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KZZB-2020152
二、项目名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特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特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放开点食堂全部内容 | 1 | 批 | 1389000 | 1389000 | 克州汉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东路68院克州二建新办公楼右侧商铺 | 91653001MA77CFC84N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特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放开点食堂全部内容 | 放开点食堂全部内容 | 按甲方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按甲方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达到甲方要求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敏荣、李倩岚、古丽巴哈尔、齐治国、荣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1.5(万元) (500-100)万元×1.10%=4.4(万元) (1000-500)万元×0.80%=4.0(万元) (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本项目代理费:1000000×1.50%+389000×0.80%=181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特口岸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特口岸
项目联系人:布塔吉
联系方式:18099081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路南13院文广花园高层三单元401室
项目联系人:刘鹏鸽
联系方式:13369087816
附件信息: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特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
442.8 KB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ZZB-2020152)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招 标 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盖章)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盖章)
联 系 人: 刘鹏鸽
联系电话: 13369087816
日 期:2020年7月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招 标 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本项目谈判文件已报备
2020年7月 |
目 录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 13
一 总 则 13
二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 1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五 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标 21
六 签订合同 23
七 其他事项 24
第二章 服务要求 25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 27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29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30
目 录 30
1、投 标 函 (格 式) 31
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33
3、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340
4、投标服务的实施方案 35
5、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36
6、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7
7、投标保证金转款证明及收据证明 38
8、资格证明文件 39
开 标 一 览 表 40
第六章 评定成交标准 42
一、评标原则 42
二、评标方法 42
三、谈判 42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43
注: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共47页,请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有缺损现象,请于购买采购文件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KZZB-2020152
项目名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4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1 |
1440000 |
批 |
疫情放开点食堂服务全部内容 |
? 具体详见参数附件或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请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直接到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10日 至 2020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30 ,下午 16:3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阿图什市光明路南13院文广花园高层三单元401室)
方式: 线下获取
售价(元):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07月10日 至 2020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30 ,下午 16:30至20: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网址):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kzggzyjy.com.cn)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企业须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审核,审核成功后方可报名。有关注册审核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kzggzyjy.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中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及供应商投标报名操作手册。报名成功后持电子回执单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方可领取谈判文件。(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带所有资料的原件到克州财政局采购办或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
项目联系人:布塔吉
项目联系方式:18099081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地 址: 阿图什市光明路南13院文广花园高层三单元401室
项目联系人:刘鹏鸽
项目联系方式: 133690878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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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交货日期 |
项目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ZZB-2020152 采购内容:疫情放开点食堂服务全部内容 服务期限:1年(具体依据甲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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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布塔吉 联系电话:1809908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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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路南13院文广花园高层三单元402室 联系人:刘鹏鸽 电 话:13369087816 0908-4221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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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终交货地点 |
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海拔血35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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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 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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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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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踏勘现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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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 标 |
■不接受 □接 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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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23日 10时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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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有效期 |
6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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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上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大写: 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9:30时(北京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支票、分公司及任何个人汇款。确认到帐后,持银行交款单、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换取收据,开标现场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标书内附收据复印件。 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账 号:6505017489860000027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支行 行 号:105893000017 开户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联 系 人:秦勇 电 话:13379706194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财务章的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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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 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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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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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文件份数 及装订要求 |
1、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册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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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封套上写明 |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权委人盖章或签字,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项目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在2020年7月23日10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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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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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3 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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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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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汇款回执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所提供证件齐全、合格有效,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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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成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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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成交侯选人的情况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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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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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收费基准价格的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项目代理费。 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1.5(万元); (500-100)万元×1.10%=4.4(万元) (1000-500)万元×0.80%=4.0(万元) (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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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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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自己投标所需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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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144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 |
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专用名词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克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投标人:符合本次投标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报价竞争的供应商,在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阶段称为成交供应商。
2.项目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尔口岸管理委员会放开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
(2)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5.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质疑一概不予受理。
2、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及内容提交书面答复,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6.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及内容提交书面答复,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二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构成
7.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采购过程的补充文件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4)合同基本条款;
(5)合同书;
(6)投标相关文件;
(7)评定成交标准。
7.2本采购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8.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投标人要认真审核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内容及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2任何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过期则不予受理。
8.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8.4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5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澄清或修改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8.6请投标人接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更改通知),或在网上查询,如在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更改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资料
9.1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为使投标人能够充分正确地理解采购文件进行投标。投标人自行做出的推断、解释和结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2投标人为编制投标文件,而获取采购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其费用和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写投标文件。
