方装置万向水龙头,自动上水装置、大锅灶边角的下水口直径为38mm。炉角采用50mm无缝镀烙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式子弹脚,配550W铝壳中压风机。

2000*1100*1250

1

第一包

A09

双门平台雪柜

柜门不锈钢材质,内胆采用不锈钢内胆,柜体内为整体发泡,采用品牌压缩机,220V/0.5KW,温度可随意调节。

1800*760*800

4

第一包

A10

油烟净化一体机

产品采用净化剂提高气液两项之间的双模传质动力,能快速捕捉气相中的油烟等微粒,利用紫外光将含油气体的油雾分解,还可杀菌消毒,同时利用自身排风风机的负压产生约600mm厚的液沫层(液沫大小直径1.5mm)对油烟气体进行洗涤式净化。约等效于600米高的自然降雨层的净化效果,高压下的气体电离和电场作用力,使尘粒荷电后从气体中分离,净化彻底。壳体用1.5 mm304不锈钢.照明采用防潮防爆LED灯,安全美观。鲜风口采用不锈钢播风器,抽风机2.2KW,消音环保达到国际标准,小于65分贝,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认证,完全符合GB18483-2001要求。循环水系统,不但耗水量小,在水箱中添加专用净化剂,利用设备运行产生的液沫层,再使油烟通过这个液沫层,就实现了对厨房油烟的洗涤、过滤、吸收,可对厨房油烟中的油渍、烟气等物质净化率达90%以上,真正的实现了排风管道不积油,有效杜绝厨房管道积油引发的火灾隐患,还达到了直排及低空排放,满足特级防火标准。单台操作,实现了低耗能,运行起来稳定又可靠,能适应任何形式的烹调作业。

12000*1300*1100

14

第一包

A11

四门高身雪柜

额定电压:220V输入功率:0.5KW
采用不锈钢板面,箱体整体发泡,保温性能好,配置优质压缩机,数字控温系统,精确控温,冷藏效果佳。

1220*760*1950

2

第一包

A13

双星盆水池

台面采用304#1.2mm厚不锈钢板;水池厚1.2mm一次性冲压形成,下水软管,采用耐高温带螺纹钢丝软管连接,前沿内侧加1.2mm不锈钢板马仔与星盆连接,池腿采用38*1.2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式子弹脚。

1500*700*950

1

第一包

A17

双层平板工作台

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板1.5mm厚,通脚3.8*3.8mm不锈钢方管,拉衬管3.0*3.0mm不锈钢方管,壁实厚为1.2mm,不锈钢加强筋,配实心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1800*760*800

1

第一包

B面点间

B01

醒发箱

功率:3.2KW,电压:220V;生产量:45kg/h;1、采用全不锈钢结构,设备性能可靠,清洁卫生,经久耐用;2、大玻璃视窗设计,30盘大容积设计3、整体发泡技术,保温节能速度快;4、全自动喷雾式加热加湿制动近水,解决了传统的电热管加热和喷水加湿方法,采用先进的微波原理,节能省钱;5、热风循环对流式设计,使发酵箱内部温湿度均衡,发酵效果好,省时省电;6、PU保温层,强吸力箱门,密闭性佳。

26盘

1

第一包

B02

电烤箱

电压:380V,功率:19.5KW;不锈钢板外层1.5mm-2.0mm304/2B不锈钢板,一次冲压成型,炉膛采用进口高热反射镀铝板,采用瑞典引进的先进发热管生产设备制造电阻管,骨架50×50×4mm的角铁,保温层采用高温岩棉填充。每层温度单独控制调温,国内知名电器元件,可透视玻璃门,四个轮子两定两转.

