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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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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19:37:02.0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系统2020年12月至2021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系统 2020年12月至2021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0年12月至2021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2020年12月至2021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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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一)工作职责 投标人负责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的整体服务,具体如下: 1.负责每周食谱制定、原材料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 2.负责招标人就餐人员就餐前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餐具和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及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操作间、餐厅整体的保洁服务; 5.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会务、接待等其他临时就餐保障任务。 6.负责节假日及加班工作人员的就餐保障。 7.负责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数量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洗刷保洁、切配、服务员等不少于2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服务主管1人、中餐厨师5人、小吃厨师4人、冷菜厨师1人、面点师2人、西点师1人、服务人员5人、切配3人、洗刷保洁人员3人。 2、岗位要求 项目经理:年龄30-50 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管理专业证书,从事餐营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厨房、餐厅管理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需经招标人面试后方可上岗。 服务主管:年龄30-50周岁,从事餐饮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大型会务活动、接待活动等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中餐厨师:年龄30-55周岁,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各类中餐制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小吃厨师:年龄30-55周岁,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各类小吃制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冷菜厨师:年龄30-55周岁,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各类凉菜、冷食制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面点师:年龄30-55周岁,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各类面食、西点的制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服务员:年龄20-45周岁,仪表端庄,经过严格的餐饮服务专业培训,具有大型会务等餐饮保障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洗刷保洁员:年龄不超过55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就餐保障要求 (1)就餐时间及方式 早餐:7:30-8:20 午餐:11:30-13:30 晚餐:17:00-18:00 早餐、中餐、晚采用全自助餐模式。为适应少数民族就餐习惯,应单独设立少数民族灶和少数民族就餐区。 外来人员接待及会务就餐方式、时间等根据招标人需求临时决定。 (2)就餐人数 周一至周五:早餐:400人,午餐400人,晚餐100人。 周六、周日:早餐:50人,午餐100人,晚餐50人。 (3)供餐标准及品种要求 食谱每周更新一次,提前由招标人审核后方可执行。口味应融会东西南北风味,体现区域特色,口味丰富,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食谱制定应考虑满足少数民族就餐要求。 早餐(不少于):馒头、烧饼等主食10种,云吞、豆浆、锅巴菜、老豆腐等稀食6种,配菜(副食)5种。 午餐(不少于):主荤菜2种,副荤菜3种,素菜3种,凉菜3种,中西式甜点4种,主食类安排为米饭2种、花样面食4种、粗粮2种,汤3种,水果、酸奶及特色风味小吃3-4种。 晚餐(不少于):主荤菜2种,副荤菜3种,素菜3种,凉菜3种,中西式甜点4种,主食类安排为米饭2种、花样面食4种、粗粮2种,汤3种,水果、酸奶及特色风味小吃3-4种。 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民族节日根据需要增加相应品种。 (三)对中标人的要求 1.中标人的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安全、食品检验、加工制作、员工健康、食品留样等。 2. 管理制度及措施: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已制定的员工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需提供规章制度、实施措施、服务承诺、突发事故的处理预案等);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人根据员工餐厅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 3.中标人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4.中标人承诺所有员工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且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员工健康证明。 5.中标人需对员工餐厅内外区域进行定期灭“四害”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向招标人报告,并配合招标人进行灭“四害”工作。 6.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有关规定,中标人须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洗维护,并负责员工餐厅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中标人负责员工餐厅、操作间等区域环境卫生及餐具的清洁工作,使用的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由中标人定期清洗、维护。 8.中标方需做好所属员工的聘用、培训、管理教育工作,人员工资(包含预计加班费)、保险、劳务服务、住宿、交通、通讯、工服、劳保由中标方负责。 | 215.3 | 2020-12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1年服务期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拟采购1年。详细需求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2020年09月11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系统
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