10.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投标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做出响应。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1) 投标函(格式);
(2) 投标报价表(格式);
(3)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4)投标产品规格、详细参数;
(5)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6)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7)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汇款回执单;
(8) 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加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投标人证明投标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 (如有,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有关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同投标无效。
11.2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加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汇款回执单。
以上为资格证明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参加采购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随身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提供其他身份证明的,其投标无效。
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如不能出示原件或所出示的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其投标无效。
11.3投标报价
11.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认真填写在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技术指导、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11.3.2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报价注意事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2.投标文件的语言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3.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13.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同时标明所提供的货物的名称及数量等,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2投标的项目有技术要求的,投标人均需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且技术方案必须满足或高于原技术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3凡不属于采购文件参考品牌范围内的货物,在货物品牌实质上相当于或高于参考品牌时均可参加投标,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4投标的货物必须相当于或者高于投标文件公布的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配置、技术要求和功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5. 投标货币
15.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6. 证明文件
16.1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于本项目开标现场提交审查,如提供的材料不完备,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
(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标前,请各供应商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
2、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回执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所提供证件齐全、合格有效,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16.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分别按18.1款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原件(关于对联合体的要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条款),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提供原件;并遵循以下规定: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16.3 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6.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若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则必须提供):
(1)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复印件)。
(2)产品保证供货有效证明
以上第16条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7.投标的有效期
17.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60天;当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7.2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要求对原投标文件(经谈判小组确认有效且没有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改变采购的实质内容的澄清或说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成交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
18.投标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8.1投标人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报价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8.3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8.4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18.5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投标保证金
19.1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要求缴纳。
19.2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足额) 的投标文件由谈判小组现场核定该投标无效。若投标人被列入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则取消其成交候选资格。
19.3如发生下列任何事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
①未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按11款规定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20.2 投标人应将正本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正本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均可)。
20.3内层正本文件袋及外层的投标文件袋上都应写明:
(1)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项目编号:
(4)投标单位名称:
(5)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0.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格式详见附表1)。
20.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上述(第21条.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规定地点(详见标须知前附表),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标
23.谈判
23.1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由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单数组成的“谈判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负责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标工作。
23.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与各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按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
23.4投标人可由1~3人参加谈判,谈判中投标人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23.5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性条件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当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其中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密封形式报价。
23.6谈判内容应作记录,并由投标人及“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3.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谈判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做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3.8“谈判小组”对各投标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谈判的,可再次与投标人进行谈判,谈判程序和要求按本须知25.2款至25.7款规定执行,直至“谈判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谈判,谈判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谈判,“谈判小组”应明确告知投标人,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23.9 最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投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3.10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11投标人未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作主动弃权处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评标
24.1本采购项目的评标依据为第六章评定成交标准;本项目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六章)。当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应采用记名表决的方式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4.2评标工作将采取封闭方式进行,“谈判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3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4.4本投标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谈判小组可以不予以评审。当全部最终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5.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的时间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密封标记;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4)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字和盖公章;
(5)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
(6)投标人未就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7)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转款或收据证明的;
(8)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或有虚假响应情况及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谈判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10)如有“原件备核”要求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 “原件备核”材料原件的,或所提供材料原件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
(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12)投标人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13)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5.6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成交通知
2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小组”的评标结果向成交的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投标人。
26.2成交通知书将在投标有效期限内发出。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领取成交通知书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合理理由,不办理相关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该成交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落选的投标人中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26.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投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其投标文件。
六 签订合同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27.3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组织供需方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8.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28.1交货期:具体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如无特别说明,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28.2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
28.3交货地点: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如无特别说明,具体地点签约时定。
29.履约保证金
29.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须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如无服务及产品质量等问题,该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退还成交人(无息)。
29.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31.1款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取消该成交决定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将成交资格授予另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9.3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9.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克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七 其他事项
30.成交服务费
签订合同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货物类),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并取消该成交决定。
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备注 |
100以下 |
1.50% |
|
100-500 |
1.10% |
|
500-1000 |
0.80% |
|
1000-5000 |
0.50%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1.5(万元);
(500-100)万元×1.10%=4.4(万元)
(1000-500)万元×0.80%=4.0(万元)
(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
31.场地及设施服务费
/
32.解释权
32.1本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3.有关事宜
33.1所有与本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路南13院文广花园高层三单元402室 邮 编:845350
电 话:13369087816 0908-4221576 (售采购文件) 传 真:
第二章 服务要求
1.1详细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人工费 |
需提供至少5名服务人员(至少包含2名厨师,2名服务员,1名运输司机) |
含全部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例如工作人员服装) 提供的人员人身安全由供应商负全责,保证安全所需的费用自行考虑 |
2 |
食材费用及其他费用 |
菜品要求:两荤两素(每天需有牛肉5kg、羊肉5kg、各类时蔬、水果等) 主食要求:大米2餐(需够60人食用),面粉1餐(需够60人食用) 包含油、盐、酱、醋、花椒、辣椒等各种调料及辅料 餐盒:一次性餐具,规格为四菜一饭格式或方形餐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餐盒),竹筷、500ML汤盒 液化气、电费等 所有材料运输费用 服务管理费 |
供应商需保证食材的新鲜及食用安全。 |
1.2服务要求
供应方提供服务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材料、人工、运输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材料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1.3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交货)时间
服务时间:1年(具体依据甲方要求)
(二)实施(交货)地点
实施(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谈判报价应包括:服务本身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保险费用、包装费、培训费、运输费用、安装费用、损耗、税金费用、随产品资料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质保要求
1、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甲方要求.