三层六盘

1

第一包

B03

电饼铛

额定电压:380V/50Hz;功率:5500W;外形尺寸:82*68*41cm;锅径:53CM;百吨高压压铸锅体;温度范围:20-300度 ;产量:30公斤/小时。表面进行不粘涂料处理,具有上下铛双面烙制食品的功能,快速安全、清洁卫生、一次成型,每小时可烙制大饼28-35公斤,不但能烙制大饼、烧饼、还能 烙制煎饼、锅贴、水煎包、烤鸭、薄饼等食品。

45型

1

第一包

B04

双门蒸饭车(电热)

生产能力:200kg,功率:24KW/380V;蒸柜体选用304贴胶磨砂不锈钢板,外壳厚度为1.2mm,内胆厚度1.0mm,门用硅胶密封。贴胶磨砂不锈钢板,厚度1.0mm,边框内加SUS304¢8圆枝加固。配有浮球自动加水装置系统,采用整体发泡,自动进水。配置不锈钢自动水箱和蒸汽过压释放装置,四只承重脚轮,面板配全自动时间和温度调节器,可多功能调节烹饪各种美食。

24盘

2

第一包

B05

不锈钢油网烟罩

壳体用1.2mm SUS304不锈钢拉丝板,照明采用防潮防爆灯,隔油网工艺要求S型油网,隔油网工艺要求折死角边清洗时不易伤手。工艺要求连接处必须段焊。接油盒采用200*50不锈钢油盒。不锈钢装饰板:材质为304不锈钢。扣板采用1.2㎜厚不锈钢板材,背面U型边压死角边形成加加强筋,连接处满焊,去尖棱、倒角,光滑不伤手。内含:不锈钢装饰扣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板制造(烟罩上方四周到顶装饰板).不锈钢排烟管道:采用304/1.2mm不锈钢,接口采用3*3国标角铁连接,内打玻璃胶密封,永不漏油。(烟罩顶上的集烟箱和到房顶的排风机连接)。低空式静音式风柜:304不锈钢外壳,消音岩棉,优质轴承,双进风,铜芯国标电机。风机启动保护器:电子控制电机综合保护器,具有限制用电负荷的功能,同时对电机过载具有保护作用。风机减震支架:国标槽钢按照风机尺寸现场焊制,并加装10cm减震垫。

7800*1300*1100

10.1

平方

第一包

装饰扣板

采用材质为SUS201,厚度≥1.2mm不锈钢板制作。

7800*2000

15.6

平方

第一包

排烟管到

采用厚度≥1.0mm镀锌板制作,外加国标30*30*3角铁法兰,整体排烟风管无噪音。

450*450

25

第一包

柜式排烟风机

低噪音、环保式、排风量大、多翼式离心钢架结构,柜体钢架采用SPCC冷轧板,厚度2.0MM,表面静电喷涂工艺;柜身外壳采用SX54镀锌板组装,厚度S=1.2mm,风柜骨架采用Q235-L50*50*5国标角铁;叶轮材料为优质低碳钢。叶片要求采用模具化机械一次成型,同台风柜叶片一致、叶片间距均匀,角度按照性能参数而定,叶片倾角要按规范执行。叶片材料为国内知名生产厂家生产,平衡等级为G2.5。采用SKF、NSK\PEER轴承,国标皮带轮;

9kw

1

第一包

风机减震架

采用国标槽钢及国标12#角铁焊接而成,刷防锈漆。

风机配套

1

第一包

风机启动控制箱

电子控制电机综合保护器,具有限制用电负荷的功能,同时对电机过载具有保护作用

风机配套

1

第一包

油烟净化器

专利的圆筒蜂巢电场,能使设备具有极高的除烟效果;技术领先的环氧高频高压变压器,功率强劲、稳定可靠、节能高效;具有放电跳停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使设备安全可靠。

10000风量

1

第一包

电缆线

阻燃铜芯线

10平方

50

第一包

B06

双通工作台

工作台面采用 1.2mm国标304不锈钢板磨砂板材,材质为国标304不锈钢板。板下粘高密度中纤板,侧面、门采用1.0mm 厚不锈钢板,加强筋为U型1.2mm冷板;下设全钢可调子弹脚1.0mm不锈钢腿,连接处为≤2cm段焊。

1800*800*800

2

第一包

B08

双星盆水池

台面采用304#1.2mm厚不锈钢板;水池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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