质保期:本项目服务期要求为1年。
(五)售后服务、理赔、质量技术及验收保证的承诺及其他要求
A、售后服务承诺
1、产品使用:在服务期内乙方所供服务中出现问题需乙方解决时,乙方应无偿解决),维护解决不了的,乙方无条件更换。
2 、服务时间:签定采购合同后1年。
3、 服务承诺: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期限一年,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并达到甲方满意。
B、售后服务保证
公司实力保障:
乙方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服务队伍,有专门负责接听甲方的电话,解决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如甲方报修,疑难解答,投诉等),安排技术员上门保养及维修工作。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和配件供应, 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正常运行。
(六)验收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七)付款方式
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按月支付。(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支付材料)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
一 说明
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方(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1.2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和接受超出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1.3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 货物条款
2.1甲、乙双方应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谈判小组确认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据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 技术资料
3.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投标采购的货物、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
3.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 质量保证
4.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4.2乙方提供货物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4.4软件部份:乙方保证其软件产品在法律上可授权给甲方使用,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乙方授权的软件产品而遭到他人控诉侵权时,乙方应出面辩护或解决,如因败诉造成赔偿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五 验收
5.1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5.2甲方对待交货物依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5.3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按规定填制货物验收单。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验收,损失自负。
六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6.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6.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机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6.3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后24小时内,乙方应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
6.4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七 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7.1交货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具体时间规定的,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执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的,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7.2交货方式:现场安装调试验收。
7.3交货地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如无具体规定,具体地点签约时定。
八 付款方式
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按月支付。(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支付材料)
九 违约责任
9.1逾期交货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额的千分之一对另一方进行罚款。
9.2逾期超过5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9.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法议定。
十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 仲裁
11.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当地仲裁部门提交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二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经阿图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甲方通过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年 月 日所发成交通知书,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基本条款;
(2)投标人提交的货物明细及投标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成交通知书;
(4)本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资料;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条款要求。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投标报价表和“合同基本条款”。
4、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元),交货期: 。
5、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6、交货时间、地点和验收办法
本合同项目的交货时间为 、地点为 ,验收办法在合同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
甲方名称及公章 乙方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目 录
(1) 投标函(格式);
(2) 投标报价表(格式);
(3)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4)投标服务详细实施方案;
(5)服务承诺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7)投标保证金转款证明及收据证明(按本须知第20条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中需加放);
(8) 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加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 标 函 (格 式)
致: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文件,投标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一、投标报价表
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投标服务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小写人民币(¥ 元),服务期: 。
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没收。
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投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日期:
注:未按照本投标函(格式)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交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数量及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总合计(元) |
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根据货物清单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谈判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
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3、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分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投标规格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请按所投标产品的实际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逐条对应采购文件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要求认真填写本表。
2、投标技术规格与投标要求相同的为无偏离,投标技术规格高于投标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投标要求的为负偏离,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
3、此表投标技术规格与产品检验报告证书的技术指标不符的,以产品检验报告证书的技术指标为准。
4、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投标服务详细实施方案
5、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投标人按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自行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我作为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在此任命: ,代表本单位作为正式合法代表,在 项目的投标采购上授权代表公司签署投标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及实施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宜的权力。
本授权自 2020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有效。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
1、法人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的时间。
2、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4、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7、投标保证金转款证明及收据证明
(按本须知第11条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中需加放)
8、资格证明文件
(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加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表1
开 标 一 览